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设立的监察委员会与纪委有何不同
10月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发布,其中指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将监察机关与人大、政府等首次并列提出”。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直至12月26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在三省市施行。
参与此次监察体制改革决策咨询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曾对中国新闻周刊指出,国家监察委不是一个党的机构,它和党的机构“合署办公”;但它也不是政府机构,因为它已经从政府机构中独立出来,形成了一个跟政府“平行”的机构。因此,它就是一个国家监督机关。
国家监督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这些都是平行的。马怀德认为,中央将此次改革定性为重大的政治改革,是由“一府两院”变成“一府一委两院”,其中“一委”即国家监察委员会。而这个“一委”,对“一府”“两院”都有监督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监督对象是党内领导干部,而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论是党员、民主党派还是无党派,只要是公职,都在监察范围之内。根据我国的公务员法,只要行使公权力、由财政供养,都算广义的公务员。因此,监察范围还包含法院、检察院、医院、学校等。
(资料来源:网易网)
② 国家监察委员会会在什么时候成立组成部门有哪些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指依据2016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立的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出台
2016年11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上述监察体制改革思路。方案提出,三省市的监察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方案明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中央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试点地区党组织对试点工作负总责,也要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省(市)委书记担任组长。
《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
意义
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接受新京报采访表示,此举有利于强化监察职能的独立性,破解“一把手监督”以及“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难题。
范围
《方案》强调: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方案》提出“全覆盖”,意味着所有“吃财政饭”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是监察对象,“不仅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一些行使公权力的群团机构,以及一些学校、公立医院等,都在监察范围之内。”
要点
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试点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制度设计来看,要点有几个:监察委员会是在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三地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将建立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
③ 成立监察委后,监察局原来的非党局长可以到监察委吗
选举产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部署在三地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核心是中国国家监察职能的优化与整合,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有望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形成全面覆盖的国家监察体系。
根据《方案》,试点三地的监察委员分别由北京市,以及山西、浙江两省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其组织架构、职能职责将进一步明确。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将建立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制约。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新举措涉及国家监察权力的有效配置,是中国监察体系的重新建构,而绝非是现有监察部门的简单提级、升格:“不能将其简单理解成把原先的监察部门或监察厅提格为监察委员会,它涉及到整合不同的监督力量,来完善现行的监督方式。(这次试点)把散布在不同部门的监督力量整合成有效的监督体系,将有助于破解当前监督的面临问题,特别是监督没有实现全覆盖,监督效力比较低下,以及监督机构权威性比较低的问题。”
根据现行的《行政监察法》,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廉政监察、司法监察、效能监察、政府公开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五个方面的工作,监察对象以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主。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将承担哪些职能?庄德水认为,除继承原先监察部门职责外,监察委受权监察的对象将扩展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实现监察范围“全覆盖”:“新的职能包括对司法机关执法方面进行监察,对人大等一些国家机关的廉政情况进行监察,更重要对一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运行状况也进行监察,监察范围更广,更加强化监察机构本身监察定位,并且与纪检机关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从而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实现双轮驱动。”
正如《方案》明确指出的,京晋浙三地首先试水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一场改革。这一重大政治改革早在年初的中纪委全会上即可见端倪。而在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中就进一步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不少评论注意到这是首次将“监察机关”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并列。
监察体制改革刚刚起步,其发展方向与定位究竟如何依然有待观察。庄德水认为:“这次六中全会也修订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其中也明确要求党内纪检监察机关要与外部监督力量实行合作,从这个角度看,中央已经考虑到以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发展方向和定位,国家着力试点监察委员会预示着要改变原先监督权力比较弱,没有对行政权和立法权形成有效制约的现状。”
庄德水猜测,监察委员会由各级人大选举产生,这就意味着它要像检察院和法院一样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对其本身存在失职、渎职甚至监督不到位情况要接受问询。在此次改革中,加强对监察委员会内部和外部的监督也将是重要内容之一。
④ 新设立的监察委员会以后会怎么样
监察委员会和纪律监察委员会不同,前者是国家机构,后者是党内机构。
一个是人大,一个是党委。
检查委主要以,国家公职人员为主,监管履职,用权,廉洁,道德等几项。
检查委就是反腐机构,与纪委不同,他的工作重点是监督所有公职人员,因其从政府分离,为国家监管单位,所以他的规格更高。监督本级一府两院工作。
嗯未来是比纪委还要厉害的单位,具备强制权。
也就是本级纪委因受党的领导,不能越级办案,但是它可以,因为它是监督一府两院的。
⑤ 监察委是公务员编制吗
是的,去年新成立的,跟纪委工作有点像。
⑥ 监察委以后能走监察官制度吗待遇能高于普通公务员吗
监察委以后能走监察官制度,待遇能高于普通公务员。
这个部门是可以,这样的岗位一般都是拿出来遴选,就是公务员内部考试。从待遇上来讲,比一般的公务员要高。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参公管理)这个职位待遇在县里一般,在省市是可以的。相较于一般行政编制公务员,发展空间肯定是小一些的。
(6)成立监察委有制服吗扩展阅读
监察委员会设立背景
此次宪法修改建议中,用一节对监察委员会作出规定,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充分彰显了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也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保证国家监察委员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中国共产党下定决心,练就“绝世武功”,建设廉洁政治。
⑦ 刚成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属于内部监督还是外部监督检察机关和它有什区别请详细解释一下,废话请少说
刚刚成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行政权力而言,当然是外部监督。
检察机关,属于司法机关,行使检察权,打击犯罪发挥重要作用。也是法律监督机关。
监察委员会,现在专属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专职对各种权力机关,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相应的监察措施,如果涉及犯罪,仍然要与检察机关配合。
⑧ 纪委监察局为什么没有统一的制服
纪委监察局不是执法部门,而是执纪部门,处理内部问题,所以没有必要统一着装。
⑨ 成立监察委员会,本人女,在公安局好还是去监察委好
一、从部门的性质分析,都有侦查职能,但公安局主要与老百性打交道,而监察委主要是与公务员打交道。这要看你更倾向于与哪些人打交道。二、无论是公安局还是监察委,也有比较安静的部门,如 政治处、财务部、信息技术等。三、你可以从多方面了解二个部门的职能及详细情况,然后根据自己的爱好,决定去哪个部门比较适合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