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务员有制服吗
质检总局局机关人员应该不穿,质检总局制服分两种,一种是检疫系统和质监系统的制服,要求分别是口岸检疫或是稽查执法人员身穿制服,其他人员不得穿着。
⑵ 我们国家公务员的制服规定
公务员是没有制服的,有些执法部门有同意的制服,而且每个都不一样
⑶ 为什么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 没有统一制服 2019
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必须穿制服执法。
一、统一的服装范围和发放标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制服主要发给所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在职人员。
原则上,为减少重复和浪费,发放方式如下:原工商系统现有执法人员制服不宜再发放,以更换新标识为主;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执法人员将换上新制服和新标识。
地方政府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配置和分配。
原则上,更换标准为:每季度首次发放两套执法制服,每两年发放一套;夏季将首次发布一个上限,并每两年更新一次。首次发布两套市场监督管理标志,每两年更新一次。
二、统一着装时间,并组织实施。
1、2016年3月1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推出新的执法制服,并佩戴统一标志。
2、新换制服由辖区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由当地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3、严格按照规定,通过公开、公平、透明的招投标方式,选择表面辅料、服装服装生产厂家。
4、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换衣任务按时完成。
(3)国家质检总局制服发放依据扩展阅读:
按照文件的精神,市委和市政府调整工商管理系统,质量监督和食品和药品监督我们地区整合和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承担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工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员工仍穿着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三套服装。由于制服、标志不统一,对外造成群众和管理对象之间的误解。
这不仅影响了执法形象,而且严重制约了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为适应新的职能定位和工作需要,市监察局下发统一的“三顶大檐帽”,改为穿一套西服,这是进一步深化和落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
有利于市场监管局进一步理顺内部职能,规范自身运作。有利于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明确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认定和批准,并对其进行监督。
有利于加强行政执法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既提升了执法形象,又维护了执法权威,增强了各市场监管机构的团队意识,增强了工作精神和创业精神。
在着装方面,还制定了《制服着装管理办法》,严格规定着装时间、着装场合和着装注意事项,强调着装对执法的意义。
制服的发放应当严格限于持有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执法证书的人员,并不得在规定的工作和执法期间穿着。
⑷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何时配发新式制服发放标准
新式制服发放标准:
1各季执法制服首次发放两套,每两年换发一套。2帽子首次发放夏冬帽各一顶,每两年换发一次。3市场监督管理标志标识首次发放两套,每两年换发一次。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根据《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价格垄断行为查处职责,省商务厅的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职责,省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加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知识产权局牌子。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⑸ 市场监管局制服什么时候配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制服主要发给所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在职人员。
原则上,为减少重复和浪费,发放方式如下:原工商系统现有执法人员制服不宜再发放,以更换新标识为主;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执法人员将换上新制服和新标识。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⑹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编配发制服吗
发放的。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勤人员是不发放制服的。根据国家规定,执法制服发放是要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工勤人员不具备有行政执法资格。
市场监管局是一个政府管理机关,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物价、餐饮监管(其他地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的职能)、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
⑺ 市场监管局制服没有领花
没有的
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必须穿制服执法。
一、统一的服装范围和发放标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制服主要发给所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在职人员。
原则上,为减少重复和浪费,发放方式如下:原工商系统现有执法人员制服不宜再发放,以更换新标识为主;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执法人员将换上新制服和新标识。
地方政府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配置和分配。
原则上,更换标准为:每季度首次发放两套执法制服,每两年发放一套;夏季将首次发布一个上限,并每两年更新一次。首次发布两套市场监督管理标志,每两年更新一次。
二、统一着装时间,并组织实施。
1、2016年3月1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推出新的执法制服,并佩戴统一标志。
2、新换制服由辖区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由当地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3、严格按照规定,通过公开、公平、透明的招投标方式,选择表面辅料、服装服装生产厂家。
4、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换衣任务按时完成。
⑻ 市场监管局制服发放范围
摘要 一、统一制服样式和标志标识
⑼ 江西省统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标示制服
各设区的市政府法制办、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市场监管机构综合设置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保障和监督改革后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就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50种基本行政执法文书,供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时使用。
二、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增加文书的说理性内容,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通过培训,使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熟练使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可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需要,依据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发的文书,增加本部门文书的种类,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各市、县(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保证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文书一致性,不断提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水平。
各地可直接从省政府法制办门户网站登录下载执法文书电子版。
附件:
1.江西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2.江西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排版规范
⑽ 国家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
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的规定是:
1. 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统一制定发放标准,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增加劳保用品发放明细,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增加发放。
2. 公司每季度统一按各部门人数标准发放劳保用品,由有关负责人统一从总公司领取后发放到个人。
3. 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与酒店服务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
4. 各部门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 各部门有关负责人按月份统一从公司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后按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分发劳动保护用品。
6. 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等超过一个月以上者,部门有关负责人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账上将使用期限相应延长。
7. 对于低值易耗品如:线手套、橡胶手套等由部门管理负责人按实际操作需要发放。
8. 如在规定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内丢失或损坏劳动保护用品,按成本价统一在总公司有偿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