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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帽子邮

发布时间:2021-06-03 00:30:06

『壹』 为什么帽子是对老师的不尊敬

在室内脱帽子是一种社交礼仪,也是对别人的尊重。

这是来源于冷兵器时代的脱帽礼,当时,作战都要戴头盔,头盔多用铁制,十分笨重。战士到了安全地带,首先是把头盔摘下,以减轻沉重的负担。这样脱帽就意味着没有敌意,如到友人家,为表示友好,也以脱盔示意。这种习惯流传下来,就是今天的脱帽礼。

(1)女士帽子邮扩展阅读:

脱帽的场合:

1、在通常情况下,进入教堂、剧院等公共场合时都应该注意戴帽子的礼仪,如果需要脱掉帽子,该场所会有存放帽子的地方,取帽子的时候,应礼貌作出回应。

2、在公共场所,如火车站、飞机场、银行、邮局等,或在百货公司,或商店内、电梯内,或在办公大厦门口或入口处,或在街道上行走时,戴顶帽子不算失礼。

3、礼帽是女士服饰搭配之主要配件,所以在下列情形,男士需脱帽致意,但女士可不脱帽。如进入教堂、剧院、宴会场所、住宅室内、电影院内、唱国歌、升降旗、葬仪行列等。

4、被介绍给他人或与人道别时,与朋友打招呼时,与女士、长辈、上级谈话时,男士需脱帽致意等等。

『贰』 关于精灵的问题。

精灵,是传说中的产物,是诗歌中美丽的引路者,是隐藏在万事万物中的生命象征。下面我们来看看精灵的种类吧:

ELF(精灵)

在众多奇幻作品及RPG游戏中出现的Elf和人类很象,有着尖尖的耳朵,是美丽长寿的种族。一般以森林为家(暗精灵是住在地下),喜爱自然,情感细腻,声音旋律优美,是天生的诗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条件下视野也是人的两倍,因此掌握了高超的箭术;学识广博,对魔法有很高的天赋。精灵一般能活到700岁以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精灵总是乐于在一些人类不能理解的事情上花费大量的时间:聆听潺潺的流水,林中鸟鸣风吹……对精灵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慢慢发现美好的地方,并充分享受它。他们也很难和生命短促的种族建立深厚的友谊,眼看朋友的故去,而自己还有无尽的生命要度过,实在是件痛苦的事。

Light elf(光之精灵)

比人类矮小而苗条,耳朵较长,爱憎分明,情感细腻,说话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爱自然美,喜欢跳舞、嬉闹。他们的幽默如同他们的歌和诗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擅长的武器为弓箭和长剑。在“被遗忘的国度”中共有五种精灵:金精灵、月精灵、野精灵、海精灵和德洛尔。在《龙枪》中有奎灵那斯提精灵、西瓦那斯提精灵、卡贡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等

Dark elf(黑暗之精灵或者叫Drow卓尔)

黑精灵,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处的神秘种族,信仰着某种以蜘蛛图腾为标记的邪神,并获得暗黑力量的保护。身高约160公分,体重在50公斤左右,有着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肤和银白色的头发,对魔法有相当强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袭,但是对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

Half elf(半精灵)

半精灵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儿。他们比其他精灵稍高一点、强壮一些。半精灵和其他精灵最大的不同是他们会长出胡子,这使得精灵能轻易地辨认出他们的人类血统。精灵非常排斥半精灵,根本不认为他们属于精灵;人类虽然因他们漂亮的外貌而较能容纳他们,但也很排斥他们那属于精灵一半的血统。

另外还有High elf(高等精灵),这是从神话时代便存活下来的精灵及其近亲。

有名的精灵如《龙枪》中的罗拉娜,阿尔瀚娜。星光,半精灵坦尼斯;《罗德岛》系列中的蒂多莉特,黑精灵碧罗蒂丝;“被遗忘国度”系列中的黑暗精灵崔斯特等。

其他也被称作精灵的“精灵”:

Goblin(戈柏林)

红帽子(见Redcap)等邪恶的小精灵的总称,体型不大,喜欢恶作剧,制造灾祸,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传它们的微笑会令血液凝固,大笑则使果实从树上纷纷坠落,就连女巫也容不下他进家门,她倒不怕戈柏林,只是看到他就觉得碍眼。

戈柏林经由比利牛斯山的裂缝进入法国,抢滩成功后便很快蔓延至整个欧洲,并潜上维京人的龙船,偷渡进入英国。英国德鲁依教徒称他们为“罗宾戈柏林”,后来简称为“戈柏林”。

一般的戈柏林不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只是搞一些令人生气或难受的恶作剧,如制造噩梦从沉睡者耳朵里灌进等,以作弄人为乐。戈柏林有设计天分,但也只限于以蛇,龙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为蓝本溜嘴和绘画。他们能于苍蝇,胡蜂,蚊子及大黄蜂沟通,最喜欢的夏日消遣就是驱动这些昆虫攻击人类,马匹,然后在一边看好戏。他们喜欢骚扰家马或野马,看到马儿顿足,或在沙中磨蹭时,你就能确定他们身上一定有这些不速之客。

戈柏林没有固定住所,他们总是进驻岩石裂缝,树根表面,但他们定不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其他邪恶的精灵都被描述为“它们是丑陋之极的坏精灵,头戴圆帽,脚穿尖鞋,而且还拖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整个样子就是一个极度可怕的小恶魔。

Redcap(红帽子)

是邪恶凶残的Goblin,住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的废弃城堡或撩望塔当中,他不时变换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

矮小而结实,容貌似老人,有着长长的白须和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双手是锋利的鹰爪,没有手掌,头上戴着一顶红帽子,脚上穿着一双铁靴,奔跑速度很快。

红帽子会猎取人类鲜血,将红帽浸入血泊中,维持其色泽的鲜艳,再强悍的人也敌不过红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圣经中的经文,这样他自己就会消失无踪。

Imp(英普,魔精)

来源于英国传说,英语里有“顽童“的意思。对于它的长相有很多种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们居于英格兰的沼泽地区,在陆地上她它会骑着一匹和它同等丑陋的马,四处奔跑。

一般是体型很小的魔鬼,大约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长偷袭,Imp口中吐出的气息会使植物枯死,动物生病。很多时候为邪恶魔物或魔法师的信差和监视器。为一般魔法阵呼叫出的小恶魔,只会初级咒文及幻术。

在《暗黑破坏神2》中有一种叫做Demom imp的怪物,个头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弯曲,体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头发为白色或浅灰色,密密地从头部两侧下垂,远看酷似木偶。

在民间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跟人不相往来,所以人们看到的都是邪恶的小精灵,但是实际上很多小精灵只是喜欢捉弄人,搞搞恶作剧罢了。

其他的恶作剧小精灵:

Hobgoblin(淘气鬼)

Hobgoblin与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灵,如上面介绍的Brownies和Bogles。 这些小精灵大多独居,善良而友好,有时也会弄些恶作剧出来。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里描 写的那个恶作剧的小精灵迫克(见Puck)就是一个典型的Hobgoblin。下面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小仙人与迫克的对话,大家可以从中看到淘气鬼的性格:

“小仙要是我没有把你认错,你大概便是名叫罗宾好人儿的狡狯的、淘气的精灵了。你就是惯 爱吓唬乡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气喘吁吁的主妇整天也搅不出奶油来;有 时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时弄坏了酒使它不能发酵;夜里走路的人,你把他们引入了迷路,自己 却躲在一旁窃笑;谁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给他幸运,帮他作工:那就是你吗?

迫克:“仙人,你说得正是;我就是那个快活的夜游者。我在奥布朗跟前想出种种笑话来逗他发笑,看见一头肥胖精壮的马儿,我就学着雌马的嘶声把它迷昏了头;有时我化作一颗焙熟的野苹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举起碗想喝的时候,我就拍的弹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麦酒都倒在她那皱瘪的喉皮上;有时我化作三脚的凳子,满肚皮人情世故的婶婶刚要坐下来一本正经讲她的故事,我便从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个大元宝,一头喊‘好家伙!’一头咳呛个不住,于是周围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后合,他们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泪都笑了出来,发誓说从来不曾逢到过比这更有趣的事。”

Pixie(皮克希)

出现在英国西南部的萨默塞特、代翁和康沃尔等几个郡的传说中的爱恶作剧的小精灵,亦作“Pixy”。从何而来以无从考证,有人认为他们和腓尼基人一起来到英格兰,往外乔迁到东方的戴闻和山姆塞。也有人说皮克西是英格兰最早的居民,罗马统治时代,Faerie跟着来到英格兰,皮克西先是欢迎,后来担心家园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aerie退出这三个郡才罢休。

这些小精灵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过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大小),人形,红发绿眼,上翘的鼻子,嘴角上总是挂着一副淘气的笑容,不分男女一律穿着紧身的绿衣。(在英格兰茂密的草原中,这身装束是最好的掩护。)红发绿眼的成熟男性通常都皮克西所变。

他们是最喜欢的恶作剧是使人迷路,不过你只要把外套反过来穿就可以躲过它们的捣乱。有时候,皮克希把人迷到无法恢复神智,在乡间晃来晃去,口中念着一些没人懂的语言,这种情况就叫“皮克希附身”。当地人为了取悦这些小精灵,通常会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门口,给皮克希用于冲洗它们的婴儿,或者留些牛奶给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炉打扫干净,给它们一个跳舞的地方。

Puck(迫克)

类似Pixie的小精灵,身上一样是绿色紧身衣。居住在英格兰南部几个郡的乡村里,与Pixie不同的是,它们与另一群精灵小魔女(见Faerie)的关系很好,当Fa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时,他们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
在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象,他们照顾的对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动植物,不同于潘的是,他对羊和其他家畜没有什么兴趣,他只爱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动物。

它们也喜欢跟人类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对于那些背信弃义的负心汉则更是会尽情地捉弄他们,据说它们喜欢跟随风笛的节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亚 的《仲夏夜之梦》中也有一个迫克(又名好人儿罗宾),不过那个迫克实际上是个淘气鬼(见 Hobgoblin)。

Gremlin(戈兰林)

熟悉各种工具和机械的淘气小精灵,与地精和Goblin是远亲。他们和地精一样,早期都是裨益人类的精灵。他们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还能提升工匠的技术启迪工匠的发明。

人类若早发现戈兰林对科技发展的贡献,历史或许就会改观。可惜大部分工程师都不知道戈兰林所花费的心血,独占各种发明的功劳,连一丝丝的荣耀都不留给他们。因此戈兰林改变了对人类的观感。现在,他们不仅不帮忙,还用他们在工具和机械方面的知识来刁难人类,让人们制造各种工具和机械都难逃“戈兰林效应”的肆虐。

说到“戈兰林效应”,举例就是钉钉子时,锤子突然改变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记;锯木板时,碰到棘手的硬结;粉天花板时,油漆总是沿着手臂一路下滑……

每个家庭都有一个戈兰林,随着缝纫机之类的家庭机器搬进来,一代一代地住了来。家居生活的小差错洗澡水一会冷一会热,快上班时汽车暴胎都是他们的把戏。二战时也相传戈兰林会破坏飞机的发动机。

Leprechaun(鞋精灵、矮妖)

爱尔兰传说中会做鞋的小精灵,他们通常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衣服外系着一条皮围裙,脚穿银色扣鞋,头戴红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这些鞋精灵的最大特点是善于做鞋,但每次只做一只,从来不做完一双。他们同Brownie一样喜欢捉弄人类,反应很灵敏,可以很快地 躲开人们的视线,如果你非常幸运能够抓到他的话,他就会把秘密财宝的藏匿处告诉你,在他们带你去挖宝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否则稍一挪开他们就会消失无踪。另一种说法是它们将金子藏在洞里,以彩虹标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尽头,哪就有金子!传说中只要抓到Leprachaun,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带你走到彩虹的尽头,找到财富。

Bodach(伯达克)

在苏格兰盖尔语里,“Bodach”的意思是“老人”,这种精灵会从烟囱钻进屋里,偷走那些毫无防备的小孩或吓唬他们,在它进屋之后小孩便开始作噩梦。据说伯达克只骚扰那些淘气的孩子,为了防止它从烟囱钻进来,可以在壁炉里撒上盐,因为伯达克讨厌从盐上走过。

另外还有两个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苏格兰,一个是波吉(Bogie),这种小精灵通常躲在碗柜和衣橱里,喜欢黑暗,喜欢恶作剧,会变形,例如变成一大堆灰尘。另一个是波加特Boggart(捣蛋鬼):

这种小精灵很象地精,常穿着一身破烂肮脏的衣服,皮肤暗黑,头发茅草般凌乱,手指头爱东摸西碰,两只脚很不灵活。

捣蛋鬼的出现迹象可以丛家里频频出现的状况,或者是天黑后不断有吵闹声察觉出。当他们出现时,会推倒牛奶瓶,扯断窗帘束带,使母鸡不会下蛋,吓坏猫儿,让狗没道理的吠叫,用力摔门,故意让水龙头流个不停,堵塞水沟,吹熄蜡烛,捏熟睡的小婴儿的鼻子,把他们弄醒(天啊!)

问题是没有人知道如何安抚他们,或者怎样把他们赶走。受到捣蛋鬼骚扰的主人除了搬家,别无他法。而且搬家也要尽快,否则捣蛋鬼知道,也会藏在家具跟着屋主一起搬到新房。

Bendith(班迪斯)

威尔士传说中的小妖精,这些长相丑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见Faerie)和小妖精(见 Goblin)的“杂交品种”。它们喜欢将儿童劫走,换成自己的子女(Crimb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会记得任何事情,只记得一些甜美的音乐。

Cluricains(酒窖精)

穿着白衬衫,及膝短裤,长袜,镶银扣皮鞋,系着围裙戴红帽子的酒窖精灵,就住在酒馆和住家的酒窖里。

在管理得当的酒馆和住家,酒窖精不惹麻烦,只会享用他们得到达到食物和酒。但是在管理很差的旅馆或酒馆,他会饱食存货,大量饮酒,很快就使得老板关门大吉。如果是在一个太爱饮酒的屋主家中,酒窖精就很可能会模仿屋主,喝下大量美酒,使贪杯的屋主只能看着空空的酒瓶,困惑地搔着脑袋。

酒窖精的最大问题就是变成酒鬼,这时候这个屋子就会听见打破瓶子,醉酒时的叫嚣声和歌声,以及酒窖精在地窖里跌跌撞撞的骚动声。酒窖精是没有办法控制的,唯一解决之道就是迫使屋主戒酒,断绝饮酒供应,过段时间之后,酒窖精就不得不另寻住所了。

Kobolds(寇伯,家神)

德国传说中的一种精灵。每个家庭都应该有个寇伯来帮忙,他们是最勤劳,最忠心的好帮手。这些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的小矮人,会为提供他们庇护的家庭无悔的服务。他们擅长的或有打水,挤牛奶,劈柴,拣鸡蛋,照顾马匹,打扫院子等。寇伯以作家务为乐,而且只要稍加练习就能转到室内服务,其水准决不输给他们在花园庭院中的表现。

寇伯工作勤劳,但要求的回报并不多,餐桌上丁点的碎屑就足以让他们饱餐一顿,不过主妇们若忘记喂寇伯的话,他们可是会马上报复的。等她们打破盘子,烧到手指,绊到门槛,寇伯的奸笑声响起,他们才恍然大悟——忘记喂寇伯了。

Kobold在德国传说中的另一身份是“地精”,类似于侏儒(Gnome),居住在地下。这些地精在游戏中常以低等怪物的身份出现:邪恶粗暴,为一般游戏中常出现的低等怪物。外观与人类相似,但眼睛比人类大一些,皮肤为土色,常在暗中活动,具有夜视能力。常配有皮衣、剑、手斧、盾,单体攻击力不大,喜欢集团进攻。在capcom公司制作的《龙与地下城》中是矮狗一样的怪物。

卡雷尔。恰佩克(捷克作家)在《邮递员的童话》中描述了,长着大胡子,带着邮递员帽子,披着邮递员斗篷的邮局迷你家仙。它们在晚上出没,整理邮局信件,贴标签,发电报……吃电报条面包屑、舔邮票。还用各式各样的信件打牌(撒谎骗人的信是最小的,表示爱情的信是王牌)。

Barbegazi(冰胡子)

传说出没于法国和瑞士境内山区中的害羞的小精灵,Gnome的一个分支,居住在山顶处自己开凿的山洞或隧道里。"Barbegazi"这个名字来源于法语的"Barbe glacee",意思是"被冻住的胡子":他们头发和胡须银白是因为结满的厚厚冰柱,当这些冰柱融化就只露出正常发须。

他们在温暖的月份冬眠,只在冬季下第一场大雪后才出现,因此气温在零度以上时很少看见他们,那些不小心被山居人们捕捉到的少数冰胡子通常只能活数小时。

冰胡子有双大脚,他们的大脚可以兼作雪屐和雪鞋,以超快的速度在雪地里奔跑,或是滑下几乎垂直的雪坡,还可以用作铲子来挖隧道。它们喜欢驾驭雪崩,对人类很友好,在雪崩即将发生时会发出警告,同时会帮助那些被雪崩困住的人,把他们从雪里挖出来。

冰胡子可以在几秒种内把自己藏在厚厚的雪里,不论被埋在多深的地方也可以很快爬出来。冰胡子不论男女类似现代人跳伞外套般的白毛外衣,也是这个原因在远处不容易分出雌雄。

有人说他们说话象是瑞士阿尔卑斯山土拨鼠的啸声,不过他们可以隔着很远的距离用一种很怪的鸟叫声联系,这种声音会被误认为在山壁间呼啸的风声或是阿尔卑斯号角声。

Brownie(棕精灵,棕仙)

苏格兰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淘气鬼(见Hobgoblin)的一种。“Brown”是棕色的意思,之 所以被称为“Brownie”是因为这种小精灵总是穿着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们的脸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头发却很长,喜欢独居,有时也成群出现。与其它的许多淘气鬼一样,棕精灵不大喜欢搞恶作剧,它们希望与人和谐相处,如果你对它们好的话,它们就会帮你做家务,但你不能给它们报酬,一给报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你只能通过其它方式回报它们,例如在它们可能经过的 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们最爱喝的牛奶)。如果棕精灵受到侮辱的话(它们有时候很容易 受到伤害),就会离开你并带走你的好运;如果受到的伤害很大,它们就会转变为上面所说的波加特(Boggart),不断给你制造麻烦。

有人说,这种喜怒无常的生物之所以帮助人类,只是垂涎于人类的智慧,观察人类的行为。还有人认为他们是一种比人类更淳朴的生物,只是希望和人类和平、友爱的生活在一起,我更倾向于后一种想法。棕精灵在战场上并不是一个好战士,他们的战斗技艺与你的想象相去甚远。他们喜欢用逃避战术在战场上与敌人周旋,当敌人放弃追击时,他们就远远地用石块攻击敌人。

棕精灵的长处在于寻找丢失的物品和珍宝。非凡的速度和效率使他们能够高效率的在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看起来,没有手指和脚趾的事实对他们没有任何不利影响。与这个极有价值的天赋相比,这种谦逊的生物根本不要任何报酬。

有人认为棕精灵实际上是新石器时代一个失踪的种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认为它们是古罗马家庭守护神拉尔(Lar)的后代。

善恶难分的精灵们:

Faerie(小魔女、小仙子、仙灵)

Faerie这个字来自法文,有时也写作Fairy、Faery,但是小仙子起源于意大利,实际小仙子是世界各地都有的精灵,通常生活在森林中。小仙子不论男女,通常个子都很小,看到他们的人说“他们象一个小个子男人膝盖的高度”,或是“跟狗头的高度一样”。不过他们可以任意增缩身高,小到象一颗橡树果实,大到如同一个成年人的高度。现在通俗文学通常把它们描写成为“小仙子”的形象——体型很小,比昆虫略大一点,体色透明,长有蝴蝶的翅膀和触角,有时候,会在树林看到特别翠绿的青草围成的圈圈,人们把这些圈圈叫做"仙女环"认为是仙女晚上在那儿跳舞形成的。有些呈圆形生长的蘑菇也被当作夜间小精灵跳舞时留下的记号。

最初小仙子会在婴儿出生后立刻出现在该户人家中,赐给新生儿各种不同的天赋。如果新生儿的亲人对他们的招呼十分周到,他们就会送“美貌”,“平安”和“善良”等天赋;如果小仙子对招待感到生气,他们就会加上一些禁忌或阻碍,而影响小孩子的一生。小仙子的愤怒还不仅如此,例如一个被惹怒的小仙子,可能会使这个家庭的成年人变的秃头、耳聋、风湿,或是染上其他身体疾病。

许多世纪以来,她们都在发挥这项功能。不过他们也扩展了活动范围,用其他形式来干预人类事务。

和一般信仰相反,小仙子没有隐身能力,鸟、马、狗、牛和其他人类之外的所有动物都能清楚地看到他们,但是人类只能在两次眨眼当中看到小仙子,因此你只能飞快地看到小仙子一眼。

小仙子有两种,群居小仙子和独居小仙子。群居小仙子穿着绿色制服,有时候头上戴着一顶插有一根白色羽毛的红帽;独居小仙子则穿红衣,戴红帽。

有人认为他们住在仙境,也有人说对于他们我们的世界就是他们的“仙境”。小仙子的社会组织大致和凡人相同,每个群居小仙子的聚落都由一个仙后统治,也有国王,但是他比较象是王夫,权利没有仙后大。小仙子一族是由泰塔尼亚女王和欧伯龙亲王统领。

他们的宫廷在英格兰艾芬河上的使特拉福附近,不过他们似乎是先天而治的,大部分工作都交由各聚落的仙后自己去做。每年世界各地的仙后都要开会,不过时间多半都被代表花在闲话家常,唱歌,述说凡人愚蠢的新鲜事迹。仙后和侍侯她们的宫女们很注重时尚,穿着上好蛛丝织出来的神奇服装,凡人是无法碰触到的。
每个群居小仙子的聚落都有许多工匠,制造需要的物品,并且在定期的集市中出售。独居小仙子都会参加这种集市,买他们需收集而来的蜘蛛丝,或是鞋子等等。集市上用的钱是小仙子黄金,只要被凡人的手碰到,就会消失不见。

仙后本身拥有很高的法力,当仙后要处罚某个反叛的仙子时,她就把他放逐到远方,命令他完成某项任务才可以回去。仙后都是些喜怒无常、反复善变的女士,她们也许会要求小仙子让一个农人的牛产出乳酪,或是在一个星期日的早晨让所有教堂的钟都敲响。

大多数仙子是素食者,他们吃蜂蜜、乳酪、鸟蛋、莓子、水果、谷物和蔬菜,尤其喜欢蛋糕。他们不喜欢牛奶,认为味道太重。通常他们都喝露水或是泉水,偶尔也会从花朵中酿造出花蜜,不过他们是非常没有耐心的园丁和农夫,时常因为采集食物和人冲突。

仙子的道德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如果一个凡人给他们一点食物,他就会尽一切力量去帮助他,比如把包心菜上的毛虫吓走,帮助种子在土里找路突出地面。但是如果人类不喜欢对小仙子进贡,他们就会毫不留情地折磨他。

不幸的是,小仙子的好意有时候会和他们的恶行同样尴尬。曾经有一群小仙子想要帮助一名善良的农夫收割他的小麦,结果农夫惊讶地发现,他的全部农作物在一夜之间都被收割并储藏起来,可是以后每天晚上,小仙子把邻居的农作物也收割了,并且全部放在他的谷仓中。

小仙子的恶意通常都是由于缺乏了解引起的。他们非常的幽雅、敏感、圆融,所以无法了解人类的笨拙和愚蠢。小仙子认为人类应该有足够的敏感知道什么时候冒犯了他们,因为动物都会小心翼翼不去打扰小仙子,偏偏只有人类会冒犯他们。

小仙子对于人类最不客气的事,就是偷走漂亮的宝宝,把又丑又坏的小孩放进宝宝的摇篮。这种行为的理由至今不明,有可能小仙子抵挡不住宝宝的甜美,想要据为己有。一种说法是他们需要人类,等这些人长大以后帮他们做粗重的活,例如磨麦子,考面包;另一个说法是他们必须把人当人质交给恶魔,使恶魔不会打扰他们。

詹姆斯。巴利(英国著名作家)家喻户晓的《彼德。潘》中对小仙子丁可这样描述:“她的声音丁丁冬冬的,象金钟儿一样好听。这是仙女的语言。普通孩子是永远听不到这种语言的,但若一旦听到了,也不会觉得陌生,因为那种语言总象曾经听到过似的…”,“…每当一个婴儿生下来,笑第一声的时候,那笑声会碎成一千块,每一块都到处跳跃,这样就出现了仙女…”

有人认为上述的情况是对“Faerie”的误解甚至贬低。他们觉得的“Faerie”应该译作“小魔女”比较妥当,因为魔法是她们的生命之血,是她们的动力,失去了魔法,这些小精灵就会逐渐枯萎直至死去。小魔女生活的世界是一个充满奇迹、遍布危险的魔法世界,在这里,宏伟的天堂与可怖的噩梦共存。小仙子是崇尚英雄般的战斗,即便处于极端的劣势下,她们也能从容不迫地取得最后的胜利。她们有极端的倾向,世间万物在她们眼里不是善就是恶,不存在任何灰色地带,因此她们认为,无论是为善而战还是为恶而战,只要是为了自己的自由,都应竭尽全力。

Jinn、Djinn…(灵怪,神灯精灵)

可以实现主人的任何愿望,但不能为自己使用法力,永远被困在瓶中(或神灯)。阿拉伯神话中的神怪。这些我们所认识的特征来自《一千零一夜》中《阿拉丁神灯》中的神灯巨人,但是并非准确。

在人类被创造之前,由真主从黑色无烟的火焰中创造出来。身躯透明,体格庞大,它们通常是以火和蒸汽为材料诞生,所以,火焰幻化成血液,倘使受到致命的伤害全身将会燃烧而化为灰烬。正常来说可以活到人类全部灭绝,但是在人类复活之前既是Jinn的死亡之日。

Jinn可以随心所欲变化自己形体,可以幻化为人或动物,可以隐身。当他们内心充满恶意时,就会变为丑陋的巨人。所以Jinn分为两种,善的长相英俊,恶的面目丑陋。绝大多数Jinn都是善良的,但喜欢恶作剧,例如从屋顶朝人扔石头,诱骗漂亮的妇女,偷取食物等,不过只要只要你默念真主的名字就可以避免这些麻烦。正因为这些恶作剧,人们难以区分Jinn的善恶(类似小魔女和Brownie),它们懂得以德报德,以眼还眼,如果你对它好,它们会帮助你,如果你对他们粗暴,可就得留神了。

Jinn可以达到教低的天堂,偷听天使的预言,因此掌握有神奇的力量,例如催人入睡,在睡梦中将人传送的遥远的地方,向这人展示各种奇迹之后再把他送回床上。人类可以爱上Jinn,可以与Jinn结婚,生下的孩子具有穿墙而过的能力,懂得飞翔,而且衰老的很慢。

在《博德之门2》的一处地牢里有一个隐形的火焰巨人,也有Jinn的影子。

Bottle Imp(瓶中怪)

可以算Jinn的一种,主要指瓶中精灵。

在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新浪漫主义”代表作家)的《瓶中魔王》中对瓶中怪这样描述:“…一只大肚子的长颈瓶子,一只象乳白色一样洁白的玻璃瓶,闪耀着彩虹般的光泽。瓶里晃动着一个模糊的东西,象火苗的阴影一样。”,“…把瓶子使劲望地下一摔,但是瓶子象小孩子的皮球一样,在地上弹跳几下,立在地上,完好无损…”

http://www.cndkc.net/viewstory.php?sid=130

『叁』 说个简介,大概里面有个场景,一个邮递员经常给一个女人送东西,后来时间长了,两人有了感情,但都未表...

其实很多事情,你越是逃避,它越是在你心里。
北陆大街甲二巷三号,这个地址每天能接到上千封来自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信件,邮递员刘明杰第一次走这趟线的时候,看着那一大包的信件深深地皱眉,老邮递员把自己用了二十多年的邮包留给了刘明杰,看着那个破旧的邮包刘明杰有些厌恶,他并不认识那个曾经风雨无阻送信二十年并在三年前获得五一劳动奖章的老邮差,却也对他的事迹有些佩服,但是再怎么也不能把这么破的一个邮包留给自己呀。上级领导下了指示,因为这是老邮差唯一的遗愿,一定要他用,不然就走人,八零后都有些逆反心理,所以刘明杰看那个邮包很不顺眼。
北陆大街甲二巷三号,第一百三十二封。北陆大街甲二巷三号,第七十一封快递,刘杰明分配着信件,这个地址对他来说是梦魇,复读三年,他与北陆大街甲二巷三号最终还是擦肩而过,那里是全国著名的商学院所在地,他从小的梦想起点,也是他噩梦的终结,从小家人就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刘明杰的身上,明杰明杰,明日之杰。他记得自己最终一次落榜的时候,奶奶咽下最后一口气,死不瞑目,那是刘明杰看到的最恐怖的画面。尽管奶奶下葬后他家人要他继续考,但是那些学了许多年的知识在一夜间全都忘了,一点儿都想不起来。那是心理学上的一种暗示逃避。
“小刘,快去吧,商学院信件多,以前张师傅早上七点就走了,你熟悉这趟线就好了,不累。”邮递员组长拍了拍刘明杰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刘明杰点了点头,挂上那个硕大的邮包。
清早北陆大街来来回回的学子很多,一个个带着骄傲的笑脸,刘明杰从心底里羡慕这些能在这里上学的人,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不管自己多么努力,终究和这里有着差距,如果差距大放弃也就算了,但每次只有五分,不管他多努力。
信被送到商学院的收发室,看着新来的邮递员。看门的大爷推了推眼镜,扫了一眼刘明杰身上挎着的帆布包道:“老张呢?”
“张师傅三天前已经去世了。”
听到去世两个字,看门的宋大爷楞住了,风雨无阻送了二十年信的老张死了,就这么死了!宋启正的心突然失落了下来,虽说他总和老张斗嘴,甚至两个人有时候因为一封有点损伤的信件吵起来,但是那样的生活很充实,他忘不了那老东西下雨的时候在怀里揣着饭盒给他拿嫂子亲手包的酸菜馅的水饺,突然一滴眼泪顺着眼角滑出,宋启正像是想起了什么,把刘明杰送来的信件倒在了桌子上,慌乱地找了起来,找了很久,一个牛皮纸的信封被他挑了出来,拿着信封宋启正跌坐在椅子上,眼神呆滞,刘明杰不觉好奇,扫了一眼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张永贵。”
张永贵,张永贵,那个黝黑的老头在黑白照片里笑得憨厚,邮递员的帽子带得规整,身边是一片一片的菊花,昨天是张师傅的丧礼,他也去参加了,那个紫木的排位上写的名字就是张永贵。
看着宋启正呆滞的表情,刘明杰有些害怕,但是还是戳了戳发呆的看门大爷,回过神的宋启正把那封信揣到怀里,冲着刘明杰苦笑:“小伙子,好好干,老张这些年帮了不少人。给你留下的是康庄大道。”
“大爷,这信……”看着那信,刘明杰打心眼里好奇。
宋启正摸着怀里的信封道:“时间久了你就明白了。”
2
一个月以后北陆大街的信越来越多,从原来一天一两百封,一下到了一天七八百封,所有的地址都是北陆大街甲二巷三号。宋启正每次接过那些信件的时候,都会细心地查看,然后挑出一些来,再把剩下的分出去,每次都是这样。刘明杰本想问什么但是又觉得没必要,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耗费着。
他已经看到那个穿白裙子的姑娘很多次了,笑起来的样子特别清淡,看着她的笑,刘明杰就能想到曾经在初中遇到的那个小姑娘,两个辫子。刘明杰没有再看他,他知道她是商学院的,一个女生能考上商学院,必然是眼高于顶。
“喂,等一下好么?”清脆的声音,伴随着鞋跟匆忙的追赶。

刘明杰停下自行车回头看去,拿着洋伞的女孩一身白裙子站在不远处气喘吁吁,看到他的车子停下马上就跑了过来,微风里女孩的头发微微的飘起,一点点地撩拨着刘明杰的内心。“有事么?”
女孩停在刘明杰面前:“你能帮我邮寄这个快递么,很着急,我给快递公司打了很多个电话都没人接。”
“行,你写好地址给我就可以了。”刘杰明从帆布的包里找出快递的袋子,又递给女孩一支笔。
陶静。女孩一笔一划地写完,原来她叫陶静。
陶静写完地址把快递放在了刘明杰手上,不放心地道:“这是我们给外地设计院做的策划,一定要送到。”
刘明杰签好自己要签的姓名和物种不觉笑道:“要是不放心给我留个电话,送出去我打给你,这种快递在邮局都有跟踪系统,只要收件人签字,我就有回复。”
陶静考虑都没考虑把自己的电话写在了刘明杰的手上:“这是我电话,有消息一定要通知我。”
看着那个白衣服的女孩走远,刘明杰不觉一笑,哪有什么跟踪系统,要是真的有,一个快递也不能只要你八块钱,看着手心里的电话,刘明杰不觉得笑了,他从没这样向一个女孩要过电话。
夜晚,刘明杰取出抽屉里的信纸,他喜欢写信,更喜欢给喜欢的女孩写信,就以一个莫须有的人名吧,凌厉的钢笔字下是一个少年对梦想的追寻,他写的几度叹息,也许就像很多的名人说的,生活就是一场戏,有起伏才有成败。
信是刘明杰掺杂在那一堆送去北陆大街的信件里的。可能是心全在信上,来的时候差点儿出车祸,那个大客车真是擦着自己过去的,想到这儿刘明杰还是一身的汗。
信依旧被宋启正倒了一桌子,依旧是挑他熟悉的人名,一开始刘明杰本不在意,直到那个特殊的紫色信封被宋启正掏出来的时候他才有些微微的触动,难道这老头认识那个白衣服的女孩?“大爷,您每天都挑信干什么,一起送出去多省心。”
宋启正抬头看一眼眼前的年轻人不觉说道:“你不懂,若是你懂了你也宁可你自己不懂。”说着神秘莫测地笑了。
刘明杰送完北陆大街所有的信件后又碰到了那个白衣服的女孩,她拿着一把阳伞站在大钟楼的下面,笑得很开心,正在摆姿势照相。刘明杰把车放在街灯下,冲着女孩照相的地方走去,女孩的目光在恍惚间和刘明杰相遇却又平淡地错过。
“邮件已经到了收件人的手里了。”还没等刘杰明说话,那个白衣服的女孩就不见了,好像只有一瞬间就消失在了眼前。
刘明杰好奇地看着四周,回去的路上脑子里一直都是老宋挑信时的表情还有下午在小广场前转瞬即逝的陶静,但他忽略了一点,下午广场的女孩摆着漂亮的pose,广场上却没有一个镜头是对向她的。
3
晚饭的时候宋启正拿出了珍藏多年的桂花酿,他是个孤寡老头,老伴前些年死了,儿女都在外地定居,在这里除了还剩个侄子外再也没了亲戚,而他也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只是老张死了。
喝了一口桂花酿,宋启正从抽屉里拿出那封一个月前寄给张永贵的信,牛皮纸的信封,上面的字有些乱,但是他认得出那是老张的笔记,这么多年他都是这么写他的名字,张字总是很大,昏暗的灯光下,宋启正打开那封信,一边打开还一边念叨:“老张,我知道你不放心这条道,有什么嘱咐就跟我说吧。”说着打开那封信,一张空白的信纸,有人说信里空白的信纸是给死人看的,烧了死人才看得见,活人看不见,要是活人看见了就离死不远了。看着那张信纸宋启正叹息了起来,喝了一口酒有拿起今天扣下的那些信件,打开都是空白的,就连刘明杰写了一个晚上的那封特殊的紫色信都是空白的,宋启正抱着那些信念叨:“死了就是死了,别再缠着活人了,你们的信我会给你们送过去的。”话说完,窗外刮起了风,今天是阴月。
把信件放进纸箱里,老宋又喝了一口酒,算是壮胆吧,传达室门外是一片空地,顺着空地往前走是商学院已有百年历史的教学楼,教学楼左侧是一个人工湖,湖中有一座桥。汉白玉的大桥,老宋刚来这里的时觉得这桥很漂亮,在一片碧湖上有种断桥相逢的感觉,可是有些事情并不是表面所见的。
因为那桥是一座鬼桥,这还是老张告诉他的,老张当了邮递员这么多年,从他手上投递的邮件都能绕地球一周,第五年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秘密,就是送去商学院的很多封信都被打回,后来在好奇心驱使下,老张打开了其中的几封,无一例外都是空白的,在邮递员中间本来就有一个故事,传了许多年也没人知道是真是假:三十年前有个老邮递员路过一幢房子的时候,从一个女人手里接过了一封信,就是本市的,也在他的管辖范围,他把那封信送到收信人手里的时候,突然发现那张邮票很特别,是一张印着灰色烟尘的邮票,而这张邮票在邮递员的鉴别后证实是假的,邮递员只得拿着信再去那家,要求寄信人更换邮票,可是不管他怎么敲门都没人来开,他好奇地从猫眼往里看,却只看到火红的一片,后来邮递员自己换了邮票,帮那家把信送了过去,收信的男人看了信件晕倒在地,后来邮递员才知道那个托他寄信的女人已经死了三年,而且死相凄惨,是被丈夫挖眼而死的,他看到的不是屋里装潢的红色,而是直直地对着女人没有眼珠的血眼眶!后来那封信一开竟然一个字都没有的空白信,只有格子线是红色的,带着血色,老一辈人都说空白的信是邮给死人的,不送到死人会生气。
宋启正把一箱子的信件倒在桥边的石头上,绿色的湖水映衬的汉白玉桥散着一股冷光。
“都投胎去吧,别害人了,死了就是死了。”宋启正喃喃自语,把一封一封的信扔进火里,他感受得到身边的怨气越来越重,而那封紫色的信不管如何烧总是好好的,宋启正急忙从火堆里掏出那封信,只见上面写着陶静两个字。猛然间,宋启正回头看去,碧波的湖面上一丝涟漪浅浅的晃动,就像迎面走来一个人,宋启正连忙从怀里掏出那个黄色的咒符沾了吐沫贴在自己身上,那还是他去年在寺庙里求的。
那股阴冷的气息越来越弱,宋启正松了口气,回头的时候不觉又吓了一跳,黑灰被风吹起来在地上拼成字:回吧。
宋启正连忙拿着那些信件往回跑,以前烧信的都是老张,这活儿真瘮人。
4
警察来到商学院调查情况的时候刘明杰正巧来送信,商学院死了一个学生,死在湖边,溺水死的。清早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都发胀了,宋启正依旧是挑信,拿到那封紫色信的时候顿了顿,但是还是拿了起来,刘明杰再次疑惑,却没有过多的问,其实有的时候他以为他很聪明,能以那种方法要来女孩的手机号,没想到女孩更聪明,告诉他的是一个停机了一年的号码。
刘明杰跟老宋说:“大爷,你们学校是不是有个叫陶静的女孩。”
听到那名字宋启正皱了皱眉:“问这个干什么,有没有,与你有关么?”
刘明杰一听这话有些生气,但还是好言地说:“前几天她托我送了快递,最后被退了回来,那天听她说这快递挺着急的。所以打听一下。”
陶静的快递,宋启正愣了一下不觉怒道:“没有,没有这人,以后这种私活儿别乱接,小心让领导知道。”
放下信刘明杰离开,走到大门口的是时候不觉咒骂宋启正,该死的老头,宋启正打了个喷嚏,然后把那些特殊信件放在纸箱子里。才把箱子塞进桌子下,就有人敲门,是警察,为首的警官看着宋启正,眼神锐利。
问了一些情况,警察开车离开,宋启正看着警车走远,拿出昨晚烧不掉的信件,老张说过,第一次收到信的鬼都喜欢自己来拿,烧是烧不掉的。
宋启正放好陶静的信,拿着那些写给正常人的信往送去大楼内的教务处,离开的时候教务处的小秘书跟宋启正说:“宋大爷你把我这封信捎走吧。”
听到小秘书如此说宋启正吓了一跳不觉怒道:“什么捎信,是带信,捎信是……”给死人的。后四个字到了嘴边硬生生让宋启正咽了下去,小秘书一愣不觉到:“捎信和带信有什么不一样,得了大爷,你把信给我带下去吧。”看到宋启正离开,小秘书不觉笑道:“这老头脾气还不小。
拿着那封牛皮纸的信,宋启正都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老张说过,活人若是烧信就离死不远了,捎信,烧信,他给活人捎信,给死人烧信。
回去的时候宋启正特地绕到了湖边,昨天烧信的烟灰还在,被人画了很大的一个白圆。
“听说是被女鬼引诱下去的……”
“才不是呢,说是博士考试没通过,自杀……”
“都不是,我听说是家里死了亲人他昨晚来烧纸,让女鬼不小心给带下去了。”
宋启正没有作声,看了一会儿就转身离开,脑子里总是昨晚那两个字,回吧。
老张,那是老张的字……
再去送信的时候刘明杰很聪明,他把信放到了大的白色信封里,依然署名陶静,但却在宋启正挑完信件之后才塞进那堆要送去教务处的信件堆里,这样这老头就不会莫名其妙地给扣下了。
陶静打开那个大信封,里面还有一个紫色的,打开紫色的信封,信纸上却什么都没写,陶静道:“哪个缺德的恶作剧。”也许很多人不知道空白的信是写给死人的,要是陶静知道,她绝不会骂也不会老实的坐在这那里,而是早已去了拱辰大街。
6
下午上班的人陆续地走进教学楼,教务处的门却依旧关着,门口聚了一大群人,想必又是门锁坏了,宋启正带着来后勤修锁的人打开办公室的大门,只见小秘书躺在地上,双手狠狠地掐着自己的脖子,满脸青紫,已经死了。
警察得到消息来到现场的时候,现场外聚满了人,陶静是新分来的大学生,刚刚毕业两年,家境也很丰厚,没有感情危机,她绝不可能自杀而死。
宋启正看到陶静桌子上的那封信就明白了,朱砂的封线,那是给死人看的信。她收了给死人的信。
警察问着教务领导,想查一下最近陶静有没有什么怪异的行为,领导摇头不觉想到,那天宋启正恼怒的画面,警察听完后道:“你觉得这儿有什么异常么?”
领导道:“宋大爷在我们这已经十多年了,从没有对我们这些人发过什么脾气,那天却气得厉害,办公室的人还说这老头不知道吃了什么枪药。”
“是吗。”警察并不在意,人在思想的支配下,过度劳累,过度刺激,都会造成一种精神压力,这种压力支配人的精神暴戾。
又问了些情况,警方带走了那封上午陶静才收到的信,离开现场的时候警察回头看了一眼站在角落里有些胆怯的宋启正,四目相对,宋启正逃避一样低下头。
他一遍一遍地跟自己说,和他没关系,这个陶静和那个陶静重名,碰巧收到了那个陶静的信。那些都不是他的错是鬼在作祟,可是谁又相信这世上真的有鬼?
桂花酿喝了一杯有一杯,宋启正对着空气道:“老张,我知道你没走,你跟那些人打了一辈子的交道,你帮帮我,我给他们烧信就别再乱闹了。”
敬老张的那杯酒洒了,酒杯也摔在了地上,宋启正听到声音吓了一跳,看过去,那撒了一地的酒分明就是老张的脸。
“老张你真的还在,怎么着,我怎么才能像你一样和他们相安无事?”
拱辰大街,一甲十三号,那是老张用酒水写下的,宋启正记下来,水就没了,屋里那股阴气也散了,他知道老张回来过。
7
刘明杰接到齐晓辉的电话时,正在给北陆大街送邮件,那个叫陶静的女孩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了,自己写的那么多信件也没有回复,不觉间他又望向了那天看到陶静的小花园,真是众里寻他千网络,得来全不费功夫。白衣的陶静举着一把洋伞站在坐在雕塑下,样子有些落寞。
放下车,刘明杰走了过去,这次他小心了很多,并没有直接就打招呼,反而陶静先道:“是你,上次的快递真是拜托你了,不然我们全组的设计都会因为我毁掉。”
刘明杰一愣,那封邮件并没有送到已经被退回来,按时间的推算怎么应该到她手上了:“可是……。”
陶静笑道:“有什么可是的,我真得好好谢谢你。”说着一把拉起了刘明杰,她的手很凉。
看着这个开朗的女孩刘明杰打心眼喜欢,可是心里还是有种自卑感,离开的时候,陶静知道他要回商学院,执意要坐他的自行车一同回去,自行车上,刘明杰蹬得特别卖力,他觉得现在一定像极了言情小说里那些在田野上男女主角骑脚踏车的画面,可他不知道在他看来美好的画面,在别人看来再正常不过,邮递员的后座是两个大大的布袋,哪里有什么拿着遮阳伞的白衣少女。
把车停到商学院的门口,陶静头也不回地一溜烟就跑进了学校里。看着陶静越跑越远,刘明杰笑得

『肆』 一个法国诗人,死后一百年多年间不断有女士给他写情书,每个邮差退休后都会把自己的帽子放在他墓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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