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务院批准的制服是哪几个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的第一条规定:
统一着装的,只限下列人员:
1、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干警。
2、公安机关县、市(县级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在编干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行署、省辖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户籍、刑侦、看守、预审、巡逻队的行政在编干警。
3、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在编干警(按相应公安机关的着装范围执行)。
4、国家安全部门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务的行政在编干部(一般不再发化装服或化装服费)。
5、司法行政部门的劳改、劳教场所直接从事对犯人或劳教人员进行管教工作的在编干警。
6、法院系统定编的现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法警。
7、检察院系统定编的现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法警。
8、开放口岸对外执行任务的海关、卫生检疫、食品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港务监督和船舶检验部门的外勤工作干部,沿海和边境水域的渔政检察干部,海洋局涉外调查船队和海监船干部(含执法干部)、船员。
9、卫生部门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
10、农业部门专职植物检疫工作干部和内陆水域渔政检察干部。
11、林业部门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干部。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干部。
13、税务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征税工作的干部。
除以上规定的着装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着装。公安机关和劳改劳教系统未着装的在编干警,如工作需要临时穿警服的,可发公用警服。已发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后新增人员需着公用警服的,要严格审批手续,只发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顶,大衣一件。
历史上就着装的铁路、航运、民航、邮电等生产经营部门,也要对着装进行整顿,严格控制着装范围。
(1)卫计局配发卫生监督制服扩展阅读:
制服标准:
1、服装面料和供应标准。
除对外开放口岸检查检验机构涉外工作人员和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继续着毛涤混纺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着装人员一律穿化纤面料制服。供应品种仅限外装,不供内装。公安干警的绒衣、绒裤、蚊帐、挂包等,相应取消。
2、自费比例。
除着警服人员外,其他着装人员自己负担的工料费,由现在的10-20%提高到30%,从本通知下发后再换装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
㈡ 卫生监督制服多少年换一次
法律分析:两年换一次。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卫生监督制、着装工作的统一管理,结合贯彻落实《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稽查制度,严格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工作。卫生监督制、着装工作检查,强化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的规范着装意识,加强规范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要及时予以纠正。
检查重点:
(一)制服面料及制服标志是否在卫生部认定的企业订购;
(二)制服是否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企业制作;
(三)制服的颜色、式样以及制服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㈢ 卫计综合执法局有制服吗
有这么个单位?一般情况下,卫计部门叫卫计局或者卫计委,机构内部设有综合执法队(或综合执法科,或则叫综合监督科等),其下属设有卫生监督所。
监督科的人,是没有制服的。卫生监督所的人,相应工作岗位的人,肯定有制服,且人手一本执法证。
但不曾听说“卫计综合执法局”这么个单位。
㈣ 中国卫生监督的卫生监督员制服
卫生监督员制服佩戴标志含义帽徽
帽徽由国徽和橄榄枝组成。国徽象征国家赋予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权利,橄榄枝象征良好的生活环境。该标志表示国家通过卫生监督执法创制良好的生活环境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肩章
肩章中间的卫生监督标志代表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五条由宽到窄的黄线代表由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卫生标准构成的卫生监督法律体系。肩章天蓝底色表示良好的生活环境。该标志表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通过依法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㈤ 食品安全移交后卫生监督为什么不取消制服
卫生行政部门的制服是原卫生部设计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后才在全国范围内发放的,设计之初是专为卫生监督机构的食品卫生监督员而设计,但后来为了执法方便以及体现执法的权威性,在其他领域卫生执法(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医疗、传染病、学校、职业卫生等等),也穿着此制服。
至于食品安全移交 ,则是国家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问题。制服的取消与否也是要经过批准才行的,不能简单地因为食品职能的移交而取消。
㈥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服是什么样的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服如下图:
卫生监督协管员主要职责如下:
一、掌握本乡镇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企业、学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
三、协助开展本乡镇卫生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及培训工作。
四、及时上报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请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并登记记录。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100以下的,可直接进行现场指导,发现在饭菜加工中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局,并登记记录。
五、负责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及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六、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七、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配合卫生监督员调查处理。
八、协助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局。
九、协助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和非法行医行为。
十一、及时报告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二、参与县卫生监督局在本乡镇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十三、负责本单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规范执业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
十四、协助处理涉及本单位的不良执业行为及非法行医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五、对本单位发生的不良执业行为,及时、主动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卫生监督局。督促本医疗机构落实卫生监管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及其它有关要求,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县卫生监督局。
十六、完成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㈦ 卫健委有没有制服
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有没有统一服装这个真没有。
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不换装。因为卫生执法没有跨领域综合,只是在卫生系统内综合了执法职责,制服仍然使用卫生监督制服,不在换装之列。
卫委的职责是:1、依法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2、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的规划;3、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大疾病防治项目;4、对市、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协调有关部门对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控和干预,控制疾病的发生与疫情的蔓延。卫计委就是卫生计生委,是原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而成,业务主要是卫生防疫、管理医院、计划生育等,是地方政府序列内的行政职能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