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庆男子醉酒跳入长江溺亡是怎么回事
2017年的一天,吴大强(化名)为款待从广州来重庆旅游及考察火锅生意的萧玉森(化名)等一行4人,于当晚邀请4人到邻近长江岸边的渔船人家(化名)餐馆吃饭,并邀请了自己的同学、朋友郑智慧(化名)、方明静(化名)等7人一起陪同。
当晚8点左右,一行人到渔船人家餐馆的7号包房开始吃饭。经吴大强征求意见,萧玉森等4人选择喝白酒,其余人员选择喝啤酒。
席间,聚餐人员一共喝掉53余瓶啤酒和约3斤白酒。吃饭过程中,大家发现萧玉森脱去上衣准备去长江游泳,大家及时劝阻,让其穿上衣服,并提醒长江里不能游泳。萧玉森当时就穿上了衣服。
用餐1个多小时后,萧玉森在包间外面阳台上厕所,他脱去上衣,从阳台栏杆处跳入长江中。同在阳台上厕所的同桌人员郑智慧听到落水声后,看到萧玉森已经在江水中游动,郑智慧当场呼叫“萧玉森跳江了”,其他人员看到萧玉森在江中游动后,呼喊让萧玉森往江边游。
同时,大家一起从餐饮船上下到江边开始营救,另一同桌人员方明静和渔船人家的一名工作人员也开始下水搜救,但没有结果。于是,大家报了警,由公安机关出警搜救。5天后,萧玉森的尸体在长江水域被发现。
(1)重庆跳长江羽绒服浮力大被救起扩展阅读:
案件宣判结果
巴南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吴大强为尽地主之谊,邀约萧玉森等外来朋友吃饭,本出于好心,系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及沟通交流的情谊行为,该行为本身并无不当,彼此间不产生法律关系。吃饭过程中,经吴大强征求各参与聚餐人员意见,萧玉森自愿选择了喝白酒,参与人员也未对萧玉森有恶意劝酒行为。
萧玉森进入江水中的位置为设置了高约116厘米的栏杆,若非主观意识支配,翻越护栏,不慎落入江中的可能性不大。萧玉森死亡的后果系其从餐船二楼阳台跳进江中游泳这一错误行为造成。
萧玉森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跳进长江中游泳的危险性应当有充分的预见和认识,其在晚上九点多且饮酒状况下从餐船阳台跳进江中游泳,导致自己在江水中溺亡,系自身过于自信、忽视了在水深流急的长江中游泳的危险性,放任危险的发生造成。萧玉森应自行对其酒量、身体状况等负有注意义务,就餐饮酒与下水游泳无必然因果关系。
聚餐过程中,参与聚餐人员亦提醒过萧玉森不能在长江中游泳,尽到了提醒义务,且无证据证明萧玉森已出现酒后失控情形,如苛求同饮人员全程守护某一参与聚餐人员,显然不符合常理,故各被告对萧玉森饮酒后主动从餐船跳入江中游泳的行为并无过错。
萧玉森跳入江中后,郑智慧等人进行了呼救,并安排聚餐人员下水搜救,已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萧玉森的父母要求同桌聚餐人员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Ⅱ 女子感情受挫跳长江被救没有
武汉一女子感情受挫跳长江, 水警3分钟救人上船。
12日晚,一名年轻女子因感情受挫想不开,站上武汉长江二桥边上准备跳,桥上武昌公安分局民警和围观群众正跟她做工作,该女子突然从桥上跳下,正在江中巡逻待命的武汉水警巡逻艇将她及时救上岸并送医。
据了解,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每年夏季联合长江救援志愿队在长江、汉江险情警情高发水域搭建18个救援值守点,近三年来和长江救援志愿队一起成功施救近200人。
来源:网易新闻
Ⅲ 24岁女子跳长江,漂流六小时,为何还能生还
此24岁女子因感情原因跳长江自杀,漂流六小时被警察救起并没有死,此事件一出,立即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与评论,瞬间上了许多媒体的头条,为何漂流六小时都没有死掉呢?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女子的求生意识强和处若不惊的保持大脑的清醒
女子被救后深刻反省了自己,因为自己轻易放弃自己生命的行为不可取,并表示非常的后悔,非常的感谢拯救她的人缘和警察同志,并郑重的向父母道歉,但后记者问道,女子为何跳河时,女子称道是因为当晚在与男朋友分手后,喝了很多的酒,自己的意志非常不清晰,然后又非常难过,就站在了长江的桥边,一时没忍住,悲伤就跳了下去,女子称在自己面对死亡的时候,想活下去的信念是非常强烈的,也是因为在遇水后,他的头脑变得非常的清醒,顿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非常的错误的。事件发生后,女子恢复了正常,并认为自己当时的冷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那份冷静救了自己的性命
Ⅳ 64岁老汉跳入长江救人被冲走 3名获救男子态度冷漠被救者头像
被救者做人太没有公德了!
Ⅳ 浙江落水女子因穿羽绒服漂浮在水面,为何羽绒有这么大浮力
近日,有报道称浙江有女子在公园游玩时不小心失足跌进湖中,却因为其身穿着羽绒服,所以能漂浮在水面上,并很快就被附近群众救起。该报道一出,就有网友调侃该女子大难不死,必有“厚”服。其实,一件质量好的羽绒服在水中所产生的浮力确实能承载住一个普通成年人的重量,使得人不会沉下去。至于原因则非常简单,一是因为羽绒服内填充物多是鸭绒,二是因为羽绒服内衬一般都经过密封处理,里面有空气能产生浮力。
不过,虽然说羽绒服能在关键时刻救命,但大家在水边游玩时还是要多加小心,谨防落水。
Ⅵ 跳长江,一了百了多好
一味的说自己没用的人是可悲的 连自己对自己都没有希望了 谁还能帮助你 很多有大事业的人不都是 从一个初中甚至小学生生成的吗? 就象我以前一样 我也觉得自己没用 而且我还想过死 但是 死只可以解决你自己 但会更伤你父母的心 既然是你父母让你来到这个世界上 即使你不能挣到很多的钱 只要你还活着 你就可以让你父母过好 即使是大街乞讨 我也要把乞讨到好的东西给父母 上天既然有这样的安排就不会让你 白来到世上的
有3名言你自己好好反省:
1.上帝给人一只左手 又给了人一只右手 就是让人自己帮助自己
2.亨.埃利斯--自甘堕落的人总认为自己是最不可救药的瘫痪者 因而总是 懒着不起来
3.朗费罗--人生是真切的 人生是实在 是美好的 它的归属绝不是荒坟
所以朋友 做人要有希望 好好努力吧 你要相信你自己是有能力的 你还很年轻 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你去做 别想太多 为了你父母 更为了你自己 加油!!!!!!!!!!!!!!!!!!!!!!!!!!!!
Ⅶ 24岁女子跳长江,生还的七大原因都有哪些
四川泸州工作的24岁女子杨某因为感情纠纷的问题,跳桥轻生了,但是杨某在长江洪流中漂流了6个多小时,漂流里程达到了81公里,堪称一个奇迹。24岁女子跳长江,生还的7大原因分别是,第一个,杨某自身的求胜欲望起了作用,第二个,杨某没有在落水的时候受伤,一直都是保持清醒的。第三个,长江里有支撑杨某的木板等漂浮物,确保了杨某能够呼吸到新鲜空气,第四个,泸州的长江水势相对平缓,没有一个大的洪流空间,第五个,杨某始终都是保持了一个平稳的心态,并且她全程都是保持这清醒的头脑。第六个是杨某自身的身体不错,并且她在跳江的时候,身体的能量都是保持的非常好,或许是因为她是吃完饭来进行的一个跳江轻身,因为她自身都是充满机能的,所以她自身的一个体温也能够抗的住水温的温度。第七,就是公安干警搜救的及时,以及救援人员的一个舍己为人的行为帮扶。
Ⅷ 女子跳长江轻生竟洪流中漂流60多公里,她是如何做到的
8月19日凌晨,长江公安泸州分局合江派出所民警接合江县公安局110指令称,在合江县白沙镇长江大桥的水域中有人在江中呼救,请立即出警处置。
生活是很苦,十苦微甜,但是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Ⅸ 重庆男子醉酒跳江溺亡,法院对同饮者是如何判决的
重庆男子醉酒跳江溺亡,法院认为同饮者对萧玉森饮酒后主动从餐船跳入江中游泳的行为并无过错,家属起诉同饮者,法院不予以支持。
巴南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吴大强为尽地主之谊,邀约萧玉森等外来朋友吃饭,本出于好心,系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及沟通交流的情谊行为,该行为本身并无不当,彼此间不产生法律关系。吃饭过程中,经吴大强征求各参与聚餐人员意见,萧玉森自愿选择了喝白酒,参与人员也未对萧玉森有恶意劝酒行为。
萧玉森进入江水中的位置为设置了高约116厘米的栏杆,若非主观意识支配,翻越护栏,不慎落入江中的可能性不大。萧玉森死亡的后果系其从餐船二楼阳台跳进江中游泳这一错误行为造成。
萧玉森应自行对其酒量、身体状况等负有注意义务,就餐饮酒与下水游泳无必然因果关系。
聚餐过程中,参与聚餐人员亦提醒过萧玉森不能在长江中游泳,尽到了提醒义务,且无证据证明萧玉森已出现酒后失控情形,如苛求同饮人员全程守护某一参与聚餐人员,显然不符合常理,故各被告对萧玉森饮酒后主动从餐船跳入江中游泳的行为并无过错。
萧玉森跳入江中后,郑智慧等人进行了呼救,并安排聚餐人员下水搜救,已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萧玉森的父母要求同桌聚餐人员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9)重庆跳长江羽绒服浮力大被救起扩展阅读
基本案情
2017年的一天,吴大强(化名)为款待从广州来重庆旅游及考察火锅生意的萧玉森(化名)等一行4人,于当晚邀请4人到邻近长江岸边的渔船人家(化名)餐馆吃饭,并邀请了自己的同学、朋友郑智慧(化名)、方明静(化名)等7人一起陪同。
当晚8点左右,一行人到渔船人家餐馆的7号包房开始吃饭。经吴大强征求意见,萧玉森等4人选择喝白酒,其余人员选择喝啤酒。
席间,聚餐人员一共喝掉53余瓶啤酒和约3斤白酒。吃饭过程中,大家发现萧玉森脱去上衣准备去长江游泳,大家及时劝阻,让其穿上衣服,并提醒长江里不能游泳。萧玉森当时就穿上了衣服。
用餐1个多小时后,萧玉森在包间外面阳台上厕所,他脱去上衣,从阳台栏杆处跳入长江中。同在阳台上厕所的同桌人员郑智慧听到落水声后,看到萧玉森已经在江水中游动,郑智慧当场呼叫“萧玉森跳江了”,其他人员看到萧玉森在江中游动后,呼喊让萧玉森往江边游。
同时,大家一起从餐饮船上下到江边开始营救,另一同桌人员方明静和渔船人家的一名工作人员也开始下水搜救,但没有结果。于是,大家报了警,由公安机关出警搜救。5天后,萧玉森的尸体在长江水域被发现。后来,萧玉森的父母将当晚一起参与聚餐人员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