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鲁滨逊漂流记》里的外貌,神态,动作,语言,心理描写的句子有哪些
1. 如果黑板就是浩淼的大海,那么,老师便是海上的水手。铃声响起那刻,你用教职工鞭作浆,划动那船只般泊在港口的课本 。课桌上,那难题堆放,犹如暗礁一样布列,你手势生动如一只飞翔的鸟,在讲台上挥一条优美弧线——船只穿过。
2、 希望源于失望,奋起始于忧患,正如一位诗人所说:有饥饿感受的人一定消化好,有紧迫感受的人一定效率高,有危机感受的人一定进步快。
3、 别在树下徘徊,别在雨中沉思,别在黑暗中落泪。向前看,不要回头,只要你勇于面对抬起头来,就会发现,分数的阴霾不过是短暂的雨季。向前看,还有一片明亮的天,不会使人感到彷徨。
4.我在海上漂流了这么多天,实在够了,正好安安静静地休息几天,把过去的危险回味一下。
5.一个人时时期待着祸事,比遭遇到祸事还要苦些,尤其是当一个人无法摆脱这种期待,这种担惊受怕的心情的时候。
6.在人类的感情里,经常存在着一种隐秘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一旦被某种看得见得目标吸引,祸事被某种虽然看不见,却想象得出来的目标所吸引,就会以一种勇往直前的力量推动着我们的灵魂向那目标扑过去,如果达不到目标,就会叫我们痛苦得受不了。
7.一般人往往有一种通病,就是对于上帝和大自然替他们安排得生活环境经常不满。照我看来,他们的种种苦难,至少有一半是这种通病造成的。
8、生活是蜿蜒在山中的小径,坎坷不平,沟崖在侧。摔倒了,要哭就哭吧,怕什么,不要装模作样!这是直率,不是软弱,因为哭一场并不影响赶路,反而能增添一份小心。山花烂漫,景色宜人,如果陶醉了,想笑就笑吧,不心故作矜持!这是直率,不是骄傲,因为笑一次并不影响赶路,反而能增添一份信心。
9、 爱心是冬日的一片阳光,使用饥寒交迫的人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爱心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使用权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心是洒在久旱大地上的一场甘霖,使孤苦无依的人即刻获得心灵的慰藉。
10、 日子总是像从指尖渡过的细纱,在不经意间悄然滑落。那些往日的忧愁和误用伤,在似水流年的荡涤下随波轻轻地逝去,而留下的欢乐和笑靥就在记忆深处历久弥新。
11、我腰间束了一条宽阔的皮带,那是用晒干了的小羊皮做的,皮带没有搭扣,只用两根山羊皮条系着。带子两边有两个搭环,原来是水手用来挂短刀或短剑的,可我挂了一把小锯和一把斧头,一边一把。另一条较窄的皮带,斜挂在我的肩膀上,也用皮条系着。
12、我上身穿了一件山羊皮做的短外套,衣襟遮住了一半大腿。下身穿了一条齐膝短裤,也是用一只老公羊的皮做成的,两旁的羊毛一直垂到小腿上,看上去象条长裤。我没有鞋子,也没有袜子,但做了一双短靴似的东西,自己也不知道该叫什么,靴长刚及小腿,两边再用绳子系起来,好像绑腿一样。
13、我头上戴着一顶山羊皮做的便帽,这帽子做得又高又大,很不像样,后面还垂着一条长长的帽缘,一来是为了遮太阳,二来是为了挡雨,免得雨水流进脖子。在热带,被雨淋湿是最伤身体的。
14、他有一颗冬瓜头,生气的时候脸一下子拉得很长,非常像马。
15、他留着很短的头发,俊俏的脸上长着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鼻梁高高的,像个小红萝卜似的。
❷ 关于鲁宾孙漂流记的读后感
鲁滨孙历险记:作者:(英)丹尼尔·笛福。类型:游记。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本书其实差不多是我最不爱看的一本书了……木有爱情,情节也不精彩。
第一部:主人公鲁滨孙家境优越,但是安逸的生活让他感到无聊,于是他决定出海冒险(游记的主人公永远都是喜欢犯贱啊)。违背了父母的意愿出海了(不听老人言……父母在不远游……)。
他并不是第一次出海就漂流到荒岛上的,前几次遭遇了海难,被俘虏当作奴隶等等。
要说他吃到了苦头就回家不久得了,可是太想冒险,于是也就注定了他一生的不幸和幸运。他将产业交给他人保管,自己又出海了。
然后就遭遇了海难,独自一人漂流到了荒岛之上。开始他很害怕,饥寒交迫。后来为了生存下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鲁滨孙种庄稼、盖房子等等(船上的物品漂流到了荒岛上面),我想要是个女性肯定干不来。他生病的时候觉得自己对不起上帝,于是开始真心的祷告。
然后就是在荒岛上面生活,要克服的不仅有生活上面的不便,我觉得更重要的还是孤独。
看这本书我经常犯困…哈欠……好困啊
后来他发现荒岛上面有别人会来,是土著部落食人生番。他就下了一个要被吃掉的生番,生番很感激他,忠心耿耿地作他的仆人(就是星期五)。
后来,他们又救下了一大船的人。这些人把鲁滨孙称作“总督(殖民主义)”,鲁滨孙把岛屿给他们住。然后鲁滨孙终于可以回到祖国了。
背井离乡三十多年,鲁滨孙的父母早已去世。顺利地拿回了自己当年的财产,鲁滨孙成为了有钱人。他独自子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终于脱离险境,回到祖国娶妻生子。
第二部:别以为故事就到此结束,我看的译本还有第二部呢。
回到祖国过了七年安逸的日子,只是,鲁滨孙常常会魂牵梦萦那个荒岛,岛上的人怎么样了呢?鲁滨孙知道自己已经六十一岁了,不再像当年那么年富力强,但是冒险或许就是鲁滨孙的宿命。
妻子去世了之后,安顿好了子女,鲁滨孙又回到了荒岛。岛上的人们过得也挺丰富,他们有妻子儿女,内部有叛乱他们斗争,后来又大战食人生番,大获全胜。
然后鲁滨孙就离开了,心里明白自己不会回来了。
回到欧洲的路途挺遥远的(荒岛在美洲哦,要穿越半个地球呢),路上又遭遇了食人生番(这么多生番啊),然后这一次星期五在战斗中身亡,多少年来他一直陪伴在鲁滨孙身边,然而鲁滨孙这次再也就救不了他了。
埋葬了星期五,他们又在马达加斯加遭遇了土著(这次我不说生番了),因为土著杀了一名船员,于是其他人又对土著大开杀戒(殖民者天良丧尽啊),鲁滨孙对他们的做法谴责,结果被他们赶下来了。
然后鲁滨孙决定走陆路回到欧洲,经中国北上,见识了中国。可是鲁滨孙在这里把中国大大贬低了一顿,居然说什么假如不是俄罗斯顾不过来,早就把中国给侵占了,实在是太可恨啦!
然后鲁滨孙又到了俄罗斯,那里天寒地冻的,最后回到了英国,经过了十一年的时间。鲁滨孙已经七十多岁了,不会再出去冒险了。
确实不爱看这本书,总是忍不住打哈欠。虽然很钦佩鲁滨孙的冒险精神。但是我觉得他的精神也是有很多局限的,甚至他的“冒险”很是带有殖民主义的色彩,对于别的民族总是缺乏起码的尊重。而鲁滨孙唯一敬畏的也只有上帝罢了。
❸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00字
篇一: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一个人在一生中会经受许多的浪头,浪头常是汹涌无比的,小船的命运掌握在你的手中,你能用毅力躲过让你惊心动魄的风雨,也可任由它被击垮,沉入海底成为千年古船。这一切都在于你!生活有何尝不是这样呢?无数学子为了创造非凡的事业,逆风而行只为了实现梦想,他流淌的泪水、汗水数也数不清……
我们为何不能为人生锻炼锻炼呢?
篇二:《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一书。我从鲁宾逊传奇的一生中看到了从出海到被困在岛上和最后回到家园的不凡经历深深打动了我。我发现书中写了他坎坷,传奇,丰富的生活。这本书描写生动,故事精彩,让人回味无穷。
《鲁宾逊漂流记》也是文学史上的一颗明珠。
篇三: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鲁滨逊漂流记》讲述的是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他在一次航海时不幸遇到了灾难,流落到一个人迹不至,野兽遍布的荒岛上。
看到这里,我想:“鲁滨逊一定活不下去了。”可是,出乎我的意料,鲁滨逊竟然凭着他的智慧和勇气,在荒岛上生活的二十八年,最终获得了重返故乡的机会。
这个小说告诉我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打击,只要想办法去解决,就一定能成功!
篇四: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鲁滨孙是家喻户晓的一个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的热爱大海的人。最近我就看了关于他的《鲁滨孙漂流记》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后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到你遇到挫折后,要坚强地站起来,像鲁滨孙那样来到了荒岛却坚强地活下去,而不是坐着去等死。
鲁滨孙真是个坚强的人,我以后也要向他一样勇敢、坚强。
❹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800字以上于有谁写来必重重有奖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篇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丹尼尔·笛福。我被故事中的主人翁鲁滨逊深深感动。他遭遇海难漂流到荒岛上以后,不是悲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平,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房子、种植庄稼、养殖动物、制造工具、在绝望和无助中用自己的顽强和毅力与饥饿、疾病等作斗争,最后获救。
《鲁宾逊漂流记》一开始,他背着父母,与同伴们一起出航去南美洲探险时,遇上狂风暴雨,船沉没了,他只是孤身一人被冲上了无人小岛,一个人在这座荒无人烟、远离大陆的孤岛上,孤独的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获救,终于步入到文明社会的祖国--英国!在这种恶劣而又艰苦的生存环境下,能够坚持这样漫长的时间,我们想象一下,鲁宾逊要克服多大的困难,要有多大的生存勇气、意志力与毅力呀!没有房子,鲁宾逊走遍这座荒岛。只有他遇难船上的一只狗和两只猫,他企图向来往的船只求救,却发现哪只船上的人是海贼。他用身边仅有的一些物品建了一坐“房子”,后来又在遇难的船上找到了一些面包、酒、衣服、枪弹等等……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明白了只有在困难时不退缩,勇敢的与困难抗争,这样才有机会战胜困难,否则只会一事无成,我们也要像鲁滨逊一样敢于面对困难、挑战困难。困难的来临我们不能掌控,但我们可以以坚强的意志与坚定的信念把困难打败!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有这种敢于战胜困难的精神,我们可以从一件小小的事中体会到这种精神:寒风呼呼的吹着,人们都穿上了棉袄、羽绒服,早晨都想多睡会儿,而如果我们战胜寒冷,早早的起床,那我们就会有更多的时间来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真的让我明白了许多有的人一生也领会不到的东西,特别是他身上那种抗争精神,让我佩服,同学们,你看过这本书吗?如果没有我建议你看看!你一定也会和我一样感动的!
❺ 鲁宾逊漂流记 原著
呵呵前面是课文,我自己编了个结局~~
九岁的凡卡·茹科夫,三个月前给送到鞋匠阿里亚希涅那儿做学徒。圣诞节前夜,他没躺下睡觉。他等老板、老板娘和几个伙计到教堂做礼拜去了,就从老板的立柜里拿出一小瓶墨水,一支笔尖生了锈的钢笔,摩平一张揉皱了的白纸,写起信来。
在写第一个字以前,他担心地朝门口和窗户看了几眼,又斜着眼看了一下那个昏暗的神像,神像两边是两排架子,架子上摆满了楦头。他叹了一口气,跪在作台前边,把那张纸铺在作台上。
“亲爱的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他写道,“我在给您写信。祝您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求上帝保佑您。我没爹没娘,只有您一个亲人了。”
凡卡朝黑糊糊的窗户看看,玻璃窗上映出蜡烛的模糊的影子;他想象着他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好像爷爷就在眼前。——爷爷是日发略维夫老爷家里的守夜人。他是个非常有趣的瘦小的老头儿,65岁,老是笑眯眯地眨着眼睛。白天,他总是在大厨房里睡觉。到晚上,他就穿上宽大的羊皮袄,敲着梆子,在别墅的周围走来走去。老母狗卡希旦卡和公狗泥鳅低着头跟在他后头。泥鳅是一条非常听话非常讨人喜欢的狗。它身子是黑的,像黄鼠狼那样长长的,所以叫它泥鳅。
现在,爷爷一定站在大门口,眯缝着眼睛看那乡村教堂的红亮的窗户。他一定在跺着穿着高筒毡靴的脚,他的梆子挂在腰带上,他冻得缩成一团,耸着肩膀……
天气真好,晴朗,一丝风也没有,干冷干冷的。那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可是整个村子——白房顶啦,烟囱里冒出来的一缕缕的烟啦,披着浓霜一身银白的树木啦,雪堆啦,全看得见。天空撒满了快活地眨着眼的星星,天河显得很清楚,仿佛为了过节,有人拿雪把它擦亮了似的……
凡卡叹了口气,蘸了蘸笔尖,接着写下去。
“昨天晚上我挨了一顿打,因为我给他们的小崽子摇摇篮的时候,不知不觉睡着了。老板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院子里,拿皮带揍了我一顿。这个礼拜,老板娘叫我收拾一条青鱼,我从尾巴上弄起,她就捞起那条青鱼,拿鱼嘴直戳我的脸。伙计们捉弄我,他们打发我上酒店去打酒,他们叫我偷老板的黄瓜,老板随手捞起个家伙就打我。吃的呢,简直没有。早晨吃一点儿面包,午饭是稀粥,晚上又是一点儿面包;至于菜啦,茶啦,只有老板自己才大吃大喝。他们叫我睡在过道里,他们的小崽子一哭,我就别想睡觉,只好摇那个摇篮。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儿回家,回到我们村子里去吧!我再也受不住了!……我给您跪下了,我会永远为您祷告上帝。带我离开这儿吧,要不,我就要死了!……”
凡卡撇撇嘴,拿脏手背揉揉眼睛,抽噎了一下。
“我会替您搓烟叶,“他继续写道,“我会为您祷告上帝。要是我做错了事,您就结结实实地打我一顿好了。要是您怕我找不着活儿,我可以去求那位管家的,看在上帝面上,让我擦皮鞋;要不,我去求菲吉卡答应我帮他放羊。亲爱的爷爷,我再也受不住了,只有死路一条了!……我原想跑回我们村子去,可是我没有鞋,又怕冷。等我长大了,我会照应您,谁也不敢来欺负您。
“讲到莫斯科,这是个大城市,房子全是老爷们的,有很多马,没有羊,狗一点儿也不凶。圣诞节,这里的小孩子并不举着星星灯走来走去,教堂里的唱诗台不准人随便上去唱诗。有一回,我在一家铺子的橱窗里看见跟钓竿钓丝一块出卖的钓钩,能钓各种各样的鱼,很贵。有一种甚至约得起一普特重的大鲇鱼呢。我还看见有些铺子卖各种抢,跟我们老板的枪一样,我想一杆枪要卖一百个卢布吧。肉店里有山鹬啊,鹧鸪啊,野兔啊……可是那些东西哪儿打来的,店里的伙计不肯说。
“亲爱的爷爷,老爷在圣诞树上挂上糖果的时候,请您摘一颗金胡桃,藏在我的绿匣子里头。”
凡卡伤心地叹口气,又呆呆地望着窗口。他想起到树林里去砍圣诞树的总是爷爷,爷爷总是带着他去。多么快乐的日子呀!冻了的山林喳喳地响,爷爷冷得吭吭地咳,他也跟着吭吭地咳……要砍圣诞树了,爷爷先抽一斗烟,再吸一阵子鼻烟,还跟冻僵的小凡卡逗笑一会儿。……许多小枞树披着浓霜,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等着看哪一棵该死。忽然不知从什么地方跳出一只野兔来,箭一样地窜过雪堆。爷爷不由得叫起来,“逮住它,逮住它,逮住它!嘿,短尾巴鬼!”
爷爷把砍下来的树拖回老爷家里,大家就动手打扮那棵树。
“快来吧,亲爱的爷爷,”凡卡接着写道,“我求您看在基督的面上,带我离开这儿。可怜可怜我这个不幸的孤儿吧。这儿的人都打我。我饿得要命,又孤零零的,难受得没法说。我老是哭。有一天,老板拿楦头打我的脑袋,我昏倒了,好容易才醒过来。我的生活没有指望了,连狗都不如!……我问候阿辽娜,问候独眼的艾果尔,问候马车夫。别让旁人拿我的小风琴。您的孙子伊凡·茹科夫。亲爱的爷爷,来吧!”
凡卡把那张写满字的纸折成四折,装进一个信封里,那个信封是前一天晚上花一个戈比买的。他想了一想,蘸一蘸墨水,写上地址。
“乡下 爷爷收”
然后他抓抓脑袋,再想一想,添上几个字。
“康司坦丁·玛卡里奇”
他很满意没人打搅他写信,就戴上帽子,连破皮袄都没披,只穿着衬衫,跑到街上去了……前一天晚上他问过肉店的伙计,伙计告诉他,信应该丢在邮筒里,从那儿用邮车分送到各地去。邮车上还套着三匹马,响着铃铛,坐着醉醺醺的邮差。凡卡跑到第一个邮筒那儿,把他那宝贵的信塞了进去。
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 (课文至此)
可是梦毕竟是要醒的。圣诞节的大街上,偶尔会穿过一辆马车,那是贵族家的少爷小姐们去卖礼物,或是到贵族学校去聚会吧。一辆马车缓缓朝店门口驶来,那匹马不像市长大人家的马车那样,凡卡见过市长大人家的马。那是前年,沙皇路过这座城市,冬天里,人们大部分还穿不暖衣服,可在警察的胁迫下,不得不光着脚板拿着发给的花束和彩带到街上去,去在寒风刺骨中欢迎他们伟大的沙皇。
沙皇和皇后穿着从西伯利亚猎来的北极熊做成的绒袍,皇后脖颈上还围着用北极狐的皮毛做成的围脖。老卡加的店里卖的围巾于这个比起来可是差远了,不过他还是捋捋自己满是油污且皱皱褶褶的衬衣领子,硬是把第二个扣子及到第一个扣眼里——第一个扣子是在和小琳娜她妈吵架的时候被撕掉的——然后他用沾满钞票味的手抹了抹自己的脸。他不明白沙皇和皇后为什么这么早来,害的他早起未洗脸就得起来迎接。不过老卡家还是挺激动的,因为那毕竟是沙皇呀,他特希望沙皇或是皇后能看他一眼,就像希望城里人都到他店里来买东西那样渴望。
对了,该说说市长大人的马了,它紧紧跟着沙皇坐的福特轿车——俄国尽管有工厂,可造的轿车就是不如美国的好,有人说皇后带的首饰就是用造轿车的钱买来的——那是一匹白马,浑身上下都是肉——凡卡不知道“丰满“这个词,所以只能用这个句子来形容——它身上的毛白的像雪,像凡卡家乡的雪,鬃毛和尾毛大概是马浮早上刚刷的吧,被风一吹,从那马身上飘来阵阵熟悉的香味,哦,那是老板娘用的洗发水的味道——她经常说那洗发水是最好的最贵的,至少在城里是这样的,不知她闻见马身上的味道会怎么说——在马那顿涅茨的草原一样宽广的肚皮上,从上到下都为着中国产的丝绸——这是他从一个进过圆明园的英国上尉那里高价买来的——而这都是为的是它的马显得更高贵,更有身份,可是他大可不必,因为这城里有多少人有马呢?
凡卡伺候的老板家恰好有一匹,它不如市长大人家的马肥,也不如那马香,更不如那马高贵,可老板认为他的马还是不错的,就像他的人品一样。那匹瘦骨嶙峋的马,用它那像凡卡的爷爷拐杖一样的腿把老板坐的车拉到了店门口。
凡卡醒了,他醒的很及时,因为老板回来了。他透过窗子看到那马的尾巴——尾巴是这马最显眼的位置,正所谓“马瘦毛长”——被编成了一条美丽的花辫子,还夹着一条彩绳。这当然是对花辫子的形容,可是如果这花辫子是马尾巴,而且是老板家马的尾巴,那就大事不妙了。这就像邻家小琳娜妈妈那小山似的身体穿上紧身衣,就是芭蕾舞演员穿的那种,那是什么样子就可想而知了。可门前这马就是这样,但以老板的审美观来看——他经常把老板娘比作蒙娜丽莎——是非常好看的。那尾巴是老板为了在圣诞前夜去教堂做礼拜而特地占用他平常点钱的时间亲手编的。因为他认为,虽然自己的店小了一点,虽然自己的马差了一点,但为了面子还是要尽力呀,就譬如说把马尾巴编成花辫子,这样就可以在老爷太太们面前夸耀了——不过如果让没上过多少学的凡卡听见老板以自己的马的尾巴发表的演讲(其实是在那些少有修养的人眼里,那其实是一篇错别字连篇但又可以得奖的大笑话),凡卡会认为那比谈论猪屁股还恶心。
老板蠕动着自己的身体——他平时不是这样蠕动,而是扭动——走过来走进店里。终于凡卡知道为什么老板会这样异常,当店门被推开时,一股烈性伏尔加的味道扑面而来,老板摇摇晃晃差点倒在凡卡身上,可是看来卧室对他的吸引力更大些,一个身影就这样扑通一声倒了下去,到在床上。这时门又开了,是老板娘,一股龙舌兰的味道扑面而来,她也差点到在凡卡身上,可最后她还是倒在了床上。就这样,一阵脚步声后,店里又恢复了寂静。凡卡在一阵提心吊胆之后也又平静下来,本该在这时忙着擦地的他现在这坐着不动,这若在平常可是找死的呀。
现在,凡卡心想,自己坐着也没事了,又没人知道,而这地板擦不擦都一个样。他渐渐放松起来,又想起给爷爷的那封信了。正当凡卡倚着台子想爷爷时,一双眼睛盯上了凡卡,这双眼睛的主人不算是成人,可他却以一颗成人的心想着一件罪恶的事。
伙计也回来了,他本想把老爷太太扶进屋里,可没成想他们比兔子还快,根本不用伙计扶,自己就像苹果落地似的朝着床走了过去。看老板和老板娘都走了,睡觉去了,伙计自己也深感疲乏,昨天在第三大街弗拉基米尔家的聚会真是闹腾极了,现在一想起来就头疼,所以伙计决定自己还是去睡觉吧。正当他把马安顿好,从后门进屋准备去睡觉时,他从过道里却看见一个人,那是凡卡。尽管同样是从异乡来的,同样都还不是大人,可伙计却对凡卡没有一点好印象。因为在他那颗虽然只有十六七岁的心上,却已生出许多心眼,这使他提前成了一个虚伪,充满欺诈与嫉妒的人。伙计不允许店里出老板及其家人以外有任何人敢违抗他,凡卡就这样成了他暴政下一个不受欢迎的人。是的,作为学徒的凡卡尽管不被老板喜欢,可他的聪明与灵巧却让伙计耿耿于怀。伙计一直把凡卡当作眼中钉肉中刺,生怕凡卡哪一天取代了他的位置。这也就是伙计心里生成罪恶计划的原因——他想除掉竞争对手。
老板和老板娘虽然喝多了,可毕竟还好好的,他们到下午就醒了过来。当老板从房里出来,伸伸胳膊,抽抽裤腰然后又打个哈欠,最后终于清醒过来后,发现店里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便去点钱了,而老板娘则不像老板那样有那么多坏毛病,刚从床上起来便一溜烟冲出店门,出去了。凡卡呢?他正擦地板呢,来回来去的脚步声并没有扰乱他的心,他心中依然想着爷爷。
伙计终于开始他的计划了。老板点钱时的神情专注的很,就是此时此刻天塌下来也不能使他挪挪地方。伙计进来了,他是来帮忙记账的。于是,钞票过手的声音与笔尖滑动的声音此起彼伏。老板果然是老手,他的工作尤其是与钱有关的,绝对是速度加质量。老板靠在椅子上,发现今天伙计干活认真许多,还为自己沏好了茶。这小子今天不错呀,老板心想,于是对伙计说,你今天和我们一起来吃饭吧,随后自己便出去了。而伙计呢,也正暗自心喜,他终于获得一个想老板和老板娘进言的机会了。
毕竟是圣诞节,老板似乎也松了许多。只要凡卡不停的干活,老伴也就不搭理他,也就不像以往那样鸡蛋里头挑骨头了。这使凡卡轻松许多,他虽然做了不少事,但对于平常来说,这实在是太轻松了。终于熬到晚上了,凡卡不盼着老板家会给他什么好吃的,不过睡觉时就可以梦见爷爷了。他依然对它的信充满希望。凡卡喝着稀粥,啃着面包,而在里过道不远的餐厅里,老板,老板娘还有伙计正大鱼大肉的吃呢。就在这当儿,伙计开口了,把他看见凡卡偷懒不干活再加上许多醋啊油啊,一块儿回了一锅,给了老板和老板娘。后果可想而知,老板和老板娘哪里还吃饭呀,火气顿时冲天,老板娘会屋去拿鞭子,而老板更是从桌子上抄起一把叉子就冲了出去。伙计自然很高兴,只挽挽袖子便跟了出去,因为他并不想一下之凡卡于死地。
在昏暗的灯光下,凡卡因为身上正挨着鞭打而嚎叫,而他心中却纳闷为什么当时醉醺醺的老板和老板娘会知道他偷懒,而他决没想到会是伙计告的密。老板一边抽打着一边穿着粗气,还骂凡卡:“叫你个狗崽子偷懒,不干活,还敢偷面包,真是反了你了。”对于偷懒凡卡无法否认,但哪来的偷面包,凡卡真是觉得自己冤枉。他忍住疼,说:“老、老板,我、没有偷、偷面包。”老板一听,停下手中的鞭子,“真的没偷?““真的。就是您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偷面包去呀。”老板听后,气喘的越来越粗了,凡卡以为老板累了,可老板突然挥起手臂,照着凡卡腿上就是一下,凡卡开始还以为是给了他一拳,没想到一拳下去,凡卡感到揪心的疼,鲜血一下子沁透了凡卡的单裤。原来老板把叉子刺进了凡卡的肉里,“真是反了,还敢狡辩......"老板有点累了,他也不管凡卡的伤口,对伙计说:“把他关进马棚里。”伙计假装关心凡卡的样子,说:“老板,你看,凡卡这个样子,外面有这么冷,您看......""叫你怎么办,你就怎么办!”老板依旧很生气但也很累,于是就回屋去了。
老板走了,伙计回过头来看凡卡,好像昏过去了,看着凡卡鲜血淋淋的腿,伙计露出一丝笑。心想:凡卡再见了,谁叫你这么倒霉呢?说完,他拖着凡卡,走了。并不是走去马棚的后门,而是去前门,去大街上。
伙计是这样打算的,凡卡身上有伤,外面又这么冷,把他扔到外面去,也活不成了。要是老板过问起来,就说他逃走了,自己冻死在大街上了。于是凡卡被伙计扔在几个街区外的一个垃圾箱旁。看着凡卡虚弱的身影,伙计又笑了,他没想到他的计划这么快就成功了。
而凡卡,他只有九岁的生命正一步步地走向死神。在他颤抖的小嘴中,吐露着两个字——爷爷。
天渐渐亮了,凡卡也慢慢地睁开了他那疲倦的双眼。可他还不知道,老板和老板娘已经全副武装地等他醒来呢。凡卡一睁开双眼,老板便怒气冲冲地对凡卡吼道:“小子!你竟敢偷懒不做工了!想造反吗?今天我非抽死你不可!”
老板这边开始“地震”了,老板娘那边的“火山”也爆发了。这一对恶夫妇一齐上前打那毫无抵抗能力的凡卡,直到把他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为止方才罢休。
被打后的凡卡心里非常悲愤,他想:“我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爷爷可能一时半刻还收不到我的信,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回村子里去了……好!明天晚上就走!”
第二天晚上,凡卡做完工,他看店里的老板、老板娘、伙计熟睡以后,悄悄地拿了店里一双鞋,赶紧逃出了莫斯科。
他走了整整三天,离村子已经不远了,可他又冷又饿,在离村子还有一公里的地方,他终于倒下了。
说来也巧,这时泥鳅刚好出来觅食,它看见了阔别已久的小主人,马上把他拖回了家里,让爷爷照料小凡卡,想让小主人快点好起来。
凡卡回到了自己的家,心里激动不已,因为,他又可以和爷爷在一起生活了。
过了两个钟头,凡卡醒了,老板和老板粮怒气冲冲地看着他,老板操着一根木棒就打起来,打得凡卡皮开肉绽,嘴里还不住地骂着:“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然在睡觉。不错啊,知道偷懒了,敢戏弄我了,开始学坏了啊。”老板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顿时,老板娘的“火山”也喷发了,揪着凡卡的头发,拿皮带揍着骨瘦如柴、弱不禁风的凡卡,凡卡昏倒了。
他好不容易才醒过来,拿脏手背揉揉伤口,伤口像刀割了一样。凡卡伤心地哭了,哭得那么伤心,就是石头也会被他感动的。
他的眼泪哭干了,他决心逃出去。他快速地奔出店门,直往村子赶。正当他跑到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时,忽然,看见一张非常面熟凶神恶煞的脸。啊!是老板!老板揪着他的头发回到店里,把弱小的凡卡绑在一根树枝上使劲地抽打,凡卡怎么忍受得了如此的虐待呢?他的眼睛模糊了,泪水涌了出来,哭得那么伤心,哭得那么悲痛。这时,他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带着公狗泥鳅和老母狗卡希旦卡来救他了,爷爷一纸诉状将阿里亚希涅告上法庭,阿里亚希涅这个恶魔被当场绞死,让被他欺凌的人来找他报仇……
凡卡多么希望回到爷爷的身边,他盼啊,吩啊……
“砰——”老板把门踢开,看到凡卡躲在一个角落里,正在睡觉,顿时火冒三丈,拿起一桶水往凡卡身上泼。凡卡睁开蒙朦胧胧的睡眼,他还以为是爷爷来接他来了,便大叫道:“爷爷!”“爷爷?谁是你爷爷,臭小子!趁我出门,到睡起觉来了,翅膀长硬了是吧,想飞出去了!老子今天非好好教训教训你!”凡卡这才知道,是狠毒的老板回来了。老板大喝:“伙计,拿我的皮带来。今天我真得好好教训这臭小子!”伙计们立刻呈上一条硬硬的皮带,老板双手紧紧捏住这条皮带,眼睛里充满了愤怒,他一步一步地向凡卡走来,凡卡的危险也将一步一步地逼近。凶神恶煞的老板一把将小凡卡按倒在地,剥下了他的裤子,用皮带狠狠地抽凡卡的屁股。凡卡一阵剧痛,但他没有哭,因为他知道,一旦他哭起来,老板下手会更重的,一旁的伙计非但不来帮帮凡卡,还嘲笑可怜的小凡卡:“瞧他那样儿,真是乡巴佬,不知天高地厚!”
接着,凡卡还得忍着被皮带鞭打的剧烈疼痛,又干起活来:擦地板、擦玻璃、收拾青鱼……身子本来就虚的凡卡哪儿经得住这番折腾,差一点儿,凡卡就累得趴下去了……
到吃午饭的时候了,凡卡揉了揉被老板用皮带鞭打的屁股,捶了捶累得发疼的腰,端起一碗稀得见底的粥,咕咚咕咚直往喉咙里倒。而老板和老板娘呢!则在客厅里大吃大喝,餐桌上的丰盛的午餐,香气四溢,一看就让人流口水。看,就连老板养的狗都吃上了香喷喷的大鲇鱼呢!凡卡看看老板那儿,又瞧瞧自己的午餐:那碗一口就能喝得精光的粥,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他又回想起了以前在乡下和爷爷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
“臭小子,吃完饭还楞着,是不是想找打,死性不改!还不给我去干活!”怒气冲冲的老板破口大骂,又一次扬起了皮带……
凡卡又忙碌起来了,他不断地想:爷爷,你怎么还不来接我?
夜幕降临了,凡卡摸了摸饿得饥肠辘辘的肚子,寒颤颤地望着窗外纷纷扬扬的大雪出神。
“哇,哇,哇……”小崽子的哭声使凡卡清醒过来,老板闻声而来:“你这臭小子,偷懒是吧!把我的小崽子弄哭了,高兴了是吧!”“没有,没有……”老板不容小凡卡分辨,如同疯狗似的,用皮带无情地拍打在凡卡虚弱的身体上。
再一次被狠心的老板毒打,使凡卡清楚地知道,自己不能再呆在鞋匠铺里受苦了,要不,总有一天,会被老板打死的!他想到了逃!他毅然起身,冲进了茫茫大雪之中。
寒风呼呼地刮着,大街上的人都裹着厚厚的棉袄,而凡卡呢,穿着一件单薄,有5、6个补丁的破衣裳;裤子呢,只有半条。因为,老板觉得凡卡有时太不听话了,打他也不能消气,便叫他心爱的狗来扯凡卡的裤子,久而久之,凡卡的裤子就被扯得只剩下半条了;凡卡没有袜子、鞋子,他只能赤着一双被大雪冻得通红的脚走在冷冰冰的大街上。时不时,凡卡还得紧一紧腰带……
突然,凡卡对面飞来一辆马车,凡卡没注意,顿时倒在了血泊之中。“吁——”马车停了下来。原来是喝得醉醺醺的邮差驾着马车撞到了凡卡,邮差非但不下马车救凡卡,而是轻蔑地对凡卡说:“穷小子,撞死活该!写封信——不贴邮票,不写收信人地址,谁给你寄!”说完,便用手一撕,再一撕,再撕,再撕……手一扬,风一吹,凡卡给爷爷写的信变成千万只蝴蝶,漫天飞舞……凡卡用剩下的最后一口气,轻轻地叫了一声:“爷——爷……”用剩下的最后一点力气,捡了一张碎片,放在胸前,慢慢地死去了……
太阳升起来了,柔和的阳光照在凡卡瘦小的身子上,他嘴唇发白,嘴角却挂着一丝微笑:他可能在想,爷爷一定会来接他脱离苦海的……
❻ 鲁宾逊漂流记好词好句摘抄
好词:
日晒雨淋 夺眶而出 孤立无援 冻饿之虞 闻所未闻
郑重其事 知足安命 重见天日 与世隔绝 不毛之地
好高骛远 逞强好胜 好吃懒做 好大喜功 好色之徒
不可思议 用之不尽 煽动颠覆 健康安宁 交友娱乐
赤胆忠心 忠心耿耿 舍己救人 光明磊落 拾金不昧
不识好歹 三好二怯 束身自好 说好嫌歹 好自为之
好逸恶劳 游手好闲 好自为之 绿林好汉 浩气凛然
经验教训 聊以自慰 一心一意 安塞腰鼓 惊心动魄
叹为观止 浩气长存 泛浩摩苍 声势浩大 昏昏浩浩
浩气凛然 浩然之气 殷浩书空 东风浩荡 汪洋浩博
人烟浩穰 英勇善战 足智多谋 不屈不挠 百折不挠
坚韧不拔 知难而进 无可奈何 劫后逢生 自食其力
坚持不懈 绝处逢生 波澜起浪 自强不息 临危不惧
乐于助人 毅力惊人 不畏艰险 一心一意 屏气凝神
全神贯注 专心致志 精卫填海 始终如一 始终不渝
孜孜不倦 一丝不苟 专心致志 废寝忘食 兢兢业业
勤勤恳恳 呕心沥血 夜以继日 继晷焚膏 坚忍不拔
锲而不舍 九死不悔 木人石心 百折不挠 不屈不挠
傲然挺立 百炼成钢 不挠不折 百折不摧 百折不回
百折不挠 百折不屈 砥柱中流 钢筋铁骨 刚毅木讷
刚中柔外 弘毅宽厚 坚定不移 疾风劲草 铁壁铜山
铜山铁壁 咬钉嚼铁 中流底柱 柱石之坚 铮铮铁骨
铮铮铁汉 钢正不阿 铁面无私 逝死如归 坐以待旦
1.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2.我经常怀着感激之心坐下来吃饭,敬佩上帝的好生之德,因为他竟在荒野中赐以我丰富德没事。我已经懂得去注意我的处境中的光明的一面,少去注意它的黑暗的一面;多去想到我所享受的,少去想到我所却缺乏的。这种态度有时使我心里感到一种衷心的安慰,简直无法用言语表白。……我觉得,我们对于所需要得东西感到不满组,都是由于人们对于已经得到得东西缺乏感激之心。
3.……可见,我们一般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己原来享受到的东西。
4.我在海上漂流了这么多天,实在够了,正好安安静静地休息几天,把过去的危险回味一下。
5.一个人时时期待着祸事,比遭遇到祸事还要苦些,尤其是当一个人无法摆脱这种期待,这种担惊受怕的心情的时候。
6.在人类的感情里,经常存在着一种隐秘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一旦被某种看得见得目标吸引,祸事被某种虽然看不见,却想象得出来的目标所吸引,就会以一种勇往直前的力量推动着我们的灵魂向那目标扑过去,如果达不到目标,就会叫我们痛苦得受不了。
7.一般人往往有一种通病,就是对于上帝和大自然替他们安排得生活环境经常不满。照我看来,他们的种种苦难,至少有一半是这种通病造成的。
8.造物主在统治人类的时候,把人类的认识和知识局限于狭隘的范围,实在是无上的好事。
❼ 鲁滨逊漂流记四字词语50个
万分惊疑、分外高兴、劫后余生、倍感亲切、羡慕不已、不堪入目、哑然失笑
感激之心、好生之德、山穷水尽、安安静静、担惊受怕、一番奋斗、孤苦伶仃
天涯海角、风平浪静、迫于无奈、飞禽走兽、同甘共苦、惊恐万分、四处逃散
微微起伏、魂飞魄散、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安然无恙、草原开阔、绿草如茵
阵阵芳香、聪明伶俐、迷迷糊糊、波涛汹涌、无边无际、白雪皑皑、莫名其妙
交头接耳、时光飞逝、议论纷纷、大吼大叫、耗费心血、毫无作用、发发慈悲
急速下沉、凶恶狰狞、越来越多、越来越少、清新翠绿、无可争辩、置之度外
远隔重洋、机智勇敢、不怕困难、开拓进取、勇于创业、欣慰叛乱、背叛简陋
倒运畏惧、惧怕流落、救助寂寞、孤单野蛮、繁荣简陋、完善安慰、文明畏惧
坚韧不拔、知难而进、顽固不化、荒岛余生、不屈不挠、日月如梭、寒风肃杀
风卷残云、大雨滂沱、风雨飘摇、风起云涌、阳光明丽、微风和煦、倍感亲切
鲁滨逊漂流记创作背景: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是以亚历山大·赛尔柯克在荒岛上的真实经历为原型的。据当时英国杂志报道:1704年4月,赛尔柯克在海上叛变,被船长遗弃在距智利海岸900多公里的胡安一费尔南德斯群岛中的一个叫马萨捷尔的小岛上。
《鲁滨逊漂流记》是适应西方历史文化发展新趋势而出现的经典文本,从人类的创造性劳动中,进一步看到了人的能力的巨大作用,从而弘扬人的聪慧与劳动创造能力,否定了上帝万能及其上帝创造一切的荒谬理论。
❽ 鲁宾逊漂流记第八章主要内容
《鲁宾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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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小说-网络小说-现代文学-外国文学-学术论文-武侠小说-宗教-历史-经济-军事-人物传记-侦探小说-古典文学-哲学-网上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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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它要吃掉你的!""吃掉我!吃掉我!"星期五一连说了两遍,"我还要吃掉它哩!我要让你们乐一乐。你们都站开。我要让你们乐一乐!"于是他坐在地上,脱下靴子,换上一双便鞋。这是一种皮底鞋,他衣袋里正好有一双。他把马交给听差,然后带着他的枪,一阵风似地飞快跑了过去。
那只熊正慢条斯理地向前走,看起来不想惹任何人。可是星期五走到它跟前,向它打招呼,好像熊能听懂他的话似的。"你听着,你听着,"他说,"我在跟你说话哩!"我们远远跟在后面。这时我们已走下了山,进入了山这边的加斯科尼剩这儿地势平坦开阔,到处是树木。我们进入了一片大森林。
星期五追上了那只熊,捡起一块大石头向它丢去,正好打在熊的头上。当然,这一点也没伤着它,就像打在一座墙上。可是这样一来,星期五的目的达到了,星期五这家伙简直毫无畏惧,他这样做纯粹是挑,好惹那只熊来追他,照他的说法是逗我们"乐一乐"!
那只熊感觉到有石头打它,并看见了星期五,登时转身向星期五追来。那熊迈开大步,摇摇摆摆,跑得飞快,差不多和马小跑一样快。星期五撒腿就跑,仿佛向我们这边跑来求援似的。于是大家决定向熊开枪,救我的人。但我心里非常生气。因为那熊本来好端端地在走它的路,并没有要惹我们,尤其使我生气的是,他把熊引向我们这儿来,自己却跑掉了。于是我高声叫道:"你这狗东西,你就这样让我们乐一乐吗?快走开,牵上你的马,我们可以开枪打死这畜牲。"他听到了我的话,就叫起来:"别打,别打!站着不要动,好戏在后面哪!"星期五生就一双飞毛腿,他跑两步,熊才跑一步。
突然,他一转身,从我们旁边跑开,看到那边有一棵大橡树正合他的需要,就向我们招手,叫我们跟上去。同时,他跑得更快,把枪放在离树根大约五六码的地上,自己敏捷地爬上了树。
熊也很快跑到树下,我们一行则远远地跟在后面。那熊先在枪边停了下来闻了闻那支枪,没有去动它,就往树上爬。
虽然那家伙身子笨重,但爬起树来像猫一样灵活。我对星期五的这种愚蠢行为深为惊愕,一点也看不出有什么好笑的地方。我们看到熊已经上了树,也一起策马向前。
当我们来到大树跟前时,星期五已爬到一根树枝的枝梢上,那根树枝长长地向外伸展。这时,那熊也上了那树枝。它沿着树枝向外爬,越向外爬,树枝就越细越软。"哈,"星期五对我们说,"现在你们看我教熊跳舞。"于是他在那支树枝上大跳大摇,弄得那熊摇摇欲坠,只好站住不动,并开始往后回顾,看看怎样能爬回去。我们看到这样子,果然都开怀大笑起来。但星期五玩熊才刚刚开个头呢。他看到那熊站着不动了,就又去招呼它,仿佛相信熊也能讲英语似的。"嗨,怎么啦!你不过来了?请你再朝前走吧!"于是,他不再摇摆树枝了。那只熊也似乎明白他的话似的,又向前爬了几步。于是,星期五又开始大跳大摇,那熊又站住了。
我们认为,这时正好可以向熊头上开一枪,把它打死。于是就叫星期五站着别动,我们要打熊了。可是星期五大声叫着求我们:"喔,请不要开枪,等会儿我会开枪的。"好吧,现在长话短说,星期五又在树枝上大跳大摇了一阵子,那只熊爬在上面,东倒西摇,引得我们大家都笑了个够。可是,我们都不知道星期五玩的是什么鬼把戏。起初,我们以为星期五要把熊从树枝上摇下来,可是,我们看得出,那熊也相当狡猾,不肯上当,它再也不肯往前多走一步,怕自己被摇下来,只是一个劲地用它那又宽又大的脚掌紧紧地抓住树枝。所以,我们不知道这件事将会有什么结局,也想象不出这场玩笑最后会如何结束。
但星期五很快就解开了我们的疑团。他见那熊紧抓树枝,不肯往前挪动一步,就说:"好吧,好吧,你不走,我走,我走。你不到我这儿来,我到你那儿去。"说完,他爬到树枝的末梢,那地方只要用他的体重一压,就会垂下来。他轻轻从树枝上滑下来,等到他离地不远时,一下子就跳到地上,飞也似地向他的枪跑过去,把枪拿在手里,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唔,"我对他说,"星期五,你现在想干什么?为什么你不开枪打死它?""不打,"星期五说:"还不打。现在不开枪,我不打它。我呆在这儿,再让你们乐一下。"不久,我们就看到,他真的这样干了。因为那熊见他的敌人走了,也就从它站着的树枝上往后退。但它往回走的时候极其从容不迫,每走一步,都要回头看一下。退着退着,它终于退到树干上来。
然后,它还是倒着身子,从树干上往下爬;它脚掌紧抓树干,一步一步地往下退,依旧是那样从容。就在那熊的后腿刚要落地,星期五一步赶上去,把枪口塞进它的耳朵,一枪就把它打死了。
这时候,星期五这家伙转过身来,看看我们有没有笑。他看到我们都喜形于色,他自己也哈哈大笑起来。"我们那里就是这样杀熊的。"星期五说。"你们真的是这样杀的吗?"我问,"你们没有枪怎么杀啊?""没有,"他说,"没有枪,我们用箭射,很长很长的箭。"星期五的游戏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一场很好的消遣。可是,我们现在还在荒山野地里,向导又受了重伤,真不知怎么办才好。刚才狼群的嚎叫声还一直在我的耳际回响。说实话,除了我有一次在非洲海岸听到过的那些野兽的吼叫声之外,还从来没有听到过任何声音使我这样毛骨悚然。关于非洲海岸的那次经历,我前面曾叙述过了。
由于上述这些情况,再加上天快黑了,我们便不得不匆匆离开。不然的话,依星期五的意思,我们一定会把那巨熊的皮剥下来,那是很值钱的。可是,我们还要赶九英里的路,向导也一直催我们快走,我们只好丢开那只熊,继续往前赶路。
地上仍有积雪,不过没有山里那么深,因而走起来也不那么危险了。后来,我们听说,那些凶猛的野兽由于饿急了,都从山上下来跑到树林和平原上来寻找食物。它们袭击村庄和居民,咬死许多羊和马,甚至还伤了一些人。
向导对我们说,我们还要经过一个危险的地方。如果这一带还有狼的话,我们一定会在那里碰到。那地方是一片小小的平川地,四周都是树林。要想穿过树林,就必须走一条又长又窄的林间小道,然后才能到达我们将要宿夜的村庄。
当我们进入第一座树林时,离太阳落山仅半小时了,到我们进入那片平川,太阳已经下去了。在第一座树林里,我们什么也没有碰见,只在一块二百来码长宽的林间空地上,看见有五条大狼,一条跟着一条,飞快地在路上越过,大概是在追赶一个什么小动物吧,因为那小动物就在他们前面。那些狼没有注意到我们,不到一会儿,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我们的向导本来就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他看到这情景,就嘱咐我们早作准备,因为,他相信,一定会来更多的狼。
我们手里紧握着枪,眼睛紧盯着四面八方。可是在我们穿过那座一英里多长的树林,进入平川地以前,再也没有看见过别的狼。等我们一进入平川,向四下一望,头一眼就见到一匹死马。这是一匹被狼群咬死的马,同时见到至少有十二条狼在那里大吃特吃;其实,马肉早就给它们吃光了,现在正在啃马骨头呢!
我们感到不应该去打扰它们的盛宴,何况它们也没有注意我们。星期五本来想向它们开枪,可是我怎么也不同意。因为我感到,我们的麻烦还在后面呢,尽管我们现在还不知道。
我们在那片平川地上还没走上一半的路,就听到左边森林里此起彼落的狼叫声,令人胆颤心惊。不一会儿,就看见上百只狼一窝蜂似地向我们扑来。那些狼都排成单行,就像一位有经验的军官所带的部队一样整齐。我简直不知道如何对付它们。结果,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我们互相靠拢,排成一行。
于是,我们马上照此行事。为了不致使我们的火力中断太久,我下令只许一半人开枪,另一半人作好准备;如果第一排枪响过后,狼群继续向我们冲来,就开第二排枪;同时,在开第二排枪时,那开第一排枪的一半人,不要忙于装他们的长枪,而是应该抽出手枪,作好准备。因为我们每人身上都有一支长枪和两支手枪。用这种办法,我们可以连续开六排枪,每次有一半人开枪。然而,当时还没有必要这样做。放出第一排枪之后,我们的敌人就给枪声和火光吓坏了,马上停止了前进。有四条狼被我们打中头部,倒了下来;另外有几条受了伤,鲜血淋淋地跑掉了。这在雪地上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我发现,狼群停止了攻击,但没有后退。这时,我忽然记起有人说过,就是最凶猛的野兽,听见人的声音也会害怕。于是我就叫大家拼命呐喊。这个办法果然很有效。我们一喊,狼群就开始后退,掉头跑掉了。我又下令朝它们背后开了一排枪。这样一来,它们才撒腿跑回树林里去了。
这时,我们才有时间重新给枪装上弹药。同时,我们抓紧时间继续前进。可是,我们刚装好枪准备上路时,又从左边原来的那座树林里传出了可怕的嚎叫声。这一次狼群离我们较远,但却在我们去路的正前方。
黑夜来临了,光线变得暗淡起来。这对我们更加不利。叫声越来越响,我们不难辩别出,那是恶狼的嚎叫。突然,出现了两三群狼。一群在我们左边,一群在我们后边,还有一群在我们前面,看样子已经把我们包围起来了。我们见狼群并没有向我们进攻,就催马继续前进。可是路很难走,只能让马小跑着。跑着跑着,便看见远处有一个森林的进口,我们非得穿过那片树林,才能走到这片平川的尽头。当我们走进那林间小道时,只见那路口站着数不胜数的狼。这不禁使我们大吃一惊。
突然,在树林的另一个入口处,我们听见一声枪响。向左边一看,只见一匹马从树林里冲出来,一阵风似地向前飞奔。马上的马勒马鞍均完好无损。同时有十六、七只狼,飞快地在后面追着。当然,马要比狼跑得快得多,它把狼群远远地丢在后面。可是,问题是那匹马不可能支持太久,最后必然会给狼群追上。
正当此时,我们又看到了一幅可怕的景象。当我们催马走近那匹马奔出来的路口时,见到了一匹马和两个人的尸骸,毫无疑问是给狼咬死吃掉的。其中一个人身边还丢看一支枪,枪是放过的,所以一定就是刚才开枪的人。现在,他的头和上半身都已给狼吃掉了。
看到这副惨状,我们都不禁心惊肉跳,不知如何办才好。
但那群野兽不久就逼得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这时,狼群已把我们包围,想以我们一行人马果腹。我相信,一共有三百来只。值得庆幸的是,在离树林入口处不远,正好堆着一大批木料,大概是夏天采伐下来堆在那里预备运走的。这对我们的行动非常有利。我把我这一小队人马开到那堆木料后面。
那儿有一根木头特别长,我就把队伍在那根长木头后面一字排开。我让大家都下马,把那根长木头当作胸墙,站成一个三角形或三边形的阵线,把我们的马围在中央。
我们这样做了,而且也幸亏这样做了。因为这群饿狼向我们发动了攻击,其凶猛程度在狼害为患的当地也是罕见的。
它们嚎叫着向我们扑来,窜上了那根长木头。前面我已提到,我们以此长木头作为胸墙。它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扑向猎物。从它们的行动判断,其目标主要是我们身后的那些马匹。我命令我的队伍像上次那样分两批开火,一人隔一人放枪。他们都瞄得很准。第一排子弹开出去,就打死了好几只狼。可是,我们不得不连续开火。这批恶狼忧如恶魔一样,前仆后继,不知死活地向前猛冲。
第二排枪放完后,我们以为狼群暂时停止了进攻,我也希望它们已经逃走。但一会儿,后面的狼又冲上来了。我们又放了两排手枪子弹。这样,我们一共放了四排枪。我相信,至少打死了十七、八只狼,打伤的大约多一倍。可是,它们还是蜂拥而来。
我不愿匆匆放完最后一排枪,就叫来了自己的仆人。我没有叫星期五,而是叫了我新雇的那个水手。星期五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完成。在我们开火的时候,他以惊人的速度给我和他自己的枪装弹药。所以我说,我叫的是新雇的仆人。我给了他一角火药,命令他沿着那根长木头把火药撒下去,撒成一条宽宽长长的火药线。他照着办了。他刚转身回来,狼群就冲了过来,有几只甚至已冲上了那根长木。我立即抓起一支没有放过的手枪,贴近火药线开了一枪,使火药燃烧起来。冲上木料的几只狼给烧伤了;其中有六、七只由于火光的威力和惊恐,竟连跌带跳地落入我们中间。我们立即把它们解决了。其他的狼被火光吓得半死,加上这时天已黑下来,火光看起来就更可怕了,这才使那些狼后退了几步。
这时,我就下令全体人员用手枪一起开火,那是我们剩下的最后一批没有放过的手枪。然后大家齐声呐喊。这才使那些狼掉转尾巴逃跑了。于是我们马上冲到那二十多只受伤狼跟前;它们已跑不动了,只是在地上挣扎。我们拿起刀乱砍乱杀。正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这办法果然很奏效,因为那些逃跑的狼听到它们同伴的惨叫声,知道事情不妙,就吓得跑远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
我们一共打死了六十多只狼。要是在白天,我们也许能杀死更多。扫清了敌人,就继续前进。我们还要赶三英里的路。在路上,有好几次,听到饿狼在森林里嚎叫咆哮。有时,好像还看到几只狼的身影,但因雪光耀眼,不敢十分肯定。大约又过了半小时,我们才到了预定要过夜的那个小镇。到了那里,发现全镇人个个惊恐万状,并全副武装。原来昨天晚上,有不少狼和几只熊侵入了村子,把人们吓坏了,只好昼夜巡逻守卫;尤其是夜里,更要严加把守,保护牲畜,更要保卫全体居民。
第二天早晨,向导的病势加重了;他的两处伤口化脓,因而四肢都肿胀起来,根本无法上路。我们只得雇了一个新向导,把我们带到土鲁斯。那儿气候温和,物产丰富,风景明媚,既没有雪,也没有狼或其他猛兽。当我们在土鲁斯把我们的经历告诉那些当地人时,他们对我们说,在山下大森林里,碰到狼是常事,尤其是当白雪覆盖大地,狼就成群出现。
他们再三问我们,我们雇了哪个向导,竟敢在大雪天带我们走这条路。他们说,我们没有给狼吃掉,真是万幸!我们告诉他们,我们是把马围在中间,摆成一个三角形的阵势打退狼群的。他们听了后大大责怪了我们一阵子,说我们没有把命送掉,真是运气。狼主要是想吃马。它们之所以那样奋不顾身冲上来,是由于看到了我们身后的马。一般来说,狼是怕枪的,但当它们饿疯时,就会不顾危险,只想抢马吃了。要不是我们连续开枪,并且最后用点燃火药的办法把他们吓退,我们大概早就给那些饿狼撕成碎片吃掉了。其实,只要我们安安稳稳地坐在马上,像骑兵那样向狼群开枪,它们看到马上有人,就不会把马看作猎物了。最后,他们又说,如果我们大家紧挨在一起,丢开我们的马,狼就一心只想吃马而不会管我们,我们也可平安通过,更何况我们有武器,而且人多势众。
对我来说,这次遇险,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一次。当时,我看到三百多个恶魔般的畜牲嚎叫着向我们冲来,张开大嘴恨不得一口把我们吞掉,而我们又无处可躲,无处可退,我以为一定完蛋了。说实在的,从此我再也不想过那些山了。我觉得宁可在海上航行三千海里,那怕一星期遇上一次风暴,也比过那些荒山野岭强。
在法国的旅程,一路上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可记;即使有,也不过是许多其他旅行家已记过的事,而且他们肯定比我记得好得多。我从土鲁斯到巴黎,一路马不停蹄,直达加莱。随后,在一月十四日,平安渡过海峡到达多佛尔。这整整一个最严寒的冬季,我就在旅行中度过了。
现在我已抵达旅行的终点了。在短短的几天里,我兑现了带来的几张汇票;我新获得的财产,也都安全地转到了我的手上。
我的长辈和良师益友,就是那位心地善良的老寡妇。她衷心感激我汇给她的钱;因此,她不辞劳苦,对我关怀备至,尽心尽力为我服务。我对她也是一百个放心,把所有的财产都交托给她保管。这位善良的、有教养的女人,确实品德高尚,廉洁无瑕,我对她自始至终都非常满意。
当时,我打算把我的财产交给这位妇人代管,我自己出发去里斯本,再从那里去巴西。但这时我有了另一个顾虑,那就是宗教问题。早在国外时,尤其是我在荒岛上过着那种孤寂的生活时,我对罗马天主教就产生了怀疑。因此,我若想去巴西,甚至想在那里定居,在我面前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我决定毫无保留地信奉罗马天主教,要么我决定为自己的宗教思想献出生命,作为殉教者在宗教法庭上被判处死刑。所以,我就决定仍住在本国,而且,如果可能的话,把我在巴西的种植园卖掉。
为此,我写了一封信给我在里斯本的那位老朋友。他回信告诉我,他可以很容易地在那儿把我在巴西的种植园卖掉。
我若同意委托他经办此事,他可以以我的名义通知住在巴西的那两位商人,也就是我那两位代理人的儿子。他们住在当地,一定知道那份产业的价值,而且,我也知道他们很有钱。
所以,他相信,他们一定会乐意买下来。他也毫不怀疑,我至少可以多卖四五千葡萄牙金币。我同意让他通知他们。他也照办了。大约八个月之后,去巴西的那艘船又回到了里斯本。他写信告诉我,他们接受了我的卖价,并已经汇了三万三千葡萄牙金币给他们在里斯本的代理人,嘱咐他照付。
我在他们从里斯本寄给我的卖契上签了字,并把契约寄回给在里斯本的我那位老朋友。他给我奇来了一张三万二千八百块葡萄牙金币的汇票,那是我出卖那份产业所得的钱。我仍然履行了我先前许下的诺言,每年付给这位老人一百块葡萄牙金币,直到他逝世;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块葡萄牙金币作为他终身津贴。原先这笔钱是我许诺从种植园的每年收益中支取的。
现在,我叙述完了我一生幸运和冒险经历的第一部分。我这一生犹如造物主的杰作,光怪陆离,浮沉不定,变化无常,实乃人间罕见。虽然开始时我显得那么愚昧无知,但结局却比我所期望的要幸运得多。
我现在可谓是福星高照,佳运交集。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都以为我不会再出去冒险了。如果情况不是像后来发生的那样,我也确实会在家安享余年。可是,我现在的情况是,自己已过惯了游荡的生活,加上我目前一无家庭牵连,二无多少亲戚,而且,我虽富有,却没有结交多少朋友。所以,尽管我把在巴西的种植园已经出卖,可是我还常常想念那个地方,很想旧地重访,再作远游。我尤其想到我的岛上去看看,了解一下那批可怜的西班牙人是否上了岛,我留在岛上的那批坏蛋又是怎样对待他们的。这种出自内心的渴望,十分强烈,使我难以自制。
我忠实的朋友,就是那位寡妇,竭力劝我不要再外出远游了。她真的把我劝住了。整整七年,她都不让我出游。在这期间,我领养了我的两个侄儿,他俩都是我一个哥哥的孩子。大侄儿本来有点遗产,我把他培养成了一个有教养的人,并且拨给他一点产业,在我死后并入他的财产。我把另一个侄儿托付给一位船长。五年后,我见他已成了一个通情达理、有胆识、有抱负的青年,就替他买了一条好船,让他航海去了。后来,正是这位小青年竟把我这个老头子拖进了新的冒险事业。
在此期间,我在国内也初步安居下来。首先,我结了婚。
这个婚姻不算太美满,也不算不美满。我生了三个孩子: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可是,不久我妻子就过世了。这时,我的侄子又正好从西班牙航海归来,获利甚丰。我出洋的欲望又强烈起来,加上我侄儿一再劝说,于是,我就以一个私家客商的身份,搭他的船到东印度群岛去。这是一六九四年的事。
在这次航行中,我回到了我的岛上。现在,这座小岛已是我的新殖民地了。我看到了我的那些继承人--就是那批大陆上过去的西班牙人,了解了他们的生活情况以及我留在岛上的那几个恶棍的情况,知道他们起初怎样侮辱那批可怜的西班牙人,后来又怎样时而和好,时而不和,时而联合,时而分开;最后那批西班牙人又怎样被迫使用武力对付他们,把他们制服,以及那批西班牙人又怎样公正地对待他们。他们的这段经历如果写出来,也会像我自己的经历一样光怪陆离,变化多端,尤其是他们同加勒比人打仗的故事,更是惊险异常。那些加勒比土人曾三番五次地登上海岛。他们也谈到了岛上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情况,以及他们怎样派了五个人攻到大陆上去,虏来了十一个男人和五个女人。所以,当我这次重访小岛时,那儿已经有了二十来个孩子。
我在岛上逗留了大约二十天,给他们留下了各种日用必需品,特别是枪支弹药、衣服和工具,以及我从英国带来的两个工人--一个是木匠,另一个是铁匠。
另外,我把全岛领土加以划分后分配给他们,我自己保留全岛的主权。我根据他们的要求,把土地一一分给他们。这样,我替他们解决了土地的归属问题,并嘱咐他们不要离开小岛,我自己就离开了。
从那儿,我到了巴西。在巴西,我买了一条帆船,又送了一些人到岛上去。在那条船上,除了一些应用物品外,又给他们送了七个妇女去。这七个妇女都是经我亲自挑选的,有的适于干活,有的适于做老婆,只要那边有人愿意娶她们。至于那几个英国人,只要他们愿意在岛上勤于耕作,我答应从英国给他们送几个女人和大批的日用必需品去。这些诺言我后来也都实践了。这几个人被制服后,分到了土地,后来都成了诚实勤劳的人。我还从巴西给他们送去了五条母牛,其中有三条已怀了小牛,另外还有几只羊和几头猪。后来我再去时,那儿已是牛羊成群了。
除了这些事情外,后来还发生了不少惊险的遭遇。三百来个加勒比土著曾入侵海岛,破坏了他们的种植园。他们曾两次与这些野人作战,起先被野人打败了,死了三个人。后来,刮起了风暴,摧毁了土著的独木舟;其余的野人不是饿死就是被消灭了,这样才重新收复了种植园,继续在岛上过日子。
所有这些事情,以及我个人后来十多年的惊险遭遇,我可能以后再一一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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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鲁宾逊漂流记第八章读后感
在这一章里,主要讲述了鲁滨逊不畏艰难险阻的顽强毅力,克服悲观的情绪,闯过一个又一个生存难关后,终于能享受劳动和人类智慧所带给他的满足感、成就感。
现实生活中,作为一个立足于社会的人,首先要解决自身就业的问题,这是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职业有好有坏,有各行各业,同时各行各业的人才能力各不相同,有高有低,当然,所能获取的经济价值也就不尽相同,“知识就是财富”无疑验证了这一点。
环境造就于人,在现如今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中,一个人如果忽略了能力素质的培养,无疑于前进道路中为自己设置障碍,万丈高楼平地起,离不开各种建筑材料的有机结合,以及建造者的集体智慧,作为纷繁复杂社会的一个元素,为自己设计一片天地,为适应社会而不断积累和丰富自己,是当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思忖和解决的问题。
历史的车轮已步入二十一世纪,“不等、不靠,不妥协、不气馁”,应时时作为我们鞭策自己的座右铭,努力拼搏,奋发进取,干一行,爱一行,发挥自身的最大潜能,最终才能在社会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当然,在前进的过程中不可能没有曲折,不犯错误,关键是要正确面对,“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古人的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
一个人要想获得成功,以上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成事在人,谋事在天”,获得成功的人无不经历了无数的磨难与历练,当然,成功者不乏有投机取巧者,但这绝对是少数,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并持之以恒,是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之所有没有成功,归根结底是努力程度不够,“贵有恒,何必三更起五更睡;最无益,只怕一日曝十日寒”,奋斗流血汗,得失笑傲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