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现在中小学学校的校服是学校自行采购还是教育局统一采购
当然是学校自行采购,但款式是基本固定的。
请采纳
『贰』 请问教育局,学校的校服是强制性必须购买吗
明确告诉你校服不是强制购买的这个是自行去买的,一般学校是不牵扯到这里面的,但是很多学校他在考核的时候会考核要求学校学生必须穿校服,但是如果说你明确说你不穿,他也是没有办法的。
『叁』 一个中学采购校服(1000件),具体有什么流程
国企招标流程简介,你自己参考:
1、招标公告:在单位范围内公告采购内容(内容中要明确你的商务条件,比如供货周期、商品品质等等),截止多久前,请有意合作单位把标书交到采购部门。每一个知情人员都有推荐的权利。
2、收标书,标书要密封,信封口加盖应标单位公章。如果你是采购衣服,那么就要把样品装好封口。
3、揭标:我们这是由需求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监察室(原则上禁止更高一层的领导参与),一起当面揭表,拆开样品。原则上价低者得,但实际上需求部门说话有很大分量。比如:他就觉得某一个厂家的衣服好看或者质量好,尽管价格贵点,因为最后反正是家长付钱。如果你是采购部门的话,如果想主导揭标过程,建议采取“评委打分方式”,让学生男女各穿一件,也不要告诉评委是哪个厂家的,大家都有打分权。最后把分收上来,这样就可以把需求部门的话语权摊薄。当然如果校长在,那就不好办了,他一句话说这个好看,不管有心还是无心,那基本上就算定了(当然可以邀请两个家长代表一起来评,可以制衡校长,校长同志到时候就不好开腔了,毕竟最终消费者是家长)。
4、选择一家作为中标单位,选择一家备选。跟中标单位,洽谈商务条件,即他是否能按时保质供货,如不能怎么赔付。如果第一家不成,马上联系第二家进行谈判。
5、确定好之后,就可以签合同了,并约定付款方式。
6、最后公示采购内容,邀请监督(这个可有可无,看你处理的角度了)。
『肆』 中小学生学校校服该去哪里进行采购
上海市六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新规,严格对中小学生校服采购的规范管理,将建立校服双重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和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伍』 校服是否适宜政府采购
会 由教育局来包办 物价局定价(当然这个价格要从你拿去的布料检验布的好坏再定价格)再由生产方包办生产校服,地区跟在区不一样,有的地区要交管理费,还要在当地办个校服厂,挂名就是当地名字+校服厂。不知道你哪地方要不要这些。 政府采购比较安全,不会出面诈骗的性质,而且又好统一管理。
『陆』 学校需要采购一批冬季初中生校服,谁有推荐的渠道么
我们学校今年对校服进行了改版,然后是找三好生服装定制的,设计得蛮不错,款式特别新颖,兼具了时尚跟学院风格,之前学生们总是抗拒穿校服,换新款了之后,都还蛮受喜欢的,你可以去了解下他们先。
『柒』 学校的校服是必须要订的吗
是的!别人都穿着校服,你不穿就不合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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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教育部规定一定要买校服吗
教育部: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
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这是第一个国家层面系统构建校服治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强化学校选用管理。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购买校服遵循自愿原则。立足生态环保探索校服回收利用机制。
(8)学校校服需要进行采购吗扩展阅读:
教育部等四部门出台校服管理意见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校服生产和采购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项指标均应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有效规范校服市场。严格依法进行校服企业登记注册。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干涉交易。严查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进行地方保护的行为。
三是加强校服质量检查。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抽检。
『玖』 校服招投标是否需经当地政府采购办审批
校服是家长出资的,不是政府投资,也不是学校投资,学校统一采购校服无需政府采购办审批
『拾』 校服生产是否需要竟标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校服订购工作的实施意见
清教字〔2007〕137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促进学校校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按照以人为本、教育需要、成本服务、的原则,根据《清镇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暂行办法》(清教字[2006]150号)文件精神。对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校服订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全市各中小学校应从有利于加强学校管理,有利于学生教育,有利于青少年身体健康的原则出发,结合各校实际,对本校学生是否统一着装以及学生着装管理进行自主决策。各校应加强对学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学生着装应符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
学校校服的订购工作应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按照市场规则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订购校服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订购校服需经学校教职工大会民主讨论后,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再向教育局递交定购校服申请书;
2、经教育局批准后,学校发放竞标通知书,邀请三家以上有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到学校参与竞标,并提供校服式样及面料,教育局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
3、学校与中标企业签定订购合同,明确校服的生产数量、使用面料、服装款式、订购价格、售后服务等事项以及各自承担的责任。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报教育局纪委备案。
三、学校校服管理要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校服款式、校服价格等重大事项应向社会公示。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在操作过程中须接受市政府采购办或教育局纪委的监督,可聘请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为监督员,参与企业招投标、质量价格监督、款式展示会等工作;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服装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对校服管理进行监督。
四、实行校服订购责任追究制
学校校服的订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违反《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违反操作程序先斩后奏或瞒报、擅自提高校服收费标准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教育形象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校长及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五、本实施意见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