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穿制服
各执法、行政服务部门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穿制服,如公安、工商、税务、环保、国土、城管、渔政、水政、海关等。
统一制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工作人员的敬业、专业、亲切、信赖,多一份尊重和理解。特别是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中若穿着随意,会少了威严和震慑;统一制服也能使机关工作人员花更多心思在工作上,不用整日操心如何穿衣搭配,也能节约平日置装费用。
也有利于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油然而生神圣感、庄严感、使命感,从而更尊重和珍惜这份职业,更明白为人民服务的意义和责任,更大程度发挥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1)各执法机构制服扩展阅读
统一着装的,只限下列人员:
一、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干警;
二、公安机关县、市(县级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在编干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行署、省辖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户籍、刑侦、看守、预审、巡逻队的行政在编干警;
三、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在编干警(按相应公安机关的着装范围执行);
四、国家安全部门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
五、司法行政部门的劳改、劳教场所直接从事对犯人或劳教人员进行管教工作的在编干警;
六、法院系统定编的现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法警;
七、检察院系统定编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法警;
八、开放口岸对外执行任务的海关、卫生检疫、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港务监督和船舶检验部门的外勤工作干部,沿海和边境水域的渔政检察干部,海洋局涉外调查船队和海监船干部(含执法干部)、船员;
九、卫生部门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
十、农业部门专职植物检疫工作干部和内陆水域渔政检察干部;
十一、林业部门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干部;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干部;
十三、税务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征税工作的干部。
⑵ 法律规定哪些执法部分必须统一制服
军队,武警部队,警察(公安、国安、司法、监狱、海关缉私、各部属公安),海关,税务,以及工商、卫生检疫、城管、绿化管理、市容监察、路政、港务等政府行政机关下属执法队都需要统一制服。
一、执法部门的释义:
指的是通过政府确定的职能配置具体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某种执法职责的部门。
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授权组织,如邮政局、烟草专卖局等;另一种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植物检疫机构、动物检疫机构等。二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
一般指行政执法:
1、公安部门有:国保、治安、出入境、巡警、交管、消防、边防、网监。交通部门有:公路、水路、海上、港口。
2、文化部门有:市场,互联网络,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广电部门,海关部门,计生部门,安监部门。
3、气象部门:防雷,卫生部门,防疫。
4、建设部门:城管,物价部门,质监部门,药监部门,烟草部门等。
二、行政执法的含义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
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
3、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
⑶ 国务院批准的制服是哪几个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可以穿着制服的政府机构工作人员:
⑷ 我国行政执法制服共有几种,分别是什么单位
1、并不是所有的执法部门有制服的
2、国务院对行政执法部门穿着制服是有相应规定的
3、文化执法、价格执法等数十个原来穿“虎皮”,的部门,7~8年前就都被国务院一纸政令给“剥皮”
制服与老款的工商局的制服几乎一样,深兰色,大盖帽。夏季好象是上白,下蓝。那时候的制服基本如此。只是帽徽与臂章稍有不同,臂章基本都有文字如“文化”、“城管”、“用水监察”、“屠宰监察”等等。
⑸ 文化执法大队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服装/执法服/工作服哪里的最好,而且一定要最新款式
文化执法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服装/执法服/工作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全国统一的新式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服在凯维琳有定做,凯维琳有最新的制服、戴肩章、执法胸牌、臂章、执法者号码等,每位执法人员对应专有的公开执法号有利于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清晰识别。凯维琳专业生产行政执法服,而且都是量身定做
⑹ 我国行政执法制服有几种,分别是什么单位
目前着军装式制服的单位有:军队,武警部队,警察(公安、国安、司法、监狱、海关缉私、各部属公安),海关,税务,以及工商、卫生检疫、城管、绿化管理、市容监察、路政、港务等政府行政机关下属执法队。
⑺ 我国三个执法机关的人员的制服和徽章有什么不一样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法官平时穿西装,开庭着法袍;检察官穿西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穿警服。
法官和检察官的西装或者法袍上佩戴国徽,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警服佩戴警徽警衔。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⑻ 交通运输部有文件要全国统一交通执法的制服车辆吗
没有,但是已经有依据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3号)的文件:(五)加强执法保障。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相关经费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有关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以及执法执勤用车(船艇)配备,按中央统一规定执行。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和信息化移动执法,强化执法信息共享。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落实抚恤等政策,提高执法风险保障水平。-------“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是重点,因为目前交通执法人员的着装还是叫做执法服装,并非制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国办发〔1986〕29号)的规定:
一、整顿着装范围,控制着装人数
统一着装的,只限下列人员:(一)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干警。(二)公安机关县、市(县级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在编干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行署、省辖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户籍、刑侦、看守、预审、巡逻队的行政在编干警。(三)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在编干警(按相应公安机关的着装范围执行)。(四)国家安全部门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一般不再发化装服或化装服费)。(五)司法行政部门的劳改、劳教场所直接从事对犯人或劳教人员进行管教工作的在编干警。(六)法院系统定编的现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法警。(七)检察院系统定编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法警。(八)开放口岸对外执行任务的海关、卫生检疫、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港务监督和船舶检验部门的外勤工作干部,沿海和边境水域的渔政检察干部,海洋局涉外调查船队和海监船干部(含执法干部)、船员。(九)卫生部门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十)农业部门专职植物检疫工作干部和内陆水域渔政检察干部。(十一)林业部门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干部。(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干部。(十三)税务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征税工作的干部。
除以上规定的着装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着装。
三、加强对统一着装的管理
(一)必须重申,批准统一着装的权限集中在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无权批准。经批准的着装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不得自行扩大着装范围,提高供应标准。对自行批准着装和扩大着装范围、提高供应标准的,要追究批准人的责任,并一律由着装人自己出钱,不得用公款报销。今后国务院原则上不再批准增加统一着装人员。
很明显,交通执法并不在这个范围内,制服的审批权限在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没有这个权限,他可以做出方案报国务院审批,因为现在有了依据,可惜一年多过去了,还是没有什么动静!
⑼ 中国有哪些政府机构是穿制服的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可以穿着制服的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如下:
统一着装的,只限下列人员:
(一)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干警。
(二)公安机关县、市(县级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在编干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行署、省辖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户籍、刑侦、看守、预审、巡逻队的行政在编干警。
(三)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在编干警(按相应公安机关的着装范围执行)。
(四)国家安全部门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一般不再发化装服或化装服费)。
(五)司法行政部门的劳改、劳教场所直接从事对犯人或劳教人员进行管教工作的在编干警。
(六)法院系统定编的现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法警。
(七)检察院系统定编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法警。
(八)开放口岸对外执行任务的海关、卫生检疫、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港务监督和船舶检验部门的外勤工作干部,沿海和边境水域的渔政检察干部,海洋局涉外调查船队和海监船干部(含执法干部)、船员。
(九)卫生部门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
(十)农业部门专职植物检疫工作干部和内陆水域渔政检察干部。
(十一)林业部门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干部。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干部。
(十三)税务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征税工作的干部。
除以上规定的着装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着装。公安机关和劳改劳教系统未着装的在编干警,如工作需要临时穿警服的,可发公用警服。已发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后新增人员需着公用警服的,要严格审批手续,只发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顶,大衣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