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优秀士兵徽章佩戴在军装的哪一个位置应该如何佩戴
优秀士兵证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发给被评定为优秀士兵的模范士兵佩带的、用以证明优秀士兵身份的荣誉徽章。优秀士兵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评选出的模范士兵。分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三个类别。[1]
优秀士兵证章于1996 年8月1日中央军委决定颁发,其质基为铜质镀金,主章图案由军徽、常青叶、五角星和光芒组成,象征着优秀士兵在人民解放军这所大学校里茁壮成长,层出不穷。在深红色的横条略章上,镶嵌着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题写的“优秀士兵”四个金黄色字。背面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制 优秀士兵证章”的几个凸起简体汉字。
中文名
优秀士兵证章
颁发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时间
1996 年8月1日
组成
军徽、常青叶、五角星
颜色
红色
快速
导航
相关奖励法律规定
相应条件
《军队建设基层纲要》明确规定:“优秀士兵的基本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评定优秀士兵,由军人委员会组织评议,基层党组织评审和推荐,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颁发证章证书,给其家庭寄发喜报,填写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入党、提干、考学、保送入学、班长配备、士官选取的对象,应从优秀士兵中产生。
2. 公安部颁发的立功奖章如何佩戴
公安部颁发的立功奖章获得奖励的个人在参加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时可以将奖章佩戴在左胸前。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奖匾或者奖状;对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颁发奖章和证书;对获得嘉奖奖励的个人颁发证书。
奖匾、奖状、奖章、证书丢失或者毁损的,应当向所在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报告,并由政工部门核实后按照程序报奖励批准机关予以补发或者更换。相关法律法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三十二条奖匾、奖状、奖章、证书由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妥善保存。获得奖励的个人在参加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时可以将奖章佩戴在左胸前。
第三十条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奖匾或者奖状;对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颁发奖章和证书;对获得嘉奖奖励的个人颁发证书。
第三十三条奖匾、奖状、奖章、证书丢失或者毁损的,应当向所在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报告,并由政工部门核实后按照程序报奖励批准机关予以补发或者更换。
(2)制服奖章的挂法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十九条对集体和个人实施奖励,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集体研究提出奖励申报意见;
(二)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对申报奖励对象事迹进行核实,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奖励审核意见;
(三)公安机关研究确定奖励批准意见,组织进行公示后予以公布。超过本级公安机关批准权限的,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对在抢险救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安全保卫、重大案件侦破等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必要时,可以简化程序,由奖励批准机关的政工部门提出奖励建议,奖励批准机关直接批准奖励。
第二十条奖励申报意见应当在相关集体和个人做出符合奖励条件的成绩后一个月内提出;对下级公安机关的奖励申报意见,奖励审核、批准机关应当分别在收到奖励申报材料两个月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特殊情况下,应当及时完成奖励申报、审核、审批工作。
3. 2007式军官夏常服,如何佩戴一个三等功和党徽
4. 新式军功章的图片上、下边的是奖章、那上边的一小块矩形图案是什么是挂在级别资历章上的还是...
那叫“附章”。
现在部队的新式奖励证章更加注重设计元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一个体系。每枚证章均设计有刻印章名的附章和略章,附章就是楼主所提到的在军功章“奖牌”上方的“小方块”。附章上会明确注明军功章的名称,比如“二等功”、“一级英模”等等。
另外,略章即军功略章。目前我军的级别资历章只含级别、军龄和装饰三种略章,还没有条令条例明确该如何同时使用军功略章。且军功略章跟以上三种略章的尺寸也不一致,所以无法同时佩戴。
5. 求图示:中国人民解放军07式军服军服如何佩戴勋章
常服上衣略表的佩带办法:平时不佩带勋章,奖章,纪念章,只在常服上佩带勋章,奖章略表
一、勋章,奖章,纪念章佩带范围和顺序:
1、凡在国内获得的勋章和外国政府授予的勋章,均佩带于右胸前,其佩带顺序为:一级八一勋章(二级八一勋章、三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外国政府(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的勋章。应按等级的大小佩带与国内授予的勋章下面。佩带时应注意将没有绶带的章排列于有绶带的章的上面。
2、国家,大行政区,大军区和外国政府授予的奖章,纪念章佩带与左胸前。其佩带顺序为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奖章、大军区授予的英雄模范奖章(含我军各级领导机关颁发的各种英模大会纪念章,依等级大小次序排列)、全国人民慰问人民解放军代表团赠送的纪念章、大行政区授予各种解放纪念章(依获得时间先后排列)、外国政府授予的奖章,纪念章(奖章再前,纪念章在后,依等级大小顺序排列)。在佩带时,应注意将没有绶带的章,排列于有绶带的章的下面。
3、除国家,大行政区,大军区和外国政府授予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外,其余的一律不准佩带。
二、勋章、奖章、纪念章的佩带办法:
1、礼服上衣勋章、奖章、纪念章的佩带办法:
(1)左胸前的奖章,纪念章从左翻领上脖头横眼开始,向斜下方依次排列,章的中心与翻领边缘相距为四公分,按照附图编号位置依次佩带。
(2)右胸前的勋章二枚者,第一枚章的中心与右领脖头横眼取齐,第二枚向斜下方排列;一枚者应挂在右翻领脖头中间的地位上;三枚以上者,则参考附图编号位置依次佩带。
2、常服(含陆,海,空尉官以下的礼服)上衣勋章,奖章,纪念章的佩带办法:
(1)左胸前,应从上衣的第一扣左侧边缘二公分处,按从右向左的顺序排列,绶带的上缘应与上衣第一扣下缘取齐。在排列方法上,三枚以下者应排列成一行,四枚或四枚以上者排列成二行,三行,每行章的上缘应取齐。
(2)右胸前按从右向左的顺序排列,章的上缘距上衣第一扣的下缘一公分,第一行勋章不得超过二枚,其余均于左胸前的佩带方法相同。
3、水兵服上衣勋章,奖章,纪念章的佩带方法:
(1)左胸前:有绶带的章应在领口下角左侧三公分外,按从右向左的顺序排列,章的上缘应于领口下角取齐,三枚以下者排成一行,四枚或四枚以上者排成两行,三行,每行章的上缘要取齐,最下一行不足三枚者{含佩带人共有三枚以下者}应排列于左胸前的中间地位上,不得偏左偏右。没有绶带的背面装有螺扣,别针的章,则排列于有绶带的章之下的中间地位上。
(2)右胸前,应在领口下角右侧三公分外,按从右向左的顺序排列,章的中心应与领口下角取齐,三枚或三枚以上者,应在第一行的下面排列第二行,没有绶带的章应排列于有绶带的章之上,其他均于左胸前的佩带方法相同。
4、平时不佩带勋章,奖章,纪念章,只在常服上佩带勋章,奖章略表,按等级的大小,从右向左在左胸前上衣袋的上方一公分处排列整齐。
5、凡着工作服的(如飞行员,坦克乘员,伞兵,汽车司机等人员)一律不佩带勋章,奖章,纪念章和勋章,奖章的略表。
6. 军人的奖章胸前的挂法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
一般是把奖章挂在级别资历章或国防服役章的下面
个别有把奖章略章与级别资历章组合,就不戴奖章了
7. 军功章佩戴的规定和方法
1.军功章一律佩戴于军装上衣左上方,在军装左边口袋的上面。平时只佩戴略章,逢集会或重大节日佩戴奖章。
2.对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嘉奖由连、营批准;
(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
(三)二等功由旅、师批准;
(四)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
(五)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7)制服奖章的挂法扩展阅读:
部队实施奖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群众或者领导提名,并在适当范围以会议形式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受奖人员和单位以及奖励项目的建议;
(二)党委(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受奖对象和奖励项目;超过本级奖励权限的,报上级党委审定;
(三)在党委研究决定三等功以上奖励之前,本级政治机关对奖励事迹进行核实;
(四)根据党委(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奖励。
在特殊情况下,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奖励,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并对此负责。
网络-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8. 公安二等功奖章佩戴方法
公安部颁发的立功奖章获得奖励的个人在参加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时可以将奖章佩戴在左胸前。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奖匾或者奖状;对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颁发奖章和证书;对获得嘉奖奖励的个人颁发证书。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三十二条奖匾、奖状、奖章、证书由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妥善保存。获得奖励的个人在参加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时可以将奖章佩戴在左胸前。
第三十条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奖匾或者奖状;对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颁发奖章和证书;对获得嘉奖奖励的个人颁发证书。
(8)制服奖章的挂法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例:
第十九条对集体和个人的奖励,一般按下列程序执行:
(一)对符合授奖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集体研究提出授奖意见;
(二)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应当对申报奖励对象的行为进行核实,并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奖励的审查意见;
(三)公安机关应当研究确定获奖审批意见,在公布后组织公布。同级公安机关超出审批权限的,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
第二十条有关集体或者个人取得符合授奖条件的成果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授奖意见。奖励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奖励申报材料后两个月内分别完成对下级公安机关奖励申报意见的审批。特殊情况下,应及时完成奖励申报、审批。
9. 三等功奖章怎么佩戴
一、穿军礼服时的佩戴:佩戴位置右胸前。具体方法,获二枚勋章者,第一枚章的中心与右领脖子头横眼取齐,第二枚向斜下方排列;获一枚勋章者,勋章应挂在右翻领脖头中间的位置上;获三枚及以上者,第一枚佩戴在右翻领脖头尖对齐位置,按八一、独立自由、解放勋章顺序(第二枚、第三枚向斜下方排列)。奖章、纪念章挂左胸前。佩戴位置:从左翻领上脖头横眼开始向斜下方依次排列,章的中心与翻领边缘相距为4公分,按照奖章和各大军区颁发的人民功臣、英雄、模范、纪念章及外国政府颁发的奖章、纪念章顺序排列。
二、穿常服佩戴时(含海、陆、空校以下礼服、及将、校、尉常服):右胸前:佩勋章按从右向左的顺序排列,章的上缘距上衣第一扣的下缘1公分,第一行勋章不得超过第二枚,绶带(有绶带的勋章)的上缘应与上衣第一扣下缘取齐(八一、独立自由、解放勋章、外国政府授予的勋章)。左胸前:佩奖章和纪念章,应从上衣的第一扣左侧边缘2公分处,上缘应与上衣第一扣下缘取齐,按从右向左的顺序排列;在排列方法上,三枚以下者应排列成一行,四枚或四枚以上者排列成二行、三行、四行,每行章的上缘应取齐(中国政府颁发的奖章、各大军区授予的奖章纪念章、外国政府授予的奖章、纪念章。)。
三、平时穿常服时佩戴:平时将、校、尉官不佩戴勋章、奖章、纪念章时,只需在常服上佩戴勋章和奖章的略表按八一、独立自由、解放勋章、八一、独立自由、解放奖章顺序排排;按等级大小(如获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勋章,按八一、独立自由、解放顺序排列),从右向左在左胸前上衣袋盖的上方1公分处居中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