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才引进的科研启动经费 什么形式
人才引进的科研启动经费的说明
为给广大青年教师营造一个更好的科研环境,我校为很多研究生毕业的教师配套了科研启动经费。今年下半年有不少教师前来咨询、报账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处现就该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向大家做一个说明。
一、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科研启动经费是学校为研究生刚毕业的教师进行科研活动而资助的一笔经费,它不是生活补贴或学位补贴。它应该全部用于各自的科研活动。
二、科研经费使用注意事项
在使用该项经费进行科研活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要用科研启动经费进行调研的教师,请在调研前提出一个简要的调研计划(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经费等)交科研处或人事处存档,以备报账时使用;
2,要用科研启动经费参加会议的教师,参会前请复印一份会议通知给科研处或人事处存档;
3,要用科研启动经费购买需进行招标采购的设备,则请各位老师按财务规定、按招标程序进行;
4,要用科研启动经费购买实验耗材的教师,则请所依托的教学院进行出入库登记,并在发票上注明“已经进行登记,情况属实”。
科研启动经费不是对教师的科研奖励与生活补贴,必须纯粹用于科学研究。其所开支的范围,主要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小型设备费、印刷费、版面费等。科研启动经费不报销餐费、礼品费用等。
(一)资料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二)数据采集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三)差旅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开展国内调研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费:指在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研究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小型会议的费用。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调研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科研启动经费应当严格控制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并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小型设备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购置或租赁使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因研究确需购置的,应当向科研处报告,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购置,并按照学校资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七)印刷费: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八)版面费。
B. 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第三章 预算和执行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每年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向国家外国专家局申报下一年度专家项目和预算。当年不能执行、下一年度仍需执行的项目须重新申报,重新取得下一年度项目批号;跨年度执行的项目(当年12月31日以前已开始执行,未完成的项目)需向国家外国专家局备案,项目号可继续使用。重新申报和备案的项目列入下一年度预算。
第十四条 国家外国专家局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汇总各单位预算后上报财政部。
第十五条 国家外国专家局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核定各单位预算,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预算一经下达,当年一般不再追加预算。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追加和调整预算,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程序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
第十六条 各单位在批准的专家经费预算内,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资助标准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专家项目。各单位在执行中超出预算的部分自行支付。
第十七条 各单位的专家经费要按项目管理(台账管理),按项目核算。每一项开支要落实到项目上,多个项目的共同开支要及时摊销到每一个项目上。
C. 科研需要经费支持怎么形容
科研需要经费支持科研经费“用得好”也要“更好用”。
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之后,买酱油的钱也能用来打醋了;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继续使用。
“这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涉及从科研经费预算到使用、结题的全过程。不仅人头费增加了,设备费的规定也放宽了。原来计算机是不能算设备的,现在能够做在设备费中。”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易建强坦言,当前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很贴近科研人员需求,极大地减轻了科研人员的负担。
不仅是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新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还特别提到,减轻科学技术人员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经费报销等方面的负担,保障科学技术人员科研时间。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提高了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受到广大科研人员的普遍欢迎和点赞。”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治理与人才研究所研究员石长慧说,2021年底,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开展的一项针对全国科研人员的问卷调查显示,76、2%的科研人员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方面出台的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D. 人才帽子是什么意思
人才帽子是一种促进社会发展和国家强大的制度。
1,有了人才帽子制度,考核评选晋升底层人员,是通过中央层面来操作的。
各种台面上的,非台面上的事情也要放到中央层面来进行。这比起非人才帽子制度,对于底层人员不是更好吗?
天高皇帝远,没有这套制度,你更加不知道是怎么被土皇帝搞死的。
2,人才帽子制度对于干活的底层是很大的利好。就跟论文制一样,有了论文到哪里都标定了你的产出,没有论文你的果实全部被人拿走,你只能祈求遇到好领导。
由于这样,对干活者是一种利益保护。现在人才帽子可以标定你的价值。
3,人才帽子提升了流动性。这个很重要的,就跟香烟在各省各自为战,跟全国通卖,是两种不同的状态一样。有了人才帽子,你现在是全国通行。没有人才帽子,你就只能被憋在一个小地方里。
从全局来考虑,这个宏观收益类似于贸易自由化的收益,他是把盘子做大的优秀政策。
E. 我们是刚刚成立的青年志愿者协会,求向院里申请买绶带,帽子,旗,工作牌的经费的策划书,急急急!!!!
我是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的干事。希望可以帮到你,你需要的东西不需要写策划书,只要一个申请,策划书在大型活动才会用到
F.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经费多少比较合适
鉴于您的情况应该是高校学生,建议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者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经费分别可以报到15-20万和5-7万元。申请费用不是关键问题,最重要的是研究的课题,课题好了才可以多申请费用。
自然科学基金按照资助类别可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专项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等。申请费用不一。
G. 北航青年拨尖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金多少呀几年呀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进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初步研究计划。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1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之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书中注明。
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H.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企业属于重大创新团队类型,其项目总投入资金要求需要多少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总投入不少于1亿元,其中目前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或者上年度主营业务不低于5000万元,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已到临床阶段),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I. 清徐县推出人才新政 给予科技项目扶持500万元
10月29日消息,清徐县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推出人才新政22条措施,诚邀各方英才走进“醋都葡乡”。
开通引才“直通车”
创建“清徐——高校人才直通车”品牌活动,聘请清徐籍知名专家、社会人士、知名高校校友担任“招才大使”“校园引才特使”,建社会、高校等各方优秀人才和团队“联络网”,常态化开展针对性强、引才率高的招才引智活动。
激发各类商会、中介机构、知名企业、个人“伯乐潜能”,鼓励其积极参与清徐县招才引智工作,按照项目落户投产金额,对招商引智中介人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鼓励和支持各界人士为清徐招才引才。
量身定制引才计划
筹划高端产业人才“领航计划”,高技能、专业人才“支持计划”,企业管理人才“提升计划”,青年人才“启航计划”,社会事业人才“培育计划”。对在清徐主持的科技攻关项目或创业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加快培育更具竞争力的研发平台,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专家工作站建设,最高给予20万元建站经费,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进站博士后、优秀博士后导师和优秀科研项目,在省市补贴的基础上分别按5万元/人、3万元/人、3万元/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
给予在清徐创业的高校毕业生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对发展前景良好的项目最高给予10万元重点支持,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清徐大展其才。
齐心弹好“多重奏”
设立人才服务专门窗口,在开展人才补助(贴)时,“一站式”办理各项人才补贴。对引进清徐县的高端人才,最高给予18万元生活补助,免费提供200平方米内人才公寓,服务期满,赠予公寓产权。
发放“惠商证”,优先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在县域内医院就诊或治疗,免除挂号,直通专家就诊,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子女优先择校(园)就读;免费游览县域内所有景点。
推出“服务绿卡”,畅通人才医疗保障“绿色通道”,便携实现省县双向转诊,优先安排“北京直通车”;对引进人才实施“团圆计划”,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及我县需求申请调清徐工作,随调配偶在其他工作单位或者无工作单位的,提供公益性岗位或就业指导,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助推荐就业,在第一年未就业期间,每月为其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在清徐工作满5年,在本县域内首购商品住房的,在享受太原市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生活补助和租房补贴的基础上,最高一次性补贴20万元。
J. 2020年度“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 申报支持哪些领域
一、支持领域
聚焦符合太仓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领域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1.创业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太仓创业,特别是懂技术、懂市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且主要精力在太仓企业。自然人直接持股的,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全职来太创业的人才。
对于外籍人才,如果创业公司注册为内资公司,其股份可由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代持。
(4)第一批(上半年)受理2019年7月1日-2020年4月30日之间来太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第二批(下半年)受理2018年1月1日-2020年8月31日之间来太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企业须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亦可认定为非股东)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2.创新领军人才。主要支持到我市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18年7月1日后新引进到太仓企业工作,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的创新人才。申报人引进企业后能连续3年全职为企业服务;
(4)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上年度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28万元以上);
(5)引才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特聘专家、省“双创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承担过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 ⑤获得过省以上有关部门、苏州市、太仓市引才计划单项30万元以上资助的企业。
优先支持本人对企业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
3.科技创新创业团队。主要支持在相关重点产业领域已取得杰出成绩,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或成果,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的具有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团队由1 名领军人才、4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团队于2018年1月1日后在太仓创业,创办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3)团队的领军人才在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或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团队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应符合创业类领军人才关于股权、出资等基本申报条件,主要精力在太仓。
(4)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 周岁,并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丰富的相关研发及管理经验、较好业绩和成效。核心成员应全职在太仓工作,且申报企业给予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上年度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28万元以上),或在申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本人货币出资100万元以上;
(5)目前项目已投入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或者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500万元以上),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4.重点产业领军人才。支持我市根据先导产业布局,在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前沿主攻方向引进的领军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先落户后申报方式:
①项目符合智能装备(先进载运核心部件及装备)产业方向;
②2019年7月1日-2020年4月30日间来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且符合创业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2)先申报后落户方式:
①项目符合智能装备(先进载运核心部件及装备)产业方向;
②4月30日前已与各区镇签订落户意向协议,拟于近期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人才为拟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且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
③预评审通过后,申报人须于6月30日前完成公司注册,符合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基本条件且通过实地考核后,可按照C类标准给予扶持。通过预评审项目可再次申报一次本级人才计划,获得B类及以上资助标准的,按就高不重复给予补差。超过时限或未按照要求完成落户的,取消资格。
项目若属于重点产业专项领域或同时符合省“双创计划”和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立项时予以优先支持。特别优秀的项目可对年龄或来太时间等适当放宽。同一项目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
三、主要扶持政策
立项的团队、人才可按照《关于推动创新转型强化人才支撑的若干政策》(太委发〔2017〕30号)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分A、B、C三档进行支持,分别给予200万元(特别优秀的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外地引进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创业项目,免评审答辩直接实地考察,通过后给予B档资助);根据项目需要提供一定面积的项目启动场所;100—500万元的风险投资及最高500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我市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创业类的,该项目自动享受太仓科技领军人才A类专项经费资助200万元,已入选B、C类的按A类予以补足。科技领军人才中,对于转移来太的沪上产业化项目,符合“四个中心”同时转移条件的,在评审资助额度上,再增加100%;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分A、B、C三档进行支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
3.科技创新创业团队计划。对新立项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综合金融支持;根据项目需要提供一定面积的项目启动场所;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
立项的团队、人才可按照《关于推动创新转型强化人才支撑的若干政策》(太委发〔2017〕30号)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鼓励和支持领军人才、团队做强做大企业,打造苏州标志性品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我市“滚动再支持”政策:(1)太仓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立项后3年内年销售收入累计超过5000万元,且通过项目验收的,再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滚动支持;(2)立项后3年内获社会风投机构投资额度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5%给予滚动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享受“滚动再支持”政策的企业,再给予1000万元以内的担保融资贷款,优先辅导并推荐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