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司法局的可以穿警服吗
司法局的没有制服,至少没有全国统一制式的制服。
我国的司法部(以及下面的各省司法厅、各市司法局)其实是个不伦不类的机构,虽然冠名“司法”却不是司法机关、而是行政机关,管的是调解、公证、普法宣传和律师的业务指导,但是公安机关原先的两劳民警又被划到了司法行政机关,所以所以整个司法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有的是警察、有的又不是,只有监狱劳教系统的人是警察、有警服。
不是警察的那一部分人自认是没有警服的了,而司法局并不是警察机构,司法局得人也就不能穿警服了(倒是有的司法局有下属的劳教所,这些局的局长全都以劳教所第一政委的身份穿了警服受了衔)。
不过这些人原先是有制服的,那种制服的式样和警服很相似(佩戴的制式标志略有不同而已,最明显的区别是没有衔级标志——我国目前只有军队、武警序列、五大警察系统和海关才授衔),到了2004年已经被全部取消,国务院下的令。
后来有的地方又开始穿制服了,只是地方上的行为(合不合法还是回事呢,不知道有没有文件),并没有全国配发。
司法局的配警车也就那么回事,警车是执行警务用的特种车辆,只有警察才能合法驾驶,但是不是警察机构的司法厅又管着当地的监狱局和劳教局两个警察机构,那么司法厅把两劳的警车配发到司法局也就不足为奇了。
『贰』 请问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穿工作服吗
『叁』 美国社区矫正的对象和矫正机构有哪些
很混乱现在,法律属性是刑事执法活动,涵盖刑诉全过程,不仅是非监禁刑的执行,还包括非监禁措施及矫正项目实施。
『肆』 移民美国申请见面后因缓刑一年但未满18岁需要行正审核请问有可能通过吗
判断
1. 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合理,依法实行监督。( )
2. 罪犯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
3.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而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列入监狱企业创收。( )
4.监狱的人民警察可以对脱逃的罪犯或者屡教不改的罪犯实行体罚。( )
5.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或者未满18周岁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6.在特殊情况下,罪犯可以经过允许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 )
7.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 )
8.罪犯释放后,监狱机关为其办理户籍登记。( )
9.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 )
10.监狱中的工作人员都是人民警察。( )
11.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不得假释。( )
12.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本监狱审核后,提请中级法院裁定。( )
13.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社区矫正机构予以救济。( )
14.减刑的裁定,对于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半月。( )
15.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一律没收。( )
16.监狱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
填空:
1.监狱法颁布的时间是( ),在( )会议通过。
2.《监狱法》的制定依据的是( )法。
3.《监狱法》制定的目的是( ),( ),( )。
4.监狱是国家的( )机关。
5.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 )。
6.监狱依法使用的土地、矿产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以及( ),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
7.监狱设监狱长( )人、副监狱长( )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
8.监狱的人民警察有《监狱法》14条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 );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 )。
9.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相关文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 ),( )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内将该罪犯送交( )执行刑罚。
10.收监时,女犯由( )检查。
11.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 )或者( )处理,( )或者( )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 )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12.对于被判处( )、( )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3.暂予监外执行,由( )提出书面意见,报( )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和(),并抄送()。
14.( )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 )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15.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 )收监;刑期届满的,由( )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 )。
16.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 )根据考核结果向( )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 )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 )月。
17.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 )。
18.被假释的罪犯由( )予以监督。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 )月内予以审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 )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
19.( ),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20.对刑满释放人员,( )帮助其安置生活。
选择
1.《监狱法》是在( )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
A.七 B.八 C.九 D.十
2.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的罪犯是( )
A.判处死缓的 B.判处有期徒刑 C.判处拘役的 D.判处无期徒刑的
3.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 ( )教育。
A.思想教育 B.政治教育 C.文化教育 D.技术教育
4.国家提供( )
A.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 B.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经费
C.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场所 D.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资料
5.当监狱出现下列哪些情况,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
A.监狱设置 B.监狱的合并 C.监狱撤销 D.监狱迁移
6.监狱的管理人员是( )
A.人民警察 B.检察院派驻人员 C.武警 D.非人民警察的工作人员
7.有下列情形,可以暂不收监的罪犯有( )
A.严重残疾的 B.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C.怀孕 D.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8.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哪些机关执行刑罚。( )
A.监狱 B.检察院特设机构 C.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 D.罪犯居住地居民委员会
9.对于罪犯的申诉,( )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 监狱
10.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 )。
A.复议 B.申诉 C.上诉 D.异议
11.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A.6日 B.15日 C.一个月 D.45日
12.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提出( )
A.异议 B.控诉 C.抗诉 D.重审建议
13.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 )内予以审核裁定
A.6日 B.15日 C.一个月 D.45日
14.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 )日内发出。
A.3 B.4 C.5 D.6
15.罪犯的下列哪些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 )
A.申诉 B.控告 C.检举 D.抗诉
16.监狱工作的原则是( )和( )
A.惩罚和改造相结合 B.惩罚与感化相结合
C.教育和劳动相结合 D.思想教育和心理教育相结合
17.监狱人民警察的下列哪些活动受到法律保护。( )
A.依法管理监狱 B.批准假释
C.执行刑罚 D.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
18.下列关于减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减刑。
B.减刑的条件要求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C.减刑的条件要求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并且有立功表现
D.有重大立功情形的必须减刑
19.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需交付的法律文书有( )
A.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正本 B.判决书
C.执行通知书 D.结案登记表
20.对于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下列哪些部门有权处理。( )
A.人民法院 B. 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监狱
简答:
1.简答《监狱法》中对于罪犯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2.监狱人民警察不得有的行为包括哪些?
3.罪犯有哪些重大立功表现时应当减刑。
附件:监狱法竞赛习题.doc
『伍』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穿制服吗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尤其是直接面对社区服刑人员时,应当表明身份,以维护社区矫正的严肃性、执法性。有制服的应当穿,没有的应当持工作证等。
『陆』 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司法制服服装吗滁州市
有的。服装式样 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应着正式服装,服装式样统一为。制服佩有肩章、臂章、警号、胸 徽、领花。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便于司法行政机关更加有效。
『柒』 社区矫正是有哪个国家创立的
关于社区矫正的理念可以追溯到16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伴随欧洲文艺复兴运动而来的是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认识和尊重,同时期的欧洲也在这种思想影响下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监禁制度,英国伦敦感化院和荷兰阿姆斯特丹监狱等成为了早期欧洲监狱的典范。这些机构的功能是矫正有劳动能力但是却好吃懒做和扰乱社会治安的人,通过对这些人的训练使得他们能过上自食其力、安分守己的生活。在这些机构中,劳动和有序的生活等方面的训练和教育代替了刑罚的执行。当时的阿姆斯特丹平豪斯监狱大门上有条横幅标语,正是这种矫正思想的最好见证:“不要害怕!我不是以牙还牙,而是强迫你为善。我手腕似铁,但心中充满慈爱。这可能就是社区矫正制度的最早雏形。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和保障制度作为支撑,这些机构逐步丧失了其原有的矫正功能,到18世纪已经变成了骇人的恐怖之地。
18世纪产生了刑事古典学派,这一学派的学者已不再用矫正的方式代替对受刑人所应该运用的刑罚,而是立足于绝对的意志自由,探求应当追加于受刑人的刑罚额度,以实现正义。“在刑事古典学派的刑罚理论中,只有惩罚的概念而没有矫正的概念。这一时期刑事古典学派的学术思想在刑罚思想以及相应立法上占据绝对主导,并收到一定的遏制和打击犯罪的效果。
但是到了19世纪末,随着犯罪现象日益增多,累犯、惯犯现象日益严重,刑事古典学派的刑罚思想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和反思。为了有效抑制犯罪、防卫社会,刑事实证学派应运而生,其中以龙勃罗梭和菲利为代表。他们的矫正观念从现在看来还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限于监禁的矫正。这一时期的美国开始提倡使用假释制度,从1876年纽约州的爱米拉感化院开始实行假释,到1910年每个联邦监狱都开始建立假释委员会,只是由于二战的爆发阻碍了刑事
实证学派关于矫正思想的发展。
二战结束后,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监禁刑的弊端逐渐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罪犯出狱后,不能适应社会生活,导致再犯罪的比例不断增高。人们对此忧心冲冲,担心罪犯回到社会后,由于没有必要的生存技能,会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变得更加狡猾和猖狂,导致社会大众普遍没有了安全感。于是学者们开始将注意力由监狱投向社区,目光转移到了对罪犯的矫正上。于是,缓刑、假释等社区矫正制度开始成为重要的行刑方式。如德国刑法第2条规定,行刑应使被监禁人适应社会生活。奥地利行刑法规定:应帮助被监禁的罪犯“改弦更张,过一种符合法律和社会要求的生活”。法国学者认为,刑罚应具有社会再适应的功能,促使罪犯适应社会的刑罚体现的是一种代价小、效益高,更加人道的思想∞。芬兰学者主张矫正机构应当“促进而不是阻碍囚犯重返社会,监禁机构要减轻关押带来的不利影响"。
据此,从行刑社会化这一层面上看,社区矫正的历史渊源并不久。从缓刑、假释这两种最基本的社区矫正方式的产生和发展看来,至今也仅百余年的历史。直;至二战以后,受刑人进行社区矫正的理念才开始被人们所吸纳和重视,世界各国才开始对社区矫正相关理论、立法等进行研究。进入二十世纪中叶以来,世界各国的刑罚适用开始进入以非监禁刑为主的阶段,朝着轻刑化的趋势方向发展,其中以1954年的美国监狱协会更名为矫正协会为标志,彰显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刑罚思想和实践上的重要转变。作为现代刑罚制度的社区矫正,世界各国一般公认始于英国1972年的《刑事司法条例》。
1973年,英国在刑事法庭权力法中创立了“社区服务"刑种,这一称谓是最早将社区矫正作为实施犯罪改造形式之一的法律,英国作为社区矫正的发源地很快就影响了整个欧洲。
尽管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欧洲各国在运用社区矫正来替代短期监禁刑问题上认识并不统一,但这并不妨碍这些国家将社区矫正引入到各自的刑罚体系当中。1976年,欧洲理事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替代监禁刑的刑罚方法的决议》,决议号召欧共体国家更新刑罚理念,努力探寻相比之监禁刑更为高效的监禁措施,决议指出社区矫正是符合世界刑罚发展趋势的有效制度和措施。正是由于这项决议的出台,社区矫正作为监禁刑替代措施在欧洲理事会成员国的很多国家中被加速了立法化的进程并被先后完成之。
美国的社区矫正起步相比英国稍晚,具有现代意义上的矫正项目直到1966年才出现在加利福尼亚州,主要针对交通违规者不能支付他们的交通罚款而实施的。随后,许多州都相继确立了社区服务项目使犯罪者通过公益劳动来挣钱赔偿受害者等。1973年,美国的明尼苏达州州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社区矫正法》。1984年,美国制定综合犯罪控制法案,随着此法令的执行,社区矫正执行的范围再度扩大。到目前为止,美国已经有二十多个州通过了社区矫正法。
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日本,日本社区矫正的思想可以追溯到1868年的明治维新。1922年,日本的少年法采用缓刑和少年教养院等措施对少年犯进行保护,并充许为罪犯治疗的志愿者参与其中的活动。二战后,随着少年法获得全面的修改,日本对成年犯的假释和缓刑制度的使用得以确立,于1953年和1954年的刑法修正案中确立了成年犯缓刑制度,并发展了独具特色的更生保护一社会内处遇制度,其范围包括违法人、犯罪人和出狱人①。
目前,社区矫正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用于惩罚和改造罪犯的重要形式。联合国及其有关下属组织,在总结各国非监禁性刑罚经验的基础上,于1955年举办的联合国待遇大会上通过了《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在1966年第2l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1980年第六届预防犯罪和罪犯处遇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减少关押矫正及其对剩余囚犯的影响》报告。在1990年12月24日的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东京规则)圆。.1998年7月28同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的第44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开展国际合作,以求减少监狱人满为患和促进替代性刑罚》中也涉及社区服务,并在附件一《卡多马社区服务宣言》和附录《卡多马社区服务宣言行动计划》中详细介绍了社区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这些文献均强调社区矫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成为了社区矫正发展的助推器∞。根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统计的数字,就缓刑和假释两项,2000年,加拿大适用的比例最高,达79.76%,澳大利亚为77.48%,新西兰为76.15%,法国为72.63%,美国为70.25%,韩国、俄罗斯较低,但也分别达到了45.90%和44.48%,世界主
要国家处于社区矫正中的罪犯已经超过了监禁人数圆。该组数据充分说明世界各国的刑罚主导思想开始由以监禁刑为主向非监禁刑为主的历史性转化,社区矫正这种刑罚执行方式逐步被世界各国所广泛使用。
『捌』 请帅哥靓妹 给我点 社区矫正 的资料
社区矫正
含 义
是监狱在执行刑罚的条件下,由矫治工作者运用心理学专业原理、技术和方法,对罪犯实施心理影响,消除心理障碍,促进心理健康发展,实现罪犯再社会化的一种活动。
特 征
是针对罪犯进行的,但并不仅仅指在监狱内进行的心理矫治活动,还针对社区内的罪犯进行的大量心理矫治活动。
目的是让罪犯发展积极的变化。
是一系列相关活动的总称,凡是能对罪犯产生积极影响,使罪犯能够发生积极变化的活动,均称之为罪犯心理矫治动。
内 容
包括罪犯心理咨询,罪犯心理治疗,罪犯行为矫正;罪犯集体治疗(包括一般的集体活动和娱乐活动)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心理咨询、心理治疗都是心理矫治活动,但二者有区别:咨询对象,而治疗主要针对患有心理疾病,处于异常状态的罪犯。
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区别
1. 起源上看:心下咨询是由心理学家发展起来的,而心理治疗是由精神病学家或者医生发展起来的;
2. 从工作对象上看:前者是心理正常的人;后者是有心理和精神障碍的人。
3. 从工作内容上看:前者是支持性、教育指导性的,所接触的问题是双方明确认识到的问题,一般不涉及无意识现象;后者要重建病人的人格,更触及病人的无意识的心理现象。
4. 从需要时间来看:前者时间较短,进行一次或几次就能解决问题,后者较长,次数也多。
5. 从使用方法来看:前者比较简单,包括讨论、分析、安慰、指导,后者比较复杂,有时要用专门心理学技术。
『玖』 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有何规定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9)美国社区矫正制服扩展阅读:
双塔司法所:严把“三关”加强对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
1、是严把审批程序操作关。
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申请书》和《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审批表》。
请假时间在七日以内的由司法所审批,超过七日的由司法所在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区司法局审批。同意请假的,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批准书》。不同意请假的,及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
2、是严把请假事由审核关
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请假事由限定在"就医、家庭重大变故"二个方面,同时要求请假外出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其本人或直系亲属需要就医的初查门诊、医生建议书或相关医疗转诊单。对特殊请假期事由必须经司法所集体研究并报区司法局审批后才准予外出。
3、是严把监管措施落实关
请假外出必须有担保人。司法所在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批准或审核前,与担保人进行书面约定,要求担保人履行协助监管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司法所在发放《社区服刑人员外出批准书》的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并做好书面记录。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外出期间必须遵守六条规定:即“不发生违法违规情况;不从事与请假外出内容无关的事项;不到请假外出地以外的地点活动。
在请假外出期间每天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定位手机24小时开通,不发生人机分离现象;按时返回,返回时立即向司法所汇报,并在24小时内到司法所办理销假手续”。
『拾』 美国的司法部相当于我国的哪个部门是不是公安部美国管警察的部门叫什么和司法部是什么关系
美国的司法体制是因为联邦制国家所以有两套体系:联邦的和州的!联邦法院有几级,州法院也是!美国司法部权利很大,联邦调查局就是它的下属部门,有类似于中国的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不完全的职能)、公安部(部分职能)几家合在一起的权利。
美国的警察体制和我国不同。
作为一个各州自主权比较大的联邦国家,美国甚至没有统一的国家级警察机构。美国警察按照执法权限分为:
1.联邦警察:拥有在全美各州执行调查和逮捕的权限,人数不是很多,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美利坚合众国司法部联邦调查局(FBI),它在各州和全国特大城市设有59个分局;
2.州警(State Police):州政府直辖的警察,权利覆盖整个州。高速公路巡逻队(Highway Patrollor)中,有很多是属于这个层次的警察;
3.县(郡)警(Couty Police),也称为县(郡)司法(保安)官员,权力限于县(郡)境内;
4.城市警察(City Police):就是影视剧中最常见的那些制服警察,以及警局里的那些刑警,以及大家都身熟悉的SWAT;
5.校警(Camp Guard):美国的大学和中学里都有维护校园安全的警察(可不是保安喔~~),有逮捕权;
6.特殊警种:美国也有森林警察、民航警察和水警,法院有法警,监狱有狱警。此外,美国的许多执法部门都允许其工作人员佩枪,例如联邦移民和海关管理局、联邦烟酒火器管理局、联邦卫生和食物安全监督局等。
7.其他:国民警卫队和我国的武警职责类似,而海岸警卫队则接近日本的海上保安厅,这两支队伍都属于美国武装力量。
各州的警察都是由州政府来制定他们的执法权和执法范围,由州政府财政承担执法支出,所以美国各地的警察制服有很大区别也是如此(各州自定制服和徽章样式,有的州内甚至连不同城市的市警都有自己的徽章)。各州的警察在执法的时候几乎没有交集,州警只能在州内执法,跨州案件一律由联邦调查局(FBI)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