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芜湖工商局的工商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杨双牛,穿着制服,殴打一个弱女子,对上门讨债的女人,进行殴打
从你说的’芜湖工商局的工商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杨双牛,穿着制服,对上门讨债的女人,进行殴打。”情况分析。上门讨债引起的殴打行为,应该不是公务行为。如果双方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纠纷引起的被殴打,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果是公务行为引起的打人,可向当地的纪委或者人民检察院控告。
Ⅱ 我殴打了执法人员一个耳光、请问会判多久的刑罚
一般情节不严重,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款、拘留。若情节性质恶劣则会触及刑法。
一、情节轻者以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治安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性质恶劣者以刑法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Ⅲ 妨碍公务,殴打公务人员如何处理
他后台硬打了白打 你比他后台硬能把他抓起来法办 如果他爸爸是李刚 你基本没戏~
Ⅳ 殴打公务人员 算是什么罪
殴打公务人员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殴打制服人员扩展阅读:
案例:三民工殴打警察妨害公务获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三名民工分别判处拘役4-5个月。
今年6月17日,乌鲁木齐市西山紫金城项目指挥部因务工人员工资发生纠纷。接警后的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桃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待民警离开时,彭某、张某、武某三名被告人将车停在紫金城项目指挥部大门处堵住大门,警车多次鸣笛、喊话无效,致使警车无法离开执行公务。三人还将民警打倒,致民警轻微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
鉴于三人系初犯,认罪态度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三被告人是在农民工索要工钱聚集过程中未能克制情绪,从而导致发生犯罪行为,主观恶性不是很深,存在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Ⅳ 警察可以殴打正在与公务人员争吵的人吗
可以武力制服,这种武力制服常常被人说是殴打,但是这种武力制服是合法的。
和正在执行公务人员争吵,涉嫌妨害执行公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十四条规定,警察经口头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力徒手制服违法犯罪行为,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这种武力制服常常被人说是殴打)。这是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利,是合法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本规程所用术语的含义如下:
处置措施,是指公安民警为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依照本规程采取的强制手段,由轻到重依次为:口头制止、徒手制止、使用警械制止、使用武器制止。
口头制止,是指公安民警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发出强制命令。
徒手制止,是指公安民警使用身体强制力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制手段。
使用警械制止,是指公安民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的驱逐性、制服性、约束性警用器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制手段。
使用武器制止,是指公安民警在紧急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使用武器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强制手段。
Ⅵ 殴打执法人员是什么罪
1:如果是公务时期打人,是妨碍公务罪。
2:如果是非公务时期打人,和正常被打处理一样,可以报警,受伤要求进行民事赔偿。
3:直接打官司,打民事官司,要求赔偿。
Ⅶ 男子殴打辅警获刑,恶意殴打执法人员,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魔鬼冲动是魔鬼。对于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每个人都应该积极配合,恶意殴打执法人员,会因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刑的。
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执行工作任务,妨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对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造成影响,伤害了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都可以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工作人员的正常执法,我们要给予充分的理解和积极的配合,千万不要冲动,冲动的结果带来的是沉重的代价,以及无尽的悔恨。
男子殴打辅警获刑
云南省保山市一男子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期间他和其中一人发生了争执并打了起来,随后被人劝开。和他争执的那名男子回家后拿了一把刀到这名男子家砸碎门窗并毁坏了一些东西。于是有人报警了。但是警察当时没有找到砸门窗的那个人。
这名男子回家后发现自己家的门窗玻璃被砸坏以后,拿了两把菜刀,一把剁刀就去找砸他家门窗的那个人。在民警的劝说下,放下了剁刀,但是,却情绪激动地恐吓民警,并用刀砍警棍,把刀架在辅警的脖子上逼迫民警和辅警去找砸他家门窗的那个名男子。民警多次劝阻,劝说无效以后,强行制服了这名男子,期间这有民警受伤。
Ⅷ 殴打执法人员的怎样处理
执法人员殴打他人的,如果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殴打,应该按照内部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参考法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2015)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Ⅸ 罪犯以被制服百姓还殴打怎么定罪
若殴打致轻伤或重伤的,则涉嫌故意伤害罪。若殴打致轻微伤的,则不构成刑事犯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