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保安制服管理制度/規定
1.保安人員在門崗值勤、小區巡邏、大廈檢查、軍訓及參加如表彰大會等重要會議時,必須按規定穿著公司統一制式的保安服裝、戴大蓋帽、系領帶、戴白色手套、穿黑色皮鞋、佩戴帽徽、胸卡等。
2.制服要保持整齊、挺刮、清潔;衣領、袖口洗滌干凈;穿襯衫要將下擺塞在褲腰內,袖口和褲管不得捲起來;帽徽、肩章要保持端正;胸卡別在左胸前、左上口袋的中間;不準赤腳穿涼鞋或拖鞋立崗、巡邏。
3.保安人員著裝要保持整潔,制服袋扣、領扣、襯衫袖扣必須扣好。穿大衣不準披在肩上,穿春秋套裝內穿白襯衫,系好領帶。注意儀容風紀,嚴禁制服、便服混穿或將制服穿離保安區域。
4.內外衣口袋內不準放過多東西,如香煙、打火機、火柴等;腰間皮帶上不準掛鑰匙及其他掛件;佩肩章的外套或襯衫須將肩章戴正。
5.大蓋帽要戴端正,對講機佩在腰間皮帶右後側,耳機塞在右耳,話筒別在襯衫左領上。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佩戴有色眼鏡。
2. 求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的情況,謝謝!
保安服務作業與管理制度
一,保安員職責
1執行巡邏、門衛、押運等保安服務任務。
2上崗必須穿著統一制服、佩戴規定裝備、佩戴統一的工作證、儀容嚴整,糾正違章時先敬禮,必須做到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上崗時要認真檢查設備設施,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搶劫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並及時報告主管部門領導。
4熟悉本崗位任務和工作程序,執勤過程中要勤巡邏、勤觀察,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案件、事故的發生,力爭做到萬無一失。
5愛護設施設備、公共財物,對護衛點內的一切設施、財物等不得隨便移動及亂用。熟悉消防系統及消防器材的安裝設置,掌握各種來滅火器的使用方法,遇到突發事件能正確進行處理。
6對發生在值勤區域內的不法侵害和災害事故,及時報告客戶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採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7落實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等防範措施,發現值勤區域內的隱患,立即報告客戶單位,並協助予以處置。
8保安人員對值勤區域內發生的不法侵害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不法行為人應送交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機關和其他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
9執勤期間,對崗位內發生的各種情況要認真處理,並做好記錄。
10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誤崗,不漏崗。
11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保安員許可權
1對刑事案件等現行違法犯罪分人員,有權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但無拘留、關押、審訊、沒收財產及罰款的權力。
2對發生在服務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現場秩序以及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但無現場勘查的權力。
3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客戶單位規章制度規定,勸阻或制止未經許可的進入服務區域內的人員、車輛。
4對出入服務區域內的人員、車輛及其攜帶、裝載的物品,按照客戶單位規定進行驗證、檢查,但無人身檢查權。
5按照合同規定對客戶單位進行安全防範檢查,協助客戶制定有關安全保衛的規章制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6執勤中遇有違法犯罪人員不服制止,甚至行凶、報復的,可採取正當防衛,但不得波及無辜人員或不當防衛。
7對客戶單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協助客戶做好「四防(盜竊、哄搶、破壞、事故)」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發現隱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協助客戶及時整改,但不得對客戶單位員工的生產,生活實施監視。
8對非法攜帶槍支、彈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員有權進行盤查、監視,並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或單位保衛部門處理。
9對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和批評教育,但沒有結其處罰的權力。
10對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監視,並向公安機關或保衛組織報告,但無偵查、扣押、搜查的權力。
三 保安員禁止從事的行為
保安員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2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3罰款或沒收財物;
4扣押他人證件或財物;
5辱罵、毆打他人或者教唆毆打他人;
6私自為他人提供保安服務;
7處理民事、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
8其它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
四 交接班制度
1為使崗位值班交接程序規范,保證交接工作正常有序,特製定本制度。
2按時交接班,嚴禁遲到早退,接班保安員應提前10分鍾到達崗位;接班人員未到前,當班人員不準離開崗位 。
3接班人員要詳細了解上一班的執勤情況和當班應注意的事項。
4交班人員應將當班時發生的情況、發生的問題、處理情況及注意事項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5當班發現的情況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一班的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畢;接班人要協助完成。
6接班人員應注意檢查崗位范圍內的物品、設施、器械、裝備等,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必要時雙方簽名作證。
7 當班人員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本和裝備及其他物品,接班人員應在值班記錄本上簽名。
8 交接班時應列隊進行並互敬軍禮。
9 交班人員負責打掃值班場地的衛生。
10 凡違反本制度按獎懲實施細則處理。
五、門衛制度
1 門衛的任務
1.1 對出入的人員實行嚴格的驗證,並依據客戶單位有關的會客制度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對進出人員把好「進門關」,其關鍵是憑有效證件出入,不準無關人員隨便進入。職工出入憑工作證(或證章、廠微、校徽)等統一制發的出入證,住在單位內部的家屬出入憑家屬證件,臨時工憑單位發給的臨時出入證或暫住證,外來聯系工作或業務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並按照規定辦理登記手續,要寫明進入時間、姓名、單位、事由以及攜帶的物品,方可進入。凡無有效證件,不履行登記手續或經確認其無進入必要的,保安門衛應禁止其入內。在驗證過程中,保安門衛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善於發現各種問題的能力,嚴防不法分子利用偽造、塗改、冒充或竊取他人的證件混入客戶單位伺機作案。
1.2對出入人員和車輛所攜帶、裝載的物品、物資嚴格的查檢、核查,禁止私自將危險物品和違禁物品帶入,嚴防客戶物資流失。
對進出人員和車輛所攜帶、裝載的物品、物資進行嚴格的檢驗、核查,主要目的有三個:一是防止私自將危險物品帶入,二是防止將違禁品夾帶入內。三是防止將客戶單位的公有財物或客戶單位職工個人的合法財物夾帶出門。
1.3疏導出入車輛和行人,清理門衛責任區無關人員,保證進出車輛暢通,人員出入有序無阻。
門衛交通的疏導要處理好疏導車輛和行人與檢查出入人員和物資的關系,既要保證門口車輛順利通行和人員出入方便,又要防止無關人員隨意出入和禁止社會上的人員在門口擺攤設點,從事銷售活動或搭棚蓋房、堆物作業或機動車輛、自行車亂停亂放等等,保安門衛要及時清理,或通過單位保衛部門出面清理門口障礙,勸阻無關人員離開,確保大門上進出的暢通。
1.4協助客戶單位管理好職工考勤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來訪接待工作。
有些客戶在簽訂合同時把對本單位的考勤工作交給保安門衛。因此,保安門衛必須嚴肅認真地做好這項工作,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不徇私情,嚴格執行客戶單位的考勤制度,詳細登記職工的出勤情況,電子刷卡要防止代人打卡或冒名打卡。
配合有關部門接待來訪人員時要舉止大方,態度和藹,語言文明對無權處理的問題,決不能擅自作主,對來訪人員遇有疑難或,要盡力給予幫助或耐心說明情況。
1.5協助客戶發現治安隱患,及時整改,健全防範制度,提高安全防範能力,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和保衛部門的工作。
發現客戶單位在安全防範方面存在隱患漏洞時,保安員一方面要及時向客戶單位反饋信息,協助其採取整改措施,消除隱患漏洞;另一方面要主動幫助客戶單位 建立健全安全防範制度,完善防範機制,提高安全防範能力。
保安門衛還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發現可疑人員或物品,要及時向公司機關保衛部門報告,並主動配合他們的工作。
2 保安門衛查驗車輛和人員的方法
2.1保安門衛攔車驗證的要求和方法
2.1.1 攔車的方法
攔車是保安門衛查驗車輛證件的必要手段。要准確掌握攔車的時機,動作要果斷利落,熟練無誤。
當來車駛到與哨位相距10米至15米時,門衛保安應目視機動車,立正站於機動車的側前方,面向機動車,臂向前伸平,五指並攏,拇指朝上,掌心朝車,另一手隨後向前抬起,置於伸手的手下方,五指並攏微微彎曲,掌心向讓其停車方向連續擺數次,示意停車。待車停下後,再示意停車位置。
2.1.2 查驗車輛遇到問題的處置方法
a)出入門衛的車輛,除本單位的以外,保安員要首先示意讓其停車,然後有禮貌地問清情況,確是來單位工作的可示意執行;特別是載運物品的汽車或其他機動車輛,出門時框認真檢查貨單與實和是否相符。必要時,可登車檢查。
b)遇到外來車輛不按示意停車、飛馳而入者,要求牢記車型、牌號,及時報告帶班員或隊部值班員,迅速查找,盡快弄清情況,以防發生意外。
c)單位內部發生火災、爆炸或人員傷亡事故、外部消防車、救護車進入時,可以免檢放行。
d)要查驗車上的人員,如發現與單位業務無關者,應動員其下車在外等候。
2.1.3 驗證方法
驗證是指門衛保安對出入大門的車輛要求其駕駛員或貨主出示駕駛證、貨物放行單等,進行仔細的檢查對照。保安員在接過證件後要先看證件的封面,再翻看內頁的姓名、單位,著重查驗照片與其相貌是否相符,鋼印的單位與簽發證件的單位是否相符,證件是否偽造的,有無塗改痕跡等等。
2.2 對進出大門人員查驗的方法
2.2.1 對客戶單位的員工憑證進出
凡是客戶單位的員工進出大門只要其持有本單位發給的有效證件則應放行,單位的家屬憑單位有關部門發給的證件出入。
2.2.2對外來人員進出大門憑證登記
凡是外來人員進入大門時,門衛保安必須問清其事由,理由正當,讓其出示證件並予以登記,登記時要詳細寫明姓名、單位、事由、進入的時間,攜帶的物品等,如果是找人的,保安員先要通過電話聯系對方同意後,方可進入客戶單位。
2.2.3 查驗證件的基本方法
對進出人員證件的檢驗,主要是查驗其身份證、工作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證件。一般情況下,當來人距門衛1-2米時保安員應請其止步出示證件,著重檢查證件上的姓名、相片與其報稱的是否一致,印章是否清晰,證件的有效期等,夜間查驗證件時,與對方的距離應適當拉大,防止不法分子乘機行凶。
3 保安門衛對緊急情況的處置
保安門衛所要處置的緊急情況是指在門衛責任區內突然發生可能危及客戶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必須採取行動或措施予以處置的平常的事件。
3.1 當客戶單位發生火災時的處置
當客戶單位發生火災時,值勤保安門衛要迅速果斷地採取以下措施:
3.1.1迅速報警
撥通119或110電話後,要冷靜沉著,講清著火地點(街、段、路、里弄、門牌號)和單位名稱、旁邊有什麼特徵,如建築物或其他標志,著火部位、可燃物品稱、火勢大小和著火范圍,之後要注意對方的提問,並把自己所用電話號碼告訴對方,以便及時聯系。報警後,要派人在交叉路口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並簡要介紹火場情況和水源情況。
3.1.2 迅速向單位領導報告
電話報警後,要立即把火災情況向客戶單位有關領導和保安服務公司領導報告。
3.1.3 拉響警報
在報警的同時,要立即拉響火險警報,按動緊急電鈴,一則通知人員撤離危險區域,二則發動職工群眾共同救火。
3.1.4 積極撲救
要迅速切斷與滅火無關的電源,關掉煤氣總開關,將易燃易爆物品撤離起火現場,並積極有效地運用滅火器和消防水帶進行撲救,盡可能地將火災在初起時撲滅。
3.1.5 嚴守大門
防止無關人員湧入單位,阻礙火場滅火,防止不法分子混入,趁火打劫,防止不法分子調虎離山,利用滅火混亂之機,混入進行其他破壞,防止與起火有牽連的縱火或失火嫌疑人逃離現場。
3.2 當群體沖擊客戶單位的處置
3.2.1 立即向領導報告
當事件發生時,要立即將情況向客戶單位有關領導報告,並同時把情況向公安機關的110報告及保安服務公司領導報告。
12.2 把好大門
迅速將通道之門關上,留下側門出口作通過之用。嚴格按照門衛制度驗證出入,防止不明身份的人混入。保安人員要注意語言,盡可能避免防止激化矛盾。
3.2.3密切注意群體性鬧事者的動向
門衛保安利用有利地開,密切觀察群體性鬧事事件為首的和起煽動教唆作用的幕後分子,盡力他們的面貌特徵和主要違法犯罪,採取可行措施客戶單位的損失。
3.2.4 保持 緘默
群體性鬧事大多數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引起的,要解決問題只能偽造黨委政府以及有關單位,保安員如果亂發意見,可能引起不良後果只能保持緘默。
3.2.5打開燈光
如果群體性沖擊事件發生在夜間,保安員應將門口的燈光全部打開,以利於觀察和維護秩序。
3.3 對職工攜帶的物品有懷疑時的處置
對職工攜帶的物品有懷疑時,門衛保安應妥善處理。
3.3.1當發現嫌疑目標或對職工攜帶的提包、包褱等有所懷疑時,可先禮貌地要求其說出包內物品名稱、數量、型號、並請他自己打開包,自己拿出物品,一一核查。
3.3.2 若查無公物、贓物,應禮貌地說聲「謝謝您的合作」,並予以放行。若有不明物品疑為公物或贓物時,請其出示有關證明,對無正當手續的,通知單位保衛部門處理。
1.3.3如果職工拒絕自己開包檢查,可禮貌地請其稍候,並立即報告客戶單位,請客戶單位有關負責同志按規定處理。
3.4 當職工拒不出示有效證件的處置
3.4.1糾正違章一定要講究文明禮貌,態度和藹,說話和氣,以理服人。
3.4.2對拒不出示有效證件,要嚴格按照門衛制度無出入證的不予以入內,無放行單的物資不予放行。
3.4.3雙方發生糾紛時,要沉著冷靜,一面按門衛制度執行,一面向客戶單位報告,請有關領導前來處理。
3.5遇有形跡可疑人員的處理
3.5.1要嚴密觀察,注意真相,分清性質。
3.5.2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的,要問清原因,予以勸解,消除矛盾或不安全因素。
3.5.3判明可能屬於犯罪嫌疑人時,要抓緊時間採取適當措施進行詢問,如有實據,將其抓獲。如條件不具備,應立即向客戶單位保衛部門報告,請示如何處理。
3.5.4若發現系公安機關通緝的逃犯,要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並設法採取必要措施將其扭送到公安機關。
3.6遇有人當面或電話報告緊急情況的處置
3.6.1問明情況。應詳細問清緊急情況的內容,其姓名、住址、工作單位,家庭電話等,並記清其相貌,衣著特徵等情況,同時做好詳細記錄。
3.6.2判明真偽。對報告的情況要作認真的分析。凡對客戶單位有影響的要迅速向客戶單位領導匯報。屬群眾求助求援的,在不影響門衛安全的情況下,應給予援助和支持,屬重大案件或事件的要立即向110報警。
3.7遇有醉漢、傻子、瘋子闖進大門時的處置
3.7.1要進行勸阻,無出入證的不予入內,讓其離開門衛責任區。
3.7.2勸阻無效時,可採取監護措施,並設法通知其家屬或法定監護人、工作單位、派出所,盡快將其領回。
3.7.3防止群眾圍觀造成門口堵塞,同時要警惕別有用心的人裝瘋賣傻,假裝醉漢,趁 引起門口混 亂之機趁火打劫。
3.8 遇有外國人強行闖進大門的處置
3.8.1要問明情況,若無出入許可證件,應勸其離去,但要注意方式和禮節。
3.8.2 要提高警惕,發現其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要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3.9遇有客戶單位剛發生案件時的處置
3.9.1立即封閉大門,防止犯罪嫌疑人利用交通工具快速闖出大門逃跑。
3.9.2實行門禁制度,嚴格履行驗證手續,對身份不明的暫不入內或暫不放行。
3.9.3提高警惕,加強防範。嚴防犯罪嫌疑人狗急跳牆,持械行凶,強行奪路而逃。
3.10遇有夜間突然停電時的處置
3.10.1暫停出入。在照明恢復前嚴禁一切人員,車輛進出。
3.10.2查明原因。立即報告客戶單位有關領導,迅速查明停電或燈光熄滅的原因。
3.10.3注意觀察。密切注視門衛責任區內可疑跡象,防止不法分子趁 機行凶或盜竊等。
注:
1. 在本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客戶單位的實行情況寫出客戶單位具體門衛制度。
2. 如本規定與客戶的要求有出入,則需及時修改本規定以滿足客戶的要求。
希望以上資料對您有所幫助!
3. 請問為什麼保安制服不統一謝謝!
保安是屬於物業公司的人員,可以說保安的制服就是物業公司的工作服。這個就像其他公司一樣都有自己的廠服。這樣也更好區分各自的員工。
4.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範文3篇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是為了提高保安員整體精神面貌,統一保安員服裝穿著,全面提升公司形象而制定的。下面是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歡迎參閱。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1
第一條 服裝款式與配置
1、保安服配置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蓋帽1頂(含帽徽)、領帶1條,肩章1對,臂章一副。2、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條 服裝的使用期限
1、保安員服裝冬季、夏季制服、帽子、領帶、肩章的使用期限均為2年。
2、保安人員對服裝應愛護並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損,應按服裝價格參考標准賠償。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第三條 服裝的製作與尺寸設定標准
保安人員服裝製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號為製作標准,除特別情況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條 保安人員服裝折舊扣減
1、保安人員 入職 後,不收取服裝押金,但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或因工作表現違反公司規定被辭退的,應扣減服裝折舊費用。
2、保安人員入職服務不足6個月的(含6個月), 離職 時扣回全部服裝費的100%;服務滿6個月,不滿24個月的,按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折舊費用。超過24個月的,按新發的標准和繼續服務月數計算減扣裝折舊費用。
3、試用期間不符合用人標准被辭退或在工作期間違反護衛管理規定的,亦按上述標准辦理。因公司經營管理發生變化,縮減保安崗辭退人員的,不收取服裝折舊費用,但舊裝應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裝費從保安人員辭職的結算費中扣取。
5、服務時間從試用期入職之日開始計算。
6、服裝折舊費用應由財務部計算結算工資時負責扣減。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2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保安制服的領用、發放和管理,特製定本規定。
二、范圍
本規定明確了公司保安制服領用、發放范圍,收費及折舊辦法等。
三、職責
1、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制服的購置、保管和發放。
2、運營管理部負責員工著裝的檢查工作。
3、人力資源部負責制服發放名單的統計核實工作。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1、 保安制服分類:共分冬裝、夏裝、春秋裝和特種裝四種,其中含附件有:帽子1頂,帽徽1枚,內腰帶1條,胸牌(號)1付,套式肩章1付。
(1)冬裝包括:,冬執勤服。
(2)夏裝包括:短制襯、長制襯。
(3)春秋裝包括:春秋押運服。
(4)特種裝包括:個性服務服裝。
2、 保安制服發放范圍
(1)制服發放范圍僅限於公司保安隊員。
(2)新進保安入職培訓後即發放制服。
(3)制服發放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並做好發放記錄台帳。 3、保安員服裝發放要求
1)新進保安員經培訓合格後按季節發放制服。
2)在職保安員按各類服裝使用年限,到達使用年限後進行新服裝發放。
4、保安制服領用及折舊辦法
冬裝使用年限為四年,夏裝和春秋裝的使用年限為兩年,特種服另外要求。價格以實際購價為准,轉崗、離崗應及時上交制服及標識。
(1) 保安制服因個人原因丟失、損壞等情況無法使用,由本人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經部長簽批,按折舊費由當事人予以賠償,同時綜合管理部核實後可重新發放新制服,並以發放之日計算使用年限。
(2)保安離崗、轉崗,如未及時返還制服和標識或制服和標識丟失者,按原價賠償。
(3)保安離職、轉崗,如及時返還制服,則按制服折舊計算 方法 計算折舊。折舊費由保安個人承擔,從其工資中扣除。
(4)制服折舊計算方法:
1)實習期間內離職的,按原價計算
2)在職不滿半年離職或轉崗,交納制服費用按二分之一折舊費計算。
3)在職滿半年、不滿一年離職或轉崗,交納制服費用按三分之一折舊費計算。
4)在職滿一年、不滿二年離職或轉崗,交納制服費用按四分之一折舊費計算。
5)在職滿二年,不承擔折舊費。
保安員服裝管理規定3
一、保安服裝(以下簡稱“服裝”)是保安員勤務用裝,由公司按本規定統一配發不得自購或他種形式自備。
二、為了避免和減少因保安員流失所造成的服裝費用損失,服裝費一律由個人先行支付,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予補發: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齡一年以上、四年以下期間所配發的服裝費,由公司和個人各負擔50%。公司負擔部分自保安員連續工作滿一年後的第一個月起,分24個月平均隨月工資補發。
(二)在本公司連續工齡四年以上、七年以下期間所配發的服裝費,由公司負擔70%,個人負擔30%。公司負擔部分自保安員連續工作滿五年後的第一個月起,分24個月平均隨月工資補發。
(三)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七年以後所配發的服裝費全部由公司承擔,自發放服裝的第二個月起,分24個月平均隨月工資補發。 三、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未滿一年或者滿一年後脫離公司的,服裝費全部有個人承擔,公司不予補發。
四、享受公司補發服裝費的保安員脫離公司,公司按本規定第二條規定只補發服裝費至其離職的上一個月,其餘服裝費由個人擔負,配發的服裝也由個人所有。
五、保安胸標和工號不在配裝之列,發放時公司收取押金100元。離職時完好上交公司,押金予以返還。但如有丟失、損壞、殘缺、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不予返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