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前半生中,马伊琍要跟老金出去见朋友穿的咖啡色麂皮大衣是什么牌子谢谢
这款风衣是大品牌的,
具体什么牌子,
你可以查找相关信息确定,
但是价格的确不便宜近2万左右。
2. 张晓风散文摘抄
张晓风经典散文
衣履篇
——人生于世,相知有几?而衣履相亲,亦凉薄世界中之一聚散也——
⒈、羊毛围巾
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像汗巾、丝巾和羊毛围巾。
巾不用剪裁,巾没有形象,巾甚至没有尺码,巾是一种温柔得不会坚持自我形象的
东西,它被捏在手里,包在头上、或绕在脖子上,巾是如此轻柔温暖,令人心疼。
巾也总是美丽的,那种母性的美丽,或抽纱或绣花,或泥金或描银,或是织棉,或
是钩纱,巾总是美得那么细腻娴雅。
而这个世界是越来越容不下温柔和美丽了,罗勃泰勒死了,史都华格兰杰老了,费
雯丽消失了,取代的查理士布朗逊,是00七,是冷硬的珍芳达和费唐娜薇。
惟有围巾仍旧维持着一份古典的温柔,一份美。
我有一条浅褐色的马海羊毛围巾,是新春去了壳的大麦仁的颜色,错觉上几乎嗅得
到鼓皮的干香。
即使在不怎么冷的日子,我也喜欢围上它,它是一条不起眼的围巾,但它的抚触轻
暖,有如南风中的琴弦,把世界遗留在恻恻轻寒中,我的项间自有一圈暖意。
忽有一天,我惯行的山径上走,满山的芦苇柔软地舒开,怎样的年年苇色啊!这才
发现芦苇和我的羊毛围巾有着相同的色调和触觉,秋山寂清,秋容空寥,秋天也正自搭
着一条苇巾吧,从山巅绕到低谷,从低谷拖到水湄,一条古旧温婉的围巾啊!
以你的两臂合抱我,我的围巾,在更冷的日子你将护住我的两耳焐着我的发,你照
着我的形象而委曲地重叠你自己,从左侧环护我,从右侧萦绕我,你是柔韧而忠心的护
城河,你在我的坚强梗硬里纵容我,让我也有小小的柔弱,小小的无依,甚至小小的撒
娇作痴,你在我意气风发飘然上举几乎要破躯而去的时候,静静地伸手挽住我,使我忽
然意味到人间的温情,你使我怦然间软化下来,死心踏地留在人间。如山,留在茫茫扑
扑的芦苇里。
巾真的是温柔的,人间所有的巾,以我的那一条。
⒉.背袋
我有一个背袋,用四方形碎牛皮拼成的。我几乎天天背着,一背竟背了五年多了。
每次用破了皮,我到鞋匠那里请他补,他起先还肯,渐渐地就好心地劝我不要太省
了。
我拿它去干洗,老板娘含蓄地对我一笑,说:“你大概很喜欢这个包吧?”
我说:“是啊!”
她说:“怪不得用得这么旧了!”
我背着那包,在街上走着,忽然看见一家别致的家具店,我一走进门,那闲坐无聊
的小姐忽然迎上来,说:
“咦,你是学画的吧?”
我坚决地摇摇头。
不管怎么样,我舍不得丢掉它。
它是我所有使用过披包里唯一可以装得下一本辞源,外加一个饭盒的,它是那么大,
那么轻,那么强韧可信。
在东方,囊袋常是神秘的,背袋里永远自有乾坤,我每次临出门把那装得鼓胀的旧
背袋往肩上一搭,心中一时竟会万感交集起来。
多少钱,塞进又流出,多少书,放进又取出,那里面曾搁入我多少次午餐用的面包,
又有多少信,多少报纸,多少学生的作业,多少名片,多少婚丧喜庆的消息在其中伫足
而又消失。
一只背袋简直是一段小型的人生。
曾经,当孩子的乳牙掉了,你匆匆将它放进去,曾经,山径上迎面栽跌下一枚松果,
你拾了往袋中一塞。有的时候是一叶青橛,有的时候是一捧贝壳,有的时候是身份证、
护照、公车票,有的时候是给那人买的袜子、薰鸡、鸭肫或者阿斯匹林。
我爱那背袋,或者是因为我爱那些曾经真真实实发生过的生活。
背上袋子,两手都是空的,空了的双手让你觉得自在,觉得有无数可以掌握的好东
西,你可以像国画上的隐士去策杖而游,你可以像英雄擎旗而战,而背袋不轻不重地在
肩头,一种甜蜜的牵绊。
夜深时,我把整好的背袋放在床前,爱怜地抚弄那破旧的碎片,像一个江湖艺人在
把玩陈旧的行头,等待明晨的冲州撞府。
明晨,我仍将背上我的背袋去逐明日的风沙。
⒊.穿风衣的日子
香港人好像把那种衣服叫成“干湿褛”,那实在也是一个好名字,但我更喜欢我们
在台湾的叫法——风衣。
每次穿上风衣、我曾莫名其妙的异样起来,不知为什么,尤其刚扣好腰带的时候、
我在错觉上总怀疑自己就要出发去流浪。
穿上风衣,只觉风雨在前路飘摇,小巷外有万里未知的路在等着,我有着一缕烟雨
任平生的莽莽情怀。
穿风衣的日子是该起风的,不管是初来乍到还不惯于温柔的春风,或是绿色退潮后
寒意陡起的秋风。风在云端叫你,风透过千柯万叶以苍凉的颤音叫你,穿风衣的日子总
无端地令人凄凉——但也因而无端地令人雄壮:
穿了风衣,好像就该有个故事要起头了。
必然有风在江南,吹绿了两岸,两岸的杨柳帷幕……
必然有风在塞北,拨开野草,让你惊见大漠的牛羊……
必然有风像旧戏中的流云彩带,圆转柔和地圈住一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棠残叶。
必然有风像歌,像笛,一夜之间遍洛城。
曾翻阅汉高祖的白云的,曾翻阅唐玄宗的牡丹的,曾翻阅陆放翁的大散关的,那风,
今天也翻阅你满额的青发,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
风是不是天地的长喟?风是不是大块血气涌腾之际搅起的不安?
风鼓起风衣的大翻领,风吹起风衣的下摆,刷刷地打我的腿。我瞿然四顾,人生是
这样的辽阔,我觉得有无限渺远的天涯在等
⒋.旅行鞋
那双鞋是麂皮的,黄铜色,看起来有着美好的质感,下面是软平的胶底,足有两公
分厚。
鞋子的样子极笨,秃头,上面穿鞋带,看起来牢靠结实,好像能穿一辈子似的。
想起“一辈子”,心里不免怆然惊,但惊的是什么,也说不上来,一辈子到底是什
么意思,半生又是什么意思?七十年是什么?多于七十或者少于七十又是什么?
每次穿那鞋,我都忍不住问自己,一辈子是什么,我拼命思索,但我依然不知道一
辈子是什么。
已经四年了,那鞋秃笨厚实如昔,我不免有些恐惧,会不会,有一天,我已老去,
再不能赴空山灵雨的召唤,再不能一跃而起前赴五湖三江的邀约,而它,却依然完好?
事实上,我穿那鞋,总是在我心情最好的时候,它是一双旅行鞋,我每穿上它,便
意味着有一段好时间好风光在等我,别的鞋底惯于踏一片黑沉沉的柏油,但这一双,踏
的是海边的湿沙,岸上的紫岩,它踏过山中的泉涧,踱尽林下的月光。但无论如何,我
每见它时,总有一丝怅然。
也许不为什么,只为它是我唯一穿上以后真真实实去走路的一双鞋,只因我们一起
踩遍花朝月夕万里灰沙。
或穿或不穿,或行或止,那鞋常使我惊奇。
⒌.牛仔长裙
牛仔布,是当然该用来作牛仔裤的。
穿上牛仔裤显然应该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但令人讶异的是牛仔布渐渐地不同了,它
开始接受了旧有的世界,而旧世界也接受了牛仔布,于是牛仔短裙和牛仔长裙出现了。
原来牛仔布也可以是柔和美丽的,牛仔马甲和牛仔西装上衣,牛仔大衣也出现了,原来
牛仔布也可以典雅庄重的。
我买了一条牛仔长裙,深蓝的,直拖到地,我喜欢得要命。旅途中,我一口气把它
连穿七十天,脏了,就在朋友家的洗衣机里洗好、烘好,依旧穿在身上。
真是有点疯狂。
可是我喜欢带点疯狂时的自己。
所以我喜欢那条牛仔长裙,以及长裙时候的自己。
对旅人而言,多余的衣服是不必的,没有人知道你昨天穿什么,所以,今天,在这
个新驿站,你有权利再穿昨天的那件,旅人是没有衣橱没有衣镜的,在夏天,旅人可凭
两衫一裙走天涯。
假期结束时,我又回到学校,牛仔长裙挂起来,我规规矩矩穿我该穿的衣服。
只是,每次,当我拿出那条裙子的时候,我的心里依然涨满喜悦,穿上那条裙子我
就不再是母亲的女儿或女儿的母亲,不再是老师的学生或学生的老师,我不再有任何头
衔任何职份。我也不是别人的妻子,不管那四十二坪的公寓。牛仔长裙对我而言渐渐变
成了一件魔术衣,一旦穿上,我就只是我,不归于任何人,甚至不隶属于大化,因为当
我一路走,走入山,走入水,走入风,走入云,走着,走着,事实上竟是根本把自己走
成了大化。
那时候,我变成了无以名之的我,一径而去,比无垠雪地上身披腥红斗篷的宝玉更
自如,因为连左右的一僧一道都不存在。我只是我,一无所系,一无所属,快活得要发
疯。
只是,时间一到,我仍然回来,扮演我被同情或羡慕的角色,我又成了有以名之的
我。
我因此总是用一种异样的情感爱我的牛仔长裙——以及身系长裙时的自己。
⒍项链
温柔之必要
肯定之必要
那句话是痖弦说的。
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
项链,也许本来也是完全不必要的一种东西,但它显然又是必要的,它甚至是跟人
类文明史一样长远的。
或者是一串贝壳,一枚野猪牙,或者是埃及人的黄金项圈,或者是印第安人天青色
石头,或者是中国人的珠圈玉坠,或者是罗马人的古钱,以至土耳其人的宝石……项链
委实是一种必要。
不单项链,一切的手镯、臂钏,一切的耳环、指环、头簪和胸针,都是必要的。
怎么可能有女孩子会没有一只小盒子呢?
怎么可能那只盒子里会没有一圈项链呢?
田间的蕃薯叶,堤上的小野花,都可以是即兴式的项链。而做小女孩的时候,总幻
想自己是美丽的,吃完了释迦果,黑褐色的种子是项链,连爸爸抽完了烟,那层玻璃纸
也被扭成花样,串成一环,那条玻璃纸的项链终于只做成半串,爸爸的烟抽得太少,而
我长大得太快。
渐渐地,也有了一盒可以把玩的项链了,竹子的、木头的、石头的、陶瓷的、骨头
的、果核的、贝壳的、镶嵌玻璃的,总之,除了一枚值四百元的玉坠,全是些不值钱的
东西。
可是,那盒子有多动人啊!
小女儿总是瞪大眼睛看那盒子,所有的女儿都曾喜欢“借用”妈妈的宝藏,但他们
真正借去的,其实是妈妈的青春。
我最爱的一条项链是骨头刻的(刻骨两个字真深沉,让人想到刻骨铭心,而我竟有
一枚真实的刻骨,简直不可思议),以一条细皮革系着,刻的是一个拇指大的襁褓中的
小娃娃,圆圆扁扁的脸,可爱得要命。买的地方是印第安村,卖的人也说刻的是印第安
印儿,因为只有印第安人才把娃娃用绳子绑起来养。
我一看,几乎失声叫起来,我们中国娃娃也是这样的呀,我忍不住买了。
小女儿问我那娃娃是谁,我说:
“就是你呀!”
她仔细地看了一看,果真相信了,满心欢喜兴奋,不进拿出来摸摸弄弄,真以为就
是她自己的塑像。
我其实没有骗她,那骨刻项链的正确名字应该叫做“婴儿”,它可以是印第安的婴
儿,可以是中国婴儿,可以是日本婴儿,它可以是任何人的儿子、女儿,或者它甚至可
以是那人自己。
我将它录胸而挂,贴近心脏的高度,它使我想到“彼亦人子也”,我的心跳几乎也
因此温柔起来,我会想起孩子极幼小的时候,想起所有人类的襁褓中的笑容。
挂那条项链的时候,我真的相信,我和它,彼此都美丽起来。
⒎红绒背心
那件红绒背心是我怀孕的时候穿的,下缘极宽,穿起来像一口钟。
那原是一件旧衣,别人送给我的,一色极纯的玫瑰红,大口袋上镶着一条古典的花
边。
其他的孕妇装我全送人了,只留下这一件舍不得,挂在贮藏室里,它总是牵动着一
些什么.,藏伏着一些什么。
怀孕的日子的那些不快不知为什么,想起来都模糊了,那些疼痛和磨难竟然怎么想
都记不真切,真奇怪,生育竟是生产的人和被生的人都说不清楚过程的一件事。
而那样惊天动地的过程,那种参天地之化育的神秘经验,此刻几乎等于完全不存在
了,仿佛星辰,我虽知道它在亿万年前成形,却完全不能重复那分记忆,你只见日升月
恒,万象回环,你只觉无限敬畏。世上的事原来是可以在浑沌噩然中成其为美好的。
而那件红绒背心悬在那里,柔软鲜艳,那样真实,让你想起自己怀孕时期像一块璞
石含容一块玉的旧事。那时,曾有两脉心跳,交响于一副胸膛之内——而胸膛,在火色
迸发的红绒背心之内。对我而言,它不是一件衣服,而是孩子的“创世纪”,我每怔望
着它,就重温小胎儿的腹中来不及地膨胀时的力感。那时候,作为一个孕妇,怀着的竟
是一个急速增大的银河系。真的,那时候,所有的孕妇是宇宙,有万种庄严。
而孩子大了,而那里自顾自地玩着他的集邮册或彩色笔。一年复一年,寒来暑往,
我拣衣服的时候,总看见那像见证人似的红绒悬在那里,然后,我习惯地转眼去看孩子,
我感到寂寥和甜蜜。
3. 袁泉有哪些职场穿搭时尚又干练
袁泉在事业上是一位成功的演员,她的魅力没有因为时间的摧残而减少,反而增加了女人味。在电视剧《精英律师》和《我的前半生》中她都是饰演职场精英女士,干练潇洒的穿搭方法,气场两米八的震撼效果,让袁泉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多出了一种角色选择,同时也让电视剧前的观众们学习职场穿搭方法。在她所有的穿搭中,我觉得时尚又干练的穿搭有两套,第一套穿搭是白色风衣搭配黑色衬衣和黑色西装裤,第二套穿搭是灰白色大衣搭配黑色西装套装。
你觉得袁泉有哪些职场穿搭时尚又干练呢?非常欢迎你到下面的评论区发表您的意见。
4. 唐伯虎 醉诗
唐寅(1470~1523),字伯虎,一字子畏,晚年奉佛,号六如居士,吴县(今属江苏)人,出生在明中后期一个小商人家庭。唐寅是我国古代典型的才子型文人,诗文书画兼擅,画与沈周、文徵明、仇英齐名,合为“明四家”,又与祝允明、文徵明、徐祯卿往来唱和,号称“吴中四才子。”据《明史》本传记载,唐寅“性颖利”,博通经史,然“与里狂生张灵纵酒,不事诸生业” ,经祝允明规劝,乃闭户折节,并于明弘治十一年(1498)29岁时举乡试第一,故人多称其为“唐解元”。翌年,唐寅入京参加会试。正当他踌躇满志,一心想中状元 “显亲扬名”时,却意外地牵连进科场舞弊案,羁囚诏狱一年,虽终不了了之,却也彻底断送了他的仕进之路,被谪往浙江为小吏。唐寅耻不就任,归家后益放浪,终生以卖文墨为生,年五十四而卒。
桃花坞位于苏州城北,宋时曾是枢密章粢的别墅,后废为蔬圃,被唐寅看中,于正德二年(1507)建成于桃花庵别业,自号“桃花庵主”,那一年,他38岁。唐寅后半生的大部分时间就隐居在这里,呼朋引类,诗酒度日。《桃花庵歌》是其诗词中最著名的一首,乃是自况、自谴兼以警世之作。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起首四行,有如一个长长的“推”的镜头,由远及近,将一个画里神仙陡然呈现在读者面前。短短四行,重复用了六个“桃花”,循环复沓,前后钩连,浓墨重彩,迅速堆积出一个花的世界,使人一下子落入其所设定的情境之中。不紧不慢的语调和语速,又加重了读者的亲切感和好奇心:这桃花仙人究竟过得是怎样的神仙生活?接下来的四行便展开一幅“醉卧花间”的美图:“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看这桃花仙人何等逍遥,何等快活,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醉酒赏花。这里,花与酒,已不完全是诗人藉以谴怀的外物,简直是诗人生命的一部分,或者说也成了独立的生命个体,花、酒与人,融为一个和谐的整体。以上几句,可谓作者自况,意象生动、鲜明而有深义。那个曾经幻想“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学子唐寅不见了,那个烟花柳巷醉生梦死的风流才子不见了,痛也痛过,乐也乐过,在经历了几年放浪生活之后,唐寅终于还是选择逃离闹市,为自己选定这一处世外桃源,和继娶沈氏,开始了相对平静的隐居生活。虽仕进无门,毕竟身有所托,又值壮年,美景逸思,一咏成诗。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此一句承上启下,道出了诗人的志趣所在:与其为了荣华富贵奔波劳碌屈己下人,何如在花酒间快活逍遥:“车尘马足贵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若将富贵比贫者,一在平地一在天。”“车尘马足”只是富贵者的趣味,而花和酒注定与贫者结缘。如果用金钱和物质来衡量,这两种人两种生活自然有着天壤之别,但换个角度去理解,那些富贵者须得时刻绷紧神经,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地过活,而所谓贫者,却能多几分闲情,多几分逸趣,反而活得更加自然、真实,更加轻松和快乐。以上六行全用对比描写,感情在激烈的碰撞中展开,每一句中,因用韵的关系,前紧后舒,充分表现出诗人傲世不俗的个性,和居处生活的的超脱与释然。
然而此中真义并非人人悟得,君不见“别人笑我忒疯癫”?而“我”,却不以为然:“我笑他人看不穿。”难道你们没有看到,昔日叱咤风云富贵至极的君王将相,如今又如何呢?不但身已没,势已落,连花和酒这些在他们生前不屑一顾的东西都无法奢望了,甚至连坟茔都不保。如果他们在天有知,也只能无奈地看着农夫在自己葬身的土地上耕作了。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一句收束,戛然而止,余味绵绵。
通观全诗,层次清晰,语言浅近,回旋委婉,近乎民谣式的自言自语,然而就是这样的自言自语,却蕴涵的无限的艺术张力,给人以绵延的审美享受和强烈的认同感,不愧是唐寅诗中之最上乘者。这也正合了韩愈“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音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荆潭唱和诗序》)的著名论断。
这首诗中最突出,给人印象最深的两个意象是“花”和“酒”。桃花,最早见诸文学作品,当于《诗经·周南》之《桃夭》篇,本意表达一种自由奔放的情感。而至晋陶渊明《桃花源记》一出,桃花便更多地被用来表达隐逸情怀了。古代,桃还有驱鬼辟邪的意思,而“桃”与“逃” 谐音,因有避世之意。在唐寅的诗中,“桃花”这一意象频频出现。试举几例:
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姑苏城外一茅屋,万树桃花月满天。
(《把酒对月歌》)
桑出罗兮柘出绫,绫罗妆束出娉婷。娉婷红粉歌金缕,歌与桃花柳絮听。
(《桑图》)
野店桃花万树低,春光多在画桥西。幽人自得寻芳兴,马背诗成路欲迷。
(《题画四首其一》)
花开烂漫满村坞,风烟酷似桃源古。千林映日莺乱啼,万树围春燕双舞。
(《桃花坞》)
草屋柴门无点尘,门前溪水绿粼粼。中间有甚堪图画,满坞桃花一醉人。
(《题画廿四首其十五》)
不难看出,例中桃花意象都是用来表达闲居和隐逸生活的。
“酒”,在中国古代文化和古代士人中也有着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可以用来表达悲壮慷慨情怀,更与世事苍凉、傲岸不羁、独行特立结缘。晋有刘伶、稽康,唐有“饮中八仙”,宋有东坡“把酒问青天”,而到了明代,又有了唐寅醉酒花下眠。
唐寅在世时声名已著,除在绘画史上拥有突出地位外,在诗词上亦有独创的成就。其诗真切平易,不拘成法,大量采用口语,意境警拔清新,在当时独树一帜,并以其独特超凡的个性和艺术气质,从一个侧面,给那个自由、开放近乎荒唐、混沌的时代做出典型、生动的诠释。
内容:唐寅才华横溢、锋芒毕露,却年少失意,看破官场后唾弃仕途,最终采取了与中国历史上许多文人相同的生活方式:消极避世。这首诗就是体现这种思想的典型。状若疯癫的高傲,看破红尘的轻狂,看似洒脱不羁,却又隐隐透出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意味,其深埋心底的怀才无处遇、抱负不可舒性情也可略见一斑。
技巧:始终的每一句几乎都是对偶句,整首诗对仗极为工整,读来朗朗上口,感染力及情感冲击力极强;前三句还用了顶针手法,在诗歌开头清晰描写环境的同时,手法语境上颇耐人玩味,引人入胜的同时顺其自然的带出了后面的部分。诗中也未用艳丽词藻,就像唐寅清高的为人。
参考资料:http://news.hbu.c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16
5. 《我的前半生》后期子君的穿搭低调有气质,你最喜欢她哪套搭配
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款她的焦糖色大衣搭配白色针织衫,显得优雅干练,很有职场女性的时尚气息。在《我的前半生》后期,子君的穿搭低调有气质,因为她的心态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在穿搭上也反映了出来。
总之跟以前动不动红配绿、黄配绿这样的色彩搭配来说,要显得低调又有气质多了,看上去很有职业女性的干练利落,还是值得一些职场女性来学,今天就跟小编来看一下在《我的前半生》中,后期子君的有哪些时尚大气的穿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