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食品执法监督
监督检查食品加工企业是市场监管局的一项基本职能,用来保障食品安全,保障我们吃到嘴里食品安全卫生。而执法就含有处罚意味了,对不守法的企业进行处罚,督促企业守法经营。
『贰』 国家规定着装单位有多少家
国家规定着装的单位共有13家。
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的部门及人员有:
1.公安机关所属人民警察建制并授予警衔的在编人民警察;
2.司法部门所属监狱、劳教部门负责监狱、劳教管理工作并授予警衔的在编警察;
3.法院系统在编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4.检察院系统在编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5.海关系统所属海关建制并授予关衔的工作人员和缉私警察;
6.国税和地税系统直接从事征税的工作人员;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
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从事检验检疫的工作人员;
9.卫生部门直接从事食品卫生监督的专职工作人员;
10.农业部门所属沿海、边境水域和内陆水域从事渔政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政人员,从事农业植物检疫的专职人员,对外开放港口从事涉外渔船检验和渔港监督的专职人员;
11.林业部门从事森林植物检疫的专职人员;
12.交通部门所属对外开放港口从事港务监督的外勤工作人员和对外籍船舶检验的专职人员,内河港务监督工作人员,也包括公路执法人员;
13.国家海洋局所属海洋调查船队和从事海监船工作的专职人员、船员。
(2)食品安全制服帽徽扩展阅读:
关于着装的其他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行政执法需要,要求统一穿着制式服装的,其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着装的有关规定,严禁擅自批准统一着装,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指使或暗示下属单位统一着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统一着装问题要认真进行清理整顿。对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着装的,要收回已经发放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并予以销毁。要坚决制止着装混乱和穿着仿制“99”式警服现象。
凡不纠正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批准机关领导人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自本通知下发后半年内,将整顿结果报财政部,由财政部汇总报国务院。财政、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擅自着装问题,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监督。
『叁』 急求: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制式服装及标志制作规范的通知(鲁食药监法函[2011]14号 谢谢!!!
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定(暂行)》已经省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执法着装管理规定(暂行)
为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着装管理,规范执法着装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制定本规定。
一、执法着装范围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在编人员。
二、制式服装及标志
(一)制式服装包括:
制服(秋冬季制服、春夏季制服);
衬衫(半袖衬衫、外穿长袖衬衫、内穿长袖衬衫);
冬装大衣;
帽子(春秋季帽、夏季帽、冬季帽);
领带;
领带夹;
腰带;
皮鞋(单鞋、棉鞋)。
(二)服装标志包括:
肩章(制服用硬肩章、衬衫用软肩章、大衣用套式肩章);
臂章;
帽徽;
胸牌。
(三)制式服装及标志的样式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规定。
三、配发标准及换发年限
制式服装、标志的配发标准及换发年限如下:
(一)秋冬季制服:每人西式套装2套,原则上每2年换发1套,每换装两次加发裤子1条。
(二)春夏季制服:每人西式套装2套(女同志加发裙子1条),原则上每2年换发一套,每换装两次加发裤子1条(女同志裤、裙选一种)。
(三)冬装大衣:每人1件,原则上每4年换发1件。
(四)半袖衬衫:每人2件,原则上每年换发1件。
(五)外穿长袖衬衫:每人2件,原则上每年换发1件。
(六)内穿长袖衬衫:每人2件,原则上每年换发1件。
(七)帽子:春秋季帽和夏季帽每人1顶,原则上每4年换发1顶;冬季帽每人1顶,原则上每5年换发1顶。
(八)领带:每人2条,每年换发1条。
领带夹:每人2个,每年换发1个。
(九)腰带:每人1条,每2年换发1条。
(十)皮鞋:单鞋每人2双,原则上每2年换发1双;棉鞋每人1双,原则上每3年换发1双。
(十一)肩章:硬、软、套式肩章随制服配发。
(十二)臂章:随制服配发。
(十三)帽徽:随帽子配发。
(十四)胸牌:每人2个。
四、着装标准
(一)执法人员应当配套穿着制式服装、穿制式皮鞋、系制式腰带,佩戴标志,并根据实际情况佩戴帽子和领带。
春装:制服、内穿长袖衬衫、外穿长袖衬衫。
夏装:制服裤(裙)、半袖衬衫。
秋冬装:制服、内穿长袖衬衫、冬装大衣
(二)季节性换装时间
春季:3月中旬至5月中旬;
夏季:5月下旬至9上旬;
秋冬季:9中旬至次年3月上旬。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地区气候适当调整季节性换装时间。
五、着装场合
(一)下列场合,执法人员应当穿着制式服装:
1、行政执法时;
2、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督保障时;
3、集中参加大型公务活动时;
4、其他应当统一着装的场合。
(二)下列场合,执法人员可以不穿着制式服装:
1、非工作时间;
2、外出处理与公务无关的事务时;
3、女性执法人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4、执行特殊稽查任务不宜穿着制式服装的;
5、其他不需要穿着制式服装的场合。
(三)处理其他日常行政事务时,可以根据需要穿着制式服装。
六、着装风纪
着装应做到仪表端庄,整洁、整齐、配套、风纪严肃。
(一)制式服装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服装不得混穿。不得歪戴制式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
(二)应保持制式服装干净整洁。
(三)着装时,肩章、臂章、帽徽、胸牌等标志应按规定佩戴齐全,不得混用。佩戴位置要准确、端正。
(四)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不得在公共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五)着装时,应当随身携带《行政执法证》。
七、日常管理
(一)管理原则:制式服装及标志实行统一式样、统一编号、分别制作、分级管理的原则。
(二)管理分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制式服装及标志的制作技术规范、统一制作服装标志、分配胸牌号段、对系统执法着装进行监督检查。省以下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式服装的制作和执法着装的日常管理。
(三)日常管理规定:
1、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严格审查着装范围,不得为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配发制式服装。
2、应当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技术规范制作制式服装及标志,不得擅自改变制式服装的颜色、款式和标志。
3、胸牌应当按照规定的编号办法及分配的号段范围,实行统一编号。
4、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不得赠送、转借给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
5、执法人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刑事处罚的,所在单位应收回其制式服装及标志。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的,不能穿着制式服装并佩戴标志。退休和因工作需要调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所在单位应收回其制式服装的标志。
八、监督检查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着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九、其他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本规定下发前,已经设计、制作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可以继续穿用,待服装换发时按本规定执行。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8日印发
『肆』 家乐福食品上架要过的“8道关”对保证食品质量分别有什么作用
八道关分别是:
1、收货区质量控制(温度,新鲜度,产品证件)。
2、冷链(温度控制,冷藏0-4℃, 冷冻 <-18℃)。
3、清洁和消毒(专业公司提供专业清洁和消毒设备产品)。
4、个人卫生(清洁的制服,干净的手、口罩和手套,健康证)。
5、标识(供应商信息,保存条件,保质期)。
6、产品保质期(定期检查,及时撤架过期产品)。
7、家乐福通过外部的第三方公司加强食品安全的监控和抽查。
8、外部审核和产品检测公司(专业公司控制门店卫生,每年超过10000个的检测项目)以“神秘顾客”等身份到店监测食品安全,定期反馈给家乐福进行修正。
(4)食品安全制服帽徽扩展阅读
家乐福一直致力于:
引进国外先进的营业设备和全新的零售经营理念(一站式购物)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
改善和提高中国市民的生活水准。
为中国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更多的发展事业的机会。
建立供货商的合作伙伴关系,帮助他们了解市场需求,改进和优化生产,为中国制造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伍』 餐饮协会有没有检查食品安全的权利
建议楼主可以不需要太单一,民以食为天,餐饮确实不错,但是估计会比较累,起早贪黑的。可以考虑快捷,便利的,人均消费不高的,注意就是厨房最好是干净,卫生,有玻璃格挡,客户能够看得到的,比较放心,
『陆』 食品安全协管员 是做什么的呀待遇好吗你是怎么看的
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重不足。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坚持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各地成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今后将负责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以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指导等。
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将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将配备协管员和信息员。这些人员的补助,将纳入地方财政经费保障范围。
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组织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开展辖区内餐馆、饮品店、食堂(含机关、学校等)、农村群体性聚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在责任区内进行巡查,掌握涉及餐饮服务单位情况并及时报告其违法违约行为。
三、负责所在责任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申办备案、呈报及现场审核指导工作。
四、指导信息员工作,收集并及时转呈信息员和群众的意见或有关投诉。
五、参与责任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等级的评议工作,对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单位的评定工作提供选定建设及意见。
六、做好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及大型餐饮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七、接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完成县政府安排的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工作任务
『柒』 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我店没有穿制服进来就拿我东西他这是违法吗
是非法行政,你可以阻止,可以去投诉。检查执法要求必须出示证件,必须两个人以上,目前应该还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
『捌』 食品安全移交后卫生监督为什么不取消制服
卫生行政部门的制服是原卫生部设计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后才在全国范围内发放的,设计之初是专为卫生监督机构的食品卫生监督员而设计,但后来为了执法方便以及体现执法的权威性,在其他领域卫生执法(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医疗、传染病、学校、职业卫生等等),也穿着此制服。
至于食品安全移交 ,则是国家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问题。制服的取消与否也是要经过批准才行的,不能简单地因为食品职能的移交而取消。
『玖』 食品加工人员着装要求
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同时各省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着装要求作出了类似的规定,以内蒙古为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9)食品安全制服帽徽扩展阅读
对食品生产、加工、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其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拾』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什么
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10)食品安全制服帽徽扩展阅读:
1998年3月份,根据人大决议,组建新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原国家医药管理局行使的药品流通监管职能、卫生部行使的药政药检职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使的中药流通监管职能统一交由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
2003年,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 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品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