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渔政执法服渔政工作服/渔政制服/渔政标志服/渔政服装哪里的好
做执法服的一般集中在湖南地区,那边是专业生产标志服的,我们单位就是在湖南凯维琳定做的,做的是最新款式的,感觉还是不错的,他们的业务员也很懂味的哦!
Ⅱ 中国渔政指挥中心。 渔业管理的最高机构
这个不算是最高机构吧,最高机构是农业部。
中国渔政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
一、受农业部委托,承担全国渔业统一综合执法行动的指挥、协调任务,根据农业部授权,对重大渔业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二、承担专属经济区渔业执法检查的指挥工作;根据双边渔业协定对共管水域组织实施渔业执法检查;受农业部委托组织和协调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口渔业执法机构,开展海上联合执法检查。
三、组织实施跨海区、跨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边境水域的渔业执法行动。负责拟定重要渔业执法检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承担渔业重大事故、纠纷、突发事件和涉外事件的处理、统计和分析,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渔船间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
五、承担全国渔业无线电通信、导航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拟定全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建设计划,经批准后实施。具体承担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受渔业局委托,组织指导全国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渔业执法证件和制服管理,承担有关执法装备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重大渔政基本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受渔业局委托,承担全国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及执法检查工作。
八、承办农业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Ⅲ 中国渔政制服是否保留随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行业规范……禁渔工作的推进,渔政制服是否保留
Ⅳ 水务局有制服么
一:大部分没有的。
二:目前就只有渔政执法有制服,至于其他的都没了。
三:水务局以前叫水利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
Ⅳ 中国渔政肩章对应等级
衬底为藏青色,厅、局级及以上级别的肩章为松枝+大五角星
厅、局级以下级别的为银白色波浪+舵轮叠加五角星,其中处级三颗星、科级两颗星、科级以下一颗星,协管人员为银白色波浪+舵轮(没有星)。
Ⅵ 渔政逮电鱼要拿出证见吗
有执法证件,在中国电鱼不管谁都可以抓,和举报。
Ⅶ 中国渔政着装有法律依据吗
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部门、行业的着装范围一览表
单位 行业统一着装范围 个人负担费用比例 公 安 部 门 (一)着警服范围:1.公安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省辖市、行署和县(市)公安机关行政单位中属行政编制的在编干警;2.目前在政企合一性质单位设立的公安机构的干警;3.大中城市大型公共场所和少数地处偏远、城乡结合部的重要大型工矿企业、科研单位,周围情况复杂,治安问题较多,内部保卫组织无法管理,当地公安机关又管不到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安派出机构的干警。 (二)着公用警服范围:1.公安警察院校的干部、教师和学生;2.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经常到发案现场参与侦破案件的人员;3.公安机关行政单位的在编门卫、传达人员,驾驶警车、囚车、勘查车、机要通信等公安业务车司机;4.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乡镇公安派出所招聘的合同制民警。
(三)着化装服范围:各级公安机关从事专职秘密侦察工作的人员,改着化装服,不配发警服。
(四)企业公安消防队人员,改着上绿下蓝消防制式服装。
(五)公安机关所属下列单位和人员不属着装范围:1.科研所、医院、公司、出版社、印刷厂、招待所、幼儿园、农副业生产基地等单位的干部、职工;2.离退休干警;3.各种工勤人员。
(六)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系统公安机关干警比照各级公安机关的规定执行。 除以上规定的着装范围外,其他企事业内部安全保卫人员一律不着警服。 国 家 安 全 部门 各级国家安全机关行政单位中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 司 法 部 门 劳改劳教 工作干警 (一)着装范围:1.司法部劳改局、劳教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的劳改局、劳教局(处)和地市司法局的劳改处(科)、劳教处(科)机关的在编干警;2.司法系统的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出入监队(含收容站、所)、犯人医院以及强制留场就业场所的在编干警。 (二)着公用警服范围:1.劳改、劳教干警院校的在编干部、教师和学生;2.劳改劳教单位驾驶囚车、警备车的专职司机和着装单位的在编门卫、传达人员。 (三)劳改、劳教机关所属下列单位和人员不属着装范围:1.劳改、劳教单位的托儿所、幼儿园、招待所、子弟学校、技工学校、科研所、职工医院、家属工厂(场、队)和商店、供应站、各类公司、无劳改犯人或劳教人员的工厂(农场)等机构的工作人员;2.离退休干警;3.以工代干的人员;4.中、小学等普通学校教师在特殊学校兼职教学的人员。 法 院 部 门 在全国法院系统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的编制比例未正式确定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中级人民法院经正式任命的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交通运输审判庭、告诉申诉审判庭和执行庭工作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含正、副院长,正、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经正式任命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含正、副院长,正、副庭长),穿着统一的人民法院制服。 铁路、林业、农垦、油田、矿区、海事等法院,比照同级人民法院的着装范围着装。 各级人民法院在编的司法警察,穿着带法警标志的统一的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门的供应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30% 检 察 院 部门 在人民检察院系统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的编制比例未正式确定之前,暂按如下范围执行。
(一)县区人民检察院经正式任命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
(二)县、市以上各级人民检察院经正式任命在刑事、经济、法纪、监所、控告申诉、铁路运输、刑事技术业务厅(处、科)工作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含正、副厅、处、科长);
(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正、副检察长。 (四)铁路运输、林业、农垦、油田、矿区、劳改劳教等检察院比照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着装范围着装。
(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在编的司法警察。 30% (司法警察按公安部门的供应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海 关 部 门 凡在国境站、港口、机场、车站、邮局等现场以及对外执行职务的海关工作人员;海关总署需要到地方海关业务场所的干部;各海关院校毕业班的学生和需要到海关业务场所的教职员,均应穿着海关制服。 30% 商 品 检 验 部门 凡经常在国境站、港口、机场、车站、进出口商品检验场所执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和对外贸易公证鉴定任务的外勤商检人员,均穿着商检制服。 凡既做外勤抽样工作,又兼做内勤化验工作的商检人员也穿着商检制服,但换发制服和鞋帽的年限比正常着装人员延长二年。 凡不到现场执行任务的商检人员一律不着装。 30% 卫 生 部 门1.卫生检疫 人员 只限开放口岸对外执行卫生检疫任务的外勤干部着装;不直接参加对外执行卫生检疫任务的工作人员一律不着装;门卫和司机制做化纤料的工作服。 30% 2.食品卫生 监督人员 食品卫生监督员专用制服,限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由人民政府发给证书〔铁路、交通、厂(场)矿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的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监督任务时着用。 30% 农 业 部 门1.动植物检疫 工作人员 凡在港口、机场、车站、邮局等现场执行对外动植物检疫任务的人员,均应穿着对外动植物检疫制服,佩带检疫标志。 30% 2.沿海和边境 水域渔政检察人员 凡在沿海渔场、港口和内陆边境水域现场执行渔政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政人员,均应穿着统一的渔政服装,佩戴标志。 30% 3.渔船检验 人员 凡在对外开放港口现场执行涉外工作的渔船检验人员应穿着统一式样的渔船检验服装,佩戴标志。 30% 4.渔港监督人员 凡在对外开放港口现场执行涉外工作的渔港监督人员应穿着统一式样的渔港监督服装,佩戴标志。 30% 5.农业植物 检疫人员 凡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行政部门所属植物检疫机构内,负责执行国家植物检疫任务的现任专职植物检疫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服装,其他人员一律不着装。
专职检疫工作人员是指经省级农业行政部门批准,报农牧渔业部备案后,正式授予“农牧渔业部植物检疫员证”的专职植物检疫员。 30% 6.内陆水域渔 政检察人员 凡在内陆水域现场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政人员,均应穿着渔政服装。非现场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的渔政人员和工勤人员,水产企业、生产联合体、渔业管理委员会等生产管理部门和群众性管理组织的人员不得制着渔政服装,必要时可由县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与“中国渔政”相区别的标志。 30% 林 业 部 门 森林植物 检疫人员 凡在县级(含县)以上地方各级林业行政部门所属的森林植物检疫(以下简称森检)机构内,负责执行国家森检疫任务的现任专职森检工作人员,方可着森检服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着装。
专职森检工作人员是指经省级林业行政部门批准,报林业部备案后,持有“森林植物检疫证”的人员。 30% 交 通 部 门 1.港务监督 人员 凡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港口港务监督部门的外勤工作人员,应穿着港务监督制服,佩戴帽徽和肩章 30% 2.船舶检验 工作人员 凡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港口对外籍船舶检验的工作人员均应穿着船检制服,佩戴帽徽的胸章。 30% 3.内河港务监 督工作人员 暂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航运(交通)局,长江航政管理局批准的港航监督外勤人员。 30% 国 家 海 洋 部 门 (一)船员、调查队员、船大队部经常出海工作的人员、监测中心经常出海的执法工作人员、航空遥感队上飞机和上船和执法人员、浮标队员,局(巡航和条法处)和分局机关执法管理人员,第三海洋研究所海监船和执法管理人员。 (二)不符合第一项第一条配发范围者,凡因工作需要着装海洋制服者,可以价拨,按成本价格收全费。 30% 工 商 行 政 管理部门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检查站(队)、稽私队的正式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直辖市,省辖市,县(含县级市)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式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30% 税 务 部 门 税务系统着装范围仅限于下列人员:基层税务所、检查站、稽查队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在县(市)税务局,直辖市及省(区)辖市和市辖区税务局直接从事征税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
另外,财政部门从事农税(指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契税)征收工作的人员可以着装,从事其他业务工作的人员不得着装;
基层财政部门从事农税征收的正式工作人员,在县(市)、直辖市、省辖市和市辖区财政部门负有直接从事农税征收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可统一着装;
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基层财政部门的农税助征员(一年以上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程度配发公用装。 30% 其 它 一、专职律师、涉外公证人员配发制服,不属于统一着装,只是为出庭辨护和涉外公证时衣着整洁,其配发范围:(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下同)和经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专业法律顾问处专门从事律师工作的现职律师。(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定的市、县、区从事涉外公证工作的现职公证人员。 50% 二、经济民警和企事业专职消防人员:(一)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核准在编的经济民警,按规定着装,其他人员严禁着经济民警服装。(二)在企、事业单位专门从事消防保卫工作的人员,并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核批准的,均按本规定着装 (同公安) 三、历史上就着装的铁道、邮电、民航、航运等生产经营部门着企业标志服装。 30%
Ⅷ 吉林省水利厅下属部门
吉林省水利厅内设机构
省水利厅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策调研、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水行政和渔业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水行政和渔业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水行政和渔业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规划计划财务处。
拟订全省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审核全省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建议,负责水利投资计划下达和管理;负责国际河流防护工程项目管理;承担水利资金、省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省级水利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承担协调水利价格工作;监督水利规费收缴并负责使用管理;负责厅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处。
拟订全省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水利(渔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拟定相关政策;负责指导水政、渔政、水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省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和依法仲裁市州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教育;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和保护;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指导跨地区的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计划取水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组织审定江河湖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与管理;指导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组织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全省水文工作。
(五)建设与管理处。
指导全省水利(渔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监督省级重点工程及江河提防、城市防洪、水库、水力发电工程等防洪工程(不含应急度汛、地方水电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水库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拟订全省水库、湖库有关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省水利建设市场;负责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运行管理的执法监督。
(六)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
组织协调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七)科学技术处。
拟订全省水利水产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水利、水产科研和推广工作;组织拟订全省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办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际河流的涉外事务;组织指导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
(八)吉林省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渔政局)。
拟订全省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水生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和病害防控工作;负责渔业执法、监察和渔政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水产技术推广和水产品加工流通;承办重大涉外渔事纠纷处理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渔事纠纷;承担水产综合统计,发布水产信息;承担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以及代表国家处理渔业涉外事务的职能。
(九)审计与稽察处。
组织实施水利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全省水利投资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监督水利建设和经济活动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组织实施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制度;负责对国家和省投资及参与投资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稽察;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处罚。
(十)安全监督管理处。
指导全省水利(渔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负责调查处理并协调解决重大水利安全事故;履行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
(十一)节水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用水定额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年度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指导节水器具的推广,监督节水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承担吉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长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Ⅸ 渔政人员称执法时被森林公安抓进小黑屋,到底谁有错
2021年2月4日,当晚被抓的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协巡员万某对新闻记者说,当天晚上,他们接到反电鱼协会的举报,君山丁字堤附近有人非法捕捞,于是他和君山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工作人员一起赶至现场。
森林公安在渔政执法人员穿着制服的情况下,违规强行执法,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亵渎。渔政人员既使违规执法,森林公安可以报纪检监察查处,由纪委监察机关根据事实来处理。森林公安如此野蛮执法,是不是权力太任性了。另一方面,渔政人员执法向领导做过请示,说其执法犯法,于理不通。这归根到底权力的任性问题,森林公安能够在不经过纪委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对有关公务执法人员强行执法吗?
“目前,我们了解的信息是,我们的执法是没有问题的。”2月4日,君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徐皓说,公安、纪委监委已经介入调查,有新消息会第一时间对外发布。
Ⅹ 中国渔政的组织机构
渔业局综合处渔业局政策法规处
渔业局计划处
渔业局科技处
渔业局渔船渔港处
渔业局资源环保处
渔业局养殖处
渔业局市场与加工处
渔业局远洋渔业处
渔业局国际合作处 北京市水产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水产局
河北省水产局
山西省水利厅渔业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渔业局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吉林省水利厅渔业局
黑龙江省渔政局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渔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江西省渔业局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河南省农业厅水产局
湖北省水产局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渔业发展处
四川省水产局
贵州省渔业局
云南省农业厅渔业处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畜牧草原水产处
陕西省渔业局
甘肃省农牧业厅渔业处
青海省渔业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渔业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局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江西省鄱阳湖渔政局
河北省渔政处 中国渔业报
中国水产杂志社
广东海洋大学
中国海藻工业协会
上海海洋大学
《中国渔业经济》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