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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峽馬甲購物袋采購批發

發布時間:2022-10-17 16:35:11

⑴ 「禁塑令」的資料

2008年1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從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並實行塑料袋有償使用制度。
2015年1月1號開始,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 規定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塑料餐具。這也成為中國施行"限塑令"6年以來,首個全面"禁塑"的省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內容:
一、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
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以下簡稱超薄塑料購物袋)。發展改革委要抓緊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將超薄塑料購物袋列入淘汰類產品目錄。質檢總局要加快修訂塑料購物袋國家標准,制訂醒目的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研究推廣塑料購物袋快速簡易檢測方法,督促企業嚴格按國家標准組織生產,保證塑料購物袋的質量。
二、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
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是使用塑料購物袋最集中的場所,而且目前大多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為引導群眾合理使用、節約使用塑料購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商品零售場所必須對塑料購物袋明碼標價,並在商品價外收取塑料購物袋價款,不得無償提供或將塑料購物袋價款隱含在商品總價內合並收取。商務部要會同發展改革委制訂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並切實抓好貫徹落實,逐步形成有償使用塑料購物袋的市場環境。
三、加強對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的監督檢查
質檢部門要建立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機制。對違規繼續生產超薄塑料購物袋的,或不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的,以及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相應給予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要完善質量監管措施,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行曝光、召回、整改、處罰等制度。
工商部門要加強對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監督檢查,對違規繼續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等行為,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予以查處。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要加強對市場內銷售和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戶銷售、使用合格塑料購物袋。塑料購物袋銷售企業要建立購銷台賬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購物袋流入市場。
旅客列車、客船、客車、飛機、車站、機場及旅遊景區等不得向旅客、遊客提供超薄塑料購物袋(包裝袋),鐵道、交通、民航、旅遊等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四、提高廢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
環衛部門要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處理,切實減少被混入垃圾焚燒或填埋的廢塑料數量。廢舊物資回收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廢塑料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指導、支持物資回收企業建立健全回收網點,充分利用價格杠桿和提供優質服務等措施促進廢塑料的回收,大力推進規模化分揀和分級利用,充分發揮塑料資源的效用。
環保部門要加大對廢塑料回收利用過程的環境監管,制訂環境准入條件、污染控制標准和技術規范並監督實施,建立廢塑料從回收、運輸、貯存到再生利用的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
科技部門要加大對廢塑料處理處置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開發推廣提高廢塑料利用附加值的技術和產品,提高廢塑料資源利用水平。
財政、稅務部門要盡快研究制定抑制廢塑料污染的稅收政策,利用稅收杠桿調控塑料購物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支持、鼓勵廢塑料綜合利用產業的發展。
五、大力營造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的良好氛圍
結合環境日、節能宣傳周等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互聯網等各種媒體,採取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方式,重點選擇社區、村鎮、學校、超市、商場、集貿市場及車站、機場、旅遊景點等場所,廣泛宣傳"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傳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的重要意義,使廣大群眾和生產、銷售企業牢固樹立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意識,自覺合理使用塑料購物袋,依法生產、銷售合格塑料購物袋。
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重復使用耐用型購物袋,減少使用塑料袋,引導企業簡化商品包裝,積極選用綠色、環保的包裝袋,鼓勵企業及社會力量免費為群眾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復使用的購物袋,共同營造節制使用塑料購物袋的良好氛圍。
六、強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工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職能部門制訂具體辦法並抓好落實。發展改革、商務、質檢、工商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確保各項限產限售限用措施落實到位。要加強行政監察和執法監督檢查,切實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責任。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力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⑵ 中國(限塑令)原文

《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商 務 部 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改革委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工 商 總 局

2008 年第 8 號

《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已經2008年4月16日商務部第五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發展改革委、國家工商總局同意,現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部 長 陳德銘
主 任 張 平
局 長 周伯華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引導消費者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品零售場所是指向消費者提供零售服務的各類超市、商場、集貿市場。
本辦法所稱塑料購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場所提供的,用於裝盛消費者所購商品,具有提攜功能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場所基於衛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於裝盛散裝生鮮食品、熟食、麵食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
塑料購物袋的材質及技術要求由國家相關標准予以規范。
第三條 商品零售場所應當依據本辦法向消費者有償提供塑料購物袋。
第四條 商務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過程中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 商品零售場所對塑料購物袋應當依法明碼標價。
第六條 商品零售場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購物袋價格,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低於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
(二)不標明價格或不按規定的內容方式標明價格銷售塑料購物袋;
(三)採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標示的價格向消費者銷售塑料購物袋;
(四)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
第七條 商品零售場所應當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消費者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數量、單價和款項。
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市場對消費者開具銷售憑證確有困難的除外。
第八條 商品零售場所應向依法設立的塑料購物袋生產廠家、批發商或進口商采購塑料購物袋,並索取相關證照,建立塑料購物袋購銷台賬,以備查驗。
第九條 商品零售場所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第十條 商品零售場所應採取措施,為消費者自帶購物袋、購物籃購物提供便利。
第十一條 鼓勵商品零售場所提供符合相關質量標准和環保要求的塑料購物袋替代品。
第十二條 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市場,可以由開辦單位或經其批准在市場內設立的專營(或兼營)塑料購物袋經營攤位實行塑料購物袋統一采購、銷售。
第十三條 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下列商品零售場所,由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一)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市場;
(二)場內外租超市、櫃台;
(三)大型超市、商場引廠進店的經營攤位。
第十四條 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有關價格行為和明碼標價規定的,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 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有關競爭行為和第七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六條 商品零售場所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20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 商品零售場所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十八條 商品零售場所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因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受到處罰的,商務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將處罰情況向社會公告。
第十九條 鼓勵新聞媒體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可會同同級價格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備案。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實施。

參考資料:
http://www.gov.cn/flfg/2008-05/15/content_975809.htm

⑶ 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引導消費者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制訂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商品零售場所是指向消費者提供零售服務的各類超市、商場、集貿市場。

本辦法所稱塑料購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場所提供的,用於裝盛消費者所購商品,具有提攜功能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場所基於衛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於裝盛散裝生鮮食品、熟食、麵食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

塑料購物袋的材質及技術要求由國家相關標准予以規范。第三條商品零售場所應當依據本辦法向消費者有償提供塑料購物袋。第四條商務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過程中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第五條商品零售場所對塑料購物袋應當依法明碼標價。第六條商品零售場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購物袋價格,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低於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

(二)不標明價格或不按規定的內容方式標明價格銷售塑料購物袋;

(三)採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標示的價格向消費者銷售塑料購物袋;

(四)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第七條商品零售場所應當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消費者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數量、單價和款項。

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市場對消費者開具銷售憑證確有困難的除外。第八條商品零售場所應向依法設立的塑料購物袋生產廠家、批發商或進口商采購塑料購物袋,並索取相關證照,建立塑料購物袋購銷台賬,以備查驗。第九條商品零售場所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第十條商品零售場所應採取措施,為消費者自帶購物袋、購物籃購物提供便利。第十一條鼓勵商品零售場所提供符合相關質量標准和環保要求的塑料購物袋替代品。第十二條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市場,可以由開辦單位或經其批准在市場內設立的專營(或兼營)塑料購物袋經營攤位實行塑料購物袋統一采購、銷售。第十三條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下列商品零售場所,由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一)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市場;

(二)場內外租超市、櫃台;

(三)大型超市、商場引廠進店的經營攤位。第十四條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有關價格行為和明碼標價規定的,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第十五條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有關競爭行為和第七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第十六條商品零售場所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20000元以下罰款。第十七條商品零售場所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第十八條商品零售場所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因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受到處罰的,商務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將處罰情況向社會公告。第十九條鼓勵新聞媒體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第二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可會同同級價格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備案。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實施。

⑷ 限朔令是什麼

由來

國家實行「限塑令」,其目的是為了限制和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
國家標准委發布了《塑料購物袋國家標準的徵求意見》,對建立塑料購物袋的生產標准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意見」對市民廣為關心的塑料購物袋的標識、厚度以及與定價相關的大小等級作了說明。「意見」提出,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針對0.025毫米的具體指標要求,有關專家表示,目前市場80%以上的塑料購物袋厚度都無法達到要求,一般農貿市場提供的塑料購物袋厚度在0.005毫米左右,大型超市和商場提供的塑料購物袋厚度一般在0.015毫米至0.020毫米之間。

限塑令實施
2008年6月1日是「限塑令」實施首日,從該天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將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也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京城主要超市、商場、市場已紛紛亮出塑料購物袋收費的公示牌,售價最低為0.1元,最高則達到1.5元。在商家自主定價的前提下,如此懸殊的價格讓市民「左右為難」。
國內一些大型超市數月前就已經開始有步驟地推行環保布袋。在廣州華潤萬家五羊新城店,從去年中秋節開始,就策劃了如購買一定價格的商品即贈送精美環保布袋的一系列環保促銷活動。但是,一些小商品店、菜市場等可能成為「限塑令」的「盲點」。
大多數地區的工商及物價部門為配合「限塑令」,紛紛表示要對不合格塑料袋生產廠家及經營商家進行全面清理,但並未要求統一定價,由商家依據自己的成本支出自主定價。一些專家據此認為,以前消費者使用塑料袋的費用其實是包括在商品里的,而「限塑令」的到來促使商家把原來商品的價格還原,讓以前隱含在商品里的塑料袋價格「浮出水面」,不過是把「暗收費」改成了「明收費」。
誠然,「限塑令」效果的顯現,需要一個過程,也存在執法上的多種難處。但要真正讓「限塑令」落到實處,政府相關部門必須採取剛性的監管措施。一是要對購物袋的材質嚴格把關,一定要使用環保的、可循環利用的材料;二是對於目前因現實條件還無法完全以環保材質替代的地區,在盡量減少塑料袋使用的前提下,嚴格定價標准,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種經營機構進行抽查,完善相關獎懲機制,不可使「限塑令」淪為一紙空文。

限塑令的影響
廠家:優勝劣汰洗牌提速
上海潤龍包裝用品公司原先既做超薄塑料袋,也做厚塑料袋。今年企業將歷時3年、自主研發的「輕質HDPE薄膜」技術投入生產,新型塑料袋的厚度符合標准,不但更環保,成本也大大節省。面對限塑令,該企業放棄從前的生產線,全力投入新品生產。董事長汪世傑說:「以前塑料袋行業競爭慘烈,有了限塑令,日子反而好過多了。」
事實上,能像潤龍這樣從容轉身的企業並不多。日前,記者與上海輕工情報研究所對上海塑料包裝行業進行一番調查,結果顯示,上海塑料馬甲袋年產量約5萬噸,分布在大大小小1500多家塑料企業,其中通過食品級塑料袋生產QS認證的企業只有10多家,大型塑料袋生產企業不到10家。很多小廠使用回料生產,生產環境惡劣,一些作坊之間掛靠廢品回收站,兩三台吹塑機就可以加工,每月產銷量達30噸左右。
塑料袋還是塑料製品中最低層次的產品,行業利潤率不足5%,遠遠低於其他工業包裝類產品。一般家庭作坊生產超薄塑料袋,每噸原材料能生產出100萬個塑料袋,批發利潤分攤到每個袋子上只有0.003元左右。
上海輕工情報研究所孫豪展認為,限塑令一出,價廉質次的超薄塑料袋失去銷路,行業內眾多小企業、小作坊將面臨洗牌。大型塑料包裝企業超薄塑料袋產品較少,轉型容易,因此多數表示所受影響不大。新規出台,市場上可降解塑料袋、環保厚塑料袋、無紡布袋等產品銷路變得更好,刺激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加快技術研發,塑料行業的整體利潤率也將顯著提高。
但也有一些大型企業表示擔憂,不知道政策執行後市場行為會怎樣變化。最初政策會對市場帶來強烈沖擊,但幾個月後政策會不會被鑽空子?政策效應能不能一直持續?如新標准中規定塑料購物袋要達到重復使用7次以上,但強度很難檢測,厚度達標的塑料袋可能大量使用回料、填充料,強度反而不夠,很容易破損。
商家:收銀減速需尋對策
塑料袋從免費到收費,作為塑料袋使用的主要場所———超市大賣場,在服務上已有了悄悄的跟進動作。
收銀流程悄悄變化。實施「限塑令」,大賣場的收銀通道要比過去增加一道程序———詢問顧客是否打算花錢購買塑料馬甲袋,這勢必影響收銀速度,那麼大賣場是如何解決的呢?據了解,沃爾瑪早在今年3月份就開辟了「無塑料袋快速通道」,凡是自帶購物袋的顧客可以在此通道快速結賬,而需要購買塑料袋的顧客則在其它收銀台結賬,顧客分流後加快流通速度。
另據沃爾瑪上海區的負責人介紹,「限塑令實施第一天恰逢「六一」兒童節,將是銷售高峰,我們在開啟所有收銀台的基礎上,還將在一些收銀台配備兩名工作人員,一位專門刷條碼、收錢,另一位幫著顧客把東西裝進購物袋。」
同時,超市賣場方面建議消費者在結賬時,就事先將自帶的購物袋打開准備好,以此加快收銀速度。
提供購物籃租用服務。為了將環保進行到底,有些超市還推出了「出租購物籃」服務。據沃爾瑪上海區有關負責人介紹,如果顧客來超市購物忘了帶袋子,也不打算花錢買塑料袋,超市可以提供租用購物籃服務,消費者只需付一定押金就能租用一個塑料網狀購物籃,大約有40厘米深,如果在一周內將購物籃歸還,憑租用小票就可以拿回押金。目前,租用價格等相關細則正在制訂中,預計6月中旬公布。
市民:少了袋袋垃圾咋辦
家住浦東新區的張曉貞,一天的生活離不開各種塑料袋———早晨為家人買早點、下午到菜場買菜、晚上到超市采購日用品,用的都是塑料袋。她告訴記者,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她也是支持「限塑令」的,但塑料袋不再免費,買東西可以用布袋子,拎菜籃子,最讓她犯難的是:多年養成的用塑料袋裝垃圾的習慣,該怎麼改呢?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與張阿姨有同樣煩惱的市民不在少數。目前,大多市民家裡裝垃圾的塑料袋都是從超市、菜場購物時免費送的,回家往垃圾桶上一套,垃圾裝滿了就直接打包、扔掉。「限塑令」實施後,用何種物品替代塑料袋裝垃圾成了大家關心的問題之一。年輕人大多傾向在超市購買專用的環保垃圾袋。在金橋家樂福超市記者看到,這些環保垃圾袋品種、規格都比較豐富,每百隻價格在4元至10元之間。
中老年人打算買垃圾袋的人並不多。他們未雨綢繆,早在「限塑令」出台後,就忙著「囤積」各種塑料袋了。據了解,本市不少居民都在收集塑料袋,以備6月之後使用,有的甚至從4月份就開始了,至今已經「攢」了近200個。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年人說出了他們的心聲:生活垃圾雜七雜八,剩飯泔腳、菜皮蛋殼,這些不用塑料袋裝,怎麼處理?他們習慣了有袋的生活,乍一離開,有些不適應。
作為垃圾收集儲運單位,本市環衛部門也有隱憂。一位環衛工作者告訴記者,為了解決暴露垃圾污染環境問題,上海用了10年使市民漸漸養成了垃圾袋裝化。現在一紙「限塑令」減少了塑料袋的產生,有可能導致暴露垃圾的回潮,增加環衛作業的麻煩。
《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於2008年6月1日正式實施。消費著購物時服務員都專門提醒:「如果您需要塑料購物袋,請交費。」

⑸ 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引導消費者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商品零售場所是指向消費者提供零售服務的各類超市、商場、集貿市場。
本辦法所稱塑料購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場所提供的,用於裝盛消費者所購商品,具有提攜功能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場所基於衛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於裝盛散裝生鮮食品、熟食、麵食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
塑料購物袋的材質及技術要求由國家相關標准予以規范。
第三條商品零售場所應當依據本辦法向消費者有償提供塑料購物袋。
第四條商務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過程中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商品零售場所對塑料購物袋應當依法明碼標價。
第六條商品零售場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購物袋價格,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低於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
(二)不標明價格或不按規定的內容方式標明價格銷售塑料購物袋;
(三)採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標示的價格向消費者銷售塑料購物袋;
(四)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
第七條商品零售場所應當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消費者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數量、單價和款項。
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市場對消費者開具銷售憑證確有困難的除外。
第八條商品零售場所應向依法設立的塑料購物袋生產廠家、批發商或進口商采購塑料購物袋,並索取相關證照,建立塑料購物袋購銷台賬,以備查驗。
第九條商品零售場所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第十條商品零售場所應採取措施,為消費者自帶購物袋、購物籃購物提供便利。
第十一條鼓勵商品零售場所提供符合相關質量標准和環保要求的塑料購物袋替代品。
第十二條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市場,可以由開辦單位或經其批准在市場內設立的專營(或兼營)塑料購物袋經營攤位實行塑料購物袋統一采購、銷售。
第十三條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下列商品零售場所,由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一)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市場;
(二)場內外租超市、櫃台;
(三)大型超市、商場引廠進店的經營攤位。
第十四條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有關價格行為和明碼標價規定的,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有關競爭行為和第七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六條商品零售場所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20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商品零售場所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十八條商品零售場所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因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受到處罰的,商務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將處罰情況向社會公告。
第十九條鼓勵新聞媒體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可會同同級價格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08年6月1日起實施。

⑹ 拉薩市塑料購物袋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節約資源,防治塑料購物袋廢棄後造成環境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運輸、倉儲、銷售和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塑料購物袋,包括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於0.025毫米)和非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大於或者等於0.025毫米)。第四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生產、運輸、倉儲、銷售和使用塑料購物袋工作的領導,建立高位協調機制,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市場監督管理、生態環境、商務、公安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塑料購物袋管理工作。第五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禁止生產、運輸、倉儲、銷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非超薄塑料購物袋的宣傳教育活動。第六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鼓勵塑料購物袋替代產品的開發、推廣和使用。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生產、運輸、倉儲、銷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

在商品銷售和服務性活動中不得無償提供非超薄塑料購物袋。第八條商品銷售場所對非超薄塑料購物袋應當依法明碼標價。第九條商品銷售場所可自主制定非超薄塑料購物袋價格,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低於經營成本銷售非超薄塑料購物袋;

(二)不標明價格或者不按規定的內容方式標明價格銷售非超薄塑料購物袋;

(三)採取打折或者其他方式不按標示的價格向消費者銷售非超薄塑料購物袋;

(四)向消費者無償或者變相無償提供非超薄塑料購物袋。第十條商品銷售場所應當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消費者購買非超薄塑料購物袋的數量、單價和款項。

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市場對消費者開具銷售憑證確有困難的除外。第十一條商品銷售場所應當向依法設立的非超薄塑料購物袋生產廠家、批發商或者進口商采購非超薄塑料購物袋,並索取相關證照,建立非超薄塑料購物袋購銷台賬,以備查驗。第十二條商品銷售場所的經營者對違反本條例有關規定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下列商品銷售場所,由開辦單位或者出租單位對違反本條例有關規定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一)以出租攤位形式經營的集貿市場;

(二)場內外租超市、櫃台;

(三)大型超市、商場引廠進店的經營攤位。第十三條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向相關單位和個人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二)進入生產經營場所、產品存放地實施現場檢查;

(三)查閱、復制有關的合同、票據、賬簿等資料;

(四)對生產、銷售和提供的塑料購物袋進行抽樣檢查;

(五)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採取的其他措施。第十四條生產超薄塑料購物袋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設備和違法生產產品,並處違法生產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第十五條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屬於本條例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的超薄塑料購物袋而為其提供運輸、倉儲等便利條件的,由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協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全部運輸、倉儲的收入,並處違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第十六條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第十七條商品銷售場所的經營者、開辦單位或者出租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九條有關價格行為和明碼標價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五千元以下罰款。第十八條商品銷售場所的經營者、開辦單位或者出租單位違反本條例第九條有關競爭行為和第十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第十九條商品銷售場所經營者、開辦單位或者出租單位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二萬元以下罰款。

⑺ 六一限塑令的具體內容

限塑由來
國家實行「限塑令」,其目的是為了限制和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

塑料購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國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購物袋。塑料購物袋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由於過量使用及回收處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嚴重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特別是超薄塑料購物袋容易破損,大多被隨意丟棄,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目前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已經限制塑料購物袋的生產、銷售、使用。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從源頭上採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生產耐用、易於回收的塑料購物袋,引導、鼓勵群眾合理使用塑料購物袋,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生態環境,進一步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我國於2008年發布了限制使用塑料袋的通知,該通知被群眾稱為「限塑令」。

2007年12月31日,國家有關部門正式發布通知,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針對0.025毫米的具體指標要求,有關專家表示,目前市場80%以上的塑料購物袋厚度都無法達到要求,一般農貿市場提供的塑料購物袋厚度在0.005毫米左右,大型超市和商場提供的塑料購物袋厚度一般在0.015毫米至0.020毫米之間。

2008年2月5日,國家標准委出台首部塑料購物袋國家標準的徵求意見稿,開始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3月4日。塑料購物袋國家標准由國家標准委和中國輕工業聯合會完成。其中規定,塑料購物袋的厚度必須≥0.025毫米。顏色方面,直接接觸食品用塑料購物袋應為本色。外觀上,不允許出現氣泡、穿孔等瑕疵。在食品安全方面,直接接觸食品的塑料購物袋必須標有「食品用」字樣。使用安全方面,塑料袋必須有安全性說明和警告語,如「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險,請遠離嬰兒和幼兒」等。在環保方面,塑料袋必須標有「為了保護環境和節約資源,請多次使用」文字。同時,塑料袋應明確標識生產廠家名稱,並明確標識公稱承重,單位為千克。

限塑令的內容
一、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
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以下簡稱超薄塑料購物袋)。發展改革委要抓緊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將超薄塑料購物袋列入淘汰類產品目錄。質檢總局要加快修訂塑料購物袋國家標准,制訂醒目的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研究推廣塑料購物袋快速簡易檢測方法,督促企業嚴格按國家標准組織生產,保證塑料購物袋的質量。

二、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
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是使用塑料購物袋最集中的場所,而且目前大多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為引導群眾合理使用、節約使用塑料購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商品零售場所必須對塑料購物袋明碼標價,並在商品價外收取塑料購物袋價款,不得無償提供或將塑料購物袋價款隱含在商品總價內合並收取。商務部要會同發展改革委制訂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的具體管理辦法,並切實抓好貫徹落實,逐步形成有償使用塑料購物袋的市場環境。

三、加強對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的監督檢查
質檢部門要建立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機制。對違規繼續生產超薄塑料購物袋的,或不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的,以及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相應給予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要完善質量監管措施,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行曝光、召回、整改、處罰等制度。
工商部門要加強對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監督檢查,對違規繼續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等行為,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予以查處。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要加強對市場內銷售和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戶銷售、使用合格塑料購物袋。塑料購物袋銷售企業要建立購銷台賬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購物袋流入市場。
旅客列車、客船、客車、飛機、車站、機場及旅遊景區等不得向旅客、遊客提供超薄塑料購物袋(包裝袋),鐵道、交通、民航、旅遊等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四、提高廢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
環衛部門要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分類處理,切實減少被混入垃圾焚燒或填埋的廢塑料數量。廢舊物資回收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廢塑料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指導、支持物資回收企業建立健全回收網點,充分利用價格杠桿和提供優質服務等措施促進廢塑料的回收,大力推進規模化分揀和分級利用,充分發揮塑料資源的效用。
環保部門要加大對廢塑料回收利用過程的環境監管,制訂環境准入條件、污染控制標准和技術規范並監督實施,建立廢塑料從回收、運輸、貯存到再生利用的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
科技部門要加大對廢塑料處理處置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開發推廣提高廢塑料利用附加值的技術和產品,提高廢塑料資源利用水平。
財政、稅務部門要盡快研究制定抑制廢塑料污染的稅收政策,利用稅收杠桿調控塑料購物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支持、鼓勵廢塑料綜合利用產業的發展。

五、大力營造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的良好氛圍
結合環境日、節能宣傳周等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互聯網等各種媒體,採取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方式,重點選擇社區、村鎮、學校、超市、商場、集貿市場及車站、機場、旅遊景點等場所,廣泛宣傳「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傳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的重要意義,使廣大群眾和生產、銷售企業牢固樹立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意識,自覺合理使用塑料購物袋,依法生產、銷售合格塑料購物袋。
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重復使用耐用型購物袋,減少使用塑料袋,引導企業簡化商品包裝,積極選用綠色、環保的包裝袋,鼓勵企業及社會力量免費為群眾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復使用的購物袋,共同營造節制使用塑料購物袋的良好氛圍。

六、強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工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職能部門制訂具體辦法並抓好落實。發展改革、商務、質檢、工商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確保各項限產限售限用措施落實到位。要加強行政監察和執法監督檢查,切實落實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責任。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力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限塑令實施
2008年6月1日是「限塑令」實施首日,從該天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將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也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北京主要超市、商場、市場已紛紛亮出塑料購物袋收費的公示牌,售價最低為0.1元,最高則達到1.5元。

國內一些大型超市數月前就已經開始有步驟地推行環保布袋。在廣州華潤萬家五羊新城店,從去年中秋節開始,就策劃了如購買一定價格的商品即贈送精美環保布袋的一系列環保促銷活動。但是,一些小商品店、菜市場等可能成為「限塑令」的「盲點」。

大多數地區的工商及物價部門為配合「限塑令」,紛紛表示要對不合格塑料袋生產廠家及經營商家進行全面清理,但並未要求統一定價,由商家依據自己的成本支出自主定價。一些專家據此認為,以前消費者使用塑料袋的費用其實是包括在商品里的,而「限塑令」的到來促使商家把原來商品的價格還原,讓以前隱含在商品里的塑料袋價格「浮出水面」,不過是把「暗收費」改成了「明收費」。

誠然,「限塑令」效果的顯現,需要一個過程,也存在執法上的多種難處。但要真正讓「限塑令」落到實處,政府相關部門必須採取剛性的監管措施。一是要對購物袋的材質嚴格把關,一定要使用環保的、可循環利用的材料;二是對於目前因現實條件還無法完全以環保材質替代的地區,在盡量減少塑料袋使用的前提下,嚴格定價標准,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種經營機構進行抽查,完善相關獎懲機制,不可使「限塑令」淪為一紙空文。

限塑令的影響
廠家:優勝劣汰洗牌提速
有的包裝用品公司原先既做超薄塑料袋,也做厚塑料袋。有的企業自主研發的新型技術投入生產後,新型塑料袋的厚度符合標准,不但更環保,成本也大大節省。面對限塑令,這類企業放棄從前的生產線,全力投入新品生產。

當然,能夠從容轉身的企業並不多。例如對上海塑料包裝行業的調查結果顯示,上海塑料馬甲袋年產量約5萬噸,分布在大大小小1500多家塑料企業,其中通過食品級塑料袋生產QS認證的企業只有10多家,大型塑料袋生產企業不到10家。很多小廠使用回料生產,生產環境惡劣,一些作坊之間掛靠廢品回收站,兩三台吹塑機就可以加工,每月產銷量達30噸左右。

塑料袋還是塑料製品中最低層次的產品,行業利潤率不足5%,遠遠低於其他工業包裝類產品。一般家庭作坊生產超薄塑料袋,每噸原材料能生產出100萬個塑料袋,批發利潤分攤到每個袋子上只有0.003元左右。

有專家認為,限塑令一出,價廉質次的超薄塑料袋失去銷路,行業內眾多小企業、小作坊將面臨洗牌。大型塑料包裝企業超薄塑料袋產品較少,轉型容易,因此多數表示所受影響不大。新規出台,市場上可降解塑料袋、環保厚塑料袋、無紡布袋等產品銷路變得更好,刺激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加快技術研發,塑料行業的整體利潤率也將顯著提高。

但也有一些大型企業表示擔憂,不知道政策執行後市場行為會怎樣變化。最初政策會對市場帶來強烈沖擊,但幾個月後政策會不會被鑽空子?政策效應能不能一直持續?如新標准中規定塑料購物袋要達到重復使用7次以上,但強度很難檢測,厚度達標的塑料袋可能大量使用回料、填充料,強度反而不夠,很容易破損。

商家:收銀減速需尋對策
塑料袋從免費到收費,作為塑料袋使用的主要場所———超市大賣場,在服務上已有了悄悄的跟進動作。

收銀流程悄悄變化。實施「限塑令」,大賣場的收銀通道要比過去增加一道程序——詢問顧客是否打算花錢購買塑料馬甲袋,這勢必影響收銀速度,那麼大賣場是如何解決的呢?據了解,沃爾瑪早在今年3月份就開辟了「無塑料袋快速通道」,凡是自帶購物袋的顧客可以在此通道快速結賬,而需要購買塑料袋的顧客則在其它收銀台結賬,顧客分流後加快流通速度。

限塑令實施第一天恰逢「六一」兒童節,將是銷售高峰,有的商家在開啟所有收銀台的基礎上,還將在一些收銀台配備兩名工作人員,一位專門刷條碼、收錢,另一位幫著顧客把東西裝進購物袋。

同時,超市賣場方面建議消費者在結賬時,就事先將自帶的購物袋打開准備好,以此加快收銀速度。

提供購物籃租用服務。為了將環保進行到底,有些超市還推出了「出租購物籃」服務。據沃爾瑪上海區有關負責人介紹,如果顧客來超市購物忘了帶袋子,也不打算花錢買塑料袋,超市可以提供租用購物籃服務,消費者只需付一定押金就能租用一個塑料網狀購物籃,大約有40厘米深,如果在一周內將購物籃歸還,憑租用小票就可以拿回押金。目前,租用價格等相關細則正在制訂中,預計6月中旬公布。

市民:少了袋裝垃圾咋辦
家住浦東新區的張曉貞,一天的生活離不開各種塑料袋———早晨為家人買早點、下午到菜場買菜、晚上到超市采購日用品,用的都是塑料袋。她告訴記者,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她也是支持「限塑令」的,但塑料袋不再免費,買東西可以用布袋子,拎菜籃子,最讓她犯難的是:多年養成的用塑料袋裝垃圾的習慣,該怎麼改呢?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與張阿姨有同樣煩惱的市民不在少數。目前,大多市民家裡裝垃圾的塑料袋都是從超市、菜場購物時免費送的,回家往垃圾桶上一套,垃圾裝滿了就直接打包、扔掉。「限塑令」實施後,用何種物品替代塑料袋裝垃圾成了大家關心的問題之一。年輕人大多傾向在超市購買專用的環保垃圾袋。在金橋家樂福超市記者看到,這些環保垃圾袋品種、規格都比較豐富,每百隻價格在4元至10元之間。

中老年人打算買垃圾袋的人並不多。他們未雨綢繆,早在「限塑令」出台後,就忙著「囤積」各種塑料袋了。據了解,本市不少居民都在收集塑料袋,以備6月之後使用,有的甚至從4月份就開始了,至今已經「攢」了近200個。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年人說出了他們的心聲:生活垃圾雜七雜八,剩飯泔腳、菜皮蛋殼,這些不用塑料袋裝,怎麼處理?他們習慣了有袋的生活,乍一離開,有些不適應。

作為垃圾收集儲運單位,上海市環衛部門也有隱憂。一位環衛工作者告訴記者,為了解決暴露垃圾污染環境問題,上海用了10年使市民漸漸養成了垃圾袋裝化。現在一紙「限塑令」減少了塑料袋的產生,有可能導致暴露垃圾的回潮,增加環衛作業的麻煩。

為什麼要實施「限塑令」,「限塑令」的核心內容、適用范圍,以及如何實施等問題已經成為廣大市民百姓議論的熱點。

為此,記者專門采訪了市商務委有關負責人。
問:為什麼要對塑料購物袋實行有償使用制度?
答: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是提高廣大市民百姓環保意識的手段之一。其目的,就是培養廣大市民百姓樹立「減少或不用」塑料購物袋的觀念,引導和鼓勵廣大市民百姓改變購物習慣,合理使用塑料購物袋,從而減少塑料購物袋使用總量,遏制「白色污染」,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生態環境。
問:「限塑令」的核心內容是什麼?
答:「限塑令」有兩個核心內容,一是規定商品零售場所不得銷售、使用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二是規定商品零售場所應當依據本辦法向消費者有償提供塑料購物袋。
問:「限塑令」主要適用於哪些范圍?
答:「限塑令」規定:有償使用塑料購物袋的實施范圍限定為超市、商場和集貿市場。「限塑令」所稱的超市和商場包括: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倉儲會員店、百貨店、專業店、專賣店、家居建材店、購物中心等,可以說基本涵蓋了所有商品零售環節。
問:「限塑令」中所稱的塑料購物袋是不是我們平日在商場、超市經常見到和使用的塑料袋?
答:「限塑令」明確規定,塑料購物袋系指由商品零售場所提供的,用於裝盛消費者所購商品,具有提攜功能的塑料袋。但這里所講的塑料購物袋不包括商品零售場所基於衛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於裝盛散裝生鮮食品、熟食、麵食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這與國家標准化委員會於今年4月16日發布的《塑料購物袋標准》的規定相一致。
問:「限塑令」並沒有對塑料購物袋明確定價,但對某些零售企業採取定價過低、不明碼標價銷售塑料購物袋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等違規行為是如何界定的?
答:「限塑令」規定,商品零售場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購物袋價格,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是低於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
二是不標明價格或不按規定的內容方式標明價格銷售塑料購物袋;
三是採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標示的價格向消費者銷售塑料購物袋;
四是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
也就是說,塑料購物袋的定價不得低於經營成本;商品零售場所必須按照規定對塑料購物袋明碼標價;要按明碼標定的價格向消費者足額收費,並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消費者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數量、單價和款項;打折銷售、無償提供或以舊換新、購物超過一定額度免費贈送等方法皆為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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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天津頻道5月27日電 6月1日就快到了,帶著何種工具去購物成了人們不得不面對的問題,買一個環保購物袋確實是最簡便的,可是這種購物袋的價格和質量卻讓很多人不甘心掏出錢來。其實環保購物袋只是一個概念,並沒有設定統一的顏色甚至是式樣,無紡布也只是能反復使用的材料之一。
在人們為選擇購物袋頭痛的時候,曾經提供免費塑料袋的商家們,也採用了不同的應對方式。大型超市在按部就班准備,從6月1日開始,顧客要想得到塑料袋肯定要另付費。可對一些小商戶而言,提供免費的塑料袋還要執行一段時間。
在超市的銀台,總可以看到收銀員身邊成堆的塑料購物袋,不過從6月1日起,他們身邊的塑料袋將大量減少。塑料袋將不再是免費贈品,而是成了明碼標價的商品。為了響應「禁塑令」,各大連鎖超市已經准備好相當數量的環保型購物袋。
家樂福
與華潤萬家超市相似,家樂福超市現在也在「吃老本」,到本月末,超市庫存的塑料袋也將用光。記者走訪了5家連鎖超市發現,每個連鎖店都在採取換購、贈送等方式,向顧客提供環保購物袋。從超市有關負責人口中得知,從6月1日起,該超市塑料包裝袋也將收費,小號購物袋價格為0.2元/個,中號為0.3元/個,大號為0.4元/個。
易買得
在超市店內看到,關於「禁塑令」的宣傳廣告被設置在醒目位置。不少顧客在購物的同時已開始購買或兌換環保購物袋。從公司負責人口中得知,「禁塑令」執行當天開始,超市的塑料袋將「明碼標價」,大號塑料袋價格為0.3元/個,小號塑料袋價格為0.2元/個。
津工
津工超市是天津市連鎖店最多的超市,已達300個左右,遍布天津市各地社區。同樣,從6月1日起,塑料袋將不再是免費贈品,而是按照不同尺寸收費。此外,超市還將向消費一定金額的顧客免費提供環保購物袋。記者走訪幾處連鎖店周邊的社區了解到,不少經常到津工超市購物的居民,已經通過超市宣傳對「禁塑令」有所了解,有些居民甚至已經自備好可以反復使用的包裝袋、菜籃子。
批發的忙著「轉變思路」 使用的等著「靜觀其變」
大胡同
記者在大胡同批發市場看到,為了「不給自己找麻煩」,一些專門批發塑料袋的商販也開始「轉變思路」,原先放在攤前的各種顏色的超薄塑料袋已經蹤影全無,取而代之的是可降解的厚塑料袋。
記者在兩處攤位前看到,其中一家雖然還有一些各色的超薄塑料袋,但比以前已經少了很多。「雖然現在我們還沒聽到消息到底讓不讓賣,但已經不敢多進貨了。」這名攤主介紹說,雖然以前批發塑料袋給自己帶來的收入還不錯,但現在國家有規定了,所以,自己也只能改變思路,不會「頂風作案」。
和這個還存有少量超薄塑料袋的批發商比起來,另外一家專門批發環保購物袋的商家似乎「禁塑」得更為徹底。「價錢確實是比以前貴了,但這種明顯比以前那些厚不少,用著也結實啊。」對於一些想要批發塑料袋的人,女攤主忙著解釋。在她看來,自己這也是變相地宣傳環保,讓大家更接受環保塑料袋。
農貿市場
和塑料袋批發商對於「禁塑」的重視比起來,記者在各農貿市場所看到的情況,卻是大相徑庭,而對於「再有一個星期就要實施『禁塑令』」的說法,小販們也並沒放在心上。顯然,農貿市場成了「禁塑」的盲區。
昨天下午,記者在紅橋區一家大型農貿市場里看到,由於正是買菜高峰段,小商販們都是忙個不停,而就掛在攤位前的塑料袋也被他們一個個免費送給顧客裝東西用。「禁止使用塑料袋的事我倒是聽說了,但現在市場里也沒個規定告訴我們到底怎麼辦。」一名賣蔬菜的中年男子說,人家來買菜,他還得告訴人家得收塑料袋錢,如果市場沒硬性規定的話,他真不知道怎麼張嘴。
隨後,記者走訪了河西區以及南開區等多家農貿市場發現,對於即將實施的「禁塑令」,小商販們都沒太當回事。

⑻ 國家實施」限塑令」的積極意義

實施「限塑令」對於全社會的積極意義:

「限塑令」自實施以來,對於全社會的積極意義是不言而喻的,其積極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節約能源: 塑料袋的成本低,且重復使用率也極低,而每年全球要消耗掉的塑料袋的數量也是一個天文數字,因此也就需要消耗掉大量的寶貴的石油資源。而限制使用塑料袋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節省石油資源。

2、 保護環境:塑料袋不僅浪費資源,同時,那些丟棄的塑料袋對於環境也造成了極大的破壞作用。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將塑料袋稱之為「白色垃圾」的主要原因

3、 培養人們的環保意識:限制塑料袋不僅是節省資源,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同時,通過影響這種和我們日常生活緊密聯系的日常行為,可以起到一個很好的宣傳和引導作用,以培養大家的環保意識,保證我們全社會走向一個可持續的發展之路。

消費者的影響

在超市買完東西之後還要再花幾毛錢再買一個塑料袋,原來都是免費的,少數消費者心理上可能有些不舒服。但也有一些消費者認識到塑料袋對環境的危害,也表示理解,「境界」更高的消費者,將塑料袋換成了無紡布袋,支持環保事業。限塑令如令已經實施一個多月了,大部分消費者已經適應了新的規則。

(8)三門峽馬甲購物袋采購批發擴展閱讀

國際影響

限塑令頒布後,全球許多國家均實行了限塑令,然而德國98%的塑料包裝均通過回收體系進行處理,德國媒體對歐洲委員會減少手提袋使用量的提議進行了報道,代表著德國包裝生產商的IK塑料包裝協會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歐洲委員會宣布其提議,歐盟成員國可自由選擇降低塑料袋使用量的最佳措施。歐洲委員會宣布這項提議是出於超薄塑料袋對環境的污染,尤其是對海洋環境造成的影響

⑼ 「限塑令」是哪年頒部的,什麼時候施行的

2007年頒部,2008年施行。

2007年12月31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目的是為了限制和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

通知明確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

「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成果:

實施初期,限塑令對於規范商家的塑料袋生產使用,提高公眾環境意識、引導公眾減少使用塑料袋,起到了積極作用。

據2013年國家發改委公布的《「限塑令」實施以來的主要成效》顯示,從2008年到2013年,超市、商場的塑料購物袋使用量普遍減少2/ 3以上,全國主要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使用量累計減少了670億個,累計減少塑料消耗100萬噸。

⑽ 求兩篇政治小論文,一篇1000字左右.急急急!追分

限塑令實施後塑料袋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

塑料袋在給人們生活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對環境造成了長久的危害。由於塑料不易被分解,塑料垃圾如不加以回收,將在環境中變成污染物永久存在並不斷累積,會對環境造成極大危害。而塑料購物已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
本小組於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去了黃島佳士客購物中心做有關使用塑料袋的調查。實驗結果如下:
在上午10:30~11:00這30分鍾內:共有135個人付款,其中男性57人,女性78人。其中用塑料袋的有93人,占總數的68.9%。而使用塑料袋的93人中男性45人,女性48人,占各自性別總數的78.9%和61.5%,占總數的33.3%和35.5%。其中自帶環保袋或塑料袋的有42人,占總數的31.1%,其中男性12人,女性30人,占各自性別總數的21.1%和38.4%,占總數的8.9%和22.2%。 表格如下:

總付款人數 用塑料袋 占總數的百分比 占各自性別的百分比 不用塑料袋或自帶 占總數的百分比 占各自性別的百分比
男 57 45 33.3 78.9 12 8.9 21.1
女 78 48 35.5 61.5 30 22.2 38.4
合計 135 93 68.9 42 31.1

調查發現,仍有超過半數的人群選擇使用(購買)塑料袋,由以男性居多。主要原因有:
1.料袋一般價格在0.1~0.3元之間,價格便宜。
2.大多數人認為購買塑料袋比較方便,快捷。
3.出門忘帶購物袋不得已買塑料袋,也是比較突出的一條。
4.環保袋不方便對購買的商品進行分類,往往是把所有商品都混雜的放在一起,如果購買的商品較多,很容易造成一些商品的變形。
5.市民環保意識不強。沒有充分認識到塑料袋的危害及限塑令的意義。

限塑令的意義:
國家實行「限塑令」是為了限制和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
購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中國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購物袋。塑料購物袋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由於過量使用及回收處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嚴重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特別是超薄塑料購物袋容易破損,大多被隨意丟棄,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目前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已經限制塑料購物袋的生產、銷售、使用。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從源頭上採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生產耐用、易於回收的塑料購物袋,引導、鼓勵群眾合理使用塑料購物袋,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生態環境,進一步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我國國務院辦公廳於2007年12月31日發布了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該通知被群眾稱為「限塑令」。
該通知中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針對0.025毫米的具體指標要求,有關專家表示,目前市場80%以上的塑料購物袋厚度都無法達到要求,一般農貿市場提供的塑料購物袋厚度在0.005毫米左右,大型超市和商場提供的塑料購物袋厚度一般在0.015毫米至0.020毫米之間。

塑料袋的危害:

塑料袋的確給人們生活帶來了方便,但是這一時的方便卻帶來長久的危害。
塑料袋回收價值較低,在使用過程中除了散落在城市街道、旅遊區、水體中、公路和鐵路兩側造成「視覺污染」污染外,它還存在著潛在的危害。 塑料結構穩定,不易被天然微生物菌降解,在自然環境中長期不分離。這就意味著廢塑料垃圾如不加以回收,將在環境中變成污染物永久存在並不斷累積,會對環境造成極大危害。
其一,影響農業發展。廢塑料製品混在土壤中不斷累積,會影響農作物吸收養分和水分,導致農作物減產。
其二,對動物生存構成威脅。拋棄在陸地上或水體中的廢塑料製品,被動物當作食物吞入,導致動物死亡。去年青海湖畔有20戶牧民共有近千隻羊因此致死,經濟損失約30多萬元。羊喜歡吃塑料袋中夾裹著的油性殘留物,卻常常連塑料袋一起吃下去了,由於吃下的塑料長時間滯留胃中難以消化,這些羊的胃被擠滿了,再也不能吃東西,最後只能被活活餓死。這樣的事在動物園、牧區、農村、海洋中屢見不鮮。
其三,廢塑料隨垃圾填埋不僅會佔用大量土地,而且被佔用的土地長期得不到恢復,影響土地的可持續利用。進入生活垃圾中的廢塑料製品如果將其填埋,200年的時間不降解。
而且,塑料袋以石油為原料,不僅消耗了大量資源,還不能被分解,埋在地下會污染土地、河流。
另外,塑料袋本身會釋放有害氣體。特別是熟食,用塑料袋包裝後,常常會變質。變質的食品對兒童健康發育的影響尤為突出。
它耗能巨大,據測算,我國每產1噸塑料袋需耗3噸石油,而我國每年塑料袋的用量至少可供300萬輛普通轎車行駛5年。改變這一局面,淘汰超薄塑料袋大勢所趨,利國利民,功在千秋萬代!

倡議(措施)
1. 避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
2. 提倡用環保袋或布袋代替塑料袋。
3. 對於已使用過的塑料袋可以進行循環使用。
4. 加大市民的環保意識,使市民們認識到塑料袋對環境的危害。
5. 提高塑料袋的售出價格。
6. 限制塑料袋的生產。
7. 對廢舊塑料袋進行統一收購,避免其對環境的污染。
8. 加大宣傳力度,使市民認識到限塑令的重要性。

總結
事實上,白色污染不是塑料的悲哀,而是人們自身的悲哀。白色污染的源頭其實並非物質或用品本身,而是人們的行為習慣。在我們調查中就發現,為了圖方便,幾乎人人都在用塑料袋裝物品,而卻很少有人知道塑料包裝物對環境的危害。
你知道嗎?我們每個人都是環境災難的製造者,也是環境災難的受害者,更是環境災難的治理者。我們每個人都能做到:盡量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用更環保、綠色的材料替代;重復使用,多次利用。
讓我們牢記:人類尊重自然是人類珍愛自己生命的需要。
行動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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