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问一下,中国海监中国渔政中国海事中国海警这些部门有什么关联和区别好乱啊
这四支力量属于不同的部门管辖,自成体系。但都是维护我国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重要力量。
国土资源部下属中国海洋局及“海监”系列执法船,
农业部渔政局下属的“渔政”船,
交通部下属的海事局“海巡”船,
同时还有公安部边防局下属的“海警”
以及海关部门的缉私艇。
“海监”是拥有大型船只最多的海上维权执法力量,以维护中国“海上主权”为主要目的。实际上,上世纪80年代前,中国海洋局还是由海军代管。海洋局海监总队的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海军南海、东海、北海各舰队的海洋调查船队。
而“渔政”自上世纪90年代起,通过参与一次有争议岛屿的海上“维权”,一举奠定自己在海洋管理上的江湖地位——1994年,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接受中央任务,组建船队登临与菲律宾存在争议的美济礁,并在此后一两年完成永备工事。从此,南海渔政成为中国非军事机构中,惟一驻守外海岛礁的部门。直到现在,南海渔政依然保持着美济礁长期有至少一艘渔政船,以及数十名渔政工作人员驻扎的“主权存在”。
与海监、渔政相比,海事局及其“海巡”船的活动范围要小得多。它们主要从事海上交通管理与海事搜救,一般多在港区附近活动。
公安部边防局下属的“海警”部队,上世纪80年代后组建,主要从事打击海上走私等海岸公安任务。
而海关部门在海洋管理上却刚好相反——仅有一些小吨位缉私船艇,实力根本无法和前几路“诸侯”相提并论。
从执法能力看,截至今年初,海监和渔政拥有最多大吨位远洋船舶。海监和海巡都拥有舰载直升机和固定翼巡逻机。2000年以来,海监新造船只最多,发展最快,渔政与海巡次之。一向力量薄弱的海警,在过去几年中也加入了这一竞赛。
经历舰艇装备的升级之后,各路“诸侯”在海洋管理上竞相扩大各自的影响力。
过去几年中,渔政执行了“维权护渔”的定期巡航,但传统上更加重视南海方向。渔政系统在渔船上建立了监视与反应系统,要求所有前往敏感争议地区的渔船都装有北斗导航系统。南海渔政可以从总部屏幕上看到全部装有这套系统的渔船的位置、航向、航速、状态等信息。渔船可直接与渔政联系,一旦有事,可调配最近的渔政执法船前往护渔维权。
相比起来,拥有远洋船只较少的海巡和海警,主要参与一些联合维权巡航行动。它们与渔政部门合作密切。
有研究人员指出,各部门建立的海洋管理队伍,条块分割、自成体系,协调工作难以进行。部门分工困难,对有些任务各部门争夺管理权,而对另一些任务各部门又互相推诿。此外,执法机构及其武装重复建设和多功能利用问题难以解决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② 中国海监总队怎么样
简介:中国海监总队,成立于1982年8月23日,由国家海洋局领导。主要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中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 199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中共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国家海洋局正式设置“中国海监总队”。1999年1月13日,中国海监总队挂牌成立,时任国家海洋局局长王曙光任首任中国海监总队总队长。2013年,《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规定国家海洋局及其下属中国海监总队、原农业部中国渔政、原公安边防海警和原海关总署缉私警察整合为新的国家海洋局。重新组建的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同时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注册资本:1101万人民币
③ 中国渔政着装有法律依据吗
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部门、行业的着装范围一览表
单位 行业统一着装范围 个人负担费用比例 公 安 部 门 (一)着警服范围:1.公安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省辖市、行署和县(市)公安机关行政单位中属行政编制的在编干警;2.目前在政企合一性质单位设立的公安机构的干警;3.大中城市大型公共场所和少数地处偏远、城乡结合部的重要大型工矿企业、科研单位,周围情况复杂,治安问题较多,内部保卫组织无法管理,当地公安机关又管不到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安派出机构的干警。 (二)着公用警服范围:1.公安警察院校的干部、教师和学生;2.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经常到发案现场参与侦破案件的人员;3.公安机关行政单位的在编门卫、传达人员,驾驶警车、囚车、勘查车、机要通信等公安业务车司机;4.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乡镇公安派出所招聘的合同制民警。
(三)着化装服范围:各级公安机关从事专职秘密侦察工作的人员,改着化装服,不配发警服。
(四)企业公安消防队人员,改着上绿下蓝消防制式服装。
(五)公安机关所属下列单位和人员不属着装范围:1.科研所、医院、公司、出版社、印刷厂、招待所、幼儿园、农副业生产基地等单位的干部、职工;2.离退休干警;3.各种工勤人员。
(六)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系统公安机关干警比照各级公安机关的规定执行。 除以上规定的着装范围外,其他企事业内部安全保卫人员一律不着警服。 国 家 安 全 部门 各级国家安全机关行政单位中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 司 法 部 门 劳改劳教 工作干警 (一)着装范围:1.司法部劳改局、劳教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的劳改局、劳教局(处)和地市司法局的劳改处(科)、劳教处(科)机关的在编干警;2.司法系统的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出入监队(含收容站、所)、犯人医院以及强制留场就业场所的在编干警。 (二)着公用警服范围:1.劳改、劳教干警院校的在编干部、教师和学生;2.劳改劳教单位驾驶囚车、警备车的专职司机和着装单位的在编门卫、传达人员。 (三)劳改、劳教机关所属下列单位和人员不属着装范围:1.劳改、劳教单位的托儿所、幼儿园、招待所、子弟学校、技工学校、科研所、职工医院、家属工厂(场、队)和商店、供应站、各类公司、无劳改犯人或劳教人员的工厂(农场)等机构的工作人员;2.离退休干警;3.以工代干的人员;4.中、小学等普通学校教师在特殊学校兼职教学的人员。 法 院 部 门 在全国法院系统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的编制比例未正式确定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中级人民法院经正式任命的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交通运输审判庭、告诉申诉审判庭和执行庭工作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含正、副院长,正、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经正式任命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含正、副院长,正、副庭长),穿着统一的人民法院制服。 铁路、林业、农垦、油田、矿区、海事等法院,比照同级人民法院的着装范围着装。 各级人民法院在编的司法警察,穿着带法警标志的统一的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门的供应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30% 检 察 院 部门 在人民检察院系统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的编制比例未正式确定之前,暂按如下范围执行。
(一)县区人民检察院经正式任命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
(二)县、市以上各级人民检察院经正式任命在刑事、经济、法纪、监所、控告申诉、铁路运输、刑事技术业务厅(处、科)工作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含正、副厅、处、科长);
(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正、副检察长。 (四)铁路运输、林业、农垦、油田、矿区、劳改劳教等检察院比照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着装范围着装。
(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在编的司法警察。 30% (司法警察按公安部门的供应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海 关 部 门 凡在国境站、港口、机场、车站、邮局等现场以及对外执行职务的海关工作人员;海关总署需要到地方海关业务场所的干部;各海关院校毕业班的学生和需要到海关业务场所的教职员,均应穿着海关制服。 30% 商 品 检 验 部门 凡经常在国境站、港口、机场、车站、进出口商品检验场所执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和对外贸易公证鉴定任务的外勤商检人员,均穿着商检制服。 凡既做外勤抽样工作,又兼做内勤化验工作的商检人员也穿着商检制服,但换发制服和鞋帽的年限比正常着装人员延长二年。 凡不到现场执行任务的商检人员一律不着装。 30% 卫 生 部 门1.卫生检疫 人员 只限开放口岸对外执行卫生检疫任务的外勤干部着装;不直接参加对外执行卫生检疫任务的工作人员一律不着装;门卫和司机制做化纤料的工作服。 30% 2.食品卫生 监督人员 食品卫生监督员专用制服,限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由人民政府发给证书〔铁路、交通、厂(场)矿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的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监督任务时着用。 30% 农 业 部 门1.动植物检疫 工作人员 凡在港口、机场、车站、邮局等现场执行对外动植物检疫任务的人员,均应穿着对外动植物检疫制服,佩带检疫标志。 30% 2.沿海和边境 水域渔政检察人员 凡在沿海渔场、港口和内陆边境水域现场执行渔政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政人员,均应穿着统一的渔政服装,佩戴标志。 30% 3.渔船检验 人员 凡在对外开放港口现场执行涉外工作的渔船检验人员应穿着统一式样的渔船检验服装,佩戴标志。 30% 4.渔港监督人员 凡在对外开放港口现场执行涉外工作的渔港监督人员应穿着统一式样的渔港监督服装,佩戴标志。 30% 5.农业植物 检疫人员 凡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行政部门所属植物检疫机构内,负责执行国家植物检疫任务的现任专职植物检疫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服装,其他人员一律不着装。
专职检疫工作人员是指经省级农业行政部门批准,报农牧渔业部备案后,正式授予“农牧渔业部植物检疫员证”的专职植物检疫员。 30% 6.内陆水域渔 政检察人员 凡在内陆水域现场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政人员,均应穿着渔政服装。非现场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的渔政人员和工勤人员,水产企业、生产联合体、渔业管理委员会等生产管理部门和群众性管理组织的人员不得制着渔政服装,必要时可由县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与“中国渔政”相区别的标志。 30% 林 业 部 门 森林植物 检疫人员 凡在县级(含县)以上地方各级林业行政部门所属的森林植物检疫(以下简称森检)机构内,负责执行国家森检疫任务的现任专职森检工作人员,方可着森检服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着装。
专职森检工作人员是指经省级林业行政部门批准,报林业部备案后,持有“森林植物检疫证”的人员。 30% 交 通 部 门 1.港务监督 人员 凡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港口港务监督部门的外勤工作人员,应穿着港务监督制服,佩戴帽徽和肩章 30% 2.船舶检验 工作人员 凡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港口对外籍船舶检验的工作人员均应穿着船检制服,佩戴帽徽的胸章。 30% 3.内河港务监 督工作人员 暂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航运(交通)局,长江航政管理局批准的港航监督外勤人员。 30% 国 家 海 洋 部 门 (一)船员、调查队员、船大队部经常出海工作的人员、监测中心经常出海的执法工作人员、航空遥感队上飞机和上船和执法人员、浮标队员,局(巡航和条法处)和分局机关执法管理人员,第三海洋研究所海监船和执法管理人员。 (二)不符合第一项第一条配发范围者,凡因工作需要着装海洋制服者,可以价拨,按成本价格收全费。 30% 工 商 行 政 管理部门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检查站(队)、稽私队的正式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直辖市,省辖市,县(含县级市)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式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30% 税 务 部 门 税务系统着装范围仅限于下列人员:基层税务所、检查站、稽查队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在县(市)税务局,直辖市及省(区)辖市和市辖区税务局直接从事征税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
另外,财政部门从事农税(指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契税)征收工作的人员可以着装,从事其他业务工作的人员不得着装;
基层财政部门从事农税征收的正式工作人员,在县(市)、直辖市、省辖市和市辖区财政部门负有直接从事农税征收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可统一着装;
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基层财政部门的农税助征员(一年以上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程度配发公用装。 30% 其 它 一、专职律师、涉外公证人员配发制服,不属于统一着装,只是为出庭辨护和涉外公证时衣着整洁,其配发范围:(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下同)和经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专业法律顾问处专门从事律师工作的现职律师。(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定的市、县、区从事涉外公证工作的现职公证人员。 50% 二、经济民警和企事业专职消防人员:(一)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准在编的经济民警,按规定着装,其他人员严禁着经济民警服装。(二)在企、事业单位专门从事消防保卫工作的人员,并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核批准的,均按本规定着装 (同公安) 三、历史上就着装的铁道、邮电、民航、航运等生产经营部门着企业标志服装。 30%
④ 全国各地的城管人员的制服为什么不一样
国务院早已明令禁止城管人员不得着统一制服,但有些单位借口执法方便而变通,因此出现了全国城管人员服装不统一的现象。因为他们的衣服用的是老百姓的钱,那老百姓钱有多有少,比如 苏州富,他们的衣服就好,沧州穷,所以他们的衣服就差点。
因为他们的衣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当地领导)挑的,领导喜欢什么,他们就穿什么,或者不穿什么……
因为他们的权力不同,有的可以抓卖鸡蛋的老婆婆,有的可以打烤红薯的老伯伯,有的可以把同伙抓起来脱裤子…… 城管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政府行政部门,只是政府授权或委托处理一些城市管理事物的单位. 所以各地城管都是自行制作 配发的.
下面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统一着装部门及人员名单
附件1:
经国务院批准的统一着装部门及人员名单
一、公安部门
属于人民警察建制并授予警衔的在编人民警察。
二、国家安全部门
国家安全机关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任务并授予警衔的在编警察。
三、司法部门
监狱、劳教部门负责监狱、劳教管理工作并授予警衔的在编警察。
四、法院系统
法院系统在编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五、检察院系统
检察院系统在编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六、海关系统
属于海关建制并授予关衔的工作人员和缉私警察。
七、税务系统
国税和地税系统直接从事征税的工作人员。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
九、国家质检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从事检验检疫的工作人员。
十、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直接从事食品卫生监督的专职工作人员。
十一、农业部门
1、沿海、边境水域和内陆水域从事渔政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政人员;
2、从事农业植物检疫的专职人员;
3、对外开放港口从事涉外渔船检验和渔港监督的专职人员。
十二、林业部门
从事森林植物检疫的专职人员。
十三、交通部门
1、对外开放港口从事港务监督的外勤工作人员和对外籍船舶检验的专职人员;
2、内河港务监督工作人员。
十四、国家海洋部门
国家海洋局所属海洋调查船队和从事海监船工作的专职人员、船员
⑤ 什么是:海监 海巡 海警 渔政
海监:中国海洋环境监视监测船队(简称中国海监总队),隶属于国家海洋局。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亲笔为船队题字——“中国海监” 中国海监制式服装的分类按肩章标识区别,分别为:一类、二类、三类、 四类、五类。第一类为最高类。海监肩章配发给国家公务员职务序列管理的中国海监各级机构在编在岗人员。类别和配发标准如下: 一类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监肩徽、肩扣和一粒带海监标志的大五星,主要配发给中国海监总队正副职、海区总队正职、副厅级省总队正职及厅(局)级人员。 二类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监肩徽、肩扣和三粒带海监标志的五星,主要配发给副厅级省总队副职、处级省总队正副职、海区总队副职、海区支队正副职及处级人员。 三类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监肩徽、肩扣和两粒带海监标志的五星,主要配发给市支队正、副职及科级人员。 四类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监肩徽、肩扣和一粒带海监标志的五星,主要配发给县大队正副职、持海洋监察证的执法人员及科员。 五类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监肩徽、肩扣,主要配发各级其他海监人员、海监船员 总队主要职责: 中国海监总队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我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海洋执法监察工作规划、计划。 (二)拟定中国海监经费使用计划,监督管理业务经费使用。 (三)建设和管理中国海监队伍,制定海洋执法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四)组织协调我国管辖海域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发布海洋执法监察公报和通报。 (五)组织对海上重大事件的应急监视、调查取证,并依法查处。 (六)建设和管理海洋监视网,管理海洋执法监察信息。 (七)建设和管理海洋执法监察技术支持系统,组织拟定海洋执法监察的技术规范、标准。 (八)承办海洋监察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核发海洋监察员证书。 (九)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国海监船舶、飞机和设备及物资的配备、维护计划,监督中国海监船舶、飞机的安全工作。管理海监队伍的配备和使用。 (十)监督管理中国海监船舶、飞机眩号和中国海监人员的着装、标识的使用。 (十一)承办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警:全称中国公安边防海警部队(CHINA COAST GUARD), 隶属于公安部边防局 主要负责近海海上治安,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序列,是由公安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海警是维护海上治安的公安执法力量,与其他部门的海上执法力量相比,海警是中国唯一的海上武装执法力量。 海警部队目前最大的编制是隶属各边防总队的正团级支队,部分单位两名主官高配副师,全国共有20个海警支队,分别为: 福建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福州)、二支队(泉州)、三支队(厦门) 广东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广州)、二支队(汕头)、三支队(湛江) 辽宁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大连)、二支队(丹东) 河北边防总队海警支队(秦皇岛) 山东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威海)、二支队(青岛) 浙江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台州)、二支队(宁波) 、三支队(温州苍南、平阳) 海南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海口)、二支队(三亚)、三支队(文昌) 广西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北海)、二支队(防城港)、三支队(钦州) 江苏边防总队海警支队(太仓) 、二大队(海门东灶港) 天津边防总队海警支队 上海边防总队海警支队 海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它和海警都是海上的警察,只不过海警是治安警察,海巡是交通警察 海巡的主要目的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下简称“海事局”)已经成立。海事局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交通安全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海事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二)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三)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它货物的安全监督。�� (四)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八)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注: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之前,海事局仍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名义对外开展执法管理工作。 渔政:中国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隶属于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主要职责(一)负责渔业行业管理。 (二)拟订渔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养殖证制度;拟订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四)提出渔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五)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建立养殖档案,参与水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和管理。 (六)拟订养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渔船、渔机、渔具、渔港、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电信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负责水产苗种管理,组织水产新品种审定;指导水生生物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和监督重大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重要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渔业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参与品牌培育和市场体系建设,提出水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建议。 (十)负责渔业统计工作;负责渔业生产、水生动植物疫情、渔业灾情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参与水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国际渔业合作;监督执行国际渔业条约、协定;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中国渔政”队伍建设;承担维护国家海洋和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的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渔业突发事件和涉外渔事纠纷,代表国家行使渔政渔港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权。 (十三)编制渔业行业基本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本行业财政专项规划,提出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建议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十四)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提出渔业救灾计划及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五)指导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⑥ 交通运输部有文件要全国统一交通执法的制服车辆吗
没有,但是已经有依据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3号)的文件:(五)加强执法保障。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相关经费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有关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以及执法执勤用车(船艇)配备,按中央统一规定执行。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和信息化移动执法,强化执法信息共享。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落实抚恤等政策,提高执法风险保障水平。-------“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是重点,因为目前交通执法人员的着装还是叫做执法服装,并非制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国办发〔1986〕29号)的规定:
一、整顿着装范围,控制着装人数
统一着装的,只限下列人员:(一)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干警。(二)公安机关县、市(县级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在编干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行署、省辖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户籍、刑侦、看守、预审、巡逻队的行政在编干警。(三)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在编干警(按相应公安机关的着装范围执行)。(四)国家安全部门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一般不再发化装服或化装服费)。(五)司法行政部门的劳改、劳教场所直接从事对犯人或劳教人员进行管教工作的在编干警。(六)法院系统定编的现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法警。(七)检察院系统定编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法警。(八)开放口岸对外执行任务的海关、卫生检疫、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港务监督和船舶检验部门的外勤工作干部,沿海和边境水域的渔政检察干部,海洋局涉外调查船队和海监船干部(含执法干部)、船员。(九)卫生部门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十)农业部门专职植物检疫工作干部和内陆水域渔政检察干部。(十一)林业部门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干部。(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干部。(十三)税务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征税工作的干部。
除以上规定的着装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着装。
三、加强对统一着装的管理
(一)必须重申,批准统一着装的权限集中在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无权批准。经批准的着装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不得自行扩大着装范围,提高供应标准。对自行批准着装和扩大着装范围、提高供应标准的,要追究批准人的责任,并一律由着装人自己出钱,不得用公款报销。今后国务院原则上不再批准增加统一着装人员。
很明显,交通执法并不在这个范围内,制服的审批权限在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没有这个权限,他可以做出方案报国务院审批,因为现在有了依据,可惜一年多过去了,还是没有什么动静!
⑦ 中国海监、渔政、海警、海事各管理些什么
中国海监:
中国海监(CMS),全称是中国海监总队,列入中国国家海洋局(STATE OCEANIC ADMINISTRAT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编制。是国家海洋局领导下、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行政执法队伍,由国家、省、市、县四级海监机构共同组成。其领导机构中国海监总队成立于1998年。国家队伍由中国海监北海海区总队、中国海监东海海区总队、中国海监南海海区总队3个海区总队及其所属的9个海监支队、3个航空支队、3个维权支队组成,经国家原人事部(现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批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地方队伍由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队,[1]52个地、市级海监支队,189个县市级海监大队组成;7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支队和1个自然保护大队。队伍总人数逾7000人。
主要职能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我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实施巡航监视,对侵犯海洋权益、非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中国渔政:
中国渔政,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主要职能是维权护渔,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
中国边防海警:
中国海警,全称中国公安边防海警部队(CHINA COAST GUARD),
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主要负责近海海上治安,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序列,是由公安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
主要负责近海海上治安,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序列,是由公安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海警是维护海上治安的公安执法力量,其最初源于前苏联海上执法体制。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部门的海上执法力量相比,海警是中国唯一的海上武装执法力量。尽管海警部队少量舰只具备搭载直升机的能力,但目前为止海警仍未配备舰载直升机,也不具备直升机出警能力。海警部队的主要任务是打击包括海盗和恐怖主义在内的海上犯罪,尽管目前为止中国仍未发生过类似印度孟买、美国“9.11”这样的恐怖袭击事件,但中国对这类事件也持警惕态度。 鉴于公安边防海警部队所担负的任务,并在中国海上执法体系中所占的地位和能力也是首屈一指,故也被称为中国的“海岸警卫队”,在对外交流中常常扮演协调和牵头的角色。
中国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下简称“海事局”)。海事局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务监督局(交通安全监督局)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交通部船舶检验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的。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中国海上缉私警察:
中国海关总署缉私警察职责范围涵盖走私犯罪侦查、海上缉私、走私违规案件查处、缉私情报、国际执法合作等多项职能。
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局的中国海警局举行首场发布会
中国海警局25日在北京举行了挂牌以来的首场新闻发布会。就原公安、海关、渔政、海监职能的整合情况,中国海警局司令部法制处处长刘晓燕说,“我们坚持边整合、边工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上安全稳定。 “今天是我们中国海警局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海警司令部副参谋长张春儒说。2013年3月,中国官方决定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同年7月,国家海洋局重组后正式挂牌,中国海警局同时挂牌。原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职责得以整合。虽然自官方批准整合至今已两年有余,记者注意到,当天参加中国海警局首场发布会的四位官员,仍然分别身着原公安边防、海关缉私警察、中国渔政、中国海监的制服。“在推进海警队伍整合的同时,我们坚持边整合、边工作,积极履行国家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做好海上维权和综合执法工作,有力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和海上秩序”,中国海警局司令部法制处处长刘晓燕说。刘晓燕介绍,中国海警局负责海上维权和综合执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管理海上边界,负责海上重要目标的安全警卫,处置海上突发事件,综合行使海上治安、刑事、缉私、渔业、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海岛保护等执法任务,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上安全稳定。据了解,自2015年1月20日起,中国海警一线执法人员已统一着警察作训服执行维权执法任务。目前,整个海警队伍的统一服装正在设计制作中。当天的发布会是介绍近期中国海警连续破获的特大非法猎捕红珊瑚案件。中国海警采取海上控、港口查的方式,已在重点海域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巡逻,保持高压态势。
⑨ 中国海监船有那些装备
作为首批建造的6艘海监船中第一艘投入使用的船舶,“中国海监27”总长75.8米、型宽10.2米、型深4.7米、排水量1200吨、续航力5000海里,可载43人,最高航速超过20节,配置了卫通B站、GPS定位系统、船舶气象仪、测深仪、电子海图等高科技专业装备,可在除南北极海域外的航区航行,该船还配备了快速执法艇,速度高达25节,具有较强的快速反应能力。
⑩ 海监、渔政船员怎么样啊
海监的待遇是不错的,属于公务员;但是海监船员不一样,船员不是公务员,属于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比较低,目前按广州的标准,大约:水手2200,驾驶员2600,船长大副3000,大概这种标准,当然还有一点奖金等等福利。大副一年下来,平均月收入4000-4500,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