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制服的种类有哪些
按季节,制服一般分为春夏装、秋冬装。春夏装一般有短袖衬衣、配裤、裙,另加领带或领装饰;秋冬装一般为长袖衬衣、马甲、外套、裤、裙等,另加领带或领装饰。
按职业类别分类,有政法部门服、餐饮服(酒楼宾馆、餐厅)、运输服(火车、汽车、航运、船运运输等)、娱乐服(歌舞厅、按摩院等)、厂服、校服、商场服、宾礼服、演出服和特种制服(部队、航天、航海、铁路等)等。
(1)长袖衬衣制服扩展阅读:
制服的特征:
1、明确的标志性
该特征可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各行业、各部门更好地开展业务活动,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增强企业内部人员的团体意识,增强员工对企业的热爱感和荣誉感。
2、追求群体效果的审美性
制服注重着装者的群体美,烘托群体的职业精神和企业形象。如军队的职能是保卫国家的安全和尊严,其制服体现的是威武、庄严的美。除了注重群体着装效果外,制服的色彩造型风格还必须与工作环境相协调。
『贰』 检察院所有人都要穿制服吗
【法律分析】:检察院的制服除了检察官需要穿以外,其他的人也需要穿制服,法警需要穿警服。检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穿着检察制服,不佩戴检察徽章:
(一)执行案件侦查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非因公外出的;
(三)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停职检查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四)其他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检察制服应当按照规范配套穿着,检察制服不得与非检察服装混穿。
(一)夏服
着夏服时,浅蓝色短(长)袖衬衣配夏裤(裙),扎系检察专用制式蓝色领带,夏服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不得露在外边敞穿。
(二)春秋服、冬服
着春秋服、冬服时,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扎系检察专用制式红色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
(三)防寒大衣
着检察防寒大衣时,内穿检察春秋服或冬服;取下保暖内胆时,可作风衣穿着。
(四)穿着检察制服要着黑色皮鞋。男同志配穿深色袜,
鞋跟一般不高于3厘米;女同志配穿肤色袜,鞋跟一般不高于5厘米。 (五)检察制服的穿着效果参见《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规范图册》。
检察徽章应按下列规定佩戴:
(一)佩戴检察徽章的检察制服为:夏服、春秋服、冬服和大衣;
(二)出席法庭必须佩戴检察徽章,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也应佩戴检察徽章;
(三)检察徽章佩戴的位置为:夏服佩戴在左胸前口袋沿上方1厘米徽章佩戴标记处;春秋服或冬服应佩戴在左驳头装饰扣眼处;检察大衣佩戴在左胸前上方线迹中间位置;
(四)检察徽章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穿着检察制服也不得佩戴检察徽章以外的徽章。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实行统一着装,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需要。检察制服是检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时统一穿着的制式服装。检察徽章是证明检察人员身份的专用标识。
第八条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着装要求,应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叁』 卫健委工作服是什么样的
蓝色的。
半袖衬衣采用白色军港呢面料,使用软肩章,金黄色铝扣,挂臂章和胸牌。长袖衬衣采用浅兰色涤棉面料,外穿长袖衬衣使用软肩章,金黄色铝扣,挂臂章和胸牌。制服为藏蓝色,秋冬季为厚面料,春夏季为薄面料,单排扣西式套装。
『肆』 法院制服纽扣多少
法院制服有大小二枚
『伍』 制服长袖里面要穿马甲吗
要。
夏短袖制服及长袖制服,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外勤,下摆扎入裤内,内穿单色背心且不得高于第一个衣扣。制服按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内穿着的非制式服装不得外露,衬衣扎于裤内,不得在制服外穿便服,不得佩戴执法标志以外,与执法无关的其它标志,徽章,首饰等。
用针线缝衲;
把肩章的底部布,与制服的肩布用同色细线,缝制在一起即可。
『柒』 福州海关女生穿什么
皮鞋可以自己买,但一般要求是黑色的。
绝大多数情况下,制式下装是裤子。也有制式的裙子,很少很少穿。不过,如果是在机场的申报接待之类的岗位,可能穿裙子可能性大一点。
平时上班都要穿制服的,除非特殊情况(非因公外出、怀孕导致体型变化等)。
附上《海关工作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建设,规范海关工作人员着装行为,提高海关内务管理水平,树立海关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是指海关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穿着全国海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 海关制式服装分为海关制服和海关查验服两大系列:
(一)海关制服系列由夏装、制式长袖衬衣、春秋装、冬装、冬季大衣和制式毛衣等服装组成。
(二)海关查验服系列由夏装、春秋装、冬季防寒服、冬季防寒棉裤及罩裤、海上缉私和训犬人员专用长袖衣等服装组成。
第四条 海关工作人员于下列场所工作或公务活动时应当着海关制服:
(一)总署机关、分署机关、特派员办公室、各直属海关、院校、隶属海关和办事处办公场所工作时。
(二)关境通道、港口、码头、机场、车站、邮局等海关作业现场工作时。
(三)执行稽查等外勤任务时。
(四)接受中央、省市及总署领导接见、检阅和参加授衔、宣誓、重要会议等重大活动时。
(五)参加涉外礼仪活动时。
(六)根据情况和其他需要着装的场合。
第五条 海关工作人员下列工作时间应当着海关查验服:
(一)除第四条规定以外在海关业务现场执行查验任务时。
(二)缉私艇上人员执行任务时。
(三)训犬人员执行任务时。
(四)执行其他需要穿着查验服的任务时。
第六条 海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海关制服:
(一)执行特殊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的。
(二)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关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审查的。
(五)其他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七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时,应当按照规定配套穿着:
(一)着海关制服春秋装、冬装、冬季大衣和制式毛衣时,内着白色衬衫,扎系海关专用领带。
(二)着制式长、短袖衬衣时,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扎系海关专用腰带。着制式长袖衬衣时,扎系海关专用领带,佩戴海关制式领带夹,领带夹应夹于第3、4衣扣之间。着制式短袖衬衣时,可不扎系海关专用领带。
(三)着查验服短袖衬衣时,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扎系海关专用腰带;着查验服春秋夹克衫和冬季防寒服时,衬衫下摆扎系在裤腰内,可不扎系海关专用领带。
(四)海关制式毛衣限于办公室内穿着。穿着海关制式毛衣时,内着白色衬衫,扎系海关专用领带;着海关制式毛衣的季节为冬季或深秋初春。
(五)着海关制服时应当穿黑色皮鞋或黑色凉鞋,着深色的单色袜子。女关员可穿着肉色袜子,着裙装时袜子应当过膝。着查验服时应穿制式查验鞋或黑色皮鞋。
(六)着海关制式长、短袖衬衣时,佩戴软肩章。着海关查验服和制式毛衣时,佩戴套式软肩章。着海关春秋装、冬装和大衣时佩戴硬肩章。
(七)着海关制服时,应当按照规定缀钉、佩戴关衔标志、帽徽、领花、胸号牌等。领花和平鸽翅膀下沿应与领边平行。胸号牌佩戴于上衣左胸处。着制式长、短袖衬衣时,佩带白底黑字胸号牌;着海关春秋装、冬装和制式毛衣时,佩带黑底金字胸号牌。着查验服时不佩戴领花、胸号牌。
第八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他不宜戴关帽的情形外,应当戴帽。
(一)着海关制服时,男关员戴大檐帽,女关员戴平顶帽;寒区冬季男女关员戴棉帽。
(二)着查验服时,男女关员戴查验服便帽。
(三)大型集会和重大活动时戴礼帽。
(四)戴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冬季戴棉帽时,护脑下缘距眉男关员为一指,女关员为三指。女关员使用头饰时,应佩戴深色、单色头饰。
(五)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并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将关帽用左手挟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关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顶向上,帽徽朝前);或者置于衣柜内。
第九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时,应当保持制服整洁统一,仪容端庄。
(一)着海关制服时,不得内穿杂色衬衣和扎系杂色领带,内着非制式毛衣(衫)时,要注意领口及下摆不得外露。
(二)不得将海关制服、查验服或者其他便服混穿;不得着海关制服外出闲逛或办私事。
(三)不得赤足或赤脚穿鞋;不得穿布鞋。穿凉鞋时不得露出脚趾和后跟。男关员鞋跟不得高于三厘米,女关员鞋跟不得高于四厘米。
(四)不得歪戴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五)海关工作人员不得纹身,着关服时不得系扎围巾,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手机、腰包、饰品等和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六)男关员不得蓄胡须、剃光头、留长发和大鬓角,除自然卷发外,不得卷发。
(七)女关员发辫不得过肩,不得留奇怪发型、染彩发;不得化浓妆,戴手镯和大耳环等首饰;不得染指甲和留长指甲。
(八)除工作需要和眼疾等特殊情况外,工作时间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十条 海关工作人员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
第十一条 海关工作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海关制服、关衔标志、胸号牌、帽徽、领花等,不得变卖、出售、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给非海关人员。不得擅自加工制作、配发各种海关制服服饰和装具。
第十二条 海关工作人员辞职、调离海关或者被辞退、开除海关公职的,不得着装,并收回关衔、帽徽、领花、胸号牌等海关专用标志。
第十三条 海关工作人员季节换装时间由各海关单位规定。广东地区由广东分署统一规定。
第十四条 未授衔的海关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穿着海关制服,佩戴有海关标志的肩章,其着装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海关院校注册在校海关专业的学员穿着海关制服,佩戴有海关标志的学员肩章,其着装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海关缉私警察着海关查验服时按本规定执行,着警服时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海关单位必须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相关规定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海关着装人员。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财务装备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捌』 法院制服一年发几套
法院制服一年发六套。
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着装行为,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实行统一着装,是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是维护法治尊严,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需要。
第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制服包括夏服(含短袖、长袖)、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法袍及制服配饰等。
第三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应当穿着审判制服,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穿着审判制服。
第四条 审判制服应当按照规范配套穿着,审判制服不得与非审判服装混穿,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执行任务时,制服的季节款式要保持一致。
第五条 着装换季日期视各地季节、气候、温度变化情况,由各级人民法院自行酌定,统一要求。
第六条 着短袖夏服时,浅月白色短袖衬衣配夏裤(裙),上衣外穿,佩戴小法徽,不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第七条 着长袖夏服时,浅月白色长袖衬衣配夏裤(裙),上衣扎系于裤(裙)腰内,佩戴小法徽,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第八条 着春秋服、冬服时,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
第九条 法袍的穿着按照《人民法院法官法袍穿着规定》执行。
第十条 法徽应按下列要求佩戴:
(一)佩戴法徽仅限于审判制服,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穿着审判制服不得佩戴法徽以外的徽章
(二)开庭审判必须佩戴法徽,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亦应佩戴法徽。
(三)法徽佩戴位置为:
夏服,法徽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沿上方正中,法徽下沿与口袋上沿平齐。
春秋服、冬服,男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上衣左胸驳头装饰扣眼处;女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与男式制服相同位置。
防寒服,法徽佩戴在左胸门襟与袖笼之间中央处,高度为第一钮扣与第二钮扣之间二分之一处
法袍在制作时法徽已绣好,不再单独佩戴。
(四)除法袍外,在其他场合执行公务、参加集体活动、会议及大型集会时均应佩戴小法徽。
第十一条 穿着审判制服,应当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注重礼仪规范,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得披衣、敞胸露怀、趿鞋、挽袖、卷裤腿和外露长袖衬衣下摆。
(二)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彩发,不得留怪异发型。男性人员不得留长发(发长侧面不过上耳沿,后面不过衣领)、蓍胡须,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女性人员留长发者不得披散发,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其他饰物。
(四)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五)不得穿着审判制服从事与法院工作性质和工作人员品行不符的活动。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停职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及其他不适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不得穿着审判制服、佩戴法徽。
第十三条 着装人员应爱护配发的审判制服及其配饰。因公损坏、损失的,经审查批准,予以补发。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着装行为。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着装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关于法院专用徽章佩戴位置及要求的通知》中有关条款不再执行。
『玖』 税务制服长袖衬衫要打领带吗
公务员系统有领带发的哇,不用你自己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