① 婀娜旗袍诗散文
迷恋旗袍,却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在看过张爱玲笔下用旗袍演绎人生的女子之后,也许是看了电影《花样年华》里婀娜妩媚的张曼玉之后,也或是,色戒里的汤唯穿旗袍出现惊艳的那一刹。迷恋旗袍,迷恋它的潋滟生姿,迷恋穿起它时静静的时光。旗袍,像是浮生里低吟浅唱的诗歌,有着极致韵味和洒脱,也寄托了太多时光与心事。
年幼时,看过大人穿旗袍。锦绣的丝线,复杂的花纹,伴随着身体的曲线妙曼生姿。浮光深处,是被旗袍包裹的鲜活生命,走过街头,走过小巷,走过烟火的人生。从远处望去,在那朦胧的夜景中,一群穿着旗袍的女人招摇地走在街上,她们娇笑着,手里拿着一块丝帕,或是抬起手擦擦额间,或是轻掩嘴笑着,看着她们扭动着身姿从容而过,最后只留一个让人心魂荡漾的背影。旗袍,总能让女人变得更温柔风情,穿起旗袍的女人,举手投足间有种不知明的魅力,仿佛,只要你看了一眼,就再也移不开眼睛,你的心你的魂就生生地定在了那个倩影上。
一直觉得,穿旗袍的女人,都是有故事的。喜欢看张爱玲穿旗袍的那张照片,高高的领子服帖在优雅的脖颈上,再往下,是被旗袍包裹住的身躯。那张照片上的张爱玲,头颅高傲的扬起,以一种亘古的姿势定格。轻盈的旗袍下,又掩藏着怎样桀骜的灵魂?她说:“生命 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那她在这张袍的包裹下,又经受了多少虱子疯狂的撕咬?穿旗袍的女子,有太多惆怅与寂寞。隔着丝金点缀的旗袍,就能闻到岁月的味道。淡淡的愁与涩,浸透每一件旗袍,收在柜中,是不能触摸的流年,穿在身上,是历久弥新的风尘。
旗袍的美,是《倾城之恋》里白流苏淡淡的婉约气质,是旖旎的旧上海暗生的风情,是半世纪前东方女性特有的古典韵味。旗袍,仿佛承载了几世的风雨,从旧上海嘎嘎的汽笛声中走向现在。越久的时间,越能酿造出旗袍的独特韵致。浅色碎花的旗袍,有一种灵动的美,星星点点的碎花,是时光里绽放的年华,素静安然。而锦绣花纹的旗袍,总是带些颓靡的艳,是深夜里暗笑的玫瑰,带着妖娆冷艳的刺,或是一朵朵倾世的牡丹,轰轰烈烈地盛开在绒面绸缎上,以一种不甘的姿态包裹着每一个寂寞的灵魂。
曾看过《花样年华》,惊叹张曼玉能把旗袍穿出生命。每一次的换装,都意味着新的情绪。似水的年华里,相遇了一个知己,于是旗袍变得更有生命。“我们不会像他们一样的”是谁先把承诺打破,让旗袍美到窒息?幽暗的楼梯道里,古老的音乐不停地放着,谁一袭旗袍款款走来,惊了浮世?你来,我往,这一切如旗袍一样沉默,但每一个擦肩,都在日后变成明媚的思念,让一地的姹紫嫣红开遍?穿上旗袍的张曼玉,是有自我的。她能把旗袍穿出伤感与哀怨,也能让故事沾染韵味和端庄。她的旗袍,在夜里折射出娇羞的影,等待一个人扑捉,可那个人最终没有走上前,于是结局把慰藉变成了回忆,留在了相聚的那些年里。走廊里,楼梯口,包房道上,旗袍,总掩藏着太多秘密。那些相知相守的时光,那段岁月静好的日子,终于在一枚船票里搁浅。曾经穿旗袍的婀娜背影,随着曲终人散定格在不能说的时光里。许多年后再回首,旗袍依旧留在那里,招摇了浮生,迷乱了人世。
旗袍,可以美丽到让人惊艳,也可以荼蘼一树的花开。《金陵十三钗》里的旗袍,有一种不死不休的美,散发着气场与炽烈,让人心惊。玉墨一身暗绿色的旗袍,撑起了旗袍极致的美感,她的每一个回眸,都让人窒息。灰色的硝烟里,旗袍的影频繁地出现,那是一群旗袍女子从远方走来,婀娜的倩影沾满了风雨,她们走过苦涩的尘世,留下惊艳的过往,把旗袍的艳丽穿出了纯粹,把不能言说的辛酸变成了笑靥。多少次,她们的笑,大气又无谓,沉重又伤悲,嘴角勾起的是看不透的人世薄凉。风尘高调的旗袍,招摇在动荡的烟火里的旗袍,是女子不甘沉沦的命,也是让人心疼的侠骨柔情。旗袍虽然华美,但很少人能穿起它的悲,浓烈到极致的美,注定要被摧毁,太过惊艳的东西,往往背后掩藏了太多无人知的故事。秦淮河畔,一群舞女的艳俗,总能为历史涂抹浓重的`一笔,让后人感慨叹息。秦淮烟酒深处,旗袍,始终以一种惊艳的美,诠释着不能说的悲……
又见王佳芝的旗袍,蝴蝶的盘扣结出一种雅致、洒脱的心境。心若喜欢,旗袍的颜色就是淡的,浅色的花纹里有一种古典的雅致,一身轻盈的旗袍,能淡化内心的沉重。心若不喜,就把眼线描上,红唇画好,一袭重色的旗袍勾勒出洒脱的时光。即使眼前是面对着重任,王佳芝也也能用旗袍遮掩眼里的慌张,不管是石绿素底兰花长旗袍还是孔雀蓝空花的镂空旗袍,总能被她穿出一种淡然和从容。旗袍,能把一个人的身层层包裹,却不能束缚一个人的心,对一个不该动情的人动了真情,或许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心拿出,然后穿着旗袍死去,告诉别人,我的一切还在这里。一枚六克拉的钻戒,可以俘获一片真心,也可以置人于死地。但无论结局如何,相信那段淡然洒脱的时光依旧在这里,是爱是恨,是生是死,是醉是醒,是留是去,一切都藏在旗袍里。
迷恋旗袍,迷恋它掩藏的故事和身后不可追究的岁月时光。喜欢穿起一件旗袍,打着一把纸伞,走在青苔小路上,那时候,天或许在下濛濛的小雨,但心一定是放晴的。闻着空气中混合着的淡淡泥土清香,走在无人的地方,远方黛青色山峦若隐若现,天上的云少了一个角,听着鸟啼莺转,闻着清新花香,任时光安然长好。亦或是走进江南的古巷,路过青瓦红墙,看遍莺飞草长,伫立在老旧的桥边,看桥上熙熙攘攘,听桥下湖与水拥抱时的清唱,让旗袍的风姿,点缀江南水乡温柔的旧梦,让旗袍的流影,都被岁月悄悄地暗藏。
心静时,无人处,穿一身旗袍,婀娜走过,留下一地暗香。不要言说,不要回望,待后人发现,那是深深浅浅的诗行。
② 张爱玲笔下的女人们:爱情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张爱玲,民国时期上海大都市的才女,她犹如一缕轻烟般飘渺,又如一袭旗袍般华丽。她前半生阅尽浮华,后半生却躲进自己的世界里。她用细腻尖锐的笔触,勾勒出一个又一个个性鲜明、命运跌宕的女性角色。她们或寂寥、或苍凉,在张爱玲的笔端,上演着各自曲折离奇的人生。
01 《第一炉香》里的葛薇龙:出淤泥而被染
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学生葛薇龙,本是破落家庭的小姐,因为想读书,被迫投靠一个给阔人做姨太太、以勾引男人为乐的姑妈。本来想让姑妈资助自己上学,可姑妈的目的是诱惑葛薇龙去当交际花,把葛薇龙变成和自己一样的女人。
难道她不知道 “近墨者黑” 这句话吗?污浊的环境也会侵蚀人性的,甚至会让人变得面目全非。那一柜子的衣服,那些迷惑人的手饰,那些纸醉金迷的生活,最终将她腐蚀。
慢慢的接触男人,葛薇龙初涉了爱情,爱上了乔琪。一个妙龄少女,单纯且又疯狂的陷于其中。为了守住她的爱情,受姑姑的影响,她学会了用自己的身体赚取她想要的物质生活。往日单纯的她早已被埋葬,物质生活的诱惑,使她彻底沉沦,终究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际花。
她有过追求新生活的念头,但就像她姑妈说的,“要想回到原来的环境里,只怕是回不去了。”她先是斩钉截铁地宣称要回去,买了船票,收拾了东西,可是临到走时生了一场病,她又怀疑生这场病,也许一半是自愿的;也许她下意识地不肯回去,有心挨延着。
她对这里的生活已经上瘾了。她要离开这儿,只能找一个阔人,嫁了他。一个有钱的,同时又合意的丈夫,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薇龙还是留下来了,留在那个她明知可怕的世界里。
她爱乔琪,可乔琪根本不愿意受约束,也不会爱任何女人,他想找个有钱的女人,过富裕的生活。张爱玲写故事里的男主人公,多少让我感觉到了胡兰成的影子。
一席话说得乔琪心悦诚服,他们很快就宣布结婚了。姑妈舍不得放薇龙走,所以便把乔琪招赘了进来。从此以后,薇龙这个人就等于卖给了梁太太和乔琪。这不是老婆,而是取之不尽的摇钱树。
葛薇龙由一个单纯、自信、希望保持自己人格完整的少女到幻想的贬值、自信的破灭终至人格的丧失,这一过程是对她先前所抱有的“出淤泥而不染”的幻想的有力嘲讽,终是出淤泥而被染。也终是为了她爱的男子而过上了自己都不喜欢自己的生活。
02 《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以婚姻为终极目标的女子
故事一开场就是哥嫂们借给前夫奔丧之事挤兑白流苏。白流苏因为忍受不了丈夫的暴力而离婚,回到了娘家。在那个年代,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离婚,都是不光彩的事,而她带回娘家的钱,都被哥哥们以各种理由骗光。现在哥嫂们想打发她走,她寻求母亲给她做主。
金钱散尽,情缘两尽。她选择的方式是再找一个金钱富足的男人嫁了。她把寻找经济靠山作为择爱的目的和标准。与浪荡公子范柳原邂逅,范柳原是婚姻场上的赌棍,他只是想寻找情妇偷欢,而不愿承担丈夫的责任。但他邀请白流苏来香港玩。他对白流苏也动过情,他也想有一个懂他的女子,可他发现白流苏只是窥视他的财富,他觉得白流苏不够爱他,他不值得为她结婚。他要她,可不爱她。
流苏觉得很受辱,她回到了上海白公馆,更是被大家嘲笑。日子就这么熬过了几个月,范柳原来电报了。只几个字:“乞来港,般票已由通济隆办妥。”母亲白老太太说:“既然是叫你去,你就去吧。”她眼里掉下了泪,这一次来香港,她没有之前的愉快感觉。
范柳原给她在香港租下房子,告诉她自己要去英国,让等他一年半载的,他也就回来了。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这一点,她知道她可以放心。
香港被轰炸,范柳原坐的船没开出去,他又回来了。如果他走了,那么白流苏只是范柳原的情妇。可是战争成全了他们。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白流苏在权衡利弊后认为“在这动荡的世界里,财产,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还是“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可靠,物质生活的迫切需要使她无暇顾及到心灵。”她的目的只是为了经济上的安全。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爱情不过是一场交易,你我各取所需。薇龙虽然赢得了婚姻,但内心依然是空虚的。
03 《金锁记》里的曹七巧:扭曲的人性
曹七巧被娘家人卖给姜家作了二房“奶奶”,却只能伴着一个成天躺着,害了骨痨的废物,生命萎缩,仿佛是一堆“腻滞的死去的”“没有半点人气”“没有生命”的肉体。
曹七巧本是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姑娘,有着“滚圆的胳膊”、“洁白的手腕”、“丰满的身子”也曾在心中编织过一幅五彩缤纷的彩图,在姜家的生活,使她变成了“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外貌的巨大变化尚在其次,内心的扭曲变形甚至到了“毁灭人性”的地步,她的心灵被蛀蚀,被毒化,她又去毒人。
她勾引自己的小叔子季泽,以此满足丈夫没能满足她的性欲的空缺。季泽也不满足和她偷情。她被剥夺了正常的爱情生活,家庭生活。强烈的性欲望,使她的窥淫欲与施虐欲疯狂增长,让儿子长白连着两个晚上给自己装烟,追根究地的逼问儿子房中“夫妻私事”。故意喊来亲家母打牌,在牌桌上“略加渲染,越发有声有色”地散布儿子告诉自己的事,从中得到宣泄和欲望的满足。还别有用心地把一丫鬟给长白做小,从而把媳妇折磨至死。而这个丫环后来也自吞鸦片身t亡。 这是个疯狂的世界,丈夫不像丈夫,婆婆不像婆婆。
曹七巧自己抽大烟,让儿子长白、女儿长安也抽。
长安上学上的好好的,她却要去学校闹,仅仅是长安丢了一些小东西,长安觉得这样很丢脸,干脆主动说不上学了。在家跟母亲抽烟,言谈举止越来越像母亲了。长安一直被她耽误到三十岁,才终于托堂妹认识了一个留学归来的 男人——童世舫。本是两情相悦,仍被变态的七巧搅黄。更恶毒的是设圈套,在童世舫面前诽谤自己的女儿,让长安从此断了结婚的念头。母亲却总是显出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我养她一辈子也是养得起的。”这是对女儿的摧残。
在她扼杀了她自己的希望的同时,也扼杀了她周遭人的希望。曹七巧是不幸婚姻的受害者,但她又亲身毁了儿女的婚姻,她的畸形性格与遭遇使她堕落到万劫不复之境。
04《半生缘》里的顾曼桢:亲情背叛,爱情远离,仍自强不息
顾曼桢是一个朴素、善良、略带有点害羞、漂亮、年轻的女孩,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围着一条红蓝格子的小围巾,衬着深蓝色罩袍,倒像一个高小女生的打扮,蓝布罩袍已经洗得绒兜兜的泛了灰白,那颜色倒有一种温雅的感觉,为了养家做着几分兼职。她很想和世钧有一段美满的婚姻。然而在姐姐的私心下,不幸成了她想借之生孩子的工具。
姐姐顾曼璐觉得这些年她在风月场上混,去舞厅陪跳舞,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弟弟妹妹。而现在妹妹却那么清高。甚至当年喜欢自己的豫瑾现在都喜欢自己的妹妹,她假装生病,骗来了妹妹曼桢,把曼桢囚禁在家,让自己的丈夫祝鸿才强奸自己的妹妹,并且生下孩子。曼桢在医院生孩子时,在蔡霖生夫妇帮助下才逃脱出来。
出来后她听说世钧已经结婚。好在她可以自立,她仍然可以找到工作维持生计。
曼璐生病死时,曼桢仍然牵挂着孩子,毕竟是自己生的呀,她还是不放心。去看时。终是因为舍不得这孩子受苦,又与祝鸿才结婚。强扭的瓜不甜,曼桢痛苦着、矛盾着、忍受着,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婚,
世钧也过的不幸福,可是她们却 再也回不去了……
05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
《小团圆》是张爱玲的自传,描写了女主人公九莉与有妇之夫邵之雍的一段爱情故事;女主人公九莉的身世与张爱玲相仿,男女主角的恋情更宛若张爱玲与胡兰成。她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蓝本,用文学的手法叙述了传奇一生。
有人说“这是本一翻开就教人魂飞魄散的书,一面读一面手心冒汗,如同堕入不见底的梦魇。很少有作家肯这样暴露自己的冷和残酷,不稀罕任何体谅,更不屑廉价的同情。”
我个人觉得,她所有小说中,多多少少都有自己影子,她曾爱过的胡兰成的影子,她母亲、父亲的影子……
比如白流苏和顾曼桢的母亲,她们对女儿的冷漠,也反射出张爱玲和母亲之间的距离。
“半生缘”中顾太太眼睁睁地看着二女儿顾曼桢近乎完美的爱情和婚姻将要被无情地断送,顾太太了身上揣着曼璐给的一笔钱心安理得地走开了,独自留下曼桢在那呼天喊地。接着又对曼桢的男朋友许世均撒谎。在顾太太心中,金钱的力量足以抵消母亲的义务、良知、爱心。
“花凋”中川娥的母亲怕证实自己存有私藏,宁可贻误女儿的病也不肯出钱为她求医,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骨肉一寸寸的死去。川娥死了,却花钱在其坟头添了个大理石的石碑,碑上刻着“川娥是个稀有的美丽的女孩子,回忆上的一朵永生的玫瑰,知道你的人没一个不爱你的!”这么一段假惺惺的文字实在叫人胆战。
遇见了胡兰成,当时也是美好的,不管后人如何地说胡兰成是个渣男,但我想那时的张爱玲是欢喜的。即使后来刻骨铭心的伤害以及无耐的离开。
爱情里,谁不想只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也许就因为张爱玲自己的感情不圆满,所以她笔下的女性形象,都充满着悲剧色彩。
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两,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 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张爱玲的一生是传奇,是谜,值得品味与琢磨。她那饱满的字句,那深刻鄙薄的字眼,流露的是时代的影子,是生活的本质,是对人性的剖析。在她的眼里,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而上面爬满了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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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张爱玲、王安忆笔下女子都穿什么颜色的旗袍
一个人物就可以一件旗袍。有些杂乱。我也没看过,只能帮你找一些资料。节选一些。
张爱玲
写了很多。
《半生缘》中曼桢穿过一件浅粉色的旗袍,袖口压着极窄的一道黑白辫子花边;曼璐出场时穿的是苹果绿软缎长旗袍,见世钧时则是一件黑色的长旗袍,袍叉里露出水钻镶边的黑绸长裤。姐妹二人,姿容截然不同;《封锁》里的吴翠远穿的是一件白洋纱旗袍,滚一道窄窄的蓝边,人如其衣,平淡如水;而《倾城之恋》里白流苏脱下来的那件月白蝉翼纱旗袍,大概是被月光浸泡过的吧。当时的月亮,沧桑的泪眼,真是此情可待成追忆。
王安忆。
《长恨歌》中。王琦瑶总是闭花羞月的,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身影袅袅,漆黑的额发掩一双会说话的眼睛。
④ 人生是一袭华丽的旗袍,爬满了虱子。——张爱玲。张爱玲是怎样的一个女人
名动上海滩,不染红尘焦火气的传奇“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 说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当不为过。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阅读的快乐只有在她那里才可以得到,至少对我是这样。读别的书你或许能知道道理,了解知识,得到震撼,但是只有读张爱玲的文章你才是快乐的。即便是有点悲剧意味的《十八春》依然如此!
张爱玲是世俗的,但是世俗得如此精致却除此之外别无第二人可以相比。读她的作品你会发现她对人生的乐趣的观照真是绝妙!张爱玲的才情在于她发现了,写下来告诉你,让你自己感觉到!她告诉你,但是她不炫耀!张爱玲最有名的一本集子取名叫《传奇》其实用传奇来形容张爱玲的一生是最恰当不过了。张爱玲有显赫的家世,但是到她这一代已经是最后的绝响了,张爱玲的童年是不快乐的父母离婚,父亲一度又扬言要杀死她,而她逃出父亲的家去母亲那里,母亲不久就又去了英国,她本来考上了伦敦大学,却因为赶上了太平洋战争,只得去读香港大学,要毕业了,香港又沦陷,只得回到上海来。她与胡兰成的婚姻也是一个大的不幸。本来在文坛成名是件好事,可是这在解放后居然成了罪状,最后只得远走它乡!
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二,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浅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现代女作家有以机智聪慧见长者,有以抒发情感著称者,但是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在作品中既深深进入又保持超脱的,张爱玲之外再无第二人。张爱玲既写纯文艺作品,也写言情小说,《金锁记》《秧歌》等令行家击掌称赏,《十八春》则能让读者大众如醉如痴,这样身跨两界,亦雅亦俗的作家,一时无二;她受的是西洋学堂的教育,但她却钟情于中国小说艺术,在创作中自觉师承《红楼梦》《金瓶梅》的传统,新文学作家中,走这条路子的人少而又少。
现代著名作家,四十年代在上海孤岛成名,其小说拥有女性的细腻与古典的美感,对人物心理的把握令人惊异,而作者独特的人生态度在当时亦是极为罕见。五十年代初她辗转经香港至美国,在此期间曾经创作小说《秧歌》与《赤地之恋》,因其中涉及对大陆当时社会状态的描写而被视为是反动作品。其后作品寥寥,唯有关于红楼梦的研究尚可一观。
张爱玲也曾为香港电懋电影公司编写《南北一家亲》等六个剧本,之后也曾从事翻译与考证工作。张爱玲与宋淇、邝文美夫妇有深交,她的作品即是透过宋淇介绍给夏志清先生,肯定张爱玲不世出的才情,而享誉国际。张爱玲遗产的继承人是宋淇夫妇,其中大部分交由皇冠出版社收藏。
一九九五年中秋夜,曾经瞩目中国文学界的才女张爱玲猝死于洛杉矶一公寓内,享年七十五岁。
她的逝世使她的名字在文坛上再一次复苏。这位沉没了多年的作家一夜间又浮上水面来,而且是前所未有的美。那刻的美是永恒的,因为张爱玲孤独的一生走完了,留下的一片苍凉与无尽叹息化成玻璃灵柩,守护着她过去的灿烂。隔着空间和时间的玻璃墙望回去,越光辉的成就也越凄凉。
张爱玲系出名门,祖母李菊耦是慈禧心腹中堂李鸿章之女。不过她的童年是黑暗的,生母流浪欧洲,剩下她和弟弟在父亲和后娘的监管中成长(详见《私语》)。或许这是导致张后来的作品充满悲观跟势利的主要原因。她笔下的女性是实实在在的:自私、城府,经得起时间考验。就是这些近人情的角色的永恒性加重了她文字里苍凉的味道,反复地提醒着我们所有现今的文明终会消逝,只有人性的弱点得以长存于人间。至于她本人亦是斤斤计较的小女人:摸得到、捉得住的物质远较抽象的理想重要。
张爱玲离开了父亲逃到了母亲那里,母亲给了她两条路,让她选择:“要么嫁人,用钱打扮自己;要么用钱来读书。”张爱玲毅然选择了后者,然而,母亲的经济状况一直不好,而母女间的矛盾也在一天天间慢慢地、以一种不易察觉的形式在一天天间激化。张爱玲说:“这时候,母亲的家亦不复是柔和的了。”
中学时期的张爱玲已被视为天才,并且通过了伦敦大学的入学试。后来战乱逼使她放弃远赴伦敦的机会而选择了香港大学。在那里她一直名列前茅,无奈毕业前夕香港却沦陷了。关于她的一切文件纪录尽数被烧毁。对于这件事,她轻轻地说了几句话:“那一类的努力,即使有成就,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罢?……我应当有数。”大有一种奈若何的惋惜。
此后张爱玲返回上海,因为经济关系,她以唯一的生存工具——写作,来渡过难关。《第一炉香》和《第二炉香》却成为她的成名作,替张爱玲向上海文坛宣布了一颗夺目的新星的来临。张爱玲的这两篇文章是发表在由周瘦鹃先生主持的《紫罗兰》杂志上的。继之而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金锁记》等等更奠下她在中国现代文学重要的地位。就在她被认定是上海首屈一指的女作家,事业如日中天的同时,她却恋爱了。偏偏令她神魂颠倒的是为大汉奸汪精卫政府文化部服务的胡兰成。
张爱玲为这段恋情拼命地付出。她不介意胡兰成已婚,不管他汉奸的身份。战后人民反日情绪高涨如昔,全力捕捉汉奸。胡兰成潜逃温州,因而结识新欢范秀美。当张爱玲得悉胡兰成藏身之处,千里迢迢觅到他的时候,他对她的爱早已烧完了。张爱玲没能力改变什么,她告诉胡兰成她自将萎谢了。然而,凋谢的不只是张爱玲的心,她惊世骇俗的写作才华亦随之而逝。往后的日子纵然漫长,她始终没再写出像《金锁记》般凄美的文章。在1945年出版的《文化汉奸罪恶史》中,张爱玲榜上有名,这多多少少拜胡兰成所赐。张爱玲与胡兰成相识于1944年,分手在1947年,只有短短三年,却是张爱玲一生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此后张爱玲在美国又有过一次婚姻,她与第二任丈夫赖雅相识于1956年,对方是个左派作家,两个人同年结婚。直到1967年赖雅逝世。
⑤ 也明白为什么张爱玲独爱旗袍了”
首先,在她看来服饰就是要主张美的自由展示。大自然赋予人的本体美才是最自然的,有利于体现人体自然健美的服饰才是真正美的服饰。但在更衣记中清代女装为代表的传统服饰正好与之相悖。通常是黑色,小袄中袄大袄层层包裹,三件袄子之上又夹着云间背心出门时裤子外还要罩着裙子,极度宽大,四平八稳。张爱玲对此尖锐地指出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只不过是个衣架子罢了。
其次,她提倡服饰简洁大方。中国的传统拥有大量精品,期精美绝伦的刺绣工艺以及复杂细致的镶滚技艺至今令人惊叹,但传统服饰仍然再实用性和审美性上进入一个误区。张爱玲准确的总结道对于细节的过分注意,为这一时期的服装要点。尤其是三寸金莲的鞋服饰。虽然张爱玲本人也喜欢古典的绣花装束,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主张复古,她咯不到了传统服饰背后的陈旧保守,她主张服饰这笔账应该用减法。一个减字指明了服饰由繁到简的过程。这一点也体现张爱玲对自身的看重,衣服不过是身上的摆设,它终究只是张爱玲高傲骨性的一种华丽陪衬。
最后,她追求服饰个性表达。更衣记中对传统服饰的等级化、规律化、程式化提出了深刻的批判。在那个年代,女子想要出众一点是不大可能的。服饰的着色普遍规律化,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庆季节,太太穿红,姨太太穿粉红,寡妇系黑裙,若丈夫去世多年有公婆在堂便可穿湖色或雪青。这俨然就是传统身份等级观念的着色体现,它形成了传统中国女性一套女子穿衣的规范。太太穿红是她正房的象征,红色大气端庄,正统的颜色。姨太太穿粉红,妖娆娇媚,惹人怜爱。寡妇黑裙,拒人千里之外,要为丈夫守节一生。仍有公婆可着湖色或雪青,虽较之黑裙多了一丝生气,但同样肃穆冷清。一种穿衣颜色代表着一个人的社会身份等级,这样的传统服饰无疑使得女性自身的个性无法得到表达。
⑥ 张爱玲的 更衣记 鉴赏
《更衣记》可以说是一篇描写从清朝建国到“五四时期”中国女性服装演变的历史,也可以说是借用服装的历史来反映社会发展进程带给中国社会的变化。
张爱玲通过用女性服装的变化,着重描绘了中国女性随着社会变革身上所发生的变化,“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文中的这两句话既说明了清朝时期女性服装的大致情况,另一方面又通过服装说明了,清朝女性被封建礼教压抑、束缚,没有自由,没有权利,甚至连选择自己衣裳的权利也被剥夺了,我们知道爱美可以说是女人的天性,但残酷的封建专制制度,只让女人穿单一、单调的衣服,把衣裳当做只是女人的遮蔽之物,不能作为展示女性身体曲线美之物,就从我们生活中这一件基本的生活物品,也就剖析和揭露了专制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磨灭天性与磨灭人性的本质。女性被当做是男人的附属品,人格与尊严不被人尊重,就算是穿一件稍微漏一点雪白肌肤的衣裳,也能被认定为是伤风败俗。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就连女性与生俱来的美感也摧毁了,不免让人感到它“吃人”本质的可怕。
随之清王朝的灭亡,封建制度开始瓦解,西方民主与自由的思想传到中国,开始深入到人们的文化血液中,女性的服装也从专制的单一化朝着多样化发展,各式各样的衣裳开始出现在市场中,而这时的女性也逐渐的愿意展现自己的身体美和曲线美,反映了人们的思想观念由专制走向民主,更加的愿意表现自己,表达自己。有了自身的想法和思维,而这些在高度统一化的封建社会,女性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权利的。
在民国期间,旗袍在中国女性中流行起来,张爱玲认为旗袍的流行是中国女性追求男女平等之权的产物,女人们受到了西方文化和思想的熏陶,醉心于追求平等的社会地位,可是依然封建专制的中国无法实现女人们的愿望,所以女人的就选择穿上缺乏女性美的旗袍,恨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因此初兴旗袍是严冷方正,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随着旗袍的流行,做旗袍的裁缝师傅们一定是改良了旗袍,增添了许多展现中国女性身体之美的元素,不然怎么张爱玲笔下身着旗袍的女性总让我感觉具有独特的东方之美呢?身着华丽旗袍的白流苏既散发着一股恬静之美,又凸显出了她身体的曲线之美。既有奔放之感但又不失恬静,可以说旗袍最大限度的显露了东方女性之美。
张爱玲利用了以小见大的写作方法,再融合了她精致而细腻的语言,文章冷峻让人回味,展现了她天才般的写作能力和独特的个人魅力。
⑦ 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这真的让我着迷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国古代有不少著名书法家:王羲之、柳公权、欧阳修、颜真卿......他们都是我国书法界里的璀璨明珠。而现代也涌现出了不少著名书法家:庞中华、张克江......他们也为我国书法做出了贡献。看着这些著名的书法家,我不禁心头痒痒。心想:如果我也能像他们一样,写得一手好字,不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吗?想着想着,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不如我也来练书法吧!恩,说干就干。
我附近找是买来练书法的用具,一路上高高兴兴的跑回家。我把东西准备到位后,当我正准备下笔写时,这时,爸爸走了过来,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问道:“你准备干什么?”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爸爸,爸爸听后笑道:“你有这个想法很好,但是你一定要坚持下去,不要半途而废啊!”我笑着点点头。
但是当我拿起笔写第一个字时,我却不知道该如何下笔,我只好把爸爸找来,爸爸很耐心的一步一步教我,因为我还不够熟练,所以爸爸就从笔画教我写起,渐渐地,我觉得得心应手,越写越顺手。我也掌握了一些基本要领。可是,写字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练出来的。它需要有一颗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心。于是,我就每天坚持练习,不管有多忙。而且我也懂得了其中的奥妙。
练书法不仅可以写得一手好字,还可以提高一个人的品德修养,还能陶冶人的情操!俗话说:“见字如见人!”大家也不妨试着来练书法吧!
音乐也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是让我着迷的。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要好的朋友吵了架,我们互不理对方。于是我就回家听音乐去,一听音乐我感到了一股气息从我脚下涌上头顶。我顿时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我对朋友的气也全部消了。什么事情都想清楚了。我感到我也有错误。只是那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现在平静了下来才慢慢的想到。于是我向那个朋友推荐也去听听歌。不到一天,他就主动来找我道歉。音乐让一对冤家变成朋友,真让我着迷。
还有一次,我在听音乐,真听的着迷。听到一个朋友来叫我去打乒乓球,这是我平常最爱玩的运动项目了,可是那次我竟然斩钉截铁的拒绝了。可能是音乐让我太着迷了吧。
每当我与同学争吵时,不和时,耳边不时响起《稻香》这首动听的歌谣时,我陶醉了。音乐有一种力量,催我与朋友相处融恰,这就是音乐的魅力。每当我在思念,牵挂的时候,耳边便也会响起《牵挂》这首歌,我陶醉了,眼泪也会随之落下,歌里的每一句话都使我感同深受,这就是音乐的力量。每当我受委屈,伤心。难过的时候,耳边不断的响起《星星哭泣的夜晚》这首歌,我便也会抬头看着星星告诉自己不要再哭泣,要学习星星努力发光,不要难过;每当我遇到学习上的难题时,我听到《水手怕水》这首歌,我便也会学会放飞自己,努力冲刺,打倒困难,勇往直前…
生活因有了音乐而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
她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一举步一转身,让我真的着迷,不禁赞叹东方女子那独特的美。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轻风细雨中,几位身着素雅旗袍的女子,撑着油纸伞穿梭在江南小巷中,一举步一转身,不疾不徐,恍若隔世的`一群仙子。灰瓦白墙,烟柳画桥,小桥流水之间,仿佛一呼一吸都溢着江南的如水气韵。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一家人来到江南小镇。烟雨朦胧,少了摩肩接踵的人流,雨滴落在伞上,那柔和的雨,让整个江南小镇仿佛披了一层神秘的白色纱衣。走着走着,太奶奶驻足在一家旗袍店门前。走进旗袍店,里面的旗袍手工精致,仿佛是描绘在女子身上的丹青油彩,一袭古典,汩汩溢出。“这肯定不是工厂粗糙的技术赶出来的,一针一线都那么精巧。”太奶奶摩挲着旗袍轻轻说道。她选了一件和丁香一样颜色的旗袍换上,手上戴着翠绿色的玉镯,长长的旗袍齐着脚面,穿一双黑色的皮鞋,虽然太奶奶年事已高,但那古朴典雅的气质,仿佛使我看到民国时期东方女子独特的美。
太奶奶是那时候的新潮女子,识文断字,算得上是有思想、见过世面的人。她说她曾读过张爱玲的书,喜欢她的文字,喜欢她穿旗袍的样子,一股岁月沉香的味道从中溢出。在张爱玲的小说中,旗袍无疑是不可替代的主角,《半生缘》中曼桢穿的是浅粉色的旗袍,曼璐穿的是苹果绿软缎长旗袍;《封锁》里的吴翠远穿的是一件白洋纱旗袍;《倾城之恋》里白流苏穿的是月白蝉翼纱旗袍。每个女主角都有属于自己特质的旗袍,而张爱玲本人对旗袍的爱更是深沉。我依稀记得白落梅曾这样形容过张爱玲:“穿一件旧色却华丽的旗袍,昂着高贵的头,孤傲又漠然地看着风尘往来。”1995年张爱玲在家中去世,在这个旗袍已然退出的时代,她身穿的仍是赭红色的旗袍,安静而优雅地走完一生。“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历史就像一场散去的戏,张爱玲让旗袍有了灵魂。
“这样穿好看吗?”太奶奶摆弄着自己的旗袍。“好看极了!”我一边鼓掌一边说道。太奶奶对我说她年轻时有一个梦想,梦想着有朝一日来到这儿,身着旗袍,手拿折扇,温婉地走在烟雨朦胧的青石板路上。她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一举步一转身,让我真的着迷,不禁赞叹东方女子那独特的美。
三四月的江南,春雨不紧不慢,疏密相间,轻柔似母亲之手,缠绵似微风飘逸,轻抚浸润着山山水水。雨停了,雨露如轻歌曼舞的姑娘在花草叶间跳舞,阳光出来一照,露珠变为水汽,如若仙女一般轻烟缭绕升向天空。两岸的房舍鳞次栉比,倒映在清澈的河水中,泛着熠熠的微光。古朴而神秘的气息缠绵在悠长的古镇里,带着墨香的笔锋将这个“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地方绘声绘色地描摹在画卷上。蓦地,我闭上了双眼,这般旖旎的风光直叫人想到“树林阻翳:鸣声下”的美好,直叫人想象太奶奶年轻时,身着丁香色的旗袍,温婉地漫步在深巷中,空气中时而夹杂几股幽香,悠然沁鼻,让人心旷神怡,随风轻落几抹翩红,袅袅娜娜,美得飘然,让人着迷于其中。
旗袍,是东方女子独有的美,它承载着中国的女子心底对美的追求。着一袭旗袍,撑一把油纸伞,古朴典雅的气质让人着迷,更是女子心中最美的梦。
城市里的冬天干巴巴的,这,很不好,这,令我厌恶。
天空是被雾气笼罩着的,灰得迷茫,灰得无边无际。荫翳以强势的姿态遮住了那片天,只有阳光无力地闪着,枯燥得像是一张白纸,一碗寡淡的清粥。
这样的城市,这样的环境,令我厌恶。
我蜷缩在屋子的角落,透过窗户子去看着天。也许我想看到的是一大片海洋吧,没有杂质的蓝色,泛着丝绸的光泽,翻滚着白色的浪,但这座城市给予我的只有白色的沙漠。
时间像是被冻住了一样,天地间一片死寂,连枝头的叶也不动了。瑟缩在干枯的枝头,像是将死的老猫。
突兀的电话铃声打破了这份令人心中郁闷的沉寂。随后父亲变推开我的房门。
“亲戚来电话叫我们去乡下玩玩,走吗?”
乡下?
脑海里的画面如浪涌来,淹没了心绪。眼前瞬间掠过无数景象:朽败的老屋,昏暗的灯光,千里一色的田野里,白发苍老的老者吃力地拖着农具,容颜不再的老妇蜷在藤椅中,眼神抚过家人的合照,温柔而孤独。
印象里的乡下似乎就是一盏老旧的煤油灯,没有一丝梦幻的、绮丽的色彩,换作平常,我定是不愿去的。
我叹了声气。这样也好,去散散心吧。
车轮碾过干裂的土地,睡梦中的天仍然是阴云密布,墨水般的云层层压来,逼得我几乎落泪。
再睁眼时,泪水却真的从眼眶里流了下来。头顶上的不是天空,而是浩瀚的大海,那样直直渗透进灵魂深处的色彩,一定是海吧!从远方流淌来的云,那正是翻滚的浪。
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天空,令我着迷。
我似乎,回到了梦魂萦绕的故乡。记忆中的故乡早在机器的轰鸣中灰飞烟灭,也许被岁月的车轮碾碎成泥土便是它的宿命,但眼前的一草一木又分明与心中那张老旧的照片重叠。
这样的故乡令我神往,令我着迷。
乡野里的山从不孤独,因为山的心中住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城市里的山是孤独的,因为心中只有无声的草木,静静地伫立着,不言也不语。
远远地就看见了几位老人等候在风中。他们向我们招手,大声地呼喊着,竟像是几岁的孩童,朝气十足地呼喊着自己的玩伴。他们的脊梁早已被沉重的岁月压弯,但他们心中的脊梁仍挺得笔直。他们的声音已是苍老沙哑,但那颗心,却仍是夏风里最茂盛的树。
也许住在乡中的人,心都像是树一样不老的。
这样的风土人情亦令我着迷。
他们将我领到一座老屋前。老屋临着一条山溪,从屋里推开窗探头看去,就是充满了视线的水。正似江南的水乡人家。梦中的江南定要烟雨朦胧,远山朦胧?只需像这乡中,有终年不止的,流淌的溪水,便足够了。
空中竟开始飘雪,天边也泛起一层白色。点点的雪顺着天空的衣角爬下来,似漫天繁星坠落人间。山间的树,似乎要融化在雪中。我的心似乎也要化在景中。
我扑在沾满白雪的山间草地上,沉醉的闭上了眼。
这样的故乡,这样的环境,这样的风土人情,真的真的,让我着迷!
⑧ 旗袍曾是民国女子的最爱,如今,小镇大妈也迷恋上了旗袍秀
可能是骨子里喜欢古典的韵味,唐诗宋词,寥寥数语便勾勒出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境,就如旗袍,含蓄、内敛、古典、文艺,最能衬托出东方女性的美,妙不可言。总觉得穿旗袍的女子与江南有关,也许江南女子的小巧灵秀与温婉,江南烟雨的如梦似幻,这种穿越时空之门的梦幻淡雅,太适合旗袍的气质。
戴望舒《雨巷》里那结着愁怨,丁香一样的姑娘,总是隐隐约约地浮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她从悠长悠长寂静的雨巷,撑一把油纸伞袅袅婷婷,朦朦胧胧的背影,走在高高窄窄的巷子里,小巷深处有神秘的耶稣光,一直向光的深处走去。我想那该是一位充满神秘而魅惑的女子,骨子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妩媚,带着忧郁,带着旧时光的味道。这丁香姑娘一定是身穿一袭玲珑的旗袍,才能在一场雨中把诗人那迷茫,惆怅的情愫演绎得那么凄美。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服饰特征,旗袍是民国女子的最爱,是城市的,是小资的。小镇里以前也是有过穿旗袍的女子的,她们温婉,风情,有一种那个年代丰富的底蕴和内涵。轻颦浅笑地走过小镇清晨的青石板,走过县后弯弯曲曲的街角,走过烟雨江南的司前古巷,走过了小镇的繁华与落寞。朋友的母亲曾是一位浦江大户人家的小姐,听他说,他母亲就是著着旗袍,穿着高跟鞋,跟随她的丈夫来到大山深处的小镇,从此再也没有回去,和父母一诀永别。在朋友家喝茶,偶尔提及,他的神情有一些落寞,在袅袅的烟雾和茶水的氤氲里,紧蹙着眉头,他数次有想去浦江寻找母亲那边亲戚的念头,但又不知从何找起,也打听了不少人,但岁月里那些长长短短的故事,全沉淀在了旧时光,不会泛起。
我以前并不知道旗袍,不知道女人还可以有那种风韵。小时候看到女人穿得最多的是大襟的衣裳,是军绿色和蓝灰色,再后来是月白粉红,再再后来有了碎碎花花的裙子,觉得已是春光明媚,夺人眼目。看到穿旗袍的女子应该是在小时候电影《一江春水向东流》,那种素雅的袍子,配齐耳的短发,清爽利索。事隔多年,早已记不清出现在故事的哪个片段,却怎么也不会忘记那身着旗袍的女子,那无法复制的风韵,那渐行渐远修长柔美的倩影。
王家卫导演的《花样年华》,用一袭袭旗袍演绎了情节故事和时间的流逝。张曼玉饰演的苏丽珍,穿着华美的旗袍,身段婀娜,体态修长,漫步在潮湿的小巷,旗袍在她身上有了别样的灵魂,仿佛浑然一体。剧情里,为她量身定制了二十几套旗袍:蓝底大红花,黄底红蓝圈,棕色波纹,青蓝格子,翠棕水墨,暗色彩虹,流光溢彩,黑色蛇纹,翠绿菱格,黄色水仙,染橙黄花,藕粉波纹,白底水墨,白底蓝花,蓝底黄绿花,棕底黄白花,不同颜色,不同款式,配合不同场景,冷艳,忧伤,雍容,端庄,如行云流水熨帖在女人身上,尽显东方女性古典的娴静、清雅、成熟、温婉的气质。淡淡暗香和微微惆怅弥散在举手投足间,一颦一笑都是深深的寂寞与思念,带给人们一场绝美旗袍的视觉盛宴。
张爱玲曾说: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一种䄂珍剧。临水照花的张爱玲是极其喜爱旗袍的,她笔下也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活色生香的旗袍女郎。可以是如雍容华贵的牡丹,也可以是如清雅脱俗刚出水的青莲,抑或是深夜幽静小巷深处倚门斜靠,指间燃着烟,轻吐一口烟圈,然后转身走进深院的风尘女子。张爱玲曾有一张穿着旗袍仰头向上的黑白图片,我一位客居南宁爱好文学的女同学,也有类似造型的一张,如不细辩,会以为是张爱玲,确有几份神似。
最能穿出旗袍韵味的是阮玲玉,她留下的那些穿着各种旗袍的黑白照片,配上她那一双似有千言万语,却又欲说还休的媚眼,特有的削肩,柳腰,柔软气质,旗袍穿在她身上真正有了风情万种生命的张力。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与那个时代完全契合。旗袍的美在于这韵味,在举手投足间女人柔美风情温婉的韵味,无论是妖娆还是素雅,性感或是妩媚。高挺的衣领,古老的手工盘扣,把女人的美体包裹得严严实实,却又勾勒得凹凸有致,两侧的高衩让迷人的春光却忽隐忽现,呈现出极至的柔美和妩媚,玲珑尽现。也许极致的性感从来都不是裸露的,而是像含羞带怯的欲露还掩的初荷,在若隐若现中让人有无尽的想象空间。
广场舞风靡后,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一股怀旧旗袍风也悄然兴起,小镇一群大妈迷恋上了旗袍,组成了旗袍秀的队伍,排练,走台,和旗袍相配的道具花伞,团扇,绣花布鞋,置办得一应俱全,也学着那电影中的那一袭袭旗袍,想把自己的身材勾勒得如诗似画,娴似娇花照水,行如弱柳扶风。我为她们去拍过几次,梁家山的丛林,上黄的古村落,西溪有流水旁,十里荷花深处,却总觉得不尽如人意。这让我想到《潜伏》里翠平刚到天津和余则成合作时首穿旗袍、高跟鞋时的窘态,山野的气质驾驭不了风情的旗袍。旗袍需要恬静的容颜,修长美丽的身段,没有流动的线条,没有内在的气质,就不会有优美的韵致。
她们的旗袍都是淘宝上买的,统一的色彩和款式,批量均码的那种。其实真正的旗袍是要用心做成,我觉得刚成熟的少妇穿才是绝配。妙处是要美得恰到好处,并且要构思细腻协调,不能肥一丝一毫,也不能瘦一丝一毫,与身体曲线完全吻合,方能展现旗袍那种特有的韵味。和旗袍相伴的应是高山流水的古筝,轻盈低转的团扇,溢出墨香的古装线书,潺潺流水的竹间小溪。但她们似乎不讲究这些品味,她们像对待广场舞一样对待旗袍,别人的眼光并不会妨碍她们的热情,她们大胆地在街上走,在河边照,在茶山上秀,在广场上舞,录成短视频,制作抖音,不亦乐乎。或许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个旗袍梦吧,不管自己的身材和模样是否适合。或许她们是真的喜欢并爱上了旗袍,爱上旗袍的内敛与安静,只是并未懂得旗袍的内涵与韵味。
她们努力地学着,现在有了些韵味。旗袍秀作为大山里的一道风景,游走在了西溪、南门码头,秀在了古街,行在山间水边,为小镇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远远地看,那一袭岁月的优雅,从古典走向现代,宛如朵朵开在初夏的荷花。深夜,看着为她们拍摄制作的视频画面,她们行走在小镇的青山绿水间,还是有美的意境。我给她们的视频配上一些文字,为这方秀美的山水,人间的桃花源,为热爱生活的她们:
遇见你,江南风荷
霓裳羽衣,花钿玉笄
遗落在江南的葫芦宝地
我著素色旗袍相契
渺渺烟波上淡月村墟里
圆润的双肩是东溪西溪
尘封葫芦口的巽峰塔
檐铃在梵音中叮叮响起
我走进这一方秀美的盆地
远处袅袅炊烟,野藤疏篱
凤凰扣下的风姿在广场工笔
香云纱的垂坠晕开杨柳岸堤
秋风拂过芦苇西溪
笛声金黄了杏叶太平
我忆起戴望舒的雨巷
都市繁华过后在青石板独行
缕缕丁香的姑娘带着油纸伞
朔江而上撑到天晴
遇上溪水婆娑的午溪
莲步轻移,流苏盈盈
弥散开小镇典雅安祥气息
淡淡雅雅的气质洇开了水墨
粉红玉白的荷花渲染了身影
古老的城墙团扇开青苔底色
临水照花,花动一城春色
音符般律动的采茶姑娘
氤氲着竹篁外的茶青
一曲江南春里,风荷大地
蔚蓝的天色下穿过拱辰门
我在南门码头等你
通济桥的黛山倒影中
再吟一首雨霖铃,再没有无语凝噎
驻足司前古街回望旧时岁月
宣平景色都滚边进袖口衣襟
款款走过黄昏走过天明
流淌千年的宣平溪边杨柳依依
一念杏黄,一念荷起
如钩的新月,载不动古镇芳华
阑珊的灯火,把小镇细细梳理
在这场旗袍秀中,我是把这千年的江南小镇,在新城镇建设后越来越美的身姿,也幻化为心中那现代而不失传统古典美的旗袍女子了。愿岁月静好,旗袍倾城,山河依旧。
作者简介:韩剑锋,爱好摄影、写作,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⑨ 张爱玲死的时候,为什么会选择穿一身红色旗袍呢
张爱玲死的时候,选择穿一身红色旗袍是因为她这一生最喜欢的衣服是旗袍,而红色旗袍代表了她绚丽而又不幸的一生。张爱玲是我国的著名小说家,在她笔下的小说里旗袍的出场率是非常高的,每个女主人公的旗袍都代表了不同的风格和性格。
张爱玲不仅是文坛巨星,她更是一个时尚弄潮儿,二十年代四十世纪时的上海最流行的服饰便是旗袍,走在街上随处可以看到穿着旗袍的女子,穿着旗袍的女子无一不是性感的,而张爱玲便也是旗袍大军中的一人,她非常喜欢旗袍。
1995年的某天,张爱玲穿着自己最爱的旗袍在家里过完了她有才华却又不幸的一生。
⑩ 素锦旗袍之张爱玲
她穿一袭素锦旗袍穿越民国烟雨,走过季节轮回,那散落一地的是薄荷般清凉的记忆。
原以为民国烟雨能够滋养性情,以为上海风云能够续写传奇,以为人间草木能够成为知己,可她还是抛掷一切,丢下倾城故事,风华文章,不与任何人道别离,她选择漂洋过海选择一个谁也不认识她,但也不认识谁的地方,被遗忘的活着,任你穷尽人海,都不能将之寻找。
胡兰成用一盏茶的时间就可以忘记许下一生诺言,而张爱玲却要为一段爱情负责到底。她为他低到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朵花开错了时间,在他背离的那一刻,她甘愿独自萎谢。
时光无涯,聚散有时,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摘自《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由心敬佩高雅积极,诗意唯美的张爱玲。张爱玲的爱情,不由得让我想起自己。
以为一辈子只你一人,却不曾想,只是自己的心甘情愿罢了,得不到回应的喜欢,别自作多情;像极了情侣之间的爱情只差最后一步,没有等来最终的考验,你已有了她人,为自己悔恨,为什么要多那一次考验?为自己庆幸,自己只不过是他渔网中众多小鱼的一条;而后第一次名正言顺,有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花了大量的时间在不自信上,短短的一个月,忙着取悦对方,而忘记了自己。
后来才知道,曾经许下了地老天荒的人,有一天会分道扬镳,曾经说好了,永不相见的人有一天会不期而遇,缘分这条河流从容流淌,从来就不是你我所能把握的。张爱玲说过: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上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愿天下所有的女子被真情所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