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西安中小学哪年开始统一穿校服
2013年
西安市中小学校服从2013年开始进行统一管理,管理和监管的重点是校服的安全性,即校服的质量,以及核实学校征订校服的程序
❷ 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自愿选择原则:学生是否穿着校服,是否购买校服,选用何种方式购买校服,完全自愿。
(二)多方参与原则:学校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
(三)公开公示原则: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健全校服选用工作机制,选用和采购过程全程公开,向全体家长师生和社会公示。
二、程序目标
1、按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购置工作。
2、召开学校校务会,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上级推荐的定点生产经营企业购置校服,由学校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学校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4、所订校服质量必需符合质量要求,不得含有损人身健康的物质。
5、校服征订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赢利。
三、质量管理
(一)校服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校服质量和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
(二)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
(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定期函询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校服生产企业是否有质量不合格的行为,对校服质量监督管理。
❸ 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校服选用管理办法如下:
一、学校集体决策
每期开学初,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校服采购每2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2年级、3-4年级,5-6年级),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二、征集采购意向
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每期初对一三五年级学生发放《校服征订告家长书》,完全采取家长、学生自愿购买,并签字确认。
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三、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四、确定供货企业
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根据学校在校学生人数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阻总人数的80%。
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确定供货企业全程由洛南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监督管理。
五、公示采购结果
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六、工作要求
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及时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校服检查验收及发放按照合同约定,对校服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服装标识等进行初步认定合格后才能收货。如有异议,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检查验收合格后,学校应按时将校服发至学生,并会同校服生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售后服务监督
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资料存档备案
采购结束后,及时收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及时向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❹ 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最新
最新的小学校服管理办法如下:
一、着装要求:
1.升旗仪式、重大主题教育活动等须统一规范穿着校服。学生可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决定穿着哪款校服。
2.学生以学校名义集体外出参加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
3.规范穿着各套校服。夏装T恤的扣子要全部扣上,领子折叠整齐,下摆收在裤(裙)内。秋冬校服要拉好拉链。
4.注意保持服装的平整洁净(尤其是衣领袖口)。红领巾应佩戴在校服领外面。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校服穿着。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于不按要求穿着校服以及不爱护校服的行为,由各班老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着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
3.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升旗仪式以及集体活动检查项目。
❺ 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1.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组,由分管德育的校长领导,由德育处和综合处组成,负责校服的质量控制,并设立校
服管理员负责具体发放和补充。
❻ 学校校服管理办法
学校校服管理办法:
校服实行学校自主决策、学校公开采购和学生自愿购买的基本原则。并明确校服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标准要求和采购流程。
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校服管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校服征订,协助做好质量检验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督抽查结果及时通报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中小学校要以“规范、公开、透明”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校服的招标采购;生产企业要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中小学校在采购过程中一经发现质量问题,要第一时间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❼ 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如下(常州市武进区漕桥小学)为例:
1、学校集体决策: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2、征集采购意向:按照自愿原则,发放告家长书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5、确定供货企业:由第三方招标公司对已报名的有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严格执行招标程序,由评委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等原则综合打分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6、公示采购结果:招标结束后,学校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校服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7、签订采购合同: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第三方招标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合同一年一签,供应期内考核合格后,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供应期满或合同终止需重新组织招标。
8、校服检查验收: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由校服供应企业提供本批次校服相关检测报告。
9、售后服务监督: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按照5%的比例为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校服。
10、资料存档备案: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及招标材料,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❽ 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实施原则、操作办法、注意事项。
(一)自愿选择原则:学生是否穿着校服,是否购买校服,选用何种方式购买校服,完全自愿。
(二)多方参与原则:学校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
(三)公开公示原则: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健全校服选用工作机制,选用和采购过程全程公开,向全体家长师生和社会公示。
❾ 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校服选用管理办法如下:
1、发挥家委会作用,强化学校责任。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长牵头、德育处、总务处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对校服质量监控负责,设立校服专管员负责具体发放、补定事宜。
3、做好学生校服“双送检”工作。学校接收校服时,严格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拒收。
❿ 关于学生校服的,国家有什么法规或文件吗
国家目前有校服新国标文件,校服新国标文件是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其是我国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国家标准,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校服,在当时由于战争导致部分家庭生活艰难,学校是为了使出身于这样家庭的学生不会因为自己家庭困难而产生自卑感,炫耀,于是规定每个学生上学的时候必须穿着相同的衣服。后来这种观念被大多数学校所接纳,纷纷规定学生穿着同样的衣服上学。
学生统一穿校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强化学校的整体形象,增强集体荣誉感。校服制的实施在素质教育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校服可以使学生在身份感上区别社会其他人,因而有了学生自身的约束力,有一种象征的意义。
(10)西安市校服管理方案扩展阅读
文件颁布的背景:
有关校服的标准数量多,但标准分散,标准之间协调性不够强,不便于各相关方使用,同时由于无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校服的专用标准,容易让公众产生我国没有校服标准的错觉。
为解决当前中小学生校服标准的混乱状况,经教育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会商,决定制定统一的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在汇集整合现行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对中小学生校服的基本安全、性能要求和外观质量要求等进行统一规定。
既便于有关各方使用,又可利用现有有效资源,构筑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门槛,为校服管理和监管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国家标准委于2015 年3 月18 日以国标委综合[2015]25 号文件专门批准下达《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制定计划,该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归口,纺织工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等单位负责起草。
标准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了社会意见,各方参与度高,共收到回函75 份,意见和建议500 余条。6 月4 日,标准草案顺利通过审定。至6 月30 日国家标准委2015 年第21 号公告正式批准发布并实施,前后历时3 个多月时间,创造了纺织标准制定新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