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学校应实行暴力吗如罚跪两小时并扇学生耳光、强制穿校服、勒令学生上报虚假情况等。
靠!告他违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
<<儿童权利公约>>1991年12月29日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
<<义务教育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年成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年成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年成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 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工读学校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二十六条 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二十九条 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第三十二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儿事业,努力办好托儿所、幼儿园,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提倡和支持举办家庭托儿所。
第三十四条 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教育。
第三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年成人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养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边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五十一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给监管的未成年人实行体罚虐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溺婴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有关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㈡ 推荐日韩校园爱情电影
一公升的眼泪 日剧 很感人/奴隶情人 不错 老师给我们看的
㈢ 紫微高中有没有校服啊
《遥远时空中2》(有汉化) 纸莎草书 《纸莎草书》玩家扮演平凡不过的主角,因为神秘力量从现代跌进古埃及的主角,努力想回到现代的她,却被告知背负扭转历史的使命,她要阻止埃及历史进入黑暗时期、并拯救早死的法老王、拆穿暗之一族的阴谋。 这一个奇妙的际遇,让玩家周旋在众多美男子之中,擦撞出许多的爱情火花,坚毅的年轻法老王-亚斯雷、无血缘的哥哥-裘诺、优雅俊美的神官-席德,当爱情与使命矛盾的一刹那,玩家将选择回到现在还是留在爱人的身边? 还有《金色琴弦1》,只是没有汉化过,不知道Lz能不能接受 故事以现代学园为背景,星奏学院是一所分有普通科和音乐科的高中。两个学部有着极大的分别,无论校舍、校服、课程都各自为政。修读普通科的日野香穗子是个平凡的女孩子,充满阳光气息,无论遇到事情也会率直面对。一日她意外的看见音乐精灵莉莉,任性的莉莉便趁香穗子迷迷糊糊把魔法小提琴强行送予她,并软硬兼施逼使她参加学校的音乐演奏会。这个小提琴的特点是使用者不需任何技术都可以演奏出美妙的音乐,但使用者的心情需与小提琴共鸣才能弹奏。而一起参加比赛的其他五位成员都是来自音乐科的精英,其他无法参赛的音乐科学生对于香穗子这个普通科学生的加入也大感不忿。而同时要保守魔法小提琴的秘密对坦率的香穗子亦十分困扰烦恼。 漫画版的剧情中,在只学了小提琴七天的情况下,香穗子意外揭穿临时的钢琴伴奏想要蓄意失踪的计谋,香穗子只好硬着头皮没有伴奏的情况下表演,最后幸运地得到土浦的帮助才没有失礼于人前,但因为只是临时组合表演水平差强人意。不过可幸的是音乐科的同学开始接受她,也使得土浦成为第七位参赛者。 LZ应该有看过动画吧~ 另外RPG游戏《幻想三国志3》是双主角的,刚开始是可以选择选择走女主角的线还是男主角的线的 涿鹿之战,黄帝大胜蚩尤,七大先锋兽族功不可没,黄帝遂封七大兽族各持有一块七曜(日、月、金、木、水、火、土)晶玉,每个晶玉皆蕴含著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 兽族间本就存在著的冲突,在黄帝殁后越演越烈,终于燃起烽烟;大战之后,原本就居于弱势的兽族从此灭亡,而七曜晶玉也因此分散至神州各地。除了置身于事外的金翅族外,仅存的血狐族与赤虎族两大族,从此过著互相牵制却也互相觊觎彼此力量的日子。 时值东汉光和年间,长虹贯穿紫微星的那夜,中土发生了一场大地震。这场灾厄不仅毁了许多无辜人民的家园,也使得五原山石崩塌、汉运火德泄出,少年夏皓因缘际会之下结识了张角之女张婕,并与太平道教主张角、以星象神算著名的玄机宫宫主—计采遥一同发现了封印魔界之门的上古机关“七曜星轮”之封印有松动迹象,如不加以阻止,则猛兽妖怪将四处萌生,神州将陷入浩劫。而唯有找齐七曜晶玉,方能再度启动封印,恢复人界秩序。 Starry☆Sky~in summer~星座彼氏(有汉化,一共四部) “星月学园”,是坐落在乡村小高丘的全日制高校。拥有能够清楚观测星空的良好地理条件。 星月学园分为6种专业,以教育学生学习天文知识为目的。 星月学园过去是一所男校,近几年,为了让学校变得更全面,这间学校开始招收女生。 但由于地处穷乡僻壤,且教学过于专业,至今为止入学的女学生仅有主人公一人。 虽说有儿时玩伴陪伴在身边,…但周边净是男生,主人公到底会有怎样的学园生活呢!? 与拥有12星座性格特征的男孩子们相遇,共同度过的日子中,萌生出来的感情。 在浩瀚璀璨的星海的守望下,一点一滴改变的恋爱心情以及天空的模样。 在此为你送上以同一所学园为舞台,在四个季节里展开的12种形态的恋爱故事! 月之光 太阳之影(有汉化,18N) 游戏整体内容稍微有点阴暗,不知道LZ能不能接受,另外有8CJ因素哦~(掩面~>_<~) 暂时就想到这些,不知道能不能帮到LZ
㈣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校服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校服,款式是假卡帕,深蓝色裤子,白色上衣。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是一所本科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学院创建于1988年,前身是吉林省对外语言文化交流中心。2004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截至2017年1月,学院设有15个院系,开办43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截至2019年2月,学院占地面积600多亩,设有东、西两个校区,建筑面积28万多平方米;设有基层院系14个,48个本科专业;有专兼职教师670余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1500余人。
㈤ 协和双语中学部先锋班怎么样
我今年是要上先锋班的,是协和的毕业生,直升我们中学的。其实……先锋本身还是不错的,但是因为费用太贵,今年很多学生都选择了精英。学校现在精英爆满,先锋班的话,很多有钱但没成绩的人也被录取了……(我们班成绩中下的也被录取了,我们班还是年级后几名)我们学校真的是很坑爹,为了钱质量都没了……唉……话说上一届,也就是第一届先锋班还是不错的,因为有一个天才上了,所以很多人也就跟着进了先锋,所以好学生还是有一些的……今年的……我就拭目以待了咯。嘻嘻。先锋活动很多,每月有一次到博物馆之类的地方学习的机会,增长知识吧。另外70%是英语教学,对接触异国文化也是不错滴~下学期中学部要搬到万源路的新校区了,据说很不错………【怎么感觉在促销啊……】小小抱怨一下,伙食不怎么样,新校服很丑很贵,每天都要穿,冬天学校很可恶的搞了校服手套围巾的一大堆,一年四季都是校服的天下了……而且学费一学期三万……我实在无语了……爸妈啊,女儿磕头鞠躬啦……
㈥ 校服裤子应该怎么穿才好看
校服裤侧边的直线条自带显腿直属性,效果堪比PS,宽松的裤腿也不显肉,可以说是完全不挑人了。
1、搭配卫衣
卫衣是比较百搭的搭配,适合喜欢街头风的男士们。因为侧条纹裤的低调属性,上装无论选择简单还是花纹的款式都可以完美消化。
贝嫂总是能把各种单品穿出她自己的风格,贝嫂搭个衬衫就营造出了她特有的干练劲儿。
㈦ 新西兰哪所高中不用穿校服
我感觉回复晚了点。。但我想说western springs College不用穿。。就是我的学校
㈧ 河北邯郸市第十中学的校服哪里能买到谢谢大家
校服都是学校订做的,大小店铺没有买校服的。
如果孩子心急穿,不如按照校服的样子和面料,自己买料做一套,到下学期学校统一订校服时再买。
㈨ 我的校服被人偷了,有没有人帮我订一件富源一中2011年在云南曲靖先锋厂订做的高一年级的男生校服拜托...
在 曲靖买衣服的地方 跟老板讲一下款式 他会帮你搞定的,但只做一件,价格可能有点贵。你自己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