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商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不是必须穿制服
是的,必须穿制服。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着装规定、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着装并带执法证以备出示。但在不上班的时间或到市场、商场等有关地方购物或消费时、禁止着装。
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㈡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服装哪里的最好,而且一定要最新款式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全国统一的新式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服在凯维琳有定做,凯维琳有最新的制服、戴肩章、执法胸牌、臂章、执法者号码等,每位执法人员对应专有的公开执法号有利于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清晰识别。你去查找一下凯维琳吧!
㈢ 城管制服胸牌、领花怎么戴
城管制服胸牌的戴法是带字(城管执法)的胸牌佩戴于外衣左胸处。领花戴法是领花圆头向外,尖头朝里佩戴于外衣领。
(3)执法局冬季制服扩展阅读: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2010式城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以下简称城管制服及标志)的管理,保障和维护城管制服及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管制式服装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穿着的统一式样服装,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标识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时佩戴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肩章、领花、胸牌号、胸徽、臂章、领带夹等。
第三条 城管制服及标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监制,并组织实施管理。
第四条 每名执法人员城管制服及标志配发标准:
(一)城管制式服装:
1、冬装:冬季常服套装2套、多功能服1件、毛衣1件、内衬衣4件;
2、春秋装:春秋常服套装2套、作训服2件、作训帽2顶;
3、夏装:夏季长袖衬衣3件、夏季短袖衬衣3件、夏季短袖夹克衬衣3件、夏裤4条;
4、帽子:夏季帽子2顶;春秋冬季帽子2顶、
5、鞋:皮凉鞋1双、单皮鞋2双、棉皮鞋1双。
6、其他:领带2条、腰带2条、头盔1个、雨衣1套、反光背心1件。
(二)城管标志标识:
帽徽2个、硬肩章2套、软肩章2套、套式肩章2套、领花2对、金属胸牌号2个、丝织胸牌号4个、金属胸徽2个、丝织胸徽4个、臂章2个、领带夹2个。
第五条 城管制服及标志换发周期为:
(一)夏装每三年换发一次,春秋装、冬装每四年换发一次。
(二)鞋子每两年换发一次,帽子每三年换发一次。
(三)领带、腰带每两年换发一次。
(四)标志标识每四年换发一次。
参考资料:网络——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
㈣ 乡镇城管执法能配制服吗
你好,乡镇城管执法局,当然是需要配发制服的,制服代表着执法的力度,所以说制服是必须要配发的,谢谢
㈤ 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服釆购标书
服装采购类的做过很多,难易程度主要看招标文件,通常比较简单
㈥ 综合执法局制服35号过了是多少号
㈦ 卫计综合执法局有制服吗
有这么个单位?一般情况下,卫计部门叫卫计局或者卫计委,机构内部设有综合执法队(或综合执法科,或则叫综合监督科等),其下属设有卫生监督所。
监督科的人,是没有制服的。卫生监督所的人,相应工作岗位的人,肯定有制服,且人手一本执法证。
但不曾听说“卫计综合执法局”这么个单位。
㈧ 沈阳地区哪有卖行政执法局制服的地方
㈨ 执法局人员不穿制服是否有权利执法
不一定,但是如果他们有执法证明或者相关文件能证明他们目前所作所为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话,就可以。但不排除有些执法部门为了混谣视听做一些违规事情,就会穿便服执法,然后出事了可以嫁祸到别的原因或者非相关工作人员,比如最近比较热门的词语“临时工”“司机”……等非国家机关正式编制人员。谢谢,望采纳。
㈩ 执法服装啥时间配发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配发工作,掌握全省执法证件配(换)发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制式服装胸牌号码与行政执法证件编号一致,实行“一人一证一号”;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属地范围内制式服装标志的招标采购工作、执法证件的配(换)发工作。
做好与本级财政、司法部门的协调对接,落实本级制式服装标志配发经费。审查制式服装标志配发范围,制定管理规定,明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做好配发领用、档案管理及废旧制式服装标志回收处置等工作。
《方案》明确规定,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机构、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按要求、按规范配发到位。
同时规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各有关单位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超范围、超标准配发制式服装、标志、证件,不得擅自改变制式服装、标志式样,严禁擅自赠送、出租、出借制式服装标志证件。对不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仪容仪表不严肃,屡犯不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新着装意味着新起点,统一着装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迈出的历史性一步,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以崭新的面貌踏上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