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生时代我就一直在思考,为嘛每天上学都要穿“运动服”式样的校服?当时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校长先生喜欢“运动”,但是那种松松垮垮,宽而肥大的校服似乎离“运动员”的档次又比较远。
后来,在阅读过程中得知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家们做过一个著名的“模拟监狱实验”,大致证明了“穿什么就是什么”并不是一句空谈。
穿上校服就是学生,看来还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
纤维检验机构抽检校服生产企业(图片来源灵溪质监局)
如今,任何一件校服从面料生产到裁剪加工,直至最终拿到大家手上,各个环节,国家都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检测程序。
尤其是,校服的生产企业在校服出厂之前便要抽样送到当地的纤维检验所、局进行检测;合格之后凭借纤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才能送往学校。
而学校在收到校服之后,还不能立即发放给同学们;而是必须再次对这批校服抽样送检,待经过检验检测合格之后才能让学生穿着。
家长们总是对校服质量“疑神疑鬼”,其实只要去学校查看一下校方送检的质检报告即可对一切质量指标“了如指掌”。
⑵ 匆匆那年每一集开始前都会出一个小标题。像校服再丑你再也穿不到了这样的。请问所有的小标题
1,校服再丑你再也穿不到了
2,所有公式都忘了只记得你笑的样子
3,如果有人拉你上天台 一定要说yes
4,还是磁带才能让人好好听歌啊
5,不要变,永远都不要变
6,认真接好每一个吻,像初吻一样
7,篮球的眼儿是用来打的,不是用来泄气的
8,就算变成老头还是会被考试的噩梦惊醒
9,散伙还不表白的是笨蛋
10,认真喜欢过人的人,才是有收获的
11,还以为考上大学,一切都会变好呢。
12,中国队也会进世界杯,世事无常啊。
13,那些谈着恋爱的人,你们吵个屁的架啊。
14,那些谈着恋爱的人,你们分个屁的手啊。
15,人生就像小浣熊干脆面,越捏越碎。
16,即使伤痕累累,还是要相信爱。
⑶ 校服再丑,你再也穿不到了!
你说的对
⑷ 我和校服的不解之缘2000字作文
校服,起初我只是认为是学校规定穿的衣服罢了,我讨厌它,但现在,我不再这样认为。
记得第一次接触它的时候,我非常讨厌它,它的颜色很平淡,也没有可爱的动物图案和美丽的鲜花图案。我讨厌它,是它,令我不能穿好看的衣服。曾记得发校服那天,同学们都好可笑,因为他们把校服当成小丑的衣服了。一位同学穿上衣服,拉上链子,上衣长到他的大腿,简直可以当裙子了,衣袖则长过他的手,他就把衣服晃来晃去,当作古代的长袍。另一个同学则穿上裤子,裤子一直长到他的胸部,于是他把裤子拉直,他可笑地说:“以后我不用穿衣服啦!”同学们看见了都抱腹大笑起来。我也不例外,一回到家,我就穿上校服给妈妈看,撒小孩子的娇气,做鬼脸,那时,我简直像一个真正的小丑,逗得妈妈直笑。
虽然我很讨厌校服,但在学校的“逼迫”下,我只好无奈地穿着上学。从小学升上了初中,我长大了,成熟了,明白了,也理解了,对校服当然也有了新的看法。
校服,它或许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件衣服,但它蕴涵的意义却很深。校服有各种各样的款色,每一种款色颜色也不同,不同的校服代表不同的学校,也代表不同的阶级,校服上都有学校的校徽。校服,它不仅仅在小学和中学有得穿,甚至在高中也有得穿,今天,我们穿的就是中学时代的校服。我告别了小学生活,踏进了中学的大门,意味着长大了。我不再任性。
校服,代表着学校。当你穿着它去领奖时,此刻不仅仅是你的光荣,也是学校的光荣。校服,它是一间学校的标志,它无时无刻都在规范着你,不让你乱来。长大了,不再任性。告别了从前稚气的我,对校服也有了新的认识。它,不再令我讨厌。其实,校服很“美”。它虽没有可爱的动物图案和美丽的花纹,但它朴素,朴素得清雅……
⑸ 校服的裙摆读后感800字,要原创,谢谢!
《校服的裙摆》中,主人公小三儿是一个出生在贫穷家庭的小孩子,爸爸很凶,而妈妈为此离开了他们父女俩。但是小三儿并没有放弃自己,依然在认真地学习。开学的第一天,爸爸找出了以前的旧包让小三当作自己的书包,那种包很旧,放在家里很久都没有用,很难闻,但是小三儿很听话,就拿着包上学了。邻居家有一个孩子,叫作小兵,小兵家不算太贫穷。小兵的妈妈很漂亮,人也很善良,在放学的时候看见小三儿的包,就带着小三儿去买了一个新的书包。回到了家,小三儿的爸爸问:“这包是哪来的?”小三儿就说:“是小兵妈妈买的。”爸爸生气了说:“自己家里没有钱吗?为什么要拿别人的东西。”说着在小三的脸上狠狠地打了一巴掌。
小三就发誓长大以后一定要成为一个有钱的人。真的,长大了以后,小三儿不再叫小三,改名了,成为了一名大明星。小三儿是以信念拥有这些地位、身份的。
一个人如果没有了信念,将会像小时候的小三儿一样贫穷。曾经有一个人问小三,为什么你的名字这么简单?小三是你的真名吗?小三说:“小三是我的大名。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爸爸已经把男孩的名早就起好了,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是一个女孩儿,所以就随便取了一个名儿。”
一个人如果没有了信念,就如同盲人没有了竹竿,海上的小舟没有了桨,巧妇没有米做饭。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我们怎样才能做到死的时候不愧疚呢?我想只有树立坚定的信念,并为之奋斗终身,那么到临死的时候,才可以大声地说,我这一生都很充实。
人的一生最重要的不是财产,不是地位,而是在自己胸中像火焰一样燃烧的信念,一个有着坚定信念的人,才能正视人生,胜不骄,败不馁。
⑹ 三年级作文不穿校服的感想怎么写啊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在我看过的书中,给我印象的不多,但是《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因无它,因为它让我看到了不仅是当时的历史,而是世间最深沉的灵魂,最深沉的呼唤..............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的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而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却舍身救助爱斯梅拉达。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已为人的优秀品质,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其情节曲折、人物性格更具有冲突性,是一部富于戏剧性的著作。而《巴黎圣母院》的历史背景,也反映了路易十一时代腐败的政治与权利统治,使无辜的人沦为牺牲品的黑暗现实。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埃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地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 是的,这就是她埃斯梅拉达.......
但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埃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克洛德•富洛娄。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齐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加西莫多。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富洛娄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 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埃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加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加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富洛娄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她长得那么美,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舞跳得那么好,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能够使人发疯,难道是我的过错?”他实在无法自制,“去!”然而这一声的命令却改变了她的命运.....加西莫多,“去把她抓来!”钟楼怪人快步跑向埃斯梅拉达,把她抱起来就向圣母院跑去......无法摆脱的宿命......
一声”救命”,让她流浪于“奇迹王朝”。而当时在那“奇迹王朝”统治下的“黑话王国”里,乞丐王克劳班正在审理不懂切口而误入“王国领地”的穷诗人干果阿。而按照王朝的规矩,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绞索配对,要么跟王国中的女人攀亲。可是几个老女人都嫌他过于单薄,没一个人肯要他。这样,干果阿只能被吊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埃斯梅拉达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这样,两人当场举行婚礼。善良的少女同意与他结为夫妻,只是为了救他一命,把他带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与他同房。此时,如果是我们,试问有多少人肯愿意这样做? 试问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
而当我们看到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加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这时,美丽的埃斯梅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加西莫多的嘴边。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加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 ,而在这一刻他许下了终身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应该是喜还是悲?
广场上,穷诗人帮助埃斯梅拉达上演山羊认字的节目。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菲比斯的名字。这时菲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公主百合花让菲比斯到广场上,赶走埃斯梅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菲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姑娘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 然而这一次的幽会,谁又知道带给她的是无尽的黑暗.......
心神不宁的富洛娄听说干果阿和姑娘以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菲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菲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谁又该劝谁?自私难道真的是人类的灵魂?邪恶?黑暗?齿轮仍在悄悄的转动着.........
为了什么?加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里,像守护神一样睡在房门口?而当突然醒来的埃斯梅拉达看到加西莫多的脸时,她被吓坏了。加西莫多急忙逃走,跑到钟楼上用自己的头拼命地撞击着大钟,低沉的钟鸣如泣如诉。埃斯梅拉达来到他身边,加西莫多用手蒙住脸,喃喃地说:“我的脸很丑,总让人害怕。”为了安慰他,姑娘为他跳起了节奏欢快的舞蹈。兴奋异常的加西莫多,像打秋千一样,用身体的重量为姑娘敲响了圣母院的大钟。他爽朗的笑声充满整个钟楼。加西莫多在钟楼上牵着绳子飞来飞去,为埃斯梅拉达采摘盛开的鲜花。爱在冰封的季节。
突然姑娘发现了在广场上的卫队长,她叫他的名字,但他头也不抬看她一眼。她让加西莫多去找他,可是他为了得到公主丰厚的陪嫁和位于圣保罗的领地,对姑娘的请求不屑一听,策马而去。善良的加西莫多发觉自己辱没了姑娘的使命。而深深的自责........
对姑娘强占未成的富洛娄怀恨在心,跪到国王那里,请示如何解决教堂避难权问题。国王请教了一位尚在狱中的老学者,终于决定可以不顾避难权,强入圣母院捉拿女巫。加西莫多趁富洛娄外出时,把教堂的大门紧紧关住。那种超越的爱恋冲破了黑暗的束缚,却又深锁自己的门房非.....
乞丐王克劳班听说教堂避难权将要结束,率领成千上万的巴黎流浪人和乞丐,前来攻打巴黎圣母院,营救大难临头的姐妹,可见她是多么的美丽和善良!否则谁会去救她?而不明真相的加西莫多怎容这些人冲入教堂,他从楼顶上仍下巨大的石条石块,翻倒灼热的金属液体,企图驱散众人。那种超越自我的保护另人不得不折服!勇敢的乞丐终于攻破大门,救走了埃斯梅拉达。不料严阵以待的国王士兵已从后门进入教堂,雨点般的箭刺向埃斯梅拉达和流浪汗们。乞丐王也在混战中被人杀死。血在流,仿佛是血染的天堂........加西莫多站在楼顶上,看着心爱的姑娘又被吊在绞刑架上,痛不欲生。当他发现富洛娄正在钟楼上对着埃斯梅拉达狞笑,他把这个道貌岸然的野兽举过头顶仍了下去.一种疯狂的举动,一种超越的爱,划下永恒........
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埃斯梅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加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天空为什么不下一场暴雨........?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
埃斯梅拉达,不但有着惊人的美丽,而且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美与善在她身上结合得那么完美,使她拥有了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魅力。因为她惊人的魅力,引来了邪恶者的欲望,因为她的纯洁天真,使她陷入了灾难的爱情悲剧。她应该是上帝的宠儿,却被处以绞刑,这让我感觉到当权者的无比残酷。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幸运,因为她有一个永远陪着她的人,永不孤独。
加西莫多,一个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教堂敲钟人。他独眼、驼背、罗圈腿,而且还是个聋子,可说是奇丑无比。但他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灵,因副主教对他的养育之恩而甘心成为他的奴仆,为报答埃斯梅拉达的滴水之恩而宁愿肝脑涂地。尽管他对埃斯梅拉达怀有极为强烈的爱慕之情,却只是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她,不去亵渎她。当目睹心中的爱人被无情地处以绞刑,他无助而又绝望,最终到墓地去与她同葬一穴。他的丑达到人类的极至,而在他身上表现出的深刻的人性美,却使他成为文学史上最独特又最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他的心灵美已完完全全地掩盖了他外表的缺陷,成了人们心目中善良的楷模。而在我们现实当中又有多少人如此?
克洛德•富洛娄,身为神甫的他必须压抑自己的欲望,正是这种压抑扭曲了他的人性,情欲和嫉妒最终造成了他的理智失控,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由神甫变成了魔鬼。这难道不正是封建的灭亡?
侍卫队长菲比斯,外表英俊却是个势力小人,薄情寡义,为了权与财不惜欺骗、亵渎一个纯真少女的爱情。他让我感到可耻、可恶、可憎、可恨.........
美与丑,善与恶,已无须我们再去争辩…… 而唯一的是我们?
⑺ 意林里一件校服的读后感
今天读了《意林》这本杂志,其中一篇文章《好好活着,就是大美而不言》,深深地触动了我。文章的作者是陈敏,讲述了一个患有癌症的患者李黎,没有采取传统的治疗方法,而是用改变自身生活方式,从简朴、简约、简单做起,重新拯救自己的故事。
我们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拥有最美好的生活,可是美好不美好总是相对的。比起有钱的人,我们不富有;比起成功的人,我们不出名,总是这样比下去,我们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吗?当一个人生病了,才知道健康的可贵;当一件东西失去了,才想到要去珍惜。我们往往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们在不停追求的同时,别忘了在意自己的身体,别忘了关心自己的家人,别忘了享受现在平淡的生活。好好地活着,就是大美而不言!
⑻ 总说中国校服“丑”,那为什么还是要坚持这么设计
中国历来一直是这种校服风格,虽然一直被嫌弃,但是穿着统一的校服,一是很整齐,而是避免学生之间出现不必要的攀比现象。
⑼ 《校服的裙摆》读后感
那一辆不知从哪儿冒出的,疾驶而来的汽车,飞快地逼近,大脑一片空白,双腿不能动弹,眼睁睁看着汽车即将从身上轧过……
最后是小乐救了伊蓝.但他自己,却成了毫无知觉的植物人……看到这个情节,刹那间我泪流满面.
也许就是为了这个情节,才让我爱上小乐.恩,不是你所想的”爱”,而是对剧中人物的一种喜欢,一种感动.
如果让我选择,我一定会选择小乐.
也许是因为自己也曾经历过那一种害怕,那一刻真的是被吓呆了,走也走不了,只能傻傻地站在那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最终司机刹了车,而我,吓得闭紧了眼睛.当时真的是希望有那么一个人,能拉我一把或是怎样,总之不要让我站在那儿就好.
很可惜,没有那个人.很多事情只能自己去面对.所幸司机及时刹车,末了还不忘埋怨几句.
如果我死在那一刻会怎样呢?
我不知道.那很恐怖.
还是那个问题,有三个男孩都喜欢你.一个是青梅竹马,一个是帅气实 习 老师,一个是给予你温暖的成熟男人.你最终会选谁?
如果要回到书中,那就是小乐,卜果和单立伟,你选谁?
我会选小乐.
这样的问题应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不同的喜好,会选择不同的类型.也许跟我们的成长经历有关系.
小时侯我总是被邻家的哥哥欺负,没有人陪我玩,没有人在我被欺负的时候挺身而出.所以,也就没有所谓的”青梅竹马”.
于是,在心底对青梅竹马有淡淡的向往.总希望他们能够在一起,幸福快乐地在一起.
很莫名,但却是心底的愿望.
只是还是那句话,并不是所有的青梅竹马到最后都能在一起.
但依旧还是那个愿望,希望青梅竹马最后都能够幸福快乐.
⑽ 谈谈你们对穿校服的看法
最好当然是根据学生的要求啦,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那些校服实在太丑,质量也不行。改善一下的话,像学生还是会接受穿校服的。
但是,绝对不支持天天穿,那实在痛苦。就像每天吃同样的东东,谁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