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洗澡完出来换内裤被舍友扯掉浴巾,放到我在床上,抓住我手脚,然后弄勃我的,来回活塞,我该享受还是挣扎
你可以边挣扎,边享受。你也可以和其他的舍友脱他的内裤来玩弄他呀。其实这种情况在住集体宿舍的时候会经常发生,总有人喜欢搞恶作剧。这就是年轻人的特点,有时也处于好奇的心理。
㈡ 我被坏人抓去了,我估计凶多吉少,听说他们要扒光我的裤子对我用刺穿刑,我想知道什么是刺穿刑是什么...
刺穿刑,这是一种令人特别恐惧的死法,它的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将木桩从犯人肛门里插入,任其死去。木桩刑的用刑技术在世界各地都大抵相同,只有一些微小的变化。在有些民族,其中就包括亚述国,木桩有可能从没腹插入,然后再从施下或嘴中出来。但是这秤方法不太常见,在大多数情况下,木桩都是从肛门插入的。
㈢ 十几岁因为抢劫捅人被抓家里弄出来后,被父母绑起来脱掉裤子趴床上轮流狠狠打屁股管教父母朋友来家看到了
应该!现在不打以后打不动了!从你被抓时父母的脸面已经被你丢光了,心也被你伤了!让你记住教训!
㈣ 江西杀3人嫌犯曾春亮落网时,警方抓捕时为何扒掉他的裤子
这个潜逃多天枯雹的曾春亮落网了,不过在抓捕后的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裤子被脱到了脚踝,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扒掉他的衣服,一方面是能够更清晰的看清楚他衣服里面是否藏有凶器,上衣是短袖,不可能放东西,所以为了防止在他的裤子里面藏有一些刀具等有威胁性的物品直接扒掉他的裤子是最有效最能直观看清楚的。
另外裤子扒掉到脚踝我觉得也可以防止他逃跑,因为脚间的距离被束缚,跑不快,他想挣脱是很难的,而且下午在视频中我还听到一句,扯掉他的皮带,皮带也是一种有威胁的工具,所以在抓捕到以后一般都会滑宴被解除,特别是这种有多条人命在身的重犯,为了防止他恶意挣扎,一定要把他身上潜在的可能成为逃跑工具的东西全部拿掉才是比较安全和稳妥的。
而且像这种没有穿鞋,衣服又不完整的,跑在路上很有标识性,可以很好的给人分辨出来,毕竟一个正常人谁会光着脚丫子,不穿裤子在大街上路上跑来跑去啊,所以如果他逃跑,挣脱后他肯定会尽快甩掉裤子,而这个时候他也就成为了有明显特征的罪犯,经过的路人可以清晰的记得他的样子和逃跑路线,对于警方抓捕到他提供更多的线索。
所以扒掉他的裤子是抓不到逃犯后的正常操作,既能防止逃跑,又能看清是否携带有凶器。
不是为了扒掉他的裤子,而是为了防止他逃跑,抽掉了皮带和脱掉了脚上的鞋子。抽掉了皮带之后,裤子自然就掉下来了。
江西杀人嫌疑犯曾春亮落网时,警方抓捕时为何扒掉他的裤子?
曾春亮8月16日下午4点落网时骑着摩托车,带着锄头,一把锤子,还有一把尖刀,躲在大货车后面试图冲卡,被特警前后包围,举手抱头,束手就擒并没有反抗。如此看来曾春亮还是贪生怕死的,被抓时竟面带笑容道:我是自己出来的,要不然你们十天半个月都抓不到信败银。但是此人却无视他人生命,凶残无比,连续犯下两起杀人案,导致3人死亡,两人重伤,还有一名辅警在围捕中遇车祸身亡。
扒掉曾春亮的裤子主要是防止发生意外,再次逃脱。此人曾经因偷窃两次坐牢,在监狱里可能练就一身功夫,第一次在康家被发现时与人打斗竟然顺利逃走,第二次杀害驻村扶贫干部时,还带刀追砍另外两名扶贫干部。被抓时并没有带脚链,裤子扒到小腿处,相当于脚链,即使逃脱两腿之间距离太近,也无法逃跑。
视频中有人说取掉他的皮带,扒掉裤子便于检查曾春亮身上有没有藏有武器,一目了然。最大限度保护抓捕人员的自身安全。曾春亮抓住了,附近的村民可以安生睡觉了。康家被害人也在今天下葬,也可瞑目了。如果是当初康家第一次报案时,就把此人控制住,悲剧也许不会发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曾春亮凶残的报复 社会 呢?值得让人深思,悲剧己经发生,但愿能警钟长鸣!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曾春亮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4000多名武警官兵,公安干警的努力下,连续奋战几昼夜,终于在今天下午将凶人犯曾春亮在山中抓获。
大快人心,老百姓那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可见其造成的 社会 影响是相当大的,不过也应验了一句话: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种其因,必有其果,每个人必须想到。
至于警方抓住杀人犯之后,还要扒下其裤子。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原因:
一>安全因素:曾春亮犯有3条人命,一小孩重伤,况且是“二进宫”。凶残程度可想而知,一点点小疏忽就会造成血案,更何况他身体强壮。扒下裤子没有那么方便,加之还有手铐,保证绝对安全! 二>检查身上是否有凶器:如果有的话,裤子一脱什么都可以查早来,因为这类人一般会带着凶器随时防身。 三>让他去媒体面前曝光一下,作恶多端没有什么好下场,自取其辱,有这方面的因素。 总之,杀人犯是抓到了,是一件庆幸的事!但也要提醒警方,老百姓的生命大于天。如果当时能够重视、或者警觉一点,悲剧完全可以避免的!
港片电影看过没?抓住犯人送到关押地时会把他们衣服全部脱了,安全。
那么嫌犯曾春亮落网时为什么会被当街扒下裤子到脚踝呢?很显然也是为了安全。
曾春亮可是5天杀害3人重伤1人的罪犯,动用了4000人来追捕,他下手极其狠,毒辣,一招就让人毙命,惹得大家人心惶惶,害怕不已,睡觉都睡不好。脱掉他的裤子到脚踝就是防止他再次逃跑或狗急跳墙反扑众人,可以当作脚镣用,即踢不了人,也跑不了,有任何不对的动作,民警都可以快速做出反应,不至于被动,小心驶得万年船总是没错的。
脱掉鞋子也是一样的道理,脱掉鞋子就算你挣脱跑了也跑不远,会跑的很慢,地上硌脚,摩擦的疼,三两下就可以追上,把危险的风险降到最低,这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看看他是否还藏有凶器,铁丝细小铁锅之类的东西,有些自知罪大恶极的凶犯会藏雷管等易爆物品。还有砸的是背铐,没有办法发力脱逃,就算脱逃,不能掌握平衡,不能快跑。摁住犯人,就地砸了背铐,第一是搜身,皮带鞋是第一个先脱下来了,便于搜身,还有就是押解途中,防止自伤。一般抓捕有命案犯人的时候都是放翻的同时控制双手,并把双手控制在头顶的地面,或是扭臂背后双手。贩毒或是命案人犯,凶器多是藏在腰腹两肋胸口处,抓捕时控制双手放倒。不要以为刑警跟大家一样,每周都有固定的力量训练次数,长短跑训练,抱摔和擒拿术训练的。奉劝大家别违法,刑警出手的一瞬间,不是一个人可能是四五人齐动手,秒卸嫌犯的胳膊腿。
江西乐安杀人犯终于落网,当地的百姓终于可以将悬着的心放下来,不用再提防这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
根据目击者称,嫌疑人骑着摩托车跟在大货车后方,被交警盯上要求其停车,但是其未停车,后终被警方拦下抓获。警方当场问起姓名,果然是嫌犯曾春亮。至于为何警方要拔掉他的裤子,我猜测是警方怕嫌疑人带有危险武器,同时这样可以限制疑犯的行为,防止其逃脱,所以扒掉了他的裤子。
嫌疑人虽然抓到了,但是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疑犯骑着摩托车,说明他很有可能根本就没有躲在山上,这一点也可以从起其被抓时衣着整洁看得出来,根本不想像是在山上待过的样子!
当然也不排除疑犯是在山上躲了之后,下来的时候换了衣服裤子,那他下山时为何没人发现?疑犯被抓时,甚至面带笑容,感觉很自豪的样子!假设他没有骑车逃跑,那又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将其抓获?值得反思。
很多人可能都注意到了,曾春亮落网时,警察在押解他时将他的裤子扒到脚踝处。警方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肯定不是为了羞辱曾春亮。古代在抓奸夫淫妇时确实有将有奸情的男女衣裤扒掉来羞辱示众的做法。不过曾春亮犯下的是杀人重罪,现在也已经是21世纪了,不会用这样不文明的做法来羞辱罪犯的。
如果看过押解审讯杀人等重罪的朋友都会发现,那些重罪犯人都是脚镣手铐齐全的。杀人犯一般都很凶狠,攻击性比较强,哪怕是在失去自由之后也有可能失控。对他们上这些械具一是为了安全,二是防止他们逃跑。
曾春亮是在仓促之间被抓获的,警方在控制住他之后一时找不到脚镣等刑具,为了防止他狗急跳墙继续行凶伤及无辜,也为了避免他逃跑,于是把他的裤子扒到脚踝处。让他的裤子暂时起到脚镣的作用。
大家想一下,如果你把裤子扒拉到脚踝处,是不是一样行动不便呢?
有人可能第一眼看到他的裤子被扒掉了感觉一头雾水,在想是不是警方在羞辱他?
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就算他恶贯满盈,也不至于用这种方式去羞辱一个人,因为现在是法制 社会 ,讲究文明执法,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去扒一个罪犯的裤子,这样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我们都知道曾春亮心狠手辣,对付这种人一定要小心谨慎,在抓捕的时候他一定有剧烈的拘捕行为,在那种地形和情况下,把他裤子扒到脚跟,这样就使双脚无法正常行动,和戴脚镣是一个道理,这样就防止他意外逃跑。
还有一个原因是当时他正在上厕所,在毫无防备的时候被抓了,就在被抓的第一时间被拍了照片,裤子还没来得及穿上呢!
不管怎么说,罪犯终于被抓到了,当地村民也可以安心的睡一个觉了,也给被害人讨了一个公道,希望他早日得到法律的制裁!
江西杀人嫌犯曾春亮落网时,警方扒掉了其裤子。这是警方对于重大嫌疑犯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备措施,其实最终的原因就是怕他再进行挣扎的逃跑,或者是再进行反抗。毕竟裤子退到脚部以后,裤子能够使得脚步迈不开,使得其行动迟缓,也就没有反抗的能力了。
江西杀人嫌犯曾春亮身负两起重大的杀人命案,因此而被全国所高度重视。在逮捕嫌犯曾春亮时,必须小心又小心谨慎又谨慎,不能够掉以轻心,因为其作案时非常的凶悍,说明其身体素质非常的好,必须做到让其失去反抗的能力。
当然,让其退掉裤子以后,也是便于对其身上的凶器进行检查,这样就没有了凶器的危险性。因为嫌犯曾春亮上身穿的是 T恤衫,不可能藏下凶器,只有裤子的兜里能够藏有凶器。这样把嫌犯曾春亮的裤子退掉,就更安全了。
总之,对于警察抓捕重要的嫌疑犯,一般都采取扒掉裤子脱掉鞋的做法。这种做法至少让嫌疑犯不能够再逃脱或者是反抗,即便是有机会逃脱的话,也不可能跑得太远太快,地面毕竟不是太平皮肤,接触到地面会减少逃跑的速度。当然这样也避开了身上藏有凶器的做法。
㈤ 曾春亮被捕的时候,为何要被扒掉裤子
曾春亮被捕的时候,为何要被扒掉裤子?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论时间的早晚,不论身份,不论地点。其实我国的法律也是公正,也是严格的,它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
闹得沸沸扬扬的曾春亮终于被抓捕了,他杀了康某的父母,要把康某的外甥打到了重伤,随后在逃亡的过程中,又杀害了一名村委会干部,随后就一直躲在后山里面。他一天不被其拿归案,当地的百姓就一天不得安生。终于在8月17号,金方出动了4000多名的警力包围了他躲避的山。并且用喇叭喊话,希望他能立即下山,投案自首。其实当天除了大量的警察,还有很多村民拿着镰刀或者是斧头也在附近蹲守,他们来自于周围的各个村庄,他们只能希望早日把这个犯罪凶手缉拿归案。
所以,把曾春亮的裤子扒下来,并不是对她人格的侮辱,只是体制内的一种做法,第一是用来搜身,第二是来形成一种脚铐,确保能够把犯罪嫌疑人带回监狱,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