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悬疑小说:隐藏在手套里的诡谲草香
1
童月总是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家乡的青草,尖嫩的草叶,灼眼的绿,是初春来临才有的,带着沁人心脾的香。它们让人不想遇上冬天。
本应该是这样的,毕竟才20出头的年纪,那种勃勃生机是写在眼睛里让人看见的。可是,童月却说,她已经老了,说得很矫情。
一个女子说自己老了,大抵是因为在爱情里受过一些伤害,被一些人,或者一些事。
看看,这就是证据!童月常常会扬扬自己的左手,左手上戴了一只手套,墨绿色的纱编制的手套,有些土,但从未见她脱下来,也没见她换过。有时候,颜色和她的衣服裙子很不相配,也不见她换下来。
我这个不喜欢探究人家隐私的人,也忍不住问过她几回,手套是怎么回事,但她总不说,有时胡乱打哈哈,有时只是狡黠地眨眼不语,虽然,她的表情总是忍不住,会变得很僵。
然后,宋然就来了。
童月说,宋然是她在大街上认识的,她口渴,在楼下的自动贩卖机上买可乐,结果机器吞了币却不吐出饮料,童月气急败坏地踢贩卖机,便被经过的宋然盯上了。
童月说起这事时,有些小女孩式的得意和欣然,她不止一次地问我,爱宝,我和他,是有缘分的是不是?
我看着厨房里围着围裙忙里忙外的宋然,假装心不在焉地点头,是呀是呀。
童月咯咯地笑着倒在沙发上,随即看着自己戴着手套的左手,忽然静默下来,她安静的样子,带着点处于成熟和未成熟之间的小哀伤,她说,可是,我和他是没有将来的,你知道吗爱宝?
我摇头,不语。眉目疏朗,温文尔雅的宋然,是很招女人的喜的。从外表上看来,他一点都没有警察的样子。是的,宋然是警察,他见到童月在街上和自动贩卖机撒气,过去制止,然后和童月认识,成了朋友。
我承认,我对宋然有好感,虽然我表面上仍然对他若即若离,在童月面前也显出一种大姐姐式的淡定和坦然,但是,宋然给我的感觉太像一个人,这个人,曾经让我一度沉沦。
2
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来光顾的梦境又一次在午夜袭击了我,梦里,我躺在一片草地上,齐人高的、散发着浓烈草味的青草包围着我,那味道让我感觉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意,然而,味道却越来越重,慢慢地,让我觉得呼吸急促,几近窒息。
惊醒时,已经坐直在床上。旁边是童月熟睡的脸,窗外流泻的月光让她看起来更年轻动人,只是,她的眉头皱得很紧的,像是灵魂被梦境劫掠,想醒却醒不过来。
她时不时会这样,像揣着小小的秘密。我知道就是因为这个小秘密,她才不敢独睡,偏要和我躺在一张床上。
白天里的童月依然没心没肺,除了她戴着手套的那只手的故事,她对我几乎无所不谈,说她大学处的四个男朋友,说她上个月刚实习完的那家公司的那个面目猥亵的部门经理,也说宋然,说宋然时,语速会明显放缓,语调也会松弛下来,像每一个遣词,都要经过深思熟虑。
童月也喜欢宋然,无庸置疑。
在那个海滨城市遭遇百年一遇的台风的晚上,我因为赶着交稿子忙到深夜,忽然听见一阵痛苦的呻吟,打开房门一看,童月正握着自己戴着手套的左手痛苦万分的样子,脸上的五官都疼得错了位。
慌乱间,忙不迭地背着童月上医院,一路上风吹雨打,两个女人苦不堪言,到了医院,却查不出丝毫毛病,我愕然,童月却一脸无奈的笑,说从来都是这样的,没时没候地疼,一疼就入心入肺,却查不出任何毛病。
这一次,我终于见到了童月的左手,那只手很正常,而且,因为久不见阳光,白得跟陶瓷似的,且指形修长,很美。
回去的路上,童月的手已经不疼了,她挽着我的手,把脑袋搁在我的肩膀上,说我对她这么好,要认我作干姐姐。
我说,我们不是一直是姐妹么。
童月一兴起就口不择言,才不是呢,我说的姐姐,是面对面拜过堂,叩过头接过吻的爱宝姐!
我被她的话逗乐,终于呵呵地笑了。那天晚上,我和童月在凛冽的台风里踟躇地行,边走边大声地说话,像跟呼号的大风比赛谁的喉咙大,然后抚着肚子哈哈大笑,像疯子。一直到凌晨。
3
宋然说,爱宝,你难道不觉得童月很奇怪吗?
问这句话的时候,宋然已经和童月恋爱了两个月。他对她总是用手套套着左手感到奇怪,那种感觉我知道的,先是好奇觉得好玩,到了后来,就会感觉到不适应,到最后,甚至会有些愤怒。两人恋爱,总是希望知晓对方的全部。
我和她牵手时,只能牵右手,否则就要牵隔着毛纱的左手,连手温都感觉不到,一点皮肤的质感都没有。宋然说。
质感很重要吗?我点燃一根烟,透过烟雾看着宋然惶惑的表情,他的眼神有些不安。
那个,也许。宋然不确定地撇了撇嘴角。只是,感觉很怪异。
你说,她是不是残疾,少了手指?或者,她自杀过,所以手腕上有疤痕?宋然说这话时,是认真的。让我不得不直视着他的眼睛,就算是,都是因为你们男人的背叛。
宋然似乎被我吓到了,他张了张嘴企图辩解,却说不出话来,只得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从那以后,我读懂了宋然眼睛里别的意味。他有时会在和童月牵着手躺在一块时视线却在我的脸上漂移,有时候会让我感觉到他直视着我背影的眼睛。而我,总是想起他说起的,皮肤相碰触的质感。
心里便有一丝丝的甜,像蚂蚁沾着蜜糖的嘴巴在我的心里咬。然后,便感觉到一种难以言喻的惶恐。
天真的童月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我和宋然的变化,在宋然面前,她总是带着一脸幸福的笑,他不在时,则常常无端端地失神。
圣诞节前一晚,宋然因为要办一个案子没空陪童月过平安夜,童月找我陪她去逛街,逛得无聊,跑到了酒吧,各怀心事的两个女人很快喝得没边没沿,童月很快就醉了,喝醉了的她,忽然抬起戴着手套的左手在我眼前晃,说,你知道吗,我杀了人,用的是这只手,这只手啊,它疼它活该!爱宝姐你说,如果宋然知道我杀过人,他还会爱我吗?他是警察啊,我是杀人犯,杀人犯……
童月在口口声声的杀人犯的嗫嚅中坠入梦乡,而我,则被吓了一跳,看着她软塌塌的身体许久发不出声音。
4
我在宋然的宿舍门口堵住了宋然,直接问他,你准备什么时候把童月捉拿归案?
宋然的眼睛里划过一丝慌乱,很快平静下来,你知道吗?童月以前的男朋友死了。
那是车祸,是意外!我被一口烟呛到,然后重重地咳了几声。
也许吧!宋然叹了一口气,起身,忽然回头看我,不放心地问,你会把这个秘密告诉童月吗?
我想了想,不置可否。
宋然愣怔片刻,正要出门,我把手里的烟头扔到了宋然的身上,几乎是用吼的,说,如果你是为了办案,故意欺骗童月的感情,我会杀了你!
宋然似乎被我吓到了,一脸愕然地看着我。我看见烟头的火花掉进了他的衬衫口子,那点红色的小光透过雪白的衬衫,许久没有灭。
对不起。我看着宋然道歉。态度是诚恳的,因为我确实不是有心伤害他。
你放心,在没有确凿证据前,我不会采取任何行动。宋然把话说得很诚恳。然后,他忽然看着我的眼睛,爱宝,你,喜欢我吗?
说着,宋然开始逐渐朝我靠近。
他的呼吸像是一块充满魅惑力的石头,吸引着我的视线,我知道,我无法逃脱。只得任由他的唇贴上来,接着,是他的身体。
窗外,月亮在厚重的云层里穿进穿出,我一直睁开眼睛看着它,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晨曦初微的时候,我像一尾在海边搁浅的即将干涸的鱼,看着雪白的天花板,对宋然讲起了我的故事。
我说,我的家乡在Z镇,在那里,我曾经有一个很好的男人,那男人好得不像话,不仅对我,也对我的家人很好,可是后来,我们不得不分开了,因了这切肤之痛,我才离开了重庆,来到了A市。
宋然的手覆在我的手背上,侧头看我,为什么?
我没说话,侧头的时候,顺便把自己的唇覆到了他的唇上,很用力的吻,用力到我听见他因为呼吸不畅而粗沉地喘气。我听见他嗫嚅着说,爱宝我爱你,从一开始就是。
5
我知道童月已经发觉我和宋然的关系,只是她没说出来,还口口声声地叫我爱宝姐,叫宋然宝贝。
想起童月对我说起的,她说她杀过人,那么,她一定是以自己是一个杀人犯自居,在我们面前卑微地生活着,并卑微地爱着宋然。
有时候,在童月面前,我和宋然的视线会有意无意地碰上,然后触电一样马上错开。在童月面前,我们都成了贼。
可是,我舍不得宋然,我是爱他的。
有时候,在单独与童月相处时,我会下意识地感觉到慌乱,甚至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在晚上不能入眠时,看着童月紧皱着眉头握着自己的左手,我觉得自己是在替她疼,或许,也为自己疼。
谁会想到,有那样的晚上呢。那天,不过是因为接近年尾,我所在网站要开年终大会,接着是晚宴,到钱柜包房,推杯换盏,连我这种平时不用去公司上班的也不能缺席,虽然我已经提前离开,可是,已经晚了。
童月披头散发地蹲在床角,浑身颤栗着像是被一条抖动的绳子牵引,身上的睡衣裂开了一道斗大的口子,青一块紫一块的皮肤的淤青若隐若现。
我除了像木头一样定在那里,除了号啕大哭,还能做什么?我甚至连走上去给童月一个温暖的拥抱的勇气都没有。
我又一次,见识到了自己的手足无措。
我对宋然说,如果你不把那混蛋交出来,我就杀了你!
宋然听到我说这句话时没有丝毫的诧异,他用双臂藏着自己的脑袋蹲在宿舍的角落里已经很久很久,地上长长短短的烟蒂像一串不可言喻的省略号。在平时,他是从来不抽烟的。
然后,宋然开始使劲砸自己的脑袋,他说,我怎么那么混哪,我怎么那么混哪!
我知道,是宋然为了尽快找到童月杀人的证据,请了一个小混混去接近童月,谁知道,那个小混混真的不是东西,他把那么可爱,那么纯洁的童月,玷污了。或许是报应,那个小混混第二天就死了。
6
我相信,青草是喜欢黑暗的,否则,在夜里,它的清香不会比白天更芬芳。这种香味让我又想起了喜宝,喜宝总是甜甜地叫我姐姐,叫得甜腻而动听,听起来好像她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实际上,她只比我小两岁。
在离开宋然的时候,我告诉了他我所有的过往,我对他说,我要向他坦白我所有的罪过,唯一的交换条件,就是你要对童月好。
我说,在Z镇,我有一个很好的男人,那个男人,对我很好,对我的家人也很好,而我唯一的家人,就是喜宝。
他对喜宝好到什么程度呢?我苦笑着看宋然,好到,他趁我不在的时候,爬上了喜宝的床。然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约了那个男人,在镇郊的一片辽阔的青草地上,那里的青草齐人高,修长嫩绿的叶子,拂在皮肤上,很舒服的,我就是和那个男人在青草地里,舒服了一个下午,然后,我把准备好的匕首插进了他的胸膛……宋然,那个男人长得很像你。
看着宋然悲切的脸庞,我继续说,我已经了解过,童月根本没杀人,她只是被自己骗了,她那个男人确实是死于意外,只是,那次意外发生前,童月恰好知晓男人的背叛,她想,她要杀了他。我枯涩地笑,小女孩嘛,怎么知道,幸福会在下一个转角?但她确实不是凶手,她的左手疼,是因为责怪她的左手,她以为她男人的死跟她想象的一样,是用自己的左手推了那个男人一把。
只要带她看看心理医生,她一定会好起来的。
宋然,童月很像喜宝。所以,我才会在见到她时,有那么强烈的亲切感,并包容她的天真、无知,甚至任性。所以,我见不得她受欺负,那个小混混,是我杀的,但我至今没有后悔,我不过是做了重复的事情,却让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坏男人,多了一个相依为命的妹妹。
宋然,可以的话,替我回Z市看看喜宝,她找了我好多年,见到她,替我告诉她,我想她了。
宋然,童月,你们知道吗,原来监狱也能看见月亮,它的窗口开得很高,能完整地盛装夜空中的月亮,很圆满。
『贰』 小说男主名叫勒信,爱穿白衬衫,有一双绿眼睛,是基因人,在女主家与女主相遇
《无良痞子女》
在她的世界里没有柔情与怜惜可言,惹到她的下场,你将会很惨!直到那个清冷的、俊美如天神的男生出现在她身边时,她的人生也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却在此时因失忆忘记了他,而她的身边又出现了另一个冷酷的男生。她和他,是否会再次相见?
勒信,爱穿白衬衣,绿眸~~~
『叁』 表白被拒她逃往国外疗伤,5年后归来,这酷总裁为什么变成黏人精
5
电路恢复正常好已经是凌晨。
暖黄色的灯光自头顶洒下,有些刺眼,鹿然把头往面前的人肉靠垫里埋。鼻尖的洗衣液清香愈加清晰,意识逐渐回笼,鹿然身子一僵,猛然松开手,推开沈寂往后退。
她竟然抱了沈寂,还抱了这么久!鹿然恨不得回到一个小时之前,打自己一顿。
“怎么,利用完就推开?”沈寂刚下班回来,身上穿的还是白衬衫,估计有些热,他抬手松了两颗纽扣,“不厚道吧?”
鹿然这才注意到他的衬衫皱了不说,还被自己的泪水浸湿,歉意顿时油然而生,她咬了咬唇:“对不起。”
沈寂靠到沙发上,姿态慵懒,拖长了音调回:“没关系。”
此时冷静下来,鹿然理智逐渐回笼,“你怎么有我家的钥匙?”
“你妈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让我有事自己开门。”
小时候那件事,不仅给鹿然留下阴影,也给鹿父鹿母敲了警钟,他们检讨一番,决定还是把重心放到女儿身上,毕竟再重要的工作也比不上自己孩子的身心健康。
“饿了吗?”
鹿然摸了摸肚子,不言而喻。
沈寂到厨房看了一眼,家里几天没开火,只有面条和几个鸡蛋。
“给你下碗面?”
鹿然小鸡啄米般点点头。
几分钟后,热腾腾的鸡蛋面出炉,鹿然饿狠了,很快就解决完一碗。沈寂低笑一声,把自己还剩的半碗也给了她,他在公司吃过宵夜,并不是很饿。
鹿然也没客气,很快吃个精光。
窗外雨还在淅淅沥沥下着,沈寂回家简单洗漱后,打算在鹿然家沙发上将就一晚。
“你回去睡吧,我没事的。”
沈寂熟门熟路拿了备用的被子,铺到沙发上,“门别关太紧,害怕就喊我。”
他的神色太自然,好像将这五年的空隙全部自动填满,一切恍如隔世。这晚上,没有再打雷,可鹿然仍旧失眠了。
沈寂一直是她人生中的例外,一旦遇到他,随时都会溃不成军。
彻彻底底的。
第二天鹿然起床的时候,沈寂已经买好早餐,并主动提出送她去上班。
“顺路。”
都相安无事地待了一晚上,鹿然也就没扭捏,答应了。
沈寂的车是大学毕业买的,卡宴的限量款,从外表到内在都透露出奢华。这是鹿然第三次坐他的车,还是压不住内心的惊艳。
从小到大,沈寂喜欢的都是最好的,活得肆意张扬,丝毫不愿意收敛。
鹿然算了算,以她现在的工资,得加班二十年才能买得起。有了这样的觉悟后,她喝豆浆都分外小心,生怕弄脏了沈寂的爱车,就连下车,动作也异常轻柔。
沈寂见状,嘴角微倾,和她挥了挥手,离开了。
短短一晚上时间,两人就有了意料之外的发展,鹿然现在心很乱,明明已经决定淡然,可每次面对他,心还是抑制不住的狂跳。
她心事重重地进公司,刚好与主管碰个正着。昨天的惨痛记忆悉数窜入脑海,鹿然扯出个笑容,叫了声“主管好。”
主管的眼神轻飘飘地落到她身上,带着点审视的意味,“送你来的是男朋友?挺有钱啊。”
鹿然欲出口的解释哽在喉咙,她算是听明白了,主管把她当做了傍大款的拜金女。
她话锋一转,对主管甜甜一笑:“主管不是教导我们要实事求是,不能没有依据胡乱猜测吗,自己得先以身作则啊。”
话音一落,主管的脸上明显出现一丝裂缝,“你……”
鹿然抬手看了一下表,“啊,要迟到了,主管我先走了。”
没再看那人的表情,鹿然小跑着离开,心里莫名爽快。反正这主管摆明要针对她,何必忍着给自己找不快,怼回去,至少感觉没那么憋屈了。
对此,其他同事默默给鹿然竖起大拇指。鹿然不好意思笑笑,顿时觉得身板都能挺直了,毕竟她到公司是做广告的,而不是给主管打杂。
机会很快就来了。
策划部召开一个会议,接下来会和一个游戏公司合作,要求每个职员都想一个策划案,下周一交。
这是鹿然到新公司的第一个挑战,她早就摩拳擦掌,准备大展身手。只是时间有些紧,要查的资料很多,了解一番后,她才知道合作的刚好是沈寂的公司。(小说名:《丢不掉喜欢》,作者:茶洛汐。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肆』 谁有《没有纽扣的红衬衫》 原文
内容简介:
没有纽扣的红衬衫,中篇小说,铁凝著,发表于1984年,曾获1983——1984年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根据《没有纽扣的红衬衫》改编的《红衣少女》获“金鸡奖”“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奖。铁凝也成为中国作家协会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一位理事。
故事梗概:
安然像个'假小子',有人喜欢她,有人讨厌她,在她身上体现着时代的印迹和未来的光辉。姐姐安静理解这个16岁少女的心。安然上高中后,安静给妹妹买了一件大红衬衫,安然穿上神气极了。安静的性格和妹妹不一样,是个深沉柔弱的姑娘。姐妹二人感情笃深。安然最怕姐姐结婚。除了姐姐的婚事,安然还怕每学期末的评'三好'。连续三年评上三好学生的,考大学时可以得到照顾。安然聪明、刻苦、成绩优良,热情积极、关心同学,照理说要评上三好不成问题,而她却感到沮丧,没有信心。原因在于她曾得罪过班主任韦婉,并揭穿了班长祝文娟的虚伪。姐姐安静了解到妹妹的苦恼便去拜访安然的班主任、她昔日的老同学韦婉。韦婉出于世俗的偏见和对安然的忌恨,片面地向安静介绍了安然在班级中的种种'坏'表现,并特别强调,安然'现在打扮起来了,还穿了一件红衬衫,这是一种迹象,要引起注意'。一场围绕'评三好'引起的思想冲突由学校带到家庭,打破了这个家庭的正常气氛。对于姐姐的窥探、妈妈的责骂,安然自有主张。姐姐安静是某文艺期刊的编辑,为使妹妹能评上'三好',她违背自己的心愿给韦婉送内部观摩电影票,还刊发了韦婉那首极其蹩脚的'甩膀子诗'。世故而浅薄的韦婉也心领神会地在'评三好'会上搞小动作,硬将她平素并不喜欢的安然评上了'三好'生。尽管评上了'三好',但安然并没有逃脱一场污泥浊水铺天盖地而来的人身攻击,连她身上那件红衬衫也成了罪状。她感到委屈,而当她得知姐姐安静与韦老师在'评三好'背后所做的微妙'交易'时,她陷入更深的痛苦和思索之中。生活并不等于冰棍、足球、迪斯科,生活也有猜忌、困惑和冷漠。米晓玲由于家境困难,不得不中途辍学,到商店去当营业员。沉默寡言的刘冬虎因父母分离,不得不告别自己的母校和同学,迎接他的还不知是什么。善良正直的爸爸一辈子苦苦追求,却画了那么多不被人赏识的画。温柔驯服的姐姐要嫁给一个身边有孩子的男人,而平时极其开通豁达的爸爸却暴跳如雷。姐姐最终还是走了。安然的好朋友米晓玲、刘冬虎也都含着眼泪走了。这就是生活,既很美,也很累。她,安然也要勇敢地去走,用自己的勇气去拉开人生的序幕。
『伍』 找一篇小说,男的喜欢穿蓝衬衫,和女一两人都在体制内工作。女一很爱她,但是男的爱女二。
雨落南阳,或者新加坡之恋,作者蓍丞
『陆』 求:女主冷血,强大,自私,身世凄惨,很坏+男主痴情的小说
首推:《夜妖娆》
简介:
书名: 夜妖娆
作者: 莫言殇
类别 :架空历史
时代: 虚拟王朝
风格: 正剧
主要人物:如陌 南宫晔 冷意萧 莫残歌 金翎 南宫傲
内容简介: 女主如陌在幼时被其处于疯狂状态下的母亲推入悬崖,落入魔宫宫主手中,如陌凭着强大的求生意念杀光了所有的竞争者,才被宫主欣赏,传授其武功,但同时也在如陌生上注入血蛊,所谓血蛊便是每次发作必须需要所下血蛊之人的血,否则一旦发作便要求生不能求死无门,但如陌并没有就此臣服,在武功完成之后,杀了魔宫宫主这个魔鬼,成为新的魔宫宫主,但每当血蛊发作,如陌必须需要强大的意志克服。终于,再一次武林中的暗阁与朝廷的交易中,如陌“嫁”给了男主南宫晔(俩人小时候就已经结缘),已经长大的两人起初因为身份的原因,彼此隔着距离,但当得知女主如陌便是小时候那个女孩时,南宫晔开始珍重这个淡漠又美丽的如陌,如陌也被南宫晔的柔情所吸引,终于俩人互相爱恋,但当彼此身份明朗,猜忌,伤害,缠绵,欺骗,接种出现,在一切误会解除,当男主终于学会真正去爱,在男主痴情的弥补过错,这份曲折的爱情又会如何?
精彩片段:
南宫晔挨着如陌身旁坐下,望着她被面纱遮盖的脸庞,问道:“怎么又戴上了?”说着不等如陌的反应,便将面纱取了下来。 如陌也随了他,然后淡淡道:“习惯了。”南宫晔不再说什么,只伸出手,用修长的手指轻柔的撩起她光滑柔顺的如墨发丝,举到鼻尖轻嗅,一副陶醉不已的模样。 如陌以为他会很俗气的说一句“真香”,不想他却开口道:“该洗了!” “......!!@@@#¥??”
推荐理由:在下觉得这个非常符合楼主喜欢的调调,而且结尾也很好,虽然男主并没有死缠烂打,那是因为他的身份是一个王爷,他的生命里原本是尊贵是放在首位,但当女主出现,当他为此伤害女主后,他终于知道何为爱情,开始默默地弥补他的过错,甚至打算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解除女主身上的血蛊,然后默默消失,在下觉得,这比死缠烂打更让人感动,当然比之也少了些搞笑。
次推:《伏羲宝珠》
简介:
书名:伏羲宝珠
作者:赤冰
类别: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阴差阳错 天之骄子
时代:虚拟王朝
风格:正剧
主要人物:宝珠 琅坤 君澜之
内容简介:
伏羲 ,上古之神器, 其后隐藏怎样的惊天秘密;
宝珠 ,世间之瑰宝, 又将掀起怎样的腥风血雨。
神秘少女宝珠隐匿于洛阳太守上官谨府中,
寻觅、留意,机关算尽,意图何在?
事事不明,然而偶遇的劫杀,却为她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割颅、封喉、弑父、灭子,迷雾较量中,棋逢对手,
恶女子对上了妖皇子,最后凤隐龙藏,谁输谁赢?
精彩片段:
异样的颤栗使宝珠惊慌失措,声音几乎走了腔调,“我没骗你!你走开!”
琅坤却钳制住她,手掌探上柔若无骨的纤腰,暧昧地抚触上移,直到那最令人心动的地方停了下来,“豆蔻梢头二月初,脉脉柔情不自持,果真是春光无限好,令人心旌摇曳啊!”
宝珠性情狡黠刚强,生平第一遭遇到这样的侵犯,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全身绵绵无力,无处遁逃,顷刻间红了眼眶,“你如此羞辱我,我会杀了你的!”
“好狠的心啊!”琅坤将唇一抿,手上微微用力,便扯下了宝珠的内衫。
一方素娟飘然而下,上面淋漓挥洒的芝兰刺得琅坤幽亮的黑瞳微缩,随手将它飘扬丢落,“香汤沐浴,你可是准备好了?”
强已弱,硬与柔,他手臂上不可抗拒的可怕力道使宝珠大惊失色,她拼命挣扎,险些从白玉榻上一头栽下。
琅坤手疾眼快,拉她入怀,“我劝你还是省些力气,四穴受制,你还能躲到哪里?”轻瞥着眼前的冰肌玉骨,玲珑身姿,眸光幽然一暗,“娇柔一捻出尘寰,端的丰标胜小蛮……温比玉,腻如膏,一团莹软酿琼缪……猜一猜,我可能对你做出什么呢?”
宝珠涨红了脸,恨怒交加,手指打颤,“我若不杀你,誓不为人!”
推荐理由:女主非常符合楼主要求,这是在下读过的女主中最冷血,最强大,最自私,身世最凄惨的了,只是现在在下还不知道女主的身世,只知道她受了很多伤害,而男主很贴切得用“妖皇子”形容,人不仅长得俊,而且很腹黑,此文没有首推是因为还没完结,而且,作者更的超级慢,所以,楼主要深虑啊!
再推《玩宠》
简介:
书名:玩宠
作者:雨革月
类别:都是情感
时代:现代
主要人物:裴然、安辰羽、方知墨
内容简介:四年的婚姻,他依旧放纵不羁,他从来都是花花大少。 四年的婚姻,她依旧安静如水,她从来都是迫于无奈。 住在最豪华的囚笼,穿着最新潮的服饰,带着最昂贵的珠宝,人人羡慕她是安董的娇宠夫人。 洗净铅华,她独守空闺,平淡如水。 他取次花丛忙回顾,身边名媛美人不断。 她越是淡漠,他越是放纵。 他越放纵便越残忍,变着方法的折磨她,强迫她为安家生孩子。 这样的婚姻,何时才是尽头… 直到她心如死灰的摘下那枚冰冷的订婚钻戒,留下签字的离婚协议书,消失在人海。 疯狂追来的男子第一次扑空,染血的拳头砸碎了玻璃,喉咙发出野兽般的哀鸣,心痛如绞。 安辰羽发誓,他会让这个逃跑的女人生不如死。 。。。。。。。。。 魔鬼的嗅觉即使相隔三年也不会减退。 邪魅的安辰羽再次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夺走两岁的杰米,“这是我的儿子。” “不,还给我!”她抓起了一把刀,却被他的保镖单手夺走。 “想要儿子可以,先在这上面签字。” 一份他早就签好的结婚证书砸过来。 这一次强迫她嫁给他的筹码是儿子。 沉默的羔羊也有奋起反击的时候,运筹帷幄的魔鬼泄露真心,必输无疑。 无论是失去尊严,还是付出生命,魔鬼再也不想离开羔羊。 安辰羽深深的跪在她脚下,发疯一般抱着她…
精彩片段:
“呵呵~”安辰羽镇定的冷笑,“这个世上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
切,撒谎!
她露出不屑的表情,安辰羽却没有动怒,目光若有所思的多望了两眼,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升腾,酝酿,爆发,最后他灼灼的看向她,一步一步逼近。
这,这可是孤儿院,他难道就不怕被雷劈死!裴然慌了,双手反射性的捂住胸口。
“做我女朋友。”
震撼的字眼从男子漂亮的过火的唇齿吐露。那是两片让人疯狂的唇,流畅的线条,润泽的光度,却不知利用这先天的优势玩弄了多少女人……
“你,你别胡来啊,我会叫人……”无法承接那样炽热的目光,烫的裴然耳根发热。
“难道你嫌我年龄大?只不过七岁,还好,就当我是你哥。”他自作主张。
手里只有一个调色盘,砸不死安辰羽。
“你,你别过来……”退无可退,后腰撞在桌子上。
这个畜生,怎么随时随地都能发-情!
上次在洗手间实在是被他欺负怕了,裴然禁不住先发制人,调色盘横空飞来,正凝神表白的安辰羽急忙抬手一挡,漂亮的脸蛋算是幸免于难,可是衣服就……
浅色的衬衫,简约而时尚的牛仔裤,甚至连那双价值两万多人民币的鞋子也未幸免于难,这是意大利的一位著名大师专门为他量身定做的生日礼物,价格虽然普通,但他非常喜欢。
“这,你……刚才怎么不躲?”
“我躲了,可是躲不过满天飞的颜料,你要赔偿!”他神情冷峻,看上去是认真的。
裴然大惊失色,这种有钱人一件衣服起码也得好几百吧,她怎么赔?可是……究其原因,都是她主动袭击,安辰羽并没有碰到她一丝一毫,万一闹到警察局该怎么办?
咬咬牙,大不了两个月啃馒头,裴然拿出骨气道,“赔就赔!我没有现金,你跟我去取款。多少钱?给我发票证明,否则我不信!”
“发票没问题。衬衫三万二,裤子两万八,鞋子两万。都是人民币。”除非特别场合或者必要的款式,在民间行走的安辰羽衣着很随意,非常“便宜”,所以裴然真是“幸运”。
“你说什么?!”
不到一斤的布料,还有两只看上去有点好看的鞋子一共值八万!!脑子很长时间是空白的,嗡嗡作响。
平时只觉得安辰羽打扮很讲究,可是没想到讲究成这样……
推荐理由:此书若是未成年人读,怕是有点悬,因为里面有些情节少儿不宜,男主很帅,很洁癖,很腹黑,是黑白两道都惧的强悍型,对于女主可真是死缠烂打型,当然男主痴情是有的,但方式有点幼稚,不停的玩弄女人想引起女主注意,此书唯一不足的是女主并不是楼主想要的很坏,还有点善良,而且女主很美,身材超级棒,想要看女主怎样翻身对付“畜生”男主,就读此文吧。
在下在所读中层层过滤,发现也就这三本很符合,当然没读过的也不敢给楼主推荐是不是?但在下还有一些觉得很好的书,若是楼主有空,可以读读:
《失踪的王妃》
内容简介:美丽少女红豆阴差阳错进入宣远王府,无意间卷入一场他人精心策划的谋杀案中。三夫人在浴桶之内离奇死亡,牵连出王府一系列神秘的人和事。原配王妃失踪九年,是生是死?幕后有何惊人的隐情?小丫鬟红豆,为何能让三位王爷动心?缘分是否命中注定?爱慨情仇间,谁是最痴情的人?案中案,情中情,谜中谜,像九连环一样环环紧扣,而谜底,就在生死一线间。作者将悬念/搞笑/痴情进行到底
精彩片段:
回到宣远王府,玄凤未惊动一人,正要将红豆悄然无声的送回房中,就听怀中的红豆喃喃说道:“这样真好。” 玄凤心中一动,弯腰坐在一处的青玉石的台阶下,低声问道:“什么真好?” 红豆仍然闭着眼睛,自然的将头向玄凤的颈窝处移了移,寻了一个最舒适的位置,一只手臂向他的背后环去,另一只手在他的胸口摸索着:“把你的手---给我。 ”玄凤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伸手包裹住她那小小的手掌。红豆嘴角勾出甜甜的笑,自语道:“握住你的手,真好。”奇妙的亲昵感使玄凤的身子僵了僵,随后就是一阵心旌摇曳,好一会,玄凤说道:“你这个丫头,知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些什么?” 红豆半睁星眸,酒态憨然地吃吃笑道:“我都说了什么?”
玄凤见她如同在半梦半醒之间,摇头轻声道:“你这一粒石子搅乱了一池春水,自己却跑到一边当作没事的人?”红豆歪着脑袋,蹙着眉:“胡说---我什么时候扔过石子?那水是---自己乱的,不关我的事。 ”玄凤一愣,随即无奈地慢慢说道:“没有你,我的心怎会乱?”红豆窝进他的怀里,把手放在自己的胸口,断断续续地道:“我的---心---也乱了。 ”望着她,玄凤轻叹一声:“离你远了,我舍不得,离你近了,我又不忍心,只是若要不远不近,我又难以自处,你说怎么办才好?” 红豆迷迷糊糊地接道:“什么远近的---我听不懂。” 玄凤又叹了一口气:“莫说你糊涂,连我也糊涂了。”过了一回,红豆模糊不清地说道:“近比远好---这样可以握住你的手,可以听到---你的心跳--这样多好。”
推荐理由:此文颇多搞笑,第一次看时,在下总是心情愉悦,偶尔会被俩人的小小摩擦都得开心不已(当然也不是像小白文一样,无厘头搞笑,说实话,那种风格,在下很受不了),同时,此文不像前两文那样情节纠结,更多是让人心情愉快,令人感到温馨,所以楼主若读了前两文,可以用此文调试心情。
《云色倾心》
内容简介:一个艳压群芳的女子,偏偏性淡如菊;一个气吞山河的男儿,苦苦追求真爱。千古江山与心中最爱,如何抉择?一段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帝王传奇。 红砖绿瓦、金碧辉煌,这里有天下最精致的亭台楼阁;衣香鬓影、环佩叮咚,这里有天下最美丽的娥眉绝色。淡泊善良的苏云熙入宫后百般忍耐、万股成全,如此忍辱负重只为了拥有自己的天空,得到自己的真爱。无奈造化弄人,退无可退,只得身不由已地步步为营。为最高权势?为荣华富贵?险象环生、烽火硝烟,算尽机关负了无数红颜。当尘埃落定之时,她还能回到最初的纯真吗?
精彩片段:
龙宣浩停下话,定定了望了苏云熙,见她的表情上并无什么变化,才继续道:“你,朕绝不放手!你这辈子都休想逃离朕的身边!”
“臣妾并没有要逃呢,皇上不是说过,要等臣妾的吗,所以”苏云熙微微倾斜了肩膀,卸去了大半因为龙宣浩用力的握而给自己肩膀带来的疼痛,道:“而且如果要逃的话,臣妾有很多――”
“是,”不等苏云熙把话说完,龙宣浩便急急接道:“朕知道,你有很多的机会呢。”
“所以,”苏云熙微微扬起脸蛋,冲着龙宣浩娇媚的笑了一下,道:“为了天下百姓,皇上就不要再生气了吧。”
推荐理由:这是在下读过很好的后宫文了,以前读过的都有一些很愤愤的情节,因为女主很快就先爱上了皇上,虽然有的后来皇上也爱上女主,但在下还是读者心里不痛快,但此文绝对不是,女主非常睿智,淡漠,时时保护着自己的心,是英俊而至高无上的皇上痴情的让女主打开心扉,在混杂的后宫给她一方自由,感动了女主,才倾心交付的。
《弦歌南望》
内容简介:她是歧阳城历史上第一位女城主。她雕翎戎装,却不知,一箭风雪穿肩,会落入那双绝色乌瞳。 一个是名扬天下的朝廷栋梁,一个是恶名昭著的风流皇子,仿佛冰与火的相遇,却糅合出意料之外的情愫。为了国家,她远嫁他国;为了国家,她抛夫弃子;为了国家,她将皇后的头衔奔如敝屣; 为了国家,她甘愿二十年如一日地辅佐幼主;为了国家,她视权势如浮尘…… 充满算计的感情,一环接一环的阴谋,最终拱手河山让你欢还是棋逢对手共相谋?
精彩片段:
赶鸭子上架一样地跟他走到浴池,弦歌吞下口水,脸蛋被水蒸气熏得红彤彤的,娇羞可人。她闭上眼,深深呼吸一口气。这算什么?这有什么?男人跟女人不就那么一回事吗?她又不是没见过,没事没事,眼一闭腿一张,时间过很快的。
贝齿轻轻咬住下唇,弦歌捂住狂跳的心脏,别跳了别跳了,跳这么快做什么?强迫自己睁开眼。结果,刚一睁眼,就看见凌悠扬慢条斯理地在脱衣服,腰带掉地上了,外衫也脱了下来,一件接着一件,他大大方方地□着身体,然后步入浴池。
温暖的水渐渐没过他的脚踝,膝盖,大腿,腰线……弦歌看着面色通红,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只是讷讷地望着他。
注意到她的视线,凌悠扬挑起眉,嘴角勾出坏坏的笑容,“怎么不下来?要我帮你吗?”
“不用,不用。”弦歌口齿都有些不清,试图转移话题,“怎么旁边都没人伺候的?”
凌悠扬瞅着她笑,“我让她们退下去的,怎么?你希望有下人在旁伺候?”
“没有,没有。”弦歌自我唾弃地摇头,泄气道,“我只是随便说说。”长叹一口气,她鼓足勇气,咬牙开始脱衣服。他妈的,有什么了不起?大不了当他不存在。身上的衣服犹如千斤重,弦歌的手都在哆嗦,抖啊抖,好不容易才脱了一件。
可是,无论怎么自我催眠,跟自己独自一人换衣服毕竟是不一样的。她半垂眼眸,长长的睫毛颤抖着,白皙的肌肤染满红霞。那双眼睛,那双漆黑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住自己的动作,目光炙热,嘴角噙笑。
让你看!让你看!弦歌飞快地跳进水来,溅起大大的浪花,然后手指迅速地动作,三下两下地就把自己的衣服给剥下来,手一甩,衣服就丢到了岸上。
凌悠扬满是兴味地盯住她看,刻意询问,“你脱衣服的方式很特别,以前也是这样吗?先下水再脱的?” 弦歌大半个身子都埋在水里,只露出一个脑袋,强词夺理,“反正洗衣服的时候也会弄湿,我不过提早让衣服沾水。” “原来如此。”凌悠扬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缓缓靠近她,沾湿的黑发垂挂在胸膛前,性感撩人。他定定地望住她,眼神像要把人给吞下去,暖烫的男性体温缭绕在弦歌周身,坚实的双臂悄悄揽住她的纤腰。
凌悠扬低下头,薄唇亲昵地滑过她的肌肤,沙哑动情的嗓音在她耳边呢喃,“怎么办?看着你的反应,我好想欺负你啊……”
推荐理由:此文男女主互相算计,智慧超群,很是好看,很佩服女主啊,男主我也很喜欢。
《孤芳不自赏》
内容简介:
白娉婷一向不信“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她是小敬安王的侍女,却过得比一般小姐更加矜贵,所凭恃的不是容貌,而是比男子更睿智聪敏的头脑;她不需要旁人为她平庸的外在感到遗憾,她想要的是能够并驾齐驱、一较高下的心灵。因此,纵使那男人是敌国大将、纵使两人之间尽是谎言与阴谋,她依旧无法不为这个男人动心,但是在爱情与忠义之间,只有一个选择,她仅能祈望,楚北捷的爱,没有自己想象得那样深…… 天底下此女最恨最恶最该杀,天底下此女最柔最慧最应怜。可怜他苦苦追逐的,竟是这样的女子。她叫白娉婷,原是归乐国敬安王府的头号丫环,更是小敬安王不可或缺的军师,正因了她,归乐才可对抗东林国多年。历来军功显赫的,下场都并不好。敬安王府也并不例外,之后她因一次意外被卖到了东林国,在机缘巧合下,竟认识了那个他,一直与她在沙场上对抗的镇北王楚北捷。楚北捷初时并不知道她的身份,而她亦有意地隐瞒着身份,以便可知小敬安王下落。可既能与她抗衡,楚北捷又怎么是个平平之辈,任她欺瞒?于是她瞒他,他欺她,可是那感情啊,偏偏这一天天流逝的时间里,越来越浓厚。可是抉择的那天还是来了。他以俘虏试她,后她诱他入围,在兵戎相见的那一刻,再没什么可以欺瞒。日夜相对,温柔入骨,不是假的。互相欺瞒,用计诱骗,也不是假的。最后她还是选择了国家,即便那之后夜夜对月离魂,她还是说了:“王爷请回,娉婷不送。” 真的很难想象那一刻她的心情,爱不假,民族情亦真,舍情取义,是高尚,可心里又受的是怎么的煎熬?家国之仇、兄妹之谊、知遇之恩甚至军事谋略融于一体,没有枯燥晦涩之感,读来大气磅礴,荡气回肠。
推荐理由:此文女主很特别,长相不美,但心思玲珑,有军事才能,与男主甚至有过两军对垒的情节。儿女柔情似温馨漫画,江河秀丽似大气国画,战场激杀似血艳油画。书中,人物繁而不杂,情节曲折紧凑,文笔精练大气。作者精心描绘,细细勾画,感动——在不知不觉中沁入你的心肺。
《且试天下》
内容简介:游戏人间的白风夕不得不回到她另一个身份——才名满天下的风国惜云公主,随即继位为王。面对丧父之痛,与昔日朋友兵戎相见之无奈,和夫君彼此猜疑之孤苦,她能否在家国大业与爱恨情仇间做出正确的选择,天下,最终将落入谁人之手?一块白玉,一袭白衣,一种凤啸九天的武功,这个率性女子,在江湖和家国之间摇摆;一块黑玉,一袭黑衣,一颗处处算计的心,这个儒雅男子,在天下和爱人间徘徊,他们将如何下完这盘命里的残局?(结局简述)皇朝和兰息分别占领一半的天下,兰息有惜云(风夕作为风国公主的真名)的帮助,皇朝有无缘的帮助,到了最后决战的时刻,两军势均力敌,但因为穿雨的一席话,说是毁了了台,兰息的军队取胜的几率就大了,因此惜云飞身靠近并使尽全力劈断了台,此时皇朝乘此一剑射向疲惫的惜云,“若是平时,或许我的一剑最多让她重伤,可现在她必定会五脏具损而死”。看到急速下落的惜云,兰息疯了般的冲向她。纵使胸口有着红宝石当下了那致命的一剑,但惜云还是伤得很重很重,兰息将他抱回营帐,下令任何人等不得入内,就这样,惜云的情况外人无从得知。几天以后,惜云伤愈出帐,而这却是兰息作为‘雪老天山’(“‘雪老天山’是天老的绝技,无论伤势如何重,但有一口气在便可救活,只是他一身的功、气、精、神全部传于风王,而他只剩一月寿命”)的后人用自己全部的功、气、精、神换来的。庆幸有久微的搭救,兰息并不会丧命,但他却失去了往日的雍容高雅的容颜,看上去苍老无比。作为久罗的后裔,久微有着绝世的容颜的神力帮助兰息。而惜云此时正下令全军于皇朝最后一战,但是玉无缘却前来相邀在苍山下一盘棋,最后输赢未晓,但此后惜云又变会了以前的侠女风夕,而他和兰息的感情也最终确定。他们将军队交付给了他们的大将,两人从此远走高飞,又做回了他们的白风黑息。而皇朝则成为新一代的帝王,坐拥着他的半壁江山。而无缘则不久于人世,作为玉家人必受的报应。
推荐理由:
网上只要提到这本书,几乎全用经典来描述,在下也是这样认为,那样的宏伟大气,那样的荡气回肠,别样的儿女情长,如此的赤血男儿,可谓老少皆宜的书籍,只是对于言情痴的女儿家,可能少了些缱绻缠绵的情节。
剩下的就不一一介绍了就打出单子吧,反正是各具亮点(按鄙人觉得好看的顺序):
《第一皇妃》(有些地方不太欣赏,但总的来说,很棒)
《法老的宠妃》
《潇然梦》(情节一波三折,续集,有些探险的味道)
《绝恋》(感动ing……)
《兰陵缭乱》
《兰因璧月》(此文调调很是喜欢,明二啊大爱)
《天霜河白》(天才作者啊)
《半妖怜》(女主,半人半妖,开始特好,后来不太好)
《改尽江山旧》
《欢天喜帝》(男女主互相算计)
《夜行歌》
《玥影横斜》
《红颜乱》
《何以笙箫默》(现代,好看)
《寻找前世之旅》
《厨娘皇后》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蔓蔓青萝》
《醉玲珑》(文笔好)
《金玉满堂》(短篇)
《微微一笑很倾城》
《有缘千年来相会》(爆笑,但情节不够好)
《烈火如歌》
《泡沫之夏》
《明若晓溪》
《凤栖宸宫》(腹黑啊)
《平安京之宋姬物语》
《零零飘香》(情节简直想象不到,太曲折了)
《步步惊心》
《离歌》(校园文)
《三救姻缘》(温润型男主)
《昭然天下》(开始好看,后来读着心里特难受)
《云色倾城》(美女帅哥,架空文)
呼~~~~~~~打了半天很累人诶,不过,希望楼主能够喜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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