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电力严重违章什么是一般违章
一般违章行为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严重性违章:
1、无票作业(包括无票工作和操作;搭票工作;消票后不重新办理工作票继续作业;填写了倒闸操作票但未带操作票到现场等。规程规定可以不用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的情况除外)。
2、作业时制订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而未按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执行的。
3、不按规定进行验电和接地,装设接地线或推接地刀闸前不验电或只在电源侧验电,非电源侧不验电。
(1)马甲清洗作业指导书扩展阅读: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较严重性违章(Ⅱ类违章):
1、伪造他人名字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空白工作票或越权签票,倒闸操作票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未按规定审核签名,伪造他人签名。
2、非工作班成员参与现场工作者。
3、领导及专责人员在现场发现违章不制止者。
4、0.4KV停电线路上工作不按规定挂接地线者。
5、挂拆接地线顺序错误和接地棒埋深不够者。
6、输电线路停电清扫时,未使用后备保护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