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警服领花怎么带
拧下螺丝,用领花后面的尖头扎在衣服里(一般领子上一边都有两个白色小点,是领花位置标记),然后把领子翻过来在拧上螺丝就好了。
不同材质的制式标志是和不同的衣服配套的。
最早的99式警服只有金属胸标和警号,后来有了魔术贴的软胸标和警号,佩戴在05式衬衫和执勤服上,常服还是佩戴金属标志。
至于领花,据我所知就没有单独的软领花——多功能服、作训服、执勤服都没有领花,常服佩戴金属领花,衬衫的领花是直接刺绣上去的。
㈡ 领花的正确佩戴方法
将领花的三个螺丝帽取下,领花对准三个小孔,将螺丝帽拧上即佩戴完成。
佩戴胸章和姓名牌,若不是军官则没有姓名牌,不需佩戴。领花作为当代人民军队军装上必不可少的识别标志,多为金属制作。我军第一次装备领花是在1988年87式军服上,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新的军衔制。
全军官兵改佩军种符号或领花,军人常服和制式衬衣缀军种或专业技术符号,军官礼服缀领花。领花包括军官领花、士兵领花、夏常服领花,专业技术领花、专业技术夏常服领花。
(2)海关制服领花佩戴方向扩展阅读:
领花的介绍如下:
军官领花领花缀钉于衣领上端两个两个标志点处,用螺母固定,领花样式为松枝叶和浮雕五星的盾牌、橄榄枝环绕浮雕五星的盾牌。士兵为松枝叶和浮雕钢枪、五星的盾牌。
专业技术领花缀钉于衣领上端两个两个标志点处,用螺母固定,为松枝叶和原子符号、橄榄枝环绕原子符号。 尉官领花都以松枝松叶为主题,大元帅,元帅,将官在此基础上另有一颗金星。
㈢ 海关的制服
领花貌似是两只鸽子,一只叼钥匙,一只叼神杖。不太记得了。是他们的工号,跟警察的警号一样。
㈣ 福州海关女生穿什么
皮鞋可以自己买,但一般要求是黑色的。
绝大多数情况下,制式下装是裤子。也有制式的裙子,很少很少穿。不过,如果是在机场的申报接待之类的岗位,可能穿裙子可能性大一点。
平时上班都要穿制服的,除非特殊情况(非因公外出、怀孕导致体型变化等)。
附上《海关工作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建设,规范海关工作人员着装行为,提高海关内务管理水平,树立海关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是指海关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穿着全国海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 海关制式服装分为海关制服和海关查验服两大系列:
(一)海关制服系列由夏装、制式长袖衬衣、春秋装、冬装、冬季大衣和制式毛衣等服装组成。
(二)海关查验服系列由夏装、春秋装、冬季防寒服、冬季防寒棉裤及罩裤、海上缉私和训犬人员专用长袖衣等服装组成。
第四条 海关工作人员于下列场所工作或公务活动时应当着海关制服:
(一)总署机关、分署机关、特派员办公室、各直属海关、院校、隶属海关和办事处办公场所工作时。
(二)关境通道、港口、码头、机场、车站、邮局等海关作业现场工作时。
(三)执行稽查等外勤任务时。
(四)接受中央、省市及总署领导接见、检阅和参加授衔、宣誓、重要会议等重大活动时。
(五)参加涉外礼仪活动时。
(六)根据情况和其他需要着装的场合。
第五条 海关工作人员下列工作时间应当着海关查验服:
(一)除第四条规定以外在海关业务现场执行查验任务时。
(二)缉私艇上人员执行任务时。
(三)训犬人员执行任务时。
(四)执行其他需要穿着查验服的任务时。
第六条 海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海关制服:
(一)执行特殊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的。
(二)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关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审查的。
(五)其他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七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时,应当按照规定配套穿着:
(一)着海关制服春秋装、冬装、冬季大衣和制式毛衣时,内着白色衬衫,扎系海关专用领带。
(二)着制式长、短袖衬衣时,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扎系海关专用腰带。着制式长袖衬衣时,扎系海关专用领带,佩戴海关制式领带夹,领带夹应夹于第3、4衣扣之间。着制式短袖衬衣时,可不扎系海关专用领带。
(三)着查验服短袖衬衣时,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扎系海关专用腰带;着查验服春秋夹克衫和冬季防寒服时,衬衫下摆扎系在裤腰内,可不扎系海关专用领带。
(四)海关制式毛衣限于办公室内穿着。穿着海关制式毛衣时,内着白色衬衫,扎系海关专用领带;着海关制式毛衣的季节为冬季或深秋初春。
(五)着海关制服时应当穿黑色皮鞋或黑色凉鞋,着深色的单色袜子。女关员可穿着肉色袜子,着裙装时袜子应当过膝。着查验服时应穿制式查验鞋或黑色皮鞋。
(六)着海关制式长、短袖衬衣时,佩戴软肩章。着海关查验服和制式毛衣时,佩戴套式软肩章。着海关春秋装、冬装和大衣时佩戴硬肩章。
(七)着海关制服时,应当按照规定缀钉、佩戴关衔标志、帽徽、领花、胸号牌等。领花和平鸽翅膀下沿应与领边平行。胸号牌佩戴于上衣左胸处。着制式长、短袖衬衣时,佩带白底黑字胸号牌;着海关春秋装、冬装和制式毛衣时,佩带黑底金字胸号牌。着查验服时不佩戴领花、胸号牌。
第八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他不宜戴关帽的情形外,应当戴帽。
(一)着海关制服时,男关员戴大檐帽,女关员戴平顶帽;寒区冬季男女关员戴棉帽。
(二)着查验服时,男女关员戴查验服便帽。
(三)大型集会和重大活动时戴礼帽。
(四)戴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冬季戴棉帽时,护脑下缘距眉男关员为一指,女关员为三指。女关员使用头饰时,应佩戴深色、单色头饰。
(五)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并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将关帽用左手挟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关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顶向上,帽徽朝前);或者置于衣柜内。
第九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时,应当保持制服整洁统一,仪容端庄。
(一)着海关制服时,不得内穿杂色衬衣和扎系杂色领带,内着非制式毛衣(衫)时,要注意领口及下摆不得外露。
(二)不得将海关制服、查验服或者其他便服混穿;不得着海关制服外出闲逛或办私事。
(三)不得赤足或赤脚穿鞋;不得穿布鞋。穿凉鞋时不得露出脚趾和后跟。男关员鞋跟不得高于三厘米,女关员鞋跟不得高于四厘米。
(四)不得歪戴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五)海关工作人员不得纹身,着关服时不得系扎围巾,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手机、腰包、饰品等和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六)男关员不得蓄胡须、剃光头、留长发和大鬓角,除自然卷发外,不得卷发。
(七)女关员发辫不得过肩,不得留奇怪发型、染彩发;不得化浓妆,戴手镯和大耳环等首饰;不得染指甲和留长指甲。
(八)除工作需要和眼疾等特殊情况外,工作时间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十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
第十一条 海关工作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海关制服、关衔标志、胸号牌、帽徽、领花等,不得变卖、出售、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给非海关人员。不得擅自加工制作、配发各种海关制服服饰和装具。
第十二条 海关工作人员辞职、调离海关或者被辞退、开除海关公职的,不得着装,并收回关衔、帽徽、领花、胸号牌等海关专用标志。
第十三条 海关工作人员季节换装时间由各海关单位规定。广东地区由广东分署统一规定。
第十四条 未授衔的海关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穿着海关制服,佩戴有海关标志的肩章,其着装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海关院校注册在校海关专业的学员穿着海关制服,佩戴有海关标志的学员肩章,其着装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海关缉私警察着海关查验服时按本规定执行,着警服时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海关单位必须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相关规定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海关着装人员。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财务装备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㈤ 领花的正确佩戴方法是什么
军装夏季短袖领花配戴方法:
1、我们首先佩戴肩章,将肩带插入肩章背部的两根带子内,插入后反扣过来,将缀钉装上拧紧,肩章即佩戴完成。要注意佩戴时间长了之后缀钉会松懈,要经常拧一拧。
㈥ 新式税务制服的领花佩戴位置及方向问题
领花(宽度2.4㎝)配套春秋服和冬服使用,领花安装在服装领口第一对角处与边(缝)线相距0.5㎝,麦穗的中轴线垂直平分领口对角线,领花“税”字以45度角向内倾斜,左右领花呈外八字对称。
㈦ 中国警察领花怎样戴的
人民警察的警衔标志:总警监、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由银色橄榄枝环绕银色国徽组成,警监警衔标志由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警督、警司警衔标志由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警员警衔标志由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警衔标志佩带在肩章上,肩章为剑形,分为硬肩章和软肩章。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藏蓝色,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蓝灰色。
人民警察着常服、执勤服时,佩带硬肩章;着作训服、制式衬衣时,佩带扣式软肩章;着多功能服时,佩带套式软肩章。
㈧ 城管制服胸牌、领花怎么戴
城管制服胸牌的戴法是带字(城管执法)的胸牌佩戴于外衣左胸处。领花戴法是领花圆头向外,尖头朝里佩戴于外衣领。
(8)海关制服领花佩戴方向扩展阅读: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2010式城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以下简称城管制服及标志)的管理,保障和维护城管制服及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管制式服装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穿着的统一式样服装,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标识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时佩戴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肩章、领花、胸牌号、胸徽、臂章、领带夹等。
第三条 城管制服及标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监制,并组织实施管理。
第四条 每名执法人员城管制服及标志配发标准:
(一)城管制式服装:
1、冬装:冬季常服套装2套、多功能服1件、毛衣1件、内衬衣4件;
2、春秋装:春秋常服套装2套、作训服2件、作训帽2顶;
3、夏装:夏季长袖衬衣3件、夏季短袖衬衣3件、夏季短袖夹克衬衣3件、夏裤4条;
4、帽子:夏季帽子2顶;春秋冬季帽子2顶、
5、鞋:皮凉鞋1双、单皮鞋2双、棉皮鞋1双。
6、其他:领带2条、腰带2条、头盔1个、雨衣1套、反光背心1件。
(二)城管标志标识:
帽徽2个、硬肩章2套、软肩章2套、套式肩章2套、领花2对、金属胸牌号2个、丝织胸牌号4个、金属胸徽2个、丝织胸徽4个、臂章2个、领带夹2个。
第五条 城管制服及标志换发周期为:
(一)夏装每三年换发一次,春秋装、冬装每四年换发一次。
(二)鞋子每两年换发一次,帽子每三年换发一次。
(三)领带、腰带每两年换发一次。
(四)标志标识每四年换发一次。
参考资料:网络——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