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集权的发展历程
1、秦朝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它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及各级官吏及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
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西汉巩固
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汉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西汉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汉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
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3、隋唐完善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而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把原为丞相的权力分散于三省六部。这项新的措施,被唐朝沿袭并有所发展,从而使中央集权制度得以完善。
隋唐以来的科举制也是与当时政治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唐代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的实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4、北宋加强
北宋建立后,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接受赵普的建议,采取“杯酒释兵权”等举措,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
5、元朝新发展
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中书省制度。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6、明清达到顶峰
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明朝还遍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
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1)中央集权制服形成于扩展阅读:
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提高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
这种经济模式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以及救灾行动,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⑵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形成的过程是怎样的
①战国时期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为秦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悟涵。
②秦朝正式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它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及各级官吏及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③西汉巩固
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汉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西汉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汉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④隋唐完善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而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把原为丞相的权力分散于三省六部。这项新的措施,被唐朝沿袭并有所发展,从而使中央集权制度得以完善。隋唐以来的科举制也是与当时政治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唐代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的实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⑤北宋加强
北宋建立后,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接受赵普的建议,采取“杯酒释兵权”等举措,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议,但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后来严重的社会危机。
⑥元朝新发展
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中书省制度。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⑦明清达到顶峰
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明朝还遍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中央集权的产生最早由中国战国时期思想派系之一的法家系统提出君主专制形式所衍生出的一种政治结构,法家代表之一的韩非子在他的论著中认为:在现有社会局势混乱,割据势力强大的情况下,需要君王统一国内一切力量来维护统治,这便需要有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来辅助君王统治国家,扩大领土。同时在当时社会中农业自然经济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发展,同时作为社会中主要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镇压农民的反抗,来维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
秦成为第一个将中央集权付诸实施的国家,公元前3世纪秦国商鞅推行的变法初步确立了中央集权的雏形:将地方一级官员的委任权划归中央,并统一了部分物资的流通。这为日后秦有能力统一六国,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秦帝国正式建立的时候,李斯利用已有的经验建立郡县制,并统一地方文字、财经、度量衡,建立了一个实际意义上的中央集权国家。
隋朝时期隋文帝成功的进行了一次中央集权的改革:推行三省六部制,将中央政府的权力进行了划分,不仅令政府机构效率、职权范围提高,也使各官员的权力相对分散,保证了皇权的稳定,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稳定性。唐朝在这一改革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深改革,并广泛推行科举制度,提高了官员整体文化素质,令平民也有机会成为社会的上层人物,稳定了中央集权后带来的社会底层不稳定因素。这次成功的改革经验也传至中国的周边国家,加强了这些国家的集权体制。
⑶ 中央集权体制是如何形成的
中央集权体制的形成
——明代的官制改革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为了强化封建专制主义,加强中央集权,对中央和地方的封建官僚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在中央,明初设中书省,置丞相,统率百官,总理政务。大都督府管军事,都察院与大理寺掌纠察、刑法。1380年(洪武十三年),朱元璋杀掉丞相胡惟庸之后,即废除中书省,不再置丞相,而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整理全国政务旷军事上,分都督府为五,管理卫所,负责军队的训练与管理。有战事则由兵部征调,派将军统领出征;事成后则上所佩将印于朝,而官军则各散归本卫。司法上,由都察院司纠劾,刑部掌刑狱,大理寺主审查。有大狱则由三法司共同审处。这样,朝廷的行政、军事与司法人权被分割而隶属于几个独立的机关分掌,以互相牵制,防止专权。这些机构的官员都直接向皇帝负责,重大事件,必须报请皇帝批准才能实行。
事权过分地集中于皇帝个人身上,必然使他穷于应付,而需要有人协助。1402年(建文四年),朱棣夺得皇位后,特命翰林侍读解缙、编修黄淮、侍读胡广、修撰杨荣、编修杨士奇、检讨金幼孜、胡俨等7人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务,称之为“内阁”。但他们官品不高,只是皇帝的顾问。内阁也不置官属,不能管辖诸司;诸司奏事也不向他们通知。仁宗继位,因阁臣杨士奇、杨荣是东宫的旧臣,便升杨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他们不久都升任尚书。从此阁臣或加太师太保、尚书、侍郎仍兼学士、大学士衔,内阁职权渐重。英宗9岁当皇帝,朝廷大政都得由阁臣事先代拟诏令旨意。从此,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实。孝宗对阁臣更加尊重,在朝会时,也将阁臣的班位排在六部尚书之前。世宗信任严嵩,内阁大学士的权力与宰相完全相同。皇帝口述旨意,司礼监的秉笔太监用碟笔记录(称“批红”),交给内阁,由内阁首席阁臣(称“首辅”),依照“批红”拟成诏谕(称“票拟”),然后,再交皇帝批准颁布。所以首辅的权力又超过其他阁臣。因此,内阁阁臣中争夺首辅权力的斗争经常发生。
在地方,1376年(洪武九年),废除行中书省,把全国分为十三布政使司(俗称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和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合称“三司”,分理地方政务。布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下属左、右参政等若干人,执掌一省的行政事务,把朝廷的政令下达所属府(州)县。按察司设按察使一人,副使、佥事若干人,掌一省的刑狱按察等事,凡有关官吏好坏,军民利病,各种兴革等,都可查问纠举。但职权仅限于对布政司、府(州)县的官吏“笞杖”以下的处罚,“徒、流”以上的处理,都必须交中央三法司审议。都指挥使司,是一省的军事机构,设都指挥使等,管理本省的卫所。职权是训练和管理地方卫所部队,但没有调遣权。平时,保卫地方政权,维护社会治安。遇有战事,则听从中央调动和指挥。
地方上布、按、都三司并立,分别掌管地方的行政、监察和军事,互相制约,防止了地方专权的现象,达到了集权中央的目的。但也由此引起了三司相互掣肘、推诿,以致政权机器运转不灵的弊端。明王朝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又设置了巡抚、总督。
巡抚之名起于洪武时期,1391年(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派遣太子朱标以巡抚之名视察陕西地方。1421年(永乐十九年),朱棣派遣大臣分巡天下,了解军民疾苦。1430年(宣德五年),朱瞻基派遣御史于谦等6人,分别以侍郎的官衔巡抚山西、河南等省。这时的巡抚,还属临时派遣,“事毕复命”。没有固定的地区和任期,连家属也不准携带。1453年(景泰四年),因巡抚与都察院派往地方的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时有矛盾。于是,朝廷加巡抚以都御史职衔。世宗嘉靖年间,又以巡抚兼提督军务,任期往往三、五、七年,或一二十年。管辖地区一省至数省不等。于是巡抚俨然成为某一地区总揽行政、监察和军事的地方长官。原来地方三司长官的职权日小,变成了巡抚的属员。
总督的设置始于英宗正统时,以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军务,征麓川。后来在两广及三边等边境地方为了加强对防御和镇压的统一指挥,又设置总督或总制。巡抚以下、总兵,都听其节制。总督由朝廷派重臣担任,综理一省或数省的军政事务,而且逐渐成为地方的专设官员,地位又在巡抚之上。
明朝废宰相而又增设内阁大臣,废行省丞相而又置总督、巡抚。废而复设,并且一直为清代所沿袭,说明当时的政权设置本身存在有这样一种需要。但是在废、置之间,已有崇、卑的差别。宰相是百官的首领,内阁是皇帝个人的助手;行省是中枢在地方的分司,总督、巡抚只是受派遣的地方官长。因此,无论阁臣或总督、巡抚,都是明代高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的一个环节。
⑷ 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谁创立的在地方推行的制度是什么
1、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战国时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强,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各国进行的变法运动,进一步扫除了奴隶主势力的残余,确立了封建制度,适应了新兴地主加强专制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例如:战国末期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法治”思想,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崭新的思想风貌,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商鞅变法中废分封,行县制,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2、秦朝正式形成秦朝以来,我国古代的政治制度逐渐形成了天下大权集于中央、中央大权集于皇帝、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紧密结合的基本特点。中央集权是指国家政权的结构形式,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其本质是地方必须绝对服从中央。君主专制是指中央集权政体的特点。一是历史的因素,即政治制度的继承。夏商周政治制度继承了原始社会中的血缘关系和部族集团的特点。秦朝以后建立起来的以专制主义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度,延续了宗法制下有关王位继承和爵位世袭的宗族制度。二是统治的需要,即根据建立和巩固政权的政治需要,建立新的政治制度或变革旧的政治制度。如西周的分封制和秦朝的郡县制。周武王推行分封制和宗法制相结合的政治制度,不仅巩固了西周王朝,还拓展了疆域。秦朝以郡县制取代分封制,顺应了国家统一的需要,体现了古人治国的政治智慧。分封制的确立与废除,反映了政治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
秦朝建立起来的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色。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国体与政体,官僚政治与行政管理,以至文化教育,无不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从秦朝到唐朝,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从宋朝到清朝,其消极影响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在中国迈向近代社会进程中的历史危害尤为严重。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概念,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决策方式而言的。主要是帝位终身制与皇位世袭制。封建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中央集权是针对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
3、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相辅相成,中央集权是君主专制的前提和基础,君主专制是中央集权的必然产物。其目的都是要从政治制度上保证中央政府和君主个人的绝对权威。
⑸ 中央集权是什么形成过程中的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加强的过程
中央集权是在战国时期初步形成:秦国商鞅变法中关于废除奴隶主享受爵禄的特权和建立县制的规定。
秦朝正式建立: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确立皇权至高无上,在中央设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在地方设郡县制,颁布通行全国的秦律。焚书坑儒
西汉巩固:郡国并行制,但出现王国问题,后汉武帝解决了王国问题,加强中央的权力。改革官制,组成内朝和外朝,加强皇权。实行刺史制,加强朝廷对地方官和诸侯王的控制。实行察举制,重视官吏的任用与考核。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思想统一服务政治的统一理论基础——儒家思想。
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隋唐完善:三省六部制,科举制,完善府兵制,唐朝实行募兵制。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北宋的加强: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的兵权并削减节度使的实权;将禁军的统领权一分为三,都直接对皇帝负责;设立枢密院,有调兵权但不直接统领军队,而统领军队的将帅却无调兵之权,使其互相牵制;实行更戍法,规定禁军定期更换驻地,而统兵的将领并不随军调动,以防止武将专权;各地方军的精壮之士都选入禁军。禁军的半数拱卫京师。集中行政权: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军权;设枢密使管理军事,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管理财政收入等,分割宰相的财政权。在地方上,州的长官知州由中央派遣文官担任,又在各州设通判。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情况。各州的公文必须由知州和通判联合署名才有效,以使他们互相牵制。集中财权 :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留下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由转运使全部运送中央。集中司法权:为了扭转节度使控制地方司法的局面,规定地方司法人员改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须报请中央复审核准。发展了科举制,使北宋的政权基础进一步扩大,也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元朝的新发展: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明清达到顶峰:明朝在中央废丞相,权归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在地方,设三司分权。改元朝的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俗称为“省”,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设立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管地方监察、司法和军政,三司分立,互相牵制,大权统归中央。在中央将大都督府改为五军都督府,五军都督府和兵部相互牵制。制定《大明律》。实行特务统治。实行八股取士。清朝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在地方设十八行省,五个将军辖区,二个办事大臣,内蒙古盟旗,设都督、巡抚、将军、办事大臣;设理藩院管理少数民族地区。
⑹ 中央集权制最早形成于战国还是秦朝
严格的说应该是秦朝。
战国时期知识某一些国家加强了中央集权,如设立了一些郡县,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但真正形成是秦朝,秦始皇集行政权、财权、军权于一身,县以上的官员都由皇帝直接任命,军队调动也需要秦始皇的虎符。这样,就真正的把权力集中到了中央,集中到了皇帝手中。虽然秦朝设立丞相、御史大夫、太尉这三公,但三公之间相互制约,使皇权更为稳固,太尉虽然名义上掌管全国军队,但并无实权,皇帝掌管了国家的军队。
因此,真正的中央集权是在秦朝形成的。
⑺ 中央集权制最早形成于战国还是秦朝/
严格的说应该是秦朝。
战国时期知识某一些国家加强了中央集权,如设立了一些郡县,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但真正形成是秦朝,秦始皇集行政权、财权、军权于一身,县以上的官员都由皇帝直接任命,军队调动也需要秦始皇的虎符。这样,就真正的把权力集中到了中央,集中到了皇帝手中。虽然秦朝设立丞相、御史大夫、太尉这三公,但三公之间相互制约,使皇权更为稳固,太尉虽然名义上掌管全国军队,但并无实权,皇帝掌管了国家的军队。
因此,真正的中央集权是在秦朝形成的。
⑻ 中央集权制度形成原因
中央集权制的形成原因:
1、经济根源
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提高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这种经济模式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2、社会根源
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秦吸取周无子在诸侯割据局面下无能力的教训,在统一全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
3、思想根源
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韩非子总结诸子百家学说,创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为秦始皇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理论基础。
⑼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中央集权制度的的主要内容:
1、加强君主权力
秦始皇确立皇权至上的专制制度;从两汉到唐朝,王国、豪强、士族、节度使都曾是威胁中央集权和皇权的大问题;宋太祖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强化了皇权;明清时期封建专制制度空前加强。
2、加强思想控制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明清的八股取士、清朝的文字狱,都是加强思想控制的表现。从控制对象的范围看是由镇压反对派儒生,到控制官吏选拔,再到控制和镇压全体汉族地主与人民。
3、完善中央机构
秦始皇时期实行三公九卿制度;隋唐时期实行三省六部制度;明清时期废丞相,设内阁,增设军机处,中央机构的设立和职权完全服从于专制君权的需要。
4、控制官吏的选拔
秦汉时期官吏由皇帝任免,魏晋南北朝时期由士族世袭,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制,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
5、对地方控制的加强
秦汉时期的郡县制度,王国问题的解决,士族势力的消亡,藩镇割据势力的强大与解决,北宋削弱地方势力,元朝实行行省制度,明朝设三司,清朝设军机处直接控制地方官吏。
(9)中央集权制服形成于扩展阅读
中央集权在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
秦朝开始确立封建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度。这样,皇帝把统治全国各地的权力也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
在经济上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文字。汉武帝时,推行"推恩令",进行削藩,削弱所有藩国的力量,从此汉朝的分封制度名存实亡;盐铁官营,使中央能对当时的稀缺战略性资源进行直接管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儒家思想成为皇家唯一尊崇的思想。
隋唐时期加强中央集权上的措施有:中央政府组织形式为三省六部制。三省,就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草拟政令、审核政令和执行政令;六部是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管理官吏考核任免、户籍财政、礼仪科举、军政、刑法、工程营造等事务。
北宋为防止藩镇割据局面的再度出现,在权、兵、钱、法等方面加强了中央集权。设左右丞相和多名参知政事分化宰相大权独揽的形式,军事上设枢密院代表皇帝单独掌管军事;民政上设三司掌管财政。这三个机构都向地方派出专门的监察官垂直管理数州、府的相关政务。
元朝在宋朝的基础上将地方负责政务、民政、军事、办案的职能合并为一个机构办理,名称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它是后来我国地方省份制划分的基础。一省的主官由中央任命、派出。
明朝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罢丞相,由皇帝直接领导六部(后期设内阁协助皇帝管理)。又设厂、卫特务机构刺探官员隐私、社会动向。清雍正时设立军机处,由皇帝选派亲信大臣担任军机大臣。军机处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内阁形同虚设。
⑽ 中央集权制度最终形成在什么时候
①战国时期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长、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这为秦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悟涵。
②秦朝正式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它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及各级官吏及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③西汉巩固
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解决王国问题,汉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西汉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汉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④隋唐完善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而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把原为丞相的权力分散于三省六部。这项新的措施,被唐朝沿袭并有所发展,从而使中央集权制度得以完善。隋唐以来的科举制也是与当时政治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唐代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的实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