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姐姐去年暑假在家裡被警察抓走了,當時18歲,被反銬,腳上鎖了腳銬。前不久我去看她,她還鎖著手銬,
觸犯了什麼刑罰,這個不好猜測。
不過,從你姐姐的淚水中可以看出,你的姐姐是一個有良知和親情的女孩,加上裡面良好的思想教育,相信你的姐姐以後會變好的。
有機會看望一下你姐姐,等姐姐出來好好的善待姐姐。
『貳』 監獄怎麼給死刑犯上腳鐐………死刑犯戴腳鐐都光腳穿拖鞋么
不是,應該是穿長厚襪子,穿布鞋。在腳鐐纏一圈布,才不會磨腳踝
『叄』 看守所戴腳鐐,為什麼還要穿布鞋
一般只有重刑犯或者犯人可能有危險行為的情況下才會給犯人戴腳鐐,穿布鞋是因為把布鞋作為武器的時候危害性小,呵呵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試行)中規定:
第二十條 看守所使用的械具為手銬、腳鐐、警繩。
警繩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對死刑犯執行死刑的時候使用。
使用手銬、腳鐐的時間,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過十五天。特殊情況下需要延長使用時間的,須經主管公安局、處長批准。
人犯在戴手銬、腳鐐期間,看守幹警應當加強教育,在危險行為清除時,應當立即解除。
手銬、腳鐐的制式規格和使用程序必須嚴格遵守規定。
『肆』 看守所里的犯人如果戴腳鐐能穿襪子嗎尤其是白襪子
原則是是可以穿襪子的,他們沒空去洗啦!呵呵!你問的問題真的好好好怪妙啊!穿布鞋那是最好的,他們也喜歡穿!呵呵!(我們也有我們的內部規定、其中包括環境設施、生活安排、勞動分配等等,放心,他們都白白胖胖的,挺好的!就是不能現在外面那麼自由、舒暢了!呵呵!試問:你在看守所里看到的嫌疑人是不是都是光寸頭呢?這你也想問為什麼嗎?是不是有些多餘呢!)有些東西等你長大了就應該會理解了,甚至都不用我們說為什麼了!真的不知道要如何說你才能明白哦!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