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标准指安全帽生产规格要求、技术要求、标记要求及检验规则。一般指最新国家标准GB2811-2007。安全帽标准如下:
一、规格要求
1、垂直间距:按规定条件测量,其值应在25-50mm之间。
2、水平间距:按规定条件测量,其值应在5-20mm之间。
3、佩戴高度:按规定条件测量,其值应在80-90mm之间。
4、帽箍尺寸:分下列三个号码
小号:51-56cm
中号:57-60cm
大号:61-64cm
5、重量:一顶完整的安全帽,重量应尽可能减轻,不应超过400G。
6、帽沿尺寸:最小10mm,最大35mm。帽沿倾斜度以20°-60°为宜。
7、通气孔:安全帽两侧可设通气孔。
8、帽舌:最小10mm,最大55mm。
9、 颜色:安全帽的颜色一般以浅色或醒目的颜色为宜,如白色、浅黄色等。
二、技术要求
1、冲击吸收性能:用三顶安全帽分别在50±2℃(矿井下用安全帽40℃)、-10±2℃及浸水三种情况下处理,然后用5Kg钢锤自1m高度落下进行冲击试验,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均不应超过4900N。
2、耐穿透性能:根据安全帽的材质选用50±2℃、-10±2℃及浸水三种方法中的一种进行处理,然后用3KG钢锥自1m高度落下进行试验,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
三、标记要求
1、每顶安全帽上都应有以下四项永久性标记:
a.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
b.制造年、月;
c.许可证编号;
d.检验合格标志。
2、具有其他性能的安全帽应按下述规定在帽子上做出标记:
a.符合2.2.1耐低温性能的安全帽,做出低温温度标记,如“-20℃”、“-30℃”字样;
b.符合2.2.2耐燃烧性能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R”标记;
c.符合2.2.3电绝缘性能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D”的标记;
d.符合2.2.4侧向刚性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CG”标记。
(1)普通的帽子扩展阅读:
安全帽检验规则
1、安全帽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按标准进行鉴定,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2、每个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以1000~20000顶为一批。
3、安全帽在按GB2812~81规定批量抽验时,如不合格,应再取双倍产品复验。复验后仍有一项不合格者,则该批安全帽为不合格。
4、 国家指定的技术检验部门,有权直接对产品进行不定期技术性能检验。对于不按标准进行生产,产品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有权提出警告或吊销生产许可证。
5、生产许可证每两年更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