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麦克汤米和柒步独舞儿童羽绒服哪个牌子好
柒步独舞好一些,小柒家的都是独家款,用料做工都比麦克好很多。麦克汤米不是自有工厂,自己找模特拍个照片实际产品全部都是拿别人的贴牌。
⑵ 众多探险家的成功事迹
1
美国阿蒙森,英国斯科特先后成功登上南极点;
2
福马·特尼德,英国探险家,何马小说《藏地密码》中提及的第一位探寻帕巴拉神庙的前辈。帕巴拉神庙的名字,就是从他口中流传出来的。福马·特尼德可以说是19世纪最富传奇经历的考古探险家之一,他的探险经历多次见于报端,曾引起一个时代的轰动,不少那个时代的人都是看过他的经历才被他感染而成为探险家的。发现特洛伊城的德国考古家谢尔曼和第一个登上北极点的美国人皮尔里,都是因为崇拜特尼德而走上了考古和探险的道路。特尼德的考古有个特点,那也是谢尔曼终身坚信的信条。
他们深信,那些流传于人们口里的神话和传奇,一定都是真实的,它们是历史通过人们口诵的方式流传了下来。
这位19世纪最伟大的发现者,是从今天印度地区无意中听到了藏族说唱艺人的史诗,那是比格萨尔王更古老更为神秘的史诗,阿里王史诗,现在好像已经失传了。不知道福马从阿里王史诗中听到了什么传说,但是他当时就激动得几乎失去理智,而帕巴拉神庙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开始频频出现在他的口中。他前后三次进入西藏地区,似乎一直在寻找有关帕巴拉神庙的线索,最后一次收获最大,据说是寻找到了地图一类的东西,但是现在已无法考证,然后,就有了报纸上的最高寒冰峰之行。那也是人们最后一次,看到这位伟大的探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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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
在1843年,福马几乎还不知道世界上有个高原叫青藏,他们那个时代,所关注的内容是玛雅!1842年,当第一个科学考察玛雅的人斯蒂芬斯发表了他那著名的《中美洲齐亚帕斯和尤卡坦纪事》一书后,全球对玛雅探险热情空前高涨,那本书被翻译成十七国文字,一年内再版7次,此后一共再版了几十次,它成为了十九世纪最畅销的书,让全球探险家热血沸腾,无数的探险家渴望去到热带丛林,探索那些掩埋在树木中的宏伟遗迹。在中美洲进行考察时,福马他第一个口头提出‘玛雅人是从亚洲迁徙过去的’,为了证实他的说法是正确的,他才来到亚洲,并从支那半岛登陆。可是,他在途中却遇到了人生的转折点,他从说唱艺人口中知道了一个叫帕巴拉神庙的地方,也就是从那一刻起,这座佛家圣庙,成为福马一生苦求的目标。
在外人看来,1844年他最后一次消失在雪山中。然而,1844年是一个开始,福马并没有消失在雪山之中,死于雪山是十几年后的事,1844年只是福马开始隐匿自己的行踪,他不愿意再被报纸大篇幅报道,他秘密的,坚持不懈的寻找着,而且收获极其丰富。据说,他运回英国的宝物,足以将整个大英帝国(包括英伦三岛,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缅甸等地区)买下来,而那些,都是从西藏运回去的。但他终其一生也没有找到帕巴拉神庙,他只是在寻找帕巴拉神庙的过程中,不断的发掘遗迹和古建筑,在那些遗迹和古建筑中,将多如牛毛的珠宝,金银器源源不断的运回英国,同时,他发掘的遗迹和古建筑越多,就对帕巴拉神庙越是期待,在他的一位好友写的回忆录中记载“我询问福马,他已经获得了几辈子也无法挥霍掉的财富,为什么还是愁眉不展,整天要去那个随时都可能送命的地方。福马总是摇头叹息,反复念叨着,我没有找到,我还差一些线索,我没有找到它。我现在所做的,不过是带回了海滩上的沙粒,而珍珠,依旧掩藏在里面。”福马应该是一八六几年才死在西藏雪山中的,而那一次,他是带着地图去寻找的。
福马应该把这个秘密永远的埋葬在西藏,可是,在1914年,英国人麦克马洪代表英政府给印度和当时西藏划定了一条分界线,在勘测这条线路的时候,他们无意中竟然发现了本该被冰雪掩埋的福马的帐篷和尸体。至于他们从福马的遗骸中究竟得到了些什么,没人能知道。后来的事情就比较复杂了,据传说当时确实发现了地图,并被英国政府当作最高机密保存起来,但是不久,一战爆发,那张神秘的地图也随之消失,听说当时地图的保存者凭记忆描绘了那张图,而英国人根据那张回忆的地图判断,所谓的帕巴拉神庙,似乎因该在喜玛拉雅山脉的最高峰,珠穆朗玛峰附近。从1921年到1938年,英国人独立组织了7次对珠峰的探险,但是没有获得任何线索。直到1938年,据说那张原图落在了纳粹党卫军的手里,虽然说这件事情也没有了任何的证据,但是1938年和1943,希特勒两次下令,他的最佳助手希姆莱亲自组建了两只探险队深入西藏,这却是不争的事实。至于他们究竟是寻找日尔曼民族的祖先还是别的什么目的,就不是我们所能知道的了。后来发生的事情,二战最后的柏林之战,本来因该是计划周详的围歼战,可是美军和俄军都冒死朝城内进发,并最终将柏林一分为二,其实他们真正的目的,好像也是为了那张地图而来,而我们得到的消息是,他们在争夺德国一位原子弹研发科学家哈恩的时候,无意中听到了有关地图的消息,至于到底是什么消息,我们并不知道,但是就是那条消息,让同盟国的关系出现了直接的利益冲突,然后苏联,美国,都争先恐后的朝中国西藏赶来,直到现在,也没有停下他们的脚步。不过迄今为止,好像还没有人能破译地图上的信息,据说,那是一张永远也让人看不懂的地图。
(一)魏格纳的故事
魏格纳于1880年11月l日出生在德国柏林,从小就喜欢幻想和冒险,童年时就喜爱读探险家的故事,英国著名探险家约翰·富兰克林成为他心目中崇拜的偶像。为了给将来探险做准备。他攻读气象学。1905年,25岁的魏格纳获得了气象学博士学位。1906年,他终于实现了少年时代的远大理想,加人了著名的丹麦探险队,来到了格陵兰岛,从事气象和冰川调查。为了找到更多的证据,1930年4月,魏格纳率领一支探险队,迎着北极的暴风雪,第4次登上格陵兰岛进行考察,在零下65℃的酷寒下,大多数人失去了勇气,只有他和另外两个追随者继续前进,终于胜利地到达了中部的爱斯密特基地。11月1 日,他在庆祝自己50岁的生日后冒险返回西海岸基地。在白茫茫的冰天雪地里,他失去了踪迹。直至第二年4月才发现他的尸体。他冻得像石头一样与冰河浑然一体了。
(二)马可·波罗的故事
马可·波罗出身于旅行世家。他的父亲尼科洛和叔叔马泰奥都是威尼斯商人。他俩于13世纪60年代因经商到了中国。1271年,两人再度出访,并带年轻的马可一起前往。他们到了中国,进宫觐见蒙古族统治者----元世祖忽必烈。他们在中国逗留了24年,经商发了大财。马可·波罗赢得了忽必烈的信任,多次受派遣远行中国各地,并到过印度、缅甸、锡兰(今斯里兰卡)以及东南亚等地。
附:马可·波罗的故事
马可·波罗历险记(第一集):魔币被窃
故事发生在七百多年前,意大利航海家马可·波罗即将卸任回国,中国古城香都国王忽必烈汗召见宰相福林,命他去宝库取一枚魔力金币,准备赠予马可,不料早有叛意的福林窃走了那枚金币,逃之夭夭。忽必烈汗遂将胸前的另一枚金币一掰为二,将半枚交给马可
马可·波罗历险记(第二集):家族秘密
若干年后的一个夜晚,爷爷发现东方出现了一颗耀眼的新星,便决意将家族的秘密告诉年轻的马可,交给他珍藏的半枚金币,嘱咐他准备远航去中国香都,探索那半枚魔力金币的奥秘。
马可·波罗历险记(第三集):叛臣逼婚
福林篡夺了香都的王位,狂喜不已。他滥施淫威,逼迫荷花公主与他成婚,这样他才能成为合法的君王。然而公主坚贞不屈。她仰望星空,盼望救星的到来。
马可·波罗历险记(第四集):海上风暴
福林恼羞成怒将荷花公主关进了塔楼。又借助火神的威力在海上掀起了狂风巨浪,把马可的帆船沉入海底。海鸥瑞杰愤怒呵斥:“你以大欺小算什么本事!”
马可·波罗历险记(第五集):身陷海盗
爷爷的嘱咐唤醒了马可,他顽强地与海浪搏斗,被一艘大船救起。不料这是一艘被海盗侵占的战舰,马可在船上沦为苦力,而海盗船长垂涎的却是马可脖子上挂着的半枚金币。
(三)麦哲伦的故事
死亡剥夺了麦哲伦成为世界上第一位完成环球航行探险家的荣誉。1519年奉西班牙国王之命,率领探险队寻找到通往东印度群岛的香料群岛这一西行路线,西行横渡大西洋至巴西的一路上风平浪静,但后来情形开始恶化。船队中有一艘船遇风暴失事。接着几名船长密谋反对他。有一艘船调头返航。麦哲伦将谋 反者中的一名处死,将两名弃留在荒凉的海滩上后,又扬帆启航。 当船队抵达马里亚纳群岛时,当地居民向他们发起了攻击。在一次与菲律宾麦克坦岛上部落的交战中,麦哲伦阵亡。
(四)哥伦布的故事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于1451年出生在意大利的热那亚港,14岁时就到海上生活。他通过对地图和书本的学习和研究后确信,向西横越大西洋航行能到达亚洲。
(五)阿蒙森的故事
阿蒙森在探险史上获得了两个“第一”:第一个航行于西北航道;第一个到达南极。
1903年6月,阿蒙森的探险队开始远航寻找西北航道。整队人马在深入北极圈的威廉王岛上安营扎寨,度过了两个冬季,并在马更些岛上又度过了一个冬季。他们于1906年9月完成了到达太平洋的航行。
1910年11月,阿蒙森乘坐另一位探险家弗里乔夫·南森的“弗拉姆号”船离开挪威,前往南极。1911年10月20 日,他赶在他的英国竞争对手斯科特船长前,从罗斯冰架东端的基地出发,于1911年12月14抵达南极。
(六)
郑和,本姓马,小字三保,云南昆阳(今昆明市晋宁县)人,郑和约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出生。由于信仰伊斯兰教的原因,幼年时的郑和已开始学习伊斯兰教的教义和教规。郑和父亲与祖父均曾朝拜过伊斯兰教的圣地麦加,熟悉远方异域、海外各国的情况。从父亲与祖父的言谈中,年少的郑和已对外界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而父亲为人刚直不阿、乐善好施、不图回报的秉性也在郑和的头脑中留下了抹不去的记忆。元朝统一云南战争后,郑和给带到南京,受阉,作了宦官后被分到北平,在燕王府服役。
郑和的成长
郑和在燕王府期间,因为学习刻苦、聪明伶俐、才智过人、勤劳谨慎,取得了燕王的信任,被朱棣选在身边作为贴身侍卫。此时的郑和本身所具有的优秀光荣传统和领袖才能开始逐渐显露,在长达四年之久的"靖难之役"中,郑和跟随朱棣出生入死,南征北战,参加了多次战斗,建立了许多战功,成为朱棣夺取政权即位称帝的主要功臣之一,明成祖朱棣登上皇位之后,对跟随自己多年的武将文臣大都提升重用。其中也包括身为宦官的郑和,朱棣赐 "郑"姓与郑和,又将其升迁为内官监太监,由于郑和又名"三保",所以人们也叫"三保太监"。
成就事业的基础
郑和能成就一番辉煌的事业是有其独特的机会和良好的条件的。作为燕王的亲信与随从,郑和有机会广泛接触统治阶级上层人物,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又由于他为人正直,能与燕王推心置腹,共同商量国家大事,并随时向燕王学习政治、军事及处理各类事物的谋略。跟随燕王之后,耳濡目染,郑和受教育程度又加深了一层。这一切都促使朱棣在寻找下西洋的最佳人选时,首先想到的是郑和。郑和姿貌才智,在内侍当中无人可比,是领航远洋的最佳人选。
非凡的个人才能
郑和是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航海家。郑和的才能在他一生所做的各项伟大事业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他在航海、外交、军事、建筑等诸多方面都表现出卓越的智慧与才识。
从永乐初年起,郑和按照明成祖朱棣的安排转向航海事业。在郑和早期的航海活动中,郑和已在研究和分析航海图、通晓牵星过洋航海术、熟通各式东西洋针路簿、天文地理、海洋科学、船舶驾驶与修理的知识技能。从明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至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郑和先后率领庞大船队七下西洋,经东南亚、印度洋远航亚非地区,最远到达红海和非洲东海岸,航海足迹遍及亚、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七次航行的规模之大,人数之多,组织之严密,航海技术之先进,航程之长,不仅显示了明朝国家的强大,也充分证明了郑和统帅千军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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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3日一艘从利比亚海岸出航的船只,历经16天后在意大利兰佩杜萨岛以南50海里处被人发现时,船上仅剩15名幸存者。甲板上和货舱里共发现了13具尸体,另外还有80具在途中被抛入茫茫大海。 扎哈拉从昏迷中苏醒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堆已经发臭的尸体中间.
⑶ 澳皮羽绒服怎么样
· 羽绒服保值性,羽绒服的成本虽然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羽绒的价格,但价格却还有一个大头就是设计,潮流性,所以羽绒服基本会有贬值。但由于羽绒服的材质虽然让它比皮草更具多样性,但与羊绒大衣等相比,样式更替就慢很多
⑷ 求名侦探的名字
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头脑的私家侦探,他是一位理性又博学的英国绅
士,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解剖学、数学、外语(法
文、义大利文、德文、拉丁文)等等。另外也善於刀剑,既可搏击自卫,又可擒凶
捉匪。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细心和善於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
心投入,废寝忘食地仔细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华生
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脚踏实地地出现在现实生活里面。他乘
坐大家熟悉的马车或火车,出没在11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众所周知的旅
馆里,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他流行的报纸,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
接触……使读者很容易相信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感到真实难忘。
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
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
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於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
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
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明智小五郎
明智小五郎为江户川乱步笔下的名侦探,
1925年一月,在《口阪杀人事件》初次登场时,
是个大约二十五岁没有固家职业之高等游民。研究心很强,具学者气质。
其研究对象是「人性」,因此他对犯罪学和侦探学的造诣很深。
因这篇短篇获得读者的好评,同年作者继续在短篇《心理试验》
《黑手帮》《幽灵》《屋顶裏的散步者》等四篇起用为侦探,
确立了思考型的天才侦探形象。
1926年以后,江户川乱步受杂志社恳请,开始大量作通俗长篇推理小说,
明智小五郎在这些作品裏变为具有打斗能力的行动侦探。
1926年以后的明智,跟著时间成长,他创立「明智小五郎侦探事务所」,
有一个美貌聪明的女秘书,后来他与她结婚。而有一个助手小林芳雄,
小林是乱步的少年推理小说《少年侦探团》系列的少年侦探。
战后,江户川乱步专心於推理文学的研究,很少创作,
1955年发表解谜长篇《化人幻戏》时,明智小五郎已五十岁,不再如从前去打斗,
回复初期的心理分析法去解谜了。
黄金时期的古典第一神探——赫丘勒.白罗
「真正的工作,总在这裏头进行(指脑袋)。小小的灰色脑细胞,切记切记,都是靠小小的灰色脑细胞啊,我的朋友。」
赫丘勒.白罗是文学史上最杰出、最受欢迎的侦探之一,性格十分独特,鲜明易认。他挑剔成性,毫不谦虚,足蹬名牌皮鞋,脸蓄神气胡子,十分特立独行。
拜以他为主角的大量作品之赐:总共有三十四本长篇小说,五十五篇短篇故事,他成为最出名的侦探之一。
由於赫丘勒.白罗破的案子很多,他也乐於提及往事,加上临终前调查的案件《帷幕》(一九七五)中,对他的死亡原因的记载,他的生平,比许多其他的侦探更广为人知。
赫丘勒.白罗,就如他自已常说的,是个爱国的比利时人。十九世纪时生於斯帕附近,父母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成长的过程虽不清楚,但可以猜得出他上过大学,古典文学造诣颇佳。
这点可由他多次的引经据典上看出。从他在《赫丘勒的丰功伟绩》(一九四七)的表现可知,他对同名希腊神话人物赫丘勒的相关事迹,知道得一清二楚。
成年后,他搬到布鲁塞尔,为警方工作。他聪明勤奋,成效卓著,迅速擢升为警方最受敬重的成员。苏格兰警场的杰派警官就是这时结识的。当时两人同在布鲁塞尔调查亚伯克兰毕伪造案。
一九○四年左右,白罗不明原因的辞了比利时警方的工作,展开了私家侦探生涯。不久即赞誉交加,声名大震,远达欧洲之外。
他与杰派警官在安特卫普办亚特拉案时再次相遇。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他还结识了亚瑟.海斯汀上尉。当时两人同时涉入在海斯汀工作的伦敦洛德公司发生的案件。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德军入侵比利时,白罗被迫避难於英国。由於富有的艾蜜莉.英格沙普的好意,白罗同其他的比利时人才得以栖身於圣玛莉史岱尔村的李斯卫庄。
这时白罗和海斯汀又碰面了--海斯汀在西战线受了伤,正在此休养——两人很快《史岱尔庄谋杀案》中有详细叙述。
白罗和海斯汀既是好友又合作愉快,两人遂同住於伦敦的华尔威街十四号,由海斯汀担任白罗的助理兼司记。
过了几年,办完《高尔夫球场的疑云》中所描述的案件后,海斯汀与露西.都文结婚,去了阿根庭。此后,海斯汀只是偶而回来,帮他的朋友办些重大案件,例如对付人号称四魔头的国际犯罪组织那件案子。
白罗案子办得烦了后,退休去乡下种菜。他定居於金亚伯的拉其区,与邻居相处十分融洽,特别是詹姆士.谢普医生,他的姐妹卡洛琳,和罗杰.艾克克洛伊。
白罗虽自称退休,免不了的还是要用到他的侦探才能。后来罗杰.艾克洛伊被谋害,便是由他破了这件极骇人的案件,将凶手绳之於法。
之后,这比利时人认清了自已并不喜欢退休生活,於是搬回伦敦,重操旧业。新住所位於怀海芬大厦--因为建物格局方正,比例对称。(正确的住址有点疑问,因为在有些案件裏——像是《鸽群裏的猫》,说是怀浩斯大厦二十八号。)
还雇用了曾为帕克.潘先生工作过、同样削瘦的秘书费莉西.李蒙小姐管文书,还有冷静忠心的贴身仆人乔治照顾其生活起居。
乔治一直照顾他到逝世为止。白罗的电话号码是催法加区八一三七号,他是用欧克诺先生的化名租房子。
接下来的十年,白罗以世界级首席名探的身份,在欧洲各地及中东地区办案,备受皇族及顶级社交圈的关爱。
由於他来自比利时,再怎麼说还是个外国人,因此能摆脱英国社交界交相牵扯的传统包袱,观察得不偏不倚。
他与亚瑟.海斯汀队长和亚瑞妮.奥莉薇夫人的交情,更有利於伸展他的社交触角。就如吉利安.吉在《阿嘉莎.克莉丝蒂:她与她的侦探小说》中所说的,「单看海斯汀队长的姓氏和官阶,也知道他的家世良好;而亚瑞妮.奥莉薇虽然害羞,但总认识一些该认识的人。
藉助於这两位友人,白罗得以登堂入室,进出如史岱尔豪宅区之类的场所,在闲谈中让那些上流社会的嫌犯自露马脚。」
白罗后来有些案子是亚瑞妮.奥莉薇女士协办的。她既是益友又是良伴,还与他一个鼻孔出气的瞧不起现代社会生活(一九六○年代)。有关白罗对现代文化的严重感冒,在《第三个女孩》中,写得很清楚。白罗越办案越觉得与现实世界脱节,孤立感日重,这在办最后一案《帷幕》时候,达到最高潮。
这位一向虚荣的老侦探,坚持染他日渐稀少的头发,并穿他最爱的过时老式服装。海斯汀在《帷幕》中,最后一次到两人首次合作破案的史岱尔庄拜访老友的时候,沮丧的发现患了关节炎的白罗,凄惨兮兮的只能靠轮椅代步:「我还可以自已吃东西,但是其他的方面就得被当成婴孩来照顾。」
然而,纵使是快死了,白罗还是侦破了最后一案,推开延命的药丸,与老友道别:
「再见了,亲爱的朋友。我已把强心注射剂从床边移开了。我宁可把自已交到全能的上帝(法文)手中。但愿他的惩罚,或怜悯,迅速来到!」
「我们不能再一同追捕逃犯了,我的朋友。那第一次……和这最后一次,都是在这裏办的。
「真是美好的时光。」
「是的,确是美好的时光。」
赫丘勒.白罗的死讯发布在一九七五年八月六日的《纽约时报》上。标题报导道:
赫丘勒.白罗,比利时籍名探,逝世了。
蛋头型、八字胡的白罗
赫丘勒.白罗广为人知的形像是当初海斯汀队长在《史岱尔庄谋杀案》所树立的:「白罗的外貌十分特殊,身高不及五呎四寸,但是拥有极高贵的情操。他的头形仿若鸡蛋,总是倾向一侧。上唇留著笔直工整的八字胡。全身上下保持得一尘不染。我相信,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让身子挨颗子弹,也不愿衣服沾到脏灰。」
不但过份讲究整洁,白罗还坚持要穿名牌皮鞋,甚至在应该穿上别种鞋类的乡间也一样。因此有几次当他被迫长途跋涉的时候,他的皮鞋为他带来很大的痛苦。
他还总是穿套剪裁绝佳的条纹西装加背心,带著个祖传的「芜菁面的大盖表」。由於他从不运动--甚至连查案方法也尽量避免劳动尊体-所以体力不佳,宁可保留所有的精力给「小小的灰色脑细胞」。
白罗似乎蛮以他奇特的外表为乐的。对所有的讽刺嘲笑、横眉相对、他都暗笑於心,还说这些笑话「提供了未来许多冬季的娱乐。」他对自已的外表倒也实话实说。
在《鸽群裏的猫》中,他「准备推翻女校长(在这裏是可敬可畏的布思德小姐)对穿老式尖鞋、蓄大胡子的老外可能怀有的狭隘偏见。」他可是赫丘勒.白罗,世人接受他,必须照单全收,包括他一切的堂皇外表。
秩序至上的专业
「秩序」对白罗来说就是一切。他的世界和专业,就是依秩序和方法而建立的。因此,他对他日常的工作和活动都有周全的组织和计划。他选择住在怀海芬(或怀浩斯)大厦,完全是因为喜欢它对称的格局。他的衣服一定得打理得整洁美观。还有,他雇用李蒙小姐,因为她效率佳,而且削瘦合度。
当诸事不能尽如人意的时候,白罗就极为不快。在〈阿卡丹之鹿〉这篇短篇小说中,白罗可恼了,因为他的美沙罗格拉兹牌名贵轿车,「机械表现不如预期完美。年轻的高薪司机未能修好它。」
当有人建议他租辆车继续前进时,他吓坏了。「他的拉丁人式的节俭被冒犯了。租车?他已经有车了,而且还是名贵的车呢。」
不可否认的,白罗的过份注重外表和整洁是一种可笑的虚荣心。他亲口对《万圣节前夜的谋杀案》中的史宾司探长承认,他年纪虽大却没有灰头发,是因为「我用染发水细心照顾。」
他在《艳阳下的谋杀案》中,下榻於迪逢海岸的乔利罗杰旅馆时,坚持头戴巴拿马帽,身穿一尘不染的白西装,只担心天气热得胡子垂下来,或染发剂流到领子上。
白罗滥用英语的恶习也令人印象深刻。他把法文混在日常英语中用,《史岱尔庄谋杀案》中,他就大声的说,「这儿有,一张桌子!(法文)---啊,我的朋友,住大房子不见得舒服。」
他的句法也怪,而且常以父执身份对人说话。例如他一定要某些人,通常是年轻女姓,叫他「白罗老爹」(Papa Poirot),并常称呼他的工作伙伴为「mom ami」(我的朋友,法文)。更过份的是,他毫不谦虚,恶名远播,他不仅不以为意,还拿来与朋友开玩笑。
广受爱戴的好人缘
白罗受到许多阶层及职业人士的爱戴。几十年办案下来,他与苏格兰警场及当地警官的交情十分深厚。他自已曾是警察,又认识像詹姆士.杰派警官及贝透探长等警官,警方乐於配合他,让他即时出入犯罪现场。他们对玛波小姐可就没那麼热诚了。
白罗当然也有敌人,例如《ABC谋杀案》裏的克罗探长,和《高尔夫球场的疑云》裏的巴黎保安局的吉赫。然而,他的绩效不言自明,这些敌人也在他一长串的成功之下一一消失了。
白罗既与权贵交往,因此经常出入最高级的餐厅旅馆(他的东方快车之旅可以证明),周旋於皇族巨富之间。由於他为上流社会办案无数,而且守口如瓶,所以他们连最敏感的问题也敢托负他,例如在《首相绑架案》中拯救麦克亚当首相,或在《蓝色特快上的秘密》中侦办路丝.凯特林谋杀案及找回火心红宝等等。
他还与超级富豪沙他那先生,亨利.安卡特爵士,艾吉威勋爵,及赛门.李往来密切,并侦破了他们罪有应得的谋杀案。
白罗朋友不多。他与乔治(他与他绝不是泛泛之交),李蒙小姐(她只把他看成老板而已),和侦探哥比先生(白罗有时用他当转包商)都熟,但他们都不能算是朋友。他与强尼.来思上校,背透探长和杰派探长认识很久,也相处愉快,但他们也不算挚友。称得上是真正的朋友的只有三个人。
亚瑞妮.奥莉薇夫人算是其中一个。白罗很喜欢她,是他破了不少案的好搭档,两人无论是年纪或看法都十分接近。海斯汀上尉与他更为要好。终白罗一生,他都对他忠心耿耿,热心记录他的生平要事。最后一个是薇拉.罗莎可芙女伯爵,是他唯一倾心的女性。
运用灰色脑细胞
不但白罗的私生活操控於秩序与方法,就连他的侦探生涯也是。对他来说,秩序就是一切。就如海斯汀队长在《高尔夫球场的疑云》中写的,「『秩序』与『方法』 就是他的上帝 。
他有点不屑依赖於某些具体找出的线索,比如足印或烟灰等等,总是说单靠线索本身破不了案。他会敲敲他的蛋形头,洋洋自得,很满意的说:「真正的工作,总在这裏头进行。小小的灰色脑细胞,切记切记,都是靠小小的灰色脑细胞啊,我的朋友。」
白罗坚决反对用歇洛克.福尔摩斯等其他名探的那种办案方法,他们精力充沛,细心检查指纹、鞋印、掉落的烟灰,或是折断的树枝。
这些东西只在白罗模拟犯罪现场的时候有用,但无助於揪出罪犯。反之,搜证之后,白罗就坐在舒服的椅子上运转他的「小小灰色脑细胞」。
他虽曾被误认为懒散消极,事实上白罗的方法跟其他爬在地板上搜证的方式一样积极。他的精力在脑内,在心头。
有几个白氏办案风格成果辉煌的绝好例子。最出名的如,在东方快车上追查杀害瑞切特的凶手时,加来车厢裏的证据显示,几乎厢内每个人看来都有罪。白罗以此线索为基础,集中精力,仔细盘问车上乘客,最后做出精采而正确的结论。在《五只小猪》裏,白罗侦破了十六年前发生的神秘凶杀案。在几乎没有线索的情况下,白罗单凭彻察不同证人的证词就破了案。他的推论完全合乎逻辑。
白罗最辉煌的战绩就是在《首相绑架案》中救回大卫.麦克亚当首相那一回。他问道:「好侦探一定得行动吗?他非得精力充沛,忙进忙出,搜集掉落的火柴,烟蒂,疲於奔命在尘土飞扬的路上,透过玻璃寻找轮胎的痕迹吗?」 白罗才不干呢。他在旅馆裏坐了五个小时,「一动也不动,只像猫一样的眨著眼,只见绿眼闪烁,越眨越绿。」结果获得了全盘的胜利。
还是有人不相信他的能力。为了证明他的方法神效,白罗与杰派探长打赌,说他能不出门就破了「达文海先生失踪案」。他请海斯汀跑腿,正确的推断出实情,赢了赌注。
白罗可不是全然不能,或不愿行动。就像福尔摩斯办案不但详查线索,也得深思良久一样,白罗也会鼓起力气去追捕罪犯。他对付「四魔头」的国际犯罪组织就是高招,就令人激赏。他在〈黑咖啡〉中也曾巧妙设陷,捉了一名杀人犯。
在〈艾利曼山的野猪〉裏,他也英勇的亲自逮捕了一干杀人犯。白罗想像力丰富,能屈能伸,比他追捕的谋杀犯还更有决心。
阿嘉莎.克莉丝蒂的天才,在她一九二○年出版第一本小说《史岱尔庄谋杀案》中创造出赫丘勒.白罗一角时,就可见端倪。
她当年二十五岁,著手开始写一本希望是侦探的小说。
不久,即开始了活化笔下侦探的要务。她熟读福尔摩斯故事,想要有个同样难忘的人物:
「我决定他是比利时籍侦探。他可以慢慢跟著角色成长。他该是个探长,如此才有相当丰富的犯罪知识。他性格一丝不荀,非常整洁——一个整洁的小个子男人。我可以想见他是个整洁的小个子男人,老是在整理东西……他还得有个堂皇的名字,就像歇洛克.福尔摩斯那家子一样……赫丘勒斯!好名字。但他的姓氏就比较不好想了。我不知道我为什麼会选白罗这个字,白罗与赫丘勒斯并不合适,而赫丘勒……赫丘勒.白罗,不错,我决定了就是这个名字。谢天谢地。」
这个退休的警官角色於焉诞生。接下来的半个世纪,除了后面增加的一些小改变,例如嗜好种菜,开华车兜风,偏好现代艺术品等之外,他可说是一成不变。
然而,克莉丝蒂却有点后悔。她说白罗开始出现时已太老了,她在《高尔夫球场的疑云》后才发现:「我现在才明白赫丘勒.白罗开始出现时就这麼老是多可怕的错误……我早该在写完第三、四本小说后就放弃用他,从头开始写一个年轻许多的角色。」
但是读者喜爱白罗,克莉丝蒂下不了手除掉这比利时人。终其一生,她都摆脱不了这个难缠的侦探。
经年累月下来,她受够了,不但加了亚瑞妮.奥莉薇女士这个角色来帮场,甚至还诉诸文字,表达她对白罗的无力感。
她藉奥莉薇女士评论她笔下人物史文.哈杰生侦探的话(奥莉薇女士是个作家),来影射白罗:「哪天真让我遇见那个吃素的芬兰瘦皮猴的话,我会做了他,比我以前发明过的谋杀手法都要狠……读者们总说他们是多麼爱我这个可怕的侦探史文.哈杰生。他们知道我有多恨他吗!但是我的出版商总说不可以这麼说。」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写了详诉白罗死前惨况的《帷幕》后,也许克莉丝蒂的白罗心结终於得到一些舒解。
她把故事的手稿(还包括《睡死》,《玛波小姐探案》)锁在银行保险箱,放了有三十年之久。这其间,以白罗为主角出版的书种,就超过所有其他侦探(包括玛波小姐),成为她笔下最受欢迎的侦探。
赫丘勒.白罗的故事改编为电影、舞台剧、电视剧后,变得更受欢迎了。他是克莉丝蒂笔下人物第一个搬上舞台剧演出的,那是一九二八年的〈不在场证明〉。
此剧改编自《罗杰.艾克洛伊》谋杀案,由查理.拉夫顿领衔主演。三年后,〈不在场证明〉改编为电影,由奥斯丁.崔佛(减去胡子)主演因,此白罗又开了先例,成了克莉丝蒂笔下第一个跃上银幕的人物。
四十三年后,改编克莉丝蒂小说最成功的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获得六项奥斯卡金像奖的提名(一九七五,其中英格丽‧褒曼获得最佳女配角)、英国影艺学院的十项提名(获得电影配乐奖及最佳男、女配角奖),以及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最佳改编电影奖」,大为叫座。观众对饰演白罗的亚伯特.费尼的精采表演,尤其念念不忘。
〈东方快车谋杀案〉上映之后,掀起了一阵白罗怀旧热潮,此后不断有新编的白罗电影上映。
在这个新世纪的开头,白罗在电视上仍然吃香。这部伦敦周末电视台制作的白罗系列,由大卫.沙雀主演。他是最佳的白罗演员,比前辈演员如崔佛、费尼、拉夫顿和乌斯底诺夫等人更胜一筹。
⑸ 麦克阿瑟的生平事迹有哪些
麦克阿瑟出身将门,父亲老麦克阿瑟是1898年美西战争中的名将,曾任驻菲律宾军事总督。一战前后好几任美国陆军参谋长都是他的门生,这让小麦克阿瑟在仕途上得益不少。麦克阿瑟本人少年早慧,在西点军校的4年里有3年名列第一,毕业的时候还是学员队长。据说西点军校校史上毕业时既是第一名,又是学员队长的,只有3人而已,一个是麦克阿瑟,还有一位没有在军界闯出名堂,再一位就是南北战争时的南方军总司令罗伯特·李将军。李也是被美国人视为军事天才的人。大多数名将早年在军校的成绩都不怎么样,少年早慧的也不多,这也使麦克阿瑟成为了一个异数。
军校毕业后,麦克阿瑟被派往菲律宾服役。但不久,便被调回华盛顿,先后在罗斯福手下和作战部任职。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麦克阿瑟率“彩虹”师赴法参战,因作战勇敢、屡建战功而不断升迁,一战结束时他已是一名准将。战后麦克阿瑟回西点军校担任校长,成为西点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校长。1930-1935年,麦克阿瑟任美国陆军参谋长,届满后被派往菲律宾任陆军元帅。珍珠港事件爆发后,他率军与澳大利亚准备战略性反攻,担任太平洋西南地区总指挥。后来率军攻入日本,接受日本投降,被任命为盟国最高统帅,全权统辖和改造日本。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麦克阿瑟又被任命为“联合国军”总司令,组织了大胆的仁川登陆计划。后因与杜鲁门总统在侵朝战争问题上意见分歧,于1951年被解职,后来他任过兰德公司的董事长,1964年病逝。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麦克阿瑟担任太平洋西南地区总司令。他对太平洋地区的战略概念是,应该使用由舰队支援的空、地打击力量出其不意地对几个主要目标实施大规模攻击。麦克阿瑟的战略是,应该把灵活与节约兵力结合起来,在他的部队不脱离己方的空中掩护之下,沿着前进的轴心线,向几个重要目标外围作跳跃进攻。从广义上讲,他谋求用突破敌人内部防线的方法来割裂并摧毁所谓的“大东亚——南海日本帝国”。正是由于缺乏同日本正面作战的设施,他建议对日本的坚强据点不做正面攻击。对每一次战斗,他所谋求的是获得时机迂回到敌人后方,打击其侧翼,切断敌人的补给线。麦克阿瑟的整个作战理论是抛弃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那种消耗人力的正面攻击,回到拿破仑时代的机动作战。麦克阿瑟采用这一战略,借助海空军力量,运载陆军和海军陆战队,越过不重要的岛屿,向深远纵深的主要目标实施“蛙跳”攻击,从澳大利亚经菲律宾一直打到日本国土,创造了无数个大步跨跃岛屿的胜利战例。麦克阿瑟的这一战略是美军在太平洋地区取得胜利的关键原因之一,避强击弱的规避战术使美军重创日军,而自己的损失却不大。
朝鲜战争爆发后,麦克阿瑟被任命为“联合国侵朝军总司令,负责援救朝鲜李承晚政权事宜。南朝鲜的美韩残军希望迅速得到麦克阿瑟的增援,麦克阿瑟则考虑得更远,他计划率领军队在汉城附近的港口城市仁川登陆,以拦腰切断北朝鲜军队的供给线,给北朝鲜军队以致命打击。美军中陆军和海军的作战军官及参谋人员都反对这一计划,当地的驻军司令也表示反对。但是麦克阿瑟凭借其超常思维拒绝了将领们的反对意见,并且将进攻日选择在英法七年战争时期魁北克战役191周年纪念日,即1950年9月13日这一天。他声称,当年英军将领沃尔夫认为,既然陆、海将军们都认定他的计划不可行,那么蒙卡姆(法军将领)也一定认为他不会那么干。现在,既然美军军官都认为仁川登陆不可行,毫无疑问,北朝鲜人也一定会那么想。为了达成登陆的突然性,麦克阿瑟指挥航母分别对南朝鲜东海岸的三陟和平壤外港镇南浦及清川江口的达阳岛进行佯攻,在群山方向实施佯动登陆,同时利用报刊、广播散布假情报,造成在东海岸登陆的假象。他自己则率10艘军舰驶进仁川港,稍费力气便登了陆,然后长驱直入,扑向汉城,粉碎了北朝鲜军队对釜山的包围,迫使其重兵撤回三八线以北。麦克阿瑟又赢得了美军史上一次罕见的胜利。
⑹ 苹果手机k歌用什么麦克风好
朋友,你好,苹果手机k歌直接使用自带的耳机k歌麦克风就是可以的。
若是你追求更好的k歌享受,那么去买那些几千或者上万的耳机使用吧。
⑺ 麦克阿瑟的军事才能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在二战中,获得过美国五星上将军衔的只有3个人:马歇尔、艾森豪威尔和麦克阿瑟。在他们之中,马歇尔没有实战指挥经历,艾森豪威尔直接指挥的战役也不太多,惟有麦克阿瑟可说是久经沙场。
麦克阿瑟出身将门,父亲老麦克阿瑟是1898年美西战争中的名将,曾任驻菲律宾军事总督。一战前后好几任美国陆军参谋长都是他的门生,这让小麦克阿瑟在仕途上得益不少。麦克阿瑟本人少年早慧,在西点军校的4年里有3年名列第一,毕业的时候还是学员队长。据说西点军校校史上毕业时既是第一名,又是学员队长的,只有3人而已,一个是麦克阿瑟,还有一位没有在军界闯出名堂,再一位就是南北战争时的南方军总司令罗伯特?李将军。李也是被美国人视为军事天才的人。大多数名将早年在军校的成绩都不怎么样,少年早慧的也不多,这也使麦克阿瑟成为了一个异数。
军校毕业后,麦克阿瑟被派往菲律宾服役。但不久,便被调回华盛顿,先后在罗斯福手下和作战部任职。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麦克阿瑟率“彩虹”师赴法参战,因作战勇敢、屡建战功而不断升迁,一战结束时他已是一名准将。战后麦克阿瑟回西点军校担任校长,成为西点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校长。1930-1935年,麦克阿瑟任美国陆军参谋长,届满后被派往菲律宾任陆军元帅。珍珠港事件爆发后,他率军与澳大利亚准备战略性反攻,担任太平洋西南地区总指挥。后来率军攻入日本,接受日本投降,被任命为盟国最高统帅,全权统辖和改造日本。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麦克阿瑟又被任命为“联合国军”总司令,组织了大胆的仁川登陆计划。后因与杜鲁门总统在侵朝战争问题上意见分歧,于1951年被解职,后来他任过兰德公司的董事长,1964年病逝。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麦克阿瑟担任太平洋西南地区总司令。他对太平洋地区的战略概念是,应该使用由舰队支援的空、地打击力量出其不意地对几个主要目标实施大规模攻击。麦克阿瑟的战略是,应该把灵活与节约兵力结合起来,在他的部队不脱离己方的空中掩护之下,沿着前进的轴心线,向几个重要目标外围作跳跃进攻。从广义上讲,他谋求用突破敌人内部防线的方法来割裂并摧毁所谓的“大东亚——南海日本帝国”。正是由于缺乏同日本正面作战的设施,他建议对日本的坚强据点不做正面攻击。对每一次战斗,他所谋求的是获得时机迂回到敌人后方,打击其侧翼,切断敌人的补给线。麦克阿瑟的整个作战理论是抛弃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那种消耗人力的正面攻击,回到拿破仑时代的机动作战。麦克阿瑟采用这一战略,借助海空军力量,运载陆军和海军陆战队,越过不重要的岛屿,向深远纵深的主要目标实施“蛙跳”攻击,从澳大利亚经菲律宾一直打到日本国土,创造了无数个大步跨跃岛屿的胜利战例。麦克阿瑟的这一战略是美军在太平洋地区取得胜利的关键原因之一,避强击弱的规避战术使美军重创日军,而自己的损失却不大。
朝鲜战争爆发后,麦克阿瑟被任命为“联合国侵朝军总司令,负责援救朝鲜李承晚政权事宜。南朝鲜的美韩残军希望迅速得到麦克阿瑟的增援,麦克阿瑟则考虑得更远,他计划率领军队在汉城附近的港口城市仁川登陆,以拦腰切断北朝鲜军队的供给线,给北朝鲜军队以致命打击。美军中陆军和海军的作战军官及参谋人员都反对这一计划,当地的驻军司令也表示反对。但是麦克阿瑟凭借其超常思维拒绝了将领们的反对意见,并且将进攻日选择在英法七年战争时期魁北克战役191周年纪念日,即1950年9月13日这一天。他声称,当年英军将领沃尔夫认为,既然陆、海将军们都认定他的计划不可行,那么蒙卡姆(法军将领)也一定认为他不会那么干。现在,既然美军军官都认为仁川登陆不可行,毫无疑问,北朝鲜人也一定会那么想。为了达成登陆的突然性,麦克阿瑟指挥航母分别对南朝鲜东海岸的三陟和平壤外港镇南浦及清川江口的达阳岛进行佯攻,在群山方向实施佯动登陆,同时利用报刊、广播散布假情报,造成在东海岸登陆的假象。他自己则率10艘军舰驶进仁川港,稍费力气便登了陆,然后长驱直入,扑向汉城,粉碎了北朝鲜军队对釜山的包围,迫使其重兵撤回三八线以北。麦克阿瑟又赢得了美军史上一次罕见的胜利。
麦克阿瑟的军事才华集中体现在一个“奇”字,出奇制胜是他成功战例的特点。太平洋战争中,“跳岛作战”是他的拿手好戏,这反映了他在战略概念上的冒险和创新。“跳岛作战”能充分发挥己方的海空机动优势,既减少伤亡,又让大批日军无用武之地,加速战争胜利的进程,可以说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而朝鲜战争中的仁川登陆,则是麦克阿瑟在战役层次上指挥艺术的巅峰之作。
除了军事指挥艺术,麦克阿瑟还是出色的教育家和军人政治家。他在20年代是西点军校历史上最年轻的校长。他担任校长时正是西点军校经历大变革的时代,他给军校带来的活力和进行的教育改革到现在还有深远影响。日本投降以后,麦克阿瑟作为盟国占领军最高司令,实际是日本的太上皇。他对日本进行彻底的现代化改造,从政治制度到经济制度,从选举权到新宪法。虽然此人反共而且改造的是中国的世仇日本,单就他的工作而言,必须承认他是个出色的政治家。
麦克阿瑟的弱点也和他的天才一样明显。他打过不少本可以避免的败仗,像太平洋战争爆发时他的空军被日军奇袭毁在地面上,像朝鲜战争第一和第二次战役。麦克阿瑟过于自信,自信到狂妄的地步,所以往往轻视对手,所有这些败战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轻敌。反过来,他开始重视对手时,往往又有天外飞仙似的妙手出现。他的出身、教育、经历决定了他的优越感和自信,他对荣誉有中世纪骑士式的渴望。麦克阿瑟是美军将领中获得勋章最多的一人,也不吝惜给手下的人以荣誉。在他的回忆录中每次作战之后都有长长的注解“我按以下的顺序嘉奖我的部下”,这在所有将领的回忆录中绝无仅有。以上这些都造成了他的个性弱点,进而影响他的判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