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肩章可以區別。
在我國的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制服都是全國統一的,但是從肩章可以看出不同等級。肩章為金色牡丹花和金色橄欖葉,分為硬肩章,軟肩章,套式肩章。
肩章指佩帶在制服肩部的銜級識別標志。一般由橫杠和星花等組成。
② 行政服務中心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要穿制服嗎
行政服務中心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要穿制服的,親
③ 市場監督管理局穿制服要敬禮嗎
要。
敬禮表示尊重,市場管理局執法幹部身穿制服外樹形象、內強素質,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集體榮譽感,執法幹部隊列整齊,敬禮動作規范有力。
打造一支「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團結協作、勤奮工作」的市場監管隊伍,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服務市場主體。
④ 市場監管局制服沒有領花
沒有的
國家市場監管管理總局,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必須穿制服執法。
一、統一的服裝范圍和發放標准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法制服主要發給所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在職人員。
原則上,為減少重復和浪費,發放方式如下:原工商系統現有執法人員制服不宜再發放,以更換新標識為主;質檢總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其他執法人員將換上新制服和新標識。
地方政府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配置和分配。
原則上,更換標准為:每季度首次發放兩套執法制服,每兩年發放一套;夏季將首次發布一個上限,並每兩年更新一次。首次發布兩套市場監督管理標志,每兩年更新一次。
二、統一著裝時間,並組織實施。
1、2016年3月1日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推出新的執法制服,並佩戴統一標志。
2、新換制服由轄區的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由當地財政部門予以保障。
3、嚴格按照規定,通過公開、公平、透明的招投標方式,選擇表面輔料、服裝服裝生產廠家。
4、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換衣任務按時完成。
⑤ 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個部門工作服相同嗎
是相同的
按照「規范統一、注重形象、節約高效」的原則,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制服採用「2005式」工商制服樣式,統一更換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標志標識。
⑥ 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成立未發制服,穿原工商制服執法沒有問題吧
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成立未發制服,穿原工商制服執法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等發了制服一定要嚴格遵守規定必須穿新制服執法。
一、統一著裝范圍和發放標准。
新式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制服的主要發放范圍為各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在職在編人員。
為減少重復浪費,原則上發放方式為:原工商系統執法人員已有制服的不重發,主要是換發新標志標識;原質監、食葯監系統及其他執法人員則採取新發制服及新標志標識的方式統一著裝。
各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配置和發放。
原則上換發標准為:各季執法制服首次發放兩套,每兩年換發一套;帽子首次發放夏冬帽各一頂,每兩年換發一次;市場監督管理標志標識首次發放兩套,每兩年換發一次。
二、統一換裝時間和組織實施。
1.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6年3月1日前啟用新執法制服,並佩戴統一式樣的標志標識。
2.新制服換裝工作由各轄市(區)人民政府自行組織實施,各地財政予以保障。
3.嚴格按照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以公開、公平、透明的競爭方式選定面輔材料、服裝服飾生產企業。
4.安排專人負責組織實施,確保如期完成換裝任務。
(6)淮安市洪澤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制服擴展閱讀: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調整工商、質監、食葯監管理體制的文件精神,我區於2016年1月整合成立了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區食安辦、工商、質監、食葯監四部門的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
在平時的工作中發現,工作人員仍然穿著原工商、質監、食葯監三套服裝,由於制服、標志的不統一,對外造成群眾和被管理對象的誤解。
既影響了執法形象,又嚴重製約了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為適應新的職能定位和工作需要,市監局統一配發了制服,由三頂「大檐帽」改穿一身衣,這是進一步深化、落實行政體制改革工作的內在要求。
有利於市場監管局進一步理順內部職能、規范自身運作;有利於經營者、消費者和社會各界清晰識別、認可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並對其實行監督。
有利於強化行政執法權威、推進依法行政。既提升了執法形象,又維護了執法權威性,增強全體市場監管人員的團隊意識,提振了幹事創業的精神。
針對制服,該局還制定了制服著裝管理辦法,嚴格規定著裝時間、著裝場合、著裝注意事項,強調了執法服裝著裝意義。
制服配發范圍嚴格限於市場監管局持有執法資格證的在職人員穿著,不得在工作、執法期間規定之外的的時間穿著。
⑦ 市場監督管理局編外人員為人什麼沒有制服
本身就是編外人員
不在編制,沒有服裝
如果執法,可以借用,配合執法人員
⑧ 市場監管局制服肩章區別
沒有區別。
市場監管局肩章由國徽和向陽花組成,象徵市場監督管理事業蓬勃發展,欣欣向榮。
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文化市場、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推進規範文明執法,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會同司法部制定印發了《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6章28條,對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的總體要求,配發范圍、種類、標准,以及預算定額、氣候區域等進行了規范。一是統一制服和標志式樣。6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制服式樣完全統一,主體元素、標志規格以及布局完全統一,不同執法隊伍通過標志中的名稱和圖案加以區分,徹底解決長期以來不同執法部門著裝五花八門的問題。二是向一線執法人員傾斜。重點保障一線執法人員著裝,嚴格區分一線執法人員與行政辦公、人事財務等內勤人員,避免著裝中的「大鍋飯」現象。三是改進著裝管理方式。採取按規定的種類、標准統一換發與個人在年度定額內自主選配相結合的管理方式,嚴格自主選配的管理規定,使之更加符合執法工作實際,避免福利化傾向。四是實行財政全額保障。明確制服和標志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全額負擔,取消此前由個人負擔制服工料費30%的規定。
《辦法》的實施有利於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督促執法人員嚴肅儀容儀表和執法風紀,樹立良好執法形象、維護執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