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属于校园欺凌,掌握证据,报警向监护人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㈡ 初中男生被当众扒裤子该怎么进行心里辅导
初中男生被当众扒裤子,这种情况应该进行心理辅导,否则对他的心理会有很大的影响的。您可以这样告诉这个男生:有可能对方不是恶意的,只是想和你开玩笑,但是没想到真的把裤子扒了。
你可以告诉他,每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都会遇到磕绊,我们都应该学会正确看待,也有很多事情,你只有经历了才能够成长,这样想问题就少一些纠结了。
㈢ 在厕所被扒裤子最后打了他犯法吗
打人本身就是犯法,故意伤害罪。
如果再脱去对方的裤子,那么还涉嫌侮辱罪。
及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及时承认错误,寻求对方谅解。
㈣ 男生宿舍怎样扒熟睡男生裤子
【执着的抽离与回归】
原创: 感觉流 故事细腻 感觉流
BY 故事细腻
在前不久的5周年分享会上,我对男人的粗糙质感做了一些解读,说到关于粗糙的三个关键,一、不要想太多;二、不要过度执着于某人事物;三、过程的抽离与回归。很多哥们反映前两个还是比较好理解的,但第三个都不是很懂,今天就专门和你说一下这几个点。
这次5周年把粗糙作为年度关键词,也是有一定用意的。粗糙作为男人态度的表现形式,是我认为之所以能迅速吸引女生的一个重要部分。以前也常提起态度这个词,但这次我把态度具象化为一种更形象的表征,某个程度来说是对态度在理解层面的进步。粗糙,可以在比较大的范围内概括态度,是态度的定义域。比如说不卑不亢这个态度,就可以用粗糙去定义,不卑就是不想太多,不亢就是不过度执迷于自己。所以,很多原本比较形而上的态度,一下子变得能看得见摸得着,你们在具体实践时,也会更有方向。
刚才我用粗糙去定义不卑不亢,估计很多哥们没想到。这也说明,就算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前两点,在具体应用时,也不简单。不要想太多,是一系列相关行为的整体概括,从简单的搭讪时候的紧张感,到比较难的聊天时候的思维,再到更复杂的心态建设,不要想太多这五个字是一个体系,所以很多东西,不要只在表面去理解,要学会让一切融会贯通。
不要过度执着于某人事物,这里的人很多哥们可能只理解为喜欢的姑娘或者别人,但很少有人会理解到自己,也就是粗糙也包括了不过度执着于自己,这一点是基于克里希那穆提“不受限之说”的拓展,自我设限是让很多人无法进一步成长的重要因素,原因就在于很多人都有过度执着于自己的习惯,这种习惯可以分为自我相信、自我执念以及自我矛盾。这个点这里就不展开说了,这里稍微说一下自我相信这个部分,合适的自信是必要的生产劳动框架,但过度的自信就是自我执着,这样一来也就限制了自己。通常,敏感的男人更容易过度自信,而钝感的男人反倒可以自信地恰当好处,那是因为钝感会让男人不过分地纠缠于是非对错,对就对错就错,无所谓非要争个输赢,这样一来自己既得到了轻松,也更容易收获来源于自我之外的知识,这就是粗糙。
在我们追姑娘的过程里,经常会出现一种很喜欢她的感觉,就算是刚认识什么都不了解,也丝毫不会阻挡这种强烈的感觉。但客观来说你和她并没有经历过什么,连约会都没有过,根本不可能是真的喜欢,但幻觉的作用也是客观存在的,从某个角度来说,这种很喜欢一个人的幻觉也是恋爱美好的部分。我在5周年的时候说,要不过度执着,只要出现第二个类似的对象就行了,如果你某天出去搭讪,认识了两个差不多类型的女生,能分担你的这种情感,那么很喜欢她的感觉,就会一下子消解,没有聚焦,也就没有执着。
在这种有两个类似对象的情况下,你对任何对象都不存在执着。如果和某位姑娘聊不开,那么另一位姑娘能很好地承担这种失落与无助,而就当你与另一位姑娘聊得比较开心的时候,你对之前反应不怎么样的那位姑娘的情感投射会更为冷静,你会变的无所谓。这种冷静,就是抽离,只不过很少有哥们能做到在只有一个对象可供选择的时候,也能形成这种冷静状态,这也是区别高手与菜鸟的地方,高手是可以不自觉以想象来控制心态的,但这要付出修炼的过程。
当你冷静下来的时候,你就不会过度在乎那位姑娘的反应,这反倒有利于你去追她。在冷静状态下再次去接近她,就是回归。回归的状态里,你会传达更为平静的态度,这种平静就是粗糙,很多姑娘就是喜欢男人面对困难时候的平静与淡定,这份从容的感觉在男人和她聊天的过程里,她是能敏锐捕捉的,这样就构成了吸引。
这篇文章对这几个关键点做了进一步解读,让你们更易理解,同时通过实践去更为接近粗糙的状态。对于初学者来说,要做到这种粗糙,同时搭讪两个差不多类型的姑娘是最好也是最简单的。但如果你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和经验,就要尝试去独自修炼这种状态,即在仅有一位姑娘的时候,你也能做到抽离与回归,这就很考验一个人的心态建设,但这是你应该去完成的自我挑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你找到属于自己的感觉流。
㈤ 在公众场合下强行扒光他人裤子犯法吗
1、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的侮辱行为不构成的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公安机关未对行为人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行为人依法进行治安处罚,甚至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3、侵犯了受害者的名誉权,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责令侵权人承担以下责任: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同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㈥ 小学生扒裤子算不良行为吗
算,要及时教育孩子,告诉孩子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孩子学习的最佳期有以下几个:
(1) 语言的敏感期(2个月~8岁)
语言的学习与掌握是心理发展中最艰难与复杂的工作,然而,处于敏感期的儿童能够比成人更加巧妙地完成这个艰难的语言学习工作。蒙台梭利认为,儿童语言的敏感期是在出生后2个月开始到8岁。在语言学习的过程中,儿童先是对人的声音感兴趣,在感受声音的基础上,对词和语言的复杂结构产生兴趣,然后有意识地吸收。在这一敏感期内,孩子都经历了牙牙学语、说出单词、将两个以上的单词组成句子,然后到模仿更复杂的句子结构的阶段,并进而到学习新的语法形式和谈话的阶段。
当婴儿开始注视大人说话的嘴形,并发出牙牙声学语时,就开始了他的语言敏感期。学习语言对成人来说是件困难的事情,但幼儿能容易地学会母语,正因为幼儿能够容易地学会母语,正因为幼儿具有自然所赋予的语言敏感力。因此,若孩子在2岁左右还迟迟不开口说话,应带孩子到医院检查是否有先天障碍。
(2)感官的敏感期(0岁~6岁)
感官的敏感期是孩子从出生到6岁这一阶段,其中在2岁半左右时达到高峰,表现非常明显。孩子在2岁时,对细微的物体,如成人注意不到的小昆虫、一幅画的背景上的小东西发生兴趣病机以极大的关注,这种对细节的关心不仅使儿童有选择地注意周围的环境变化,而且引发了儿童的有关活动,从而使儿童的感官更加敏锐。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在敏感期内可以毫不费力地学习几何形体,辨别颜色、方向、声音的高低以及字母的形体,这些均为以后更高层次的智力发展奠定了基础。
孩子从出生起,就会借助听觉、视觉、味觉、触觉等感觉来熟悉环境、了解事物。3岁前,孩子透过潜意识吸收周边事物;3~6岁则更能透过感官分析,具体地判断环境里的事物。因此,蒙台梭利设计了许多感官教具,如听觉筒、触觉板凳,使孩子的感官更加敏锐,引导孩子自己产生智能。
蒙台梭利强调,家长也可以在家中准备多样的感官教具,或在生活中随机引导孩子运用五官,感受周边事物,应尽可能满足孩子的需求。
㈦ 公共场合扒人裤子法律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㈧ 在教室扒裤子犯法吗
你好,在教室扒裤子不犯法,但是会收到道德的谴责,这样做很不礼貌,如果是成年人这样做就可能是猥亵罪了。
㈨ 男生都喜欢扒裤子吗
并不是所有男生都喜欢扒裤子,是有的人没有舒适而已,所以看这个人的素质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