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罪犯穿黄马甲和蓝马甲的区别
法律分析:黄颜色的马甲表示此人是未决犯,蓝颜色的马甲表示此人是已决犯。概念上的不同。 黄色背心是一个悬而未决的罪犯,案件仍在审判阶段,这意味着尚未决定。 悬而未决的罪犯是“决定性罪犯”的对称性。 在判决或裁决作出之前被公安机关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蓝色背心是一名被定罪的罪犯。 剩下的刑期不到三个月,并留在拘留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贰』 在看守所里穿个蓝马甲什么罪
意思已经被判死刑的犯罪人。
囚服是指中国劳动改造机关统一为服刑犯人配制的衣服。犯人入监后,一律着囚服。监狱、劳改队在御寒遮体、历行节约的原则下,按规定统一发放。
犯人刑满释放时,监狱、劳改队将其囚服收回。对没有衣服替换的刑满释放人员,可发给一套便服。
囚服的色泽和式样,由各省、市、自治区劳改局按照文明管理的原则,自行制定,并在囚服,上.表左胸前印制小型符号,以便识别,但禁止在囚服上印制“劳改”或“犯人”,字样。
(2)犯人穿蓝色马甲视频扩展阅读
长期以来,法庭上最扎眼的服装,无疑是被告人所穿的黄色马甲。这种无领无袖坎肩儿,是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涉嫌犯罪人员穿的号衣,没有全国性统一式样,颜色以黄色、灰色居多。
长期以来,让被告人穿着号坎儿出庭,已经成为一种司法习惯,但自由着装出庭受审也不乏先例。比如落马高官成克杰、陈良宇穿着西装,郑筱萸、刘志军穿着夹克出庭,一度被认为是落马高官享有的特权。
“事实并非如此。”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许兰亭告诉记者,此前被告人是否穿囚衣出庭受审,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最高法也没有文件予以明确。所以,穿便装出庭并非是落马高官的特权。
正是逐渐认识到被告人穿囚衣受审存在的弊端,此前已有部分法院试行让在押被告人穿便装受审。2013年,河南进行庭审改革,要求被告人不剃头、出庭不穿黄马甲;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曾下发通知称,刑事被告人出庭可着便装;
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禁止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出庭受审。但更多地方法院,仍然默守被告人穿囚衣受审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