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着装是什么样子的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制服着装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行为,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制式服装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穿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必须按本规定着制式工商行政管理服装,佩戴标志,保持仪容严整、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仪表形象。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上岗时,应穿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装:
(一) 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二) 到经营性场所消费的;
(三) 女姓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 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停职、接受审查的;
(五) 辞职、调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六) 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况。
第六条 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胸徽。不得佩戴其他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或者执法公务无关的标志。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时,应当戴制式工商帽(除不宜戴帽外)。男性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大檐帽前缘与眉同高,女姓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卷檐帽前缘稍向后倾。戴冬帽时,护脑下缘应当距眉一至二指。在室内脱帽后应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立姿可以将帽用左手托夹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
第八条 着装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歪戴帽、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二)夏服、春秋服、冬服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着春秋服、冬服必须内穿制式衬衣,并扎系制式领带。
(三)男、女长袖立领衬衣作外穿时,下摆应扎在裤腰内,扎制式领带;着短袖立领夏服时,下摆应扎在裤腰内;着短袖开领夏服时,下摆不扎在裤腰内。
(四)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染彩发、化浓妆;不准戴外露饰物。
(五) 男性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鬃角、剃光头或者蓄胡须。
(六) 应当举止文明。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倒卧;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七) 应当随身携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制发的执法证件。
(八) 通常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时应穿皮鞋(含凉鞋),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过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过3厘米;不得赤脚穿鞋或赤足。
第九条 两名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着装巡查或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制服不得擅自拆改或借给非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调离、退休,其帽徽、肩章、领花、胸徽等工商行政管理标志一律交回本人所在单位制服管理部门。
2. 法院行政人员穿制服吗
法律分析:法院行政人员需要穿制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行政执法需要,要求统一穿着制式服装的,其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着装的有关规定,严禁擅自批准统一着装,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指使或暗示下属单位统一着装。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法官法袍穿着规定》第十条 法徽应按下列要求佩戴: (一)佩戴法徽仅限于审判制服,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穿着审判制服不得佩戴法徽以外的徽章; (二)开庭审判必须佩戴法徽,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亦应佩戴法徽。
3. 对于某些国家机关人员来说制服意味着什么为什么他们在履职时必须穿制服
对于某些国家机关人员来说制服意味对工作人员进行规范着装管理,树立良好对外形象,他们在履职时必须穿制服是法律的规定。以人民警察为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下列民警工作时间应当着装:
(一)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的民警;
(二)直辖市公安局、省辖市(地)公安局(处)直接从事督察、户政、治安、巡逻、防暴、监所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的民警;
(三)省、自治区公安厅直属直接从事监所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等工作的民警;
(四)公安部直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民警;
(五)各级公安机关直接从事信访工作的民警。
(3)行政人员制服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第五条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装:
(一)执行侦查、警卫等特殊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审查或者被禁闭的;
(五)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4.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工勤人员可以配发制式服装吗
法律分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工勤人员应当配发制式服装,依据《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此办法是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适用本办法。财政部、司法部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制度,国务院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领域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财政部、司法部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制度,国务院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领域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地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配发范围、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在预算定额标准以内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不得扩大着装范围,不得改变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不得提高配发标准。各地应当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
第五条 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所需经费,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列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部门预算。
第六条 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采购,原则上由省级及以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 法院行政人员需要穿制服吗
法律分析:法院属于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所以人民法院需要实行统一着装,是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是维护法治尊严,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负责法庭审理记录等审判辅助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6. 行政执法人员制服个人缴纳多少钱
不需要缴纳。
2020年,明确制服和标志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全额负担,取消此前由个人负担制服工料费30%的规定。所以现在行政人员是不需要个人缴纳制服费用的。
7.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配发制服吗
法律分析:配发制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态环境保护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
法律依据:《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
第二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财政部、司法部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制度,国务院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领域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
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地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配发范围、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在预算定额标准以内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不得扩大着装范围,不得改变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不得提高配发标准。
各地应当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
8. 中国有哪些政府机构是穿制服的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可以穿着制服的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如下:
统一着装的,只限下列人员:
(一)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干警。
(二)公安机关县、市(县级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在编干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行署、省辖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户籍、刑侦、看守、预审、巡逻队的行政在编干警。
(三)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在编干警(按相应公安机关的着装范围执行)。
(四)国家安全部门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一般不再发化装服或化装服费)。
(五)司法行政部门的劳改、劳教场所直接从事对犯人或劳教人员进行管教工作的在编干警。
(六)法院系统定编的现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法警。
(七)检察院系统定编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法警。
(八)开放口岸对外执行任务的海关、卫生检疫、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港务监督和船舶检验部门的外勤工作干部,沿海和边境水域的渔政检察干部,海洋局涉外调查船队和海监船干部(含执法干部)、船员。
(九)卫生部门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
(十)农业部门专职植物检疫工作干部和内陆水域渔政检察干部。
(十一)林业部门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干部。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干部。
(十三)税务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征税工作的干部。
除以上规定的着装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着装。公安机关和劳改劳教系统未着装的在编干警,如工作需要临时穿警服的,可发公用警服。已发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后新增人员需着公用警服的,要严格审批手续,只发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顶,大衣一件。
9. 我国行政执法制服有几种,分别是什么单位
目前着军装式制服的单位有:军队,武警部队,警察(公安、国安、司法、监狱、海关缉私、各部属公安),海关,税务,以及工商、卫生检疫、城管、绿化管理、市容监察、路政、港务等政府行政机关下属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