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人民法院标志及制服
人民法院标志由麦穗、齿轮、华表、天平、红旗组成。麦穗和齿轮象征着我们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华表是中华民族的象征;天平象征着公平与正义;红旗象征着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
法袍喻义与着装:
法官袍为黑色散袖口式长袍,黑色代表庄重和严肃,红色前襟配有装饰性金黄色领扣,与国旗的配色一致,体现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法官穿着法袍应在开庭审判案件、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时穿着。在出席重大外事活动,出席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等场合时,法官也可以穿着法官袍。
法服喻义与着装
法官穿着西式制服,既体现法官是文职官员的职业特点,也体现了我国法治的文明特征。
法官西式制服,分为夏服和春秋服两种款式,是执行开庭以外的公务时的着装。
㈡ 法官开庭,是否要穿法袍
现在统一了,主审法官必须穿,陪审有不穿的。
人民法院法官袍穿着规定:
(2002 年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8次会议通过)
为增强法官的职业责任感,进一步树立法官公正审判形象,现就法官袍穿着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人民法院的法官配备法官袍。
第二条法官在下列场合应当穿着法官袍:
(一)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
(二)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
第三条法官在下列场合可以穿着法官袍:
(一)出席重大外事活动;
(二)出席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
第四条法官在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之外的其他场合,不得穿着法官袍,其他人员在任何场合不得穿着法官袍。
第五条暂不具备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时可以不穿着法官袍,具体办法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六条法官袍应当妥善保管,保持整洁。
第七条有关法官袍穿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㈢ 法院开庭审判员可以不穿制服吗
1、法院开庭时,审判员应当穿法官袍,暂不具备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时可以不穿着法官袍
2、法律依据:
1)《人民法院法官袍穿着规定》第二条法官在下列场合应当穿着法官袍:
(一)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
(二)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
2)《人民法院法官袍穿着规定》第五条暂不具备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时可以不穿着法官袍,具体办法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
㈣ 法官服的新式法官袍制度
2000年5月1日起,全国法官开始大换装,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法官统一换着黑色凝重的法官袍,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改着西装。法官换装虽不是第一次,但这一次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温和的服饰与被动的法官
大盖帽军警式法官制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是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相适应的一种着装模式,它意味着法官主动、积极代表国家追究犯罪、打击犯罪,法官与检察人员、公安人员处于惩治犯罪的同一战壕。而现代诉讼理念要求法官被动、消极、中立地进行审判,法官是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法官只负责审理案件,侦查、控诉、辩护的职能分别由警察、检察官、律师行使。特别是自我国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已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化,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要求法官被动、中立、消极,消极并不是无为,而是为了公正。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是自己利益的最佳裁判者,当事人不希望国家机关主动进一步他个人事务,法官也没有必要代替当事人行使权利,他只应凭法律理论、内心确信来裁断是非,做个消极的的裁判者,而不应成为主动的执法者。这就决定了代表暴力、主动的军警式制服在现代诉讼体制下难以在法官系列中再展风采。
黑色的法官袍与孤独的裁判人
法官袍与寻常人所穿服装大有差异,它是由国家统一制作、配发给有一定身份、从事特定职业之人。法官袍主要体现的不是国家对法官的福利待遇,而主要是表征法官的职业地位与常人不同。从袍的涵义看,袍就是用衣把人包起来。法官袍就是国家用黑色的袍子把法官包起来。从其实质层面透视是国家希望法官所处的环境相对封闭,不与案件当事人在庭外接触,与其他不应接触的人也保持一定的距离。距离可以产生权威,距离也可促进公正。法院有许多的生效判决难以执行,这和法官与一方当事人过于亲密接触,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反感不无关系。国家配置给法官黑袍,希望他能认真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既要远离原告,又要等距离地远离被告。法官虽是世俗之人,当他披上法官袍之后,就应与世俗世界保持一定的距离,国家希冀能用法官袍来束住法官那颗勃勃跳动向往尘世的心。
封闭的环境与独立的人格
在黑袍营造的封闭环境里,法官是独立的。他不受外界的侵扰,只有独立的法官,才能实现独立思维,独立裁判,最终实现公正正义。身着黑袍的法官,既独立于行政上的领导又独立于业务上的领导,既独立于上级法院的法官,又独立于同级法院的法官。只有法官独立才能实现公正裁判,如果发生冤假错案,让其承担法律责任才有其理性的基础。黑袍裹住的不仅是法官的肉体,它更重要的是要铸造一颗对虔诚的心。法官是法律之下的法官,除了法律他别无主人。法官之袍能培育法官独立的人格,陶冶其法律理论与法治信仰,最终实现公正裁判。
黑色与理性
从心理学理论看,黑色代表凝重、理性、沉郁,它与红色的奔放、热情、冲动相对应,审判更多的依靠理性非依赖于激情,黑袍有助于陶冶法官理性的情怀,培养理性心态,法官在裁判时必须时刻警惕激情对理性的冲击,偏见与成见对公平正义的侵蚀,他必须用平常心去酌情酌理,他的思维必须同时符合法律要求与逻辑规范,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的法律思维与逻辑思维的统一,他要严密推理,小心求证,正如培根所说:“为法官者应当学问多于机智,尊严多于一般的欢心,谨慎超于自信。”
法官袍的文化品位与法官的行为模式
法官袍是法官的仪表,它不仅反映法官的职业特点,更反应他的兴趣、爱好与文化品位。湘潭大学的胡旭晟博士认为:法官袍与硕士、博士服最为接近,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法官袍意味着文明、和平、冷静,它要求身着法官袍者应具有丰富的知识、高深的情操,以及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同时更要求法官对社会、民众一种终极的人文关怀。同时它预示着今后法官职业门槛的不断提高,不是任何人都能身着此袍潇洒走一回的。不信请看当今西文国家法官大多拥有唬人头衔的学历与高深知识。黑袍既代表知识更表征经验,法官审理的对象是人之钱财、人之生死,审理过程是迷津重重,他需析疑解难,审理的结果事关国运民心。法官审判无小事,他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没有经验和睿智是难以做到公正裁判,这也是法官制服由军警式改为法袍的深层原因之一。这就要求改革法官来源渠道,推进法官的职业化。审判是知识与经验的一融合,不是任何人都能伸进槽子里吃上一口的。
服饰影响行为,着袍应是文质彬彬、温文尔雅之士。它要求身着法官袍的法官注重立言立行,言谈举止与法官袍相协调。那种吃了原告吃被告、那种呼七喝八、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的山西姚小红之徒的法官,不应也不配穿上这圣洁的法官袍。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不仅要在服饰上换装,更应在知识结构、能力结构、道德修养上换装,做到袍如其人。
法官袍面料
现有的法官袍一年四季仅为一身,面料使用的是单面华达呢,该面料的优点在于抗皱、不起球、不变形、悬垂性好,穿起来比较挺括,缺点就是透气性差,触感较硬。
㈤ 法院开庭的时候法官要不要穿制服和带微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应当穿着审判制服,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穿着审判制服。
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服标准在哪里有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20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13年1月23日
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
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着装行为,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人民法院实行统一着装,是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是维护法治尊严,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需要。
第二条人民法院审判制服包括夏服(含短袖、长袖)、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法袍及制服配饰等。
第三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应当穿着审判制服,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穿着审判制服。
第四条审判制服应当按照规范配套穿着,审判制服不得与非审判服装混穿,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执行任务时,制服的季节款式要保持一致。
第五条着装换季日期视各地季节、气候、温度变化情况,由各级人民法院自行酌定,统一要求。
第六条着短袖夏服时,浅月白色短袖衬衣配夏裤(裙),上衣外穿,佩戴小法徽,不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第七条着长袖夏服时,浅月白色长袖衬衣配夏裤(裙),上衣扎系于裤(裙)腰内,佩戴小法徽,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第八条着春秋服、冬服时,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
第九条法袍的穿着按照《人民法院法官法袍穿着规定》执行。
第十条法徽应按下列要求佩戴:
(一)佩戴法徽仅限于审判制服,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穿着审判制服不得佩戴法徽以外的徽章。
(二)开庭审判必须佩戴法徽,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亦应佩戴法徽。
(三)法徽佩戴位置为:
夏服,法徽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沿上方正中,法徽下沿与口袋上沿平齐。
春秋服、冬服,男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上衣左胸驳头装饰扣眼处;女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与男式制服相同位置。
防寒服,法徽佩戴在左胸门襟与袖笼之间中央处,高度为第一纽扣与第二纽扣之间二分之一处。
法袍在制作时法徽已绣好,不再单独佩戴。
(四)除法袍外,在其他场合执行公务、参加集体活动、会议及大型集会时均应佩戴小法徽。
第十一条穿着审判制服,应当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注重礼仪规范,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得披衣、敞胸露怀、趿鞋、挽袖、卷裤腿和外露长袖衬衣下摆。
(二)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彩发,不得留怪异发型。男性人员不得留长发(发长侧面不过上耳沿,后面不过衣领)、蓍胡须,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女性人员留长发者不得披散发,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其他饰物。
(四)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五)不得穿着审判制服从事与法院工作性质和工作人员品行不符的活动。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停职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及其他不适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不得穿着审判制服、佩戴法徽。
第十三条着装人员应爱护配发的审判制服及其配饰。因公损坏、损失的,经审查批准,予以补发。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着装行为。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着装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关于法院专用徽章佩戴位置及要求的通知》中有关条款不再执行。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㈦ 法官的仪式装束
法官服是法官的工作制服,法官服样式有:男式风衣、女式风衣、男式夏装、女式夏装、法官袍(男女一致),上班时间和外出执行任务时,夏季时穿夏装,冬季时穿风衣,开庭一律穿法官袍。
2000式审判服,完全取消了带有军事化的装饰,突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文职政法官员的特色;法官袍的设计思想,完全源于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2000年3月10日,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身着2000型新式法官服,向人大代表做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肖扬的着装,一下子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当天,国内外各媒体纷纷给予报道:中国法官要换新服装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设计指导思想,2000式审判服的设计力求突出有中国特色的法官形象。大连碧海企业集团公司首席设计师于泽正参与了2000式审判服的设计工作。他告诉记者,接到设计要求后,他们设计出两套方案:中山装与中山装式袍;西服与宽松式散袖口袍。
于泽正强调说,法官袍的设计思想完全源于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古代中国男人穿长袍,女人穿旗袍,西方不少知名服装设计师总是有意无意地“取用”中国袍的创意。法官袍具有显著的中式服装特点。旗袍的两边开襟运用到了法官袍上,保证了穿着者坐堂问案时,衣服庄重整齐。法官袍散袖口、立翻领上绣有本色服饰“麦穗、齿轮、华表”图案,运用的是中国传统刺绣工艺。带亮的丝线绣在黑色面料上,产生一种浮雕艺术效果,更具感染力。胸前门襟那浓烈的中国红撞击着人的视角,居袍上三分之一处的黄金分割,红彤彤的中国传统固有色,给人以极大的艺术享受。 在英美法律传统里,宗教与法律具有天然的亲缘关系,因此司法仪式具有宗教般的神圣色彩。举法庭装束为例,在英国,法官至今仍然保留着出庭穿长袍戴假发的传统,“在欧洲大陆国家人士的心目中,关于英国的法官,常常有这样一幅浪漫的图像:他们身着绯红色的长袍,头戴巨大的假发,在一所镶嵌华丽的法庭上进行审判”。在美国,也继承了英国法官出庭穿法袍的传统,但进行了一些改革,法官出庭一般都穿黑色长袍,但不戴假发。
㈧ 法官服的法官袍穿着规定
(2002 年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8次会议通过)
为增强法官的职业责任感,进一步树立法官公正审判形象,现就法官袍穿着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人民法院的法官配备法官袍。
第二条法官在下列场合应当穿着法官袍:
(一)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
(二)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
第三条法官在下列场合可以穿着法官袍:
(一)出席重大外事活动;
(二)出席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
第四条法官在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之外的其他场合,不得穿着法官袍,其他人员在任何场合不得穿着法官袍。
第五条暂不具备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时可以不穿着法官袍,具体办法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六条法官袍应当妥善保管,保持整洁。
第七条有关法官袍穿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㈨ 人民法院法官法袍穿着规定哪里有
《人民法院法官袍穿着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的法官配备法官袍。
第二条:法官在下列场合应当穿着法官袍:
(一)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
(二)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
第三条:法官在下列场合可以穿着法官袍:
(一)出席重大外事活动;
(二)出席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
第四条:法官在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之外的其他场合,不得穿着法官袍,其他人员在任何场合不得穿着法官袍。
第五条:暂不具备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时可以不穿着法官袍,具体办法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六条:法官袍应当妥善保管,保持整洁。
第七条:有关法官袍穿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9)法官审判制服着装规范扩展阅读: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㈩ 法官什么时候佩戴5公分法徽的相关规定
开庭审理案件必须佩戴5公分法徽,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亦应佩戴5公分法徽。
《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第十条法徽应按下列要求佩戴:
(二)开庭审判必须佩戴法徽,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亦应佩戴法徽。
(四)除法袍外,在其他场合执行公务、参加集体活动、会议及大型集会时均应佩戴小(2.5公分)法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