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日本的服装的特点
提起日本的传统服装,大家都会联想到那千姿百态、宽松修长、典雅艳丽的日本和服。日本所有传统习俗,如茶道、花道、书道、祭祀、陶瓷、古诗词、甚至文字等等,多少都受到古代中国的影响,和服也不例外。
和服的历史大约有1千多年了。真正有文字记载,将中国服饰引进日本,是从奈良时代开始的。奈良时代正值中国盛唐时期,日本派出大批学者、僧侣到中国学习。这些遣唐使者把唐代文化艺术、律令制度都带回了日本。“衣服令”就是奈良时代模仿唐代制定的制度之一。
“衣服令”规定了礼服、朝服和制服。奈良时代服装色彩较简单。到了平安时代,由于受到当时国风影响,衣服色彩开始多样化,衣袖也向宽大方向发展。
当时古代妇女在进宫或节日时会穿一种叫“十二单”的服装,它分为唐衣、单衣、表着等,共十二层。镰仓时代,贵族的奢华结束后,为了便于作战,服装恢复了素朴,宽袖又变回了窄袖。进入室町时代的特徽,是在衣服上印上家纹,古代日本按姓氏每家都有家纹,便服设计开始礼服化。
桃山时代,人们一始讲究不同场所穿着不同服式,于是出现了参加婚宴、茶会时穿的“访问装”(从左肩、左袖到襟、裙成一幅图案)和参加各种庆典、成人节、宴会、相亲时穿的“留袖装”。
江户时代是日本服装史上最繁盛的时期,那时的和服变得接近现代,现今所看到的和服大都是沿续了江户时代服装特式。到了明治时代,现在意义上的和服就定型了。
在日本,出席茶道,花道,观看文艺演出,参加各种祭典仪式,庆祝传统节日,人们还是要穿上漂亮的和服去参加,增添了不少气氛。
在日本,每年有“女孩节”和“男孩节”,日本的母亲们都要给孩子们穿上和服,为他们祝福。
在日本,过传统的“七五三”节的时候,孩子们穿上新和服,由父母带领参拜神社。
在日本,过“成人节”的时候,年满20岁的姑娘都要打扮一下,穿上未婚女子专用的“振袖”(振り袖ふりそで)和服,欢欢喜喜地去参加庆典,以示成人。
日本的婚礼,新娘要穿象征神圣、纯洁的“白无垢”(白无垢しろむく)和服。平时,家庭妇女,下班归来的男人,全都喜欢浴后着和服,这种和服叫“浴衣和服”。
日本的绘画、戏剧、舞蹈、雕塑等艺术和服有密切联系。比如说日本俗版画——浮世绘中的美人画,离不开和服。再比如在戏剧中的舞蹈演员用长袖表达感情,有时演员背向观众,目的是让观众欣赏身着和服的服饰美。
日本的和服,在穿法上比较复杂,讲究。以妇女为例,穿和服时,最里面是贴身衬裙,其次是贴身汗衫,再其次是长衬衫,最后才是和服。然后系上“细带”与“兜包”。穿和服时,下面多赤足或穿布袜,出门时穿草履或木履。日本妇女着和服时,要梳上相应的头饰。
日本服装史鼎盛时期-江户时代
日本几乎所有传统习俗,如茶道、花道、书道、祭祀、陶瓷、织锦、古诗、古词、甚至文字等等,多少都受到古代中国的影响,和服也不例外。
综观日本上古时代的粗布服装,窄袖斜襟与古代中国穿著十分相似。但是,真正有文字记载,将中国服饰引进日本,并将之制度化,应该是从奈良时代开始。
奈良时代正值中国盛唐时期,日本派出大批学者、僧侣到中国学习。这些遣唐使者把唐代文化艺术、律令制度都带回了日本。「衣服令」就是奈良时代模仿唐代制定的制度之一。「衣服令」规定了礼服、朝服和制服,朝服包括冠帽按官职等级区分。制服是无官职的公务人员服装,按行业分类。奈良时代服装色彩较简单。
到了平安时代(九世纪以后),由于受到当时国风影响,衣服色彩开始多样化,衣袖也向宽大方向发展。镰仓时代,元朝统一中国,恐怕受元的影响,元朝曾连续十次浸犯曰本,为了便于战斗,服装又回复素朴,宽袖又变回窄袖。
在衣服上印上家纹,古代日本按姓氏每家都有家纹,估计家纹数目超过二万种(本网站稍后将专题介绍家纹),便服设计开始礼服化,是进入室町时代的特征。桃山时代(十六世纪中叶),人们开始讲究不同场所穿著不同服式,于是出现了参加婚宴、茶会时穿的「访问装」和参加各种庆典、成人节、宴会、相亲时穿的「留袖装」。
江户时代是日本服装史上最繁盛时期,现今所看到的和服大都是延续了江户时代服装特式。
⑵ 植物检疫的条例
第一条 为了防止为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植物检疫人员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应穿着检疫制服和佩带检疫标志。
第四条 凡局部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应定为植物检疫对象。农业、林业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名单,并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局部地区发生植物检疫对象的,应划为疫区,采取封锁、消灭措施,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出;发生地区已比较普遍的,则应将未发生地区划为保护区,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入。 疫区应根据植物检疫对象的传播情况、当地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以及采取封锁、消灭措施的需要来划定,其范围应严格控制。 在发生疫情的地区,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派人参加当地的道路联合检查站或者木材检查站;发生特大疫情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第六条 疫区和保护区的划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疫区和保护区的范围涉及两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共同提出,报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划定。 疫区、保护区的改变和撤销的程序,与划定时同。
第七条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第八条 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植物检疫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对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如已被污染,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处理。 因实施检疫需要的车船停留、货物搬运、开拆、取样、储存、消毒处理等费用,由托运人负责。
第九条 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交通运输部门和邮政部门一律凭植物检疫证书承运或收寄。植物检疫证书应随货运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会同铁道、交通、民航、邮政部门制定。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必须经过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必须根据该检疫要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对调入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一条 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
第十二条 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但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在京单位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应当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从国外引进、可能潜伏有危险性病、虫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隔离试种,植物检疫机构应进行调查、观察和检疫,证明确实不带危险性病、虫的,方可分散种植。
第十三条 农林院校和试验研究单位对植物检疫对象的研究,不得在检疫对象的非疫区进行。因教学、科研确需在非疫区进行时,属于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植物检疫对象须经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植物检疫对象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应采取严密措施防止扩散。
第十四条 植物检疫机构对于新发现的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病、虫、杂草,必须及时查清情况。立即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彻底消灭,并报告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疫情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发布。
第十六条 按照本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和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疫情调查和采取消灭措施所需的紧急防治费和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每年的植物保护费、森林保护费或者国营农场生产费中安排。特大疫情的防治费,国家酌情给予补助。
第十七条 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 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非法所得。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植物检疫机构有权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销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九条 植物检疫人员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交通运输部门和邮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在植物、植物产品的运输、邮寄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植物检疫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植物检疫机构的上级机构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植物检疫机构执行检疫任务可以收取检疫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进出口植物的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批准、农业部1957年 12月4日发布的《国内植物检疫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⑶ 安氏集团的企业文化
安氏(中国)已形成品牌女裤、星级酒店制服、职业正装等集生产、开发、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发展格局。并拥有多条进口现代化生产线及各类服装生产设备,率先通过IS0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独立的自营进出口贸易权。1999年公司生产的行业制服荣获“质量信得过”产品称号,2000年职业正装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产品”,2005年时尚女裤被评为“河南省免检产品”,2009年安氏集团与北京红都结成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建立红都河南营销中心, 同时又成立了上海红都(HODU)服饰有限公司,红都以不可复制的政府品牌,演绎民族服饰文化,永续精英服饰品位。
品牌服饰已形成了三大产品:职业装,酒店装,女裤;四大品牌:安氏伊人,红都,弘都,安氏虹翼。 喜洋洋国际农业开发集团
喜洋洋国际农业开发集团是一家专业从事农业项目的开发、农机农 资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组织。组织始终坚持“科技兴企、质量第一、 诚信经营、品质为上”的经营宗旨,把农民满意做为服务的最高标准,提出了“ 帮农民致富”的口号,建设新农村,大力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为卓越的生态农业 打下基石.更为改变人类身心健康,创造出新的里程碑.
上海安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安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为生物科技产品研制、 生物工程及生物质能源的研发的企业.公司结合国际生物工程 方面的最新科研技术,努力为您提供优质产品的解决方案和 完善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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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安氏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是安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实业生产型公司,由专门从事生物农业科技研发的上海安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其专业技术支持。兴建喜洋洋新农村科技示范园,用于生物工程项目研究,有近百位全国生物、医药领域的教授、博士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示范园已成为南京农业大学河南菊芋良种繁育核心基地;中科院大连物理化学研究所河南研发中心、天然产物与糖工程的中试基地、四大怀药、保健品研发中试基地;河南省食品科学研究所特色杂粮、健康食品系列的研发基地;目前主要产品有安氏菊粉、高果糖浆、低聚果糖及功能性食品、保健品等,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从质量管理、安全卫生方面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
武陟县怡丰农机专业合作社
武陟县怡丰农机专业合作社是致力于黄河流域三农事业的专业合作社,科学整合应用高效农业及农 机技术,结合现代化管理经验,不断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土地产出率,实现社员整体富裕,示范 带动周边群众实现小康。 合作社注册资金1500万元,水稻机械化插秧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计划两年内购置大型拖拉机 、水稻插秧机、水稻收割机等农机作业加工机械150台(套),成为黄河流域规模最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主要从事:水稻工厂化秧盘育秧、机械化插秧;菊芋机械化生产、深加工、销售一体化服务;小杂粮 机械化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服务;农业生产、农机技术服务和培训;农资供应;农机帮扶等。 武陟县怡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占地面积66.0975亩,现有配套厂房面积约4000 m2,现代化办公及技术 培训用房约1000m2;在黄河滩区种植有11200多亩菊芋;在合作社东侧有1000多亩的水稻插秧生产基 地,通过在武陟县稻区的示范项目,2-3年内实现水稻机械化插秧5-8万亩,3-10年实现黄河流域百万 亩水稻机械化插秧。目前建成投产的项目包括菊芋示范种植和加工,小杂粮生产及仓储配套。合作社每 年生产菊芋3万多吨,小杂粮200万斤,年实现收益2600多万元。 健康,有着丰富的涵义。健康是生命运动的基础。现代健康4大基石其中两项:平衡饮食、适量运动。目前在人类注重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趋势中,安氏(中国)继而倾心力量发展以食品健康和养生健康为主的健康产业。主要开发产品是以生产菊糖、优质杂粮等基础的健康产品,如安氏菊糖、百国美谷等。同时,安氏本草堂健康养生项目也将作为大型连锁店落地事实,让消费者可以在更多的地方享用安氏健康产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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