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制服,也没有特殊的证件,纪检监察人员只有所在单位的普通工作证件。
(1)安全生产监察员制服扩展阅读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不是党委部门,其规格高于党委部门(即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等),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 。
监察是政府部门,是专司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的机关。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1993年纪委和监察局实行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
2. 劳动保障监察员不在编制内有没有制服
只要监察员都有制服,协管员没有制服,一般协管员都是劳务外包的,不能穿制服
3. 安监局制服是不是就是安全监察制服
全国没统一安监局制服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是安监下属的一个部门(有些是分开,拿两个法人资格),属于安监局管辖,所以全国没有统一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制服。
4. 安监局有制服吗
全国没有统一安监局制服.
安监局全称即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安监局在中央一级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省级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级和县级也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的地区设办事机构)。
安监局系统没有全国统一的制服,但有的地方的安监局自己配发了服装。
(4)安全生产监察员制服扩展阅读
安监局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国务院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5. 监察官会有统一制服吗
监察官会有统一制服。
监察官是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人员,国家实行监察官等级制度,制定监察官等级设置、评定和晋升办法。监察的对象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监察委员会有以下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 安全生产监察员是干什么的
一、安全生产监察员
“安监员”就是“安全生产监察员”的简称,
安监局的帽徽、肩章、胸章、臂章等。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的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安监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局(简称“煤监局”)里的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监察员的职责:安监标志服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
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3、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6、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 劳动监察大队为什么没有制服监察单位没有制服可以进入企业吗
劳动监察大队有劳动保障监察标志,没有制服。
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分为胸牌和臂章两部分。
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可以进入企业进行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巡查,或者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专项调查。
有关劳动保障监察员进入企业的规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 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 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 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五) 对事实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
(六) 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七)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指定其中1名为主办劳动保障监察员。
劳动保障监察员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情况进行监察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 进入用人单位时,应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并说明身份;
(二) 就调查事项制作笔录,应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被调查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
调查人拒不签名、盖章的,应注明拒签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时,承担下列义务:
(一) 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
(二) 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
(三) 为举报人保密。
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 本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的;
(二) 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承办查处的案件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 因其他原因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