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 合同工 当文员 会给发制服吗 还是可以穿自己的衣服呢 麻烦各位了 帮忙解答一下
首先看您是在工商服务厅工作,都需要穿制服的,如果是在后台工作,对穿衣就没有这么多要求了,但需要得体。
⑵ 工商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不是必须穿制服
是的,必须穿制服。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着装规定、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着装并带执法证以备出示。但在不上班的时间或到市场、商场等有关地方购物或消费时、禁止着装。
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⑶ 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制服是样式是全国统一的吗
是全国统一的制服。
⑷ 谁有“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标准”和“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
2005式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发放标准 1、冬服每人两套,四年换一套。 <br/>2、春秋服每人两套,三年换一套。 <br/>3、短袖衬衣(立领、翻领)每人各两件,三年换一件。 <br/>4、夏裤每人两条(女同志裙、裤各一件),三年换一条。 <br/>5、长袖衬衣(内穿、外穿)每人各两件,三年换一件。 <br/>6、毛衣每人两件(换发暂无具体规定)。 <br/>7、领带每人两条(换发暂无具体规定)。 <br/>8、皮带每人一条(换发暂无具体规定)。 <br/>9、帽子(男的大沿帽两顶:春秋一顶,夏季一顶;女的小沿帽一顶)(换发暂无具体规定)。 <br/>10、中长大衣、防寒服每人一件,七年换一件。 <br/>11、皮鞋每人一双(换发暂无具体规定)。 <br/>12、标志:帽徽、肩徽、肩杠、领花、硬肩章,软肩章、防寒服肩章每人各两付;工号牌软、硬各两只,以旧换新,原有编号不变。(另注山东省:毛衣、皮鞋、腰带三年一换。
⑸ 我国行政执法制服有几种,分别是什么单位
目前着军装式制服的单位有:军队,武警部队,警察(公安、国安、司法、监狱、海关缉私、各部属公安),海关,税务,以及工商、卫生检疫、城管、绿化管理、市容监察、路政、港务等政府行政机关下属执法队。
⑹ 有谁知道工商制服上领花图案的意义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全国工商系统陆续换发“2005式”工商制服,佩戴新式工商标志。这是自1984年全国工商系统统一着装以来,首次对原有制服的样式、颜色、面料、标志等进行改进更换。
新换发的工商制服由蓝灰色改为蓝色、立领改为翻领、长大衣改为防寒服和制式中长大衣。夏服和衬衣均为原来的浅蓝色;夏服、春秋服保留原款式,冬服款式同春秋服;男大檐帽和棉帽为原款式,女帽由大檐帽改为平顶小檐帽。新式工商制服以威严、庄重、醒目、大方和便于穿着为原则,同时在款式上体现了人性化与亲和力的特征。
工商标志包括帽徽、肩章、领花、胸徽、纽扣。标志的设计在保留了原有的红盾标志和红色、金黄色的主色调的基础上,由国徽、葵花饰物、“工商行政管理”六字等组成,庄重大方,简洁醒目,象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蓬勃发展,欣欣向荣,也更能体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特点。
⑺ 广西工商局的事业编制有制服吗
2004年2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知,三类人员不得穿着工商制服,即凡是办(市场)管(市场)脱钩中的分流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非在编人员,一律不准穿着工商制服。因此,按规定工商局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发制服。
但是,有一些市、县(区)工商部门对制服的着装管理不严,对凡是在编的正式人员,不管是行政编制(公务员)还是事业编制(职工),都发放制服以便于管理工作,这是可以理解的。
⑻ 工商局下来查店需要穿工服吗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需要穿制服,也就是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穿不穿制服。
但是必须出示《执法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
⑼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着装是什么样子的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制服着装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行为,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制式服装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是指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穿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必须按本规定着制式工商行政管理服装,佩戴标志,保持仪容严整、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仪表形象。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上岗时,应穿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装:
(一) 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二) 到经营性场所消费的;
(三) 女姓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 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停职、接受审查的;
(五) 辞职、调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六) 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况。
第六条 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胸徽。不得佩戴其他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或者执法公务无关的标志。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时,应当戴制式工商帽(除不宜戴帽外)。男性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大檐帽前缘与眉同高,女姓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卷檐帽前缘稍向后倾。戴冬帽时,护脑下缘应当距眉一至二指。在室内脱帽后应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立姿可以将帽用左手托夹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
第八条 着装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歪戴帽、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二)夏服、春秋服、冬服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着春秋服、冬服必须内穿制式衬衣,并扎系制式领带。
(三)男、女长袖立领衬衣作外穿时,下摆应扎在裤腰内,扎制式领带;着短袖立领夏服时,下摆应扎在裤腰内;着短袖开领夏服时,下摆不扎在裤腰内。
(四)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染彩发、化浓妆;不准戴外露饰物。
(五) 男性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鬃角、剃光头或者蓄胡须。
(六) 应当举止文明。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倒卧;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七) 应当随身携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制发的执法证件。
(八) 通常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时应穿皮鞋(含凉鞋),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过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过3厘米;不得赤脚穿鞋或赤足。
第九条 两名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着装巡查或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制服不得擅自拆改或借给非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工商行政管理着装人员调离、退休,其帽徽、肩章、领花、胸徽等工商行政管理标志一律交回本人所在单位制服管理部门。
⑽ 工商局的制服是什么颜色
工商制服颜色由原蓝灰色改为蓝色,夏服和衬衣均为原来的浅蓝色。夏服、春秋服保留原款式,冬服款式同春秋服,立领改为翻领,大衣由长大衣改为防寒服和制式中长大衣。
男大檐帽和棉帽均为原款式,女帽由大檐帽改为平顶小檐帽。工商标志由肩章、领花、胸徽、纽扣组成,标志的设计在保留原有红盾标志的基础上,由葵花饰物、“工商行政管理”六字等组成,颜色保留了原工商标志的红色和金黄色的主色调。
除以上规定的着装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人得着装。公安机关和劳改劳教系统未着装的在编干警,如工作需要临时穿警服的,可发公用警服。已发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后新增人员需着公用警服的,要严格审批手续,只发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顶,大衣一件。
服装面料和供应标准:除对外开放口岸检查检验机构涉外工作人员和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继续着毛涤混纺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着装人员一律穿化纤面料制服。供应品种公限外装,不供内装。公安干警的绒衣、绒裤、蚊帐、挂包等,相应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