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学校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校服选用管理办法如下:
1、发挥家委会作用,强化学校责任。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长牵头、德育处、总务处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对校服质量监控负责,设立校服专管员负责具体发放、补定事宜。
3、做好学生校服“双送检”工作。学校接收校服时,严格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标识等是否齐全。
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