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問一下,中國海監中國漁政中國海事中國海警這些部門有什麼關聯和區別好亂啊
這四支力量屬於不同的部門管轄,自成體系。但都是維護我國海洋主權和海洋權益的重要力量。
國土資源部下屬中國海洋局及「海監」系列執法船,
農業部漁政局下屬的「漁政」船,
交通部下屬的海事局「海巡」船,
同時還有公安部邊防局下屬的「海警」
以及海關部門的緝私艇。
「海監」是擁有大型船隻最多的海上維權執法力量,以維護中國「海上主權」為主要目的。實際上,上世紀80年代前,中國海洋局還是由海軍代管。海洋局海監總隊的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海軍南海、東海、北海各艦隊的海洋調查船隊。
而「漁政」自上世紀90年代起,通過參與一次有爭議島嶼的海上「維權」,一舉奠定自己在海洋管理上的江湖地位——1994年,農業部南海區漁政接受中央任務,組建船隊登臨與菲律賓存在爭議的美濟礁,並在此後一兩年完成永備工事。從此,南海漁政成為中國非軍事機構中,惟一駐守外海島礁的部門。直到現在,南海漁政依然保持著美濟礁長期有至少一艘漁政船,以及數十名漁政工作人員駐扎的「主權存在」。
與海監、漁政相比,海事局及其「海巡」船的活動范圍要小得多。它們主要從事海上交通管理與海事搜救,一般多在港區附近活動。
公安部邊防局下屬的「海警」部隊,上世紀80年代後組建,主要從事打擊海上走私等海岸公安任務。
而海關部門在海洋管理上卻剛好相反——僅有一些小噸位緝私船艇,實力根本無法和前幾路「諸侯」相提並論。
從執法能力看,截至今年初,海監和漁政擁有最多大噸位遠洋船舶。海監和海巡都擁有艦載直升機和固定翼巡邏機。2000年以來,海監新造船隻最多,發展最快,漁政與海巡次之。一向力量薄弱的海警,在過去幾年中也加入了這一競賽。
經歷艦艇裝備的升級之後,各路「諸侯」在海洋管理上競相擴大各自的影響力。
過去幾年中,漁政執行了「維權護漁」的定期巡航,但傳統上更加重視南海方向。漁政系統在漁船上建立了監視與反應系統,要求所有前往敏感爭議地區的漁船都裝有北斗導航系統。南海漁政可以從總部屏幕上看到全部裝有這套系統的漁船的位置、航向、航速、狀態等信息。漁船可直接與漁政聯系,一旦有事,可調配最近的漁政執法船前往護漁維權。
相比起來,擁有遠洋船隻較少的海巡和海警,主要參與一些聯合維權巡航行動。它們與漁政部門合作密切。
有研究人員指出,各部門建立的海洋管理隊伍,條塊分割、自成體系,協調工作難以進行。部門分工困難,對有些任務各部門爭奪管理權,而對另一些任務各部門又互相推諉。此外,執法機構及其武裝重復建設和多功能利用問題難以解決
以上為有關論述,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② 中國海監總隊怎麼樣
簡介:中國海監總隊,成立於1982年8月23日,由國家海洋局領導。主要職能是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中國管轄海域(包括海岸帶)實施巡航監視,查處侵犯海洋權益、違法使用海域、損害海洋環境與資源、破壞海上設施、擾亂海上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並根據委託或授權進行其他海上執法工作。 1998年,國務院進行機構改革。中共中央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國家海洋局正式設置「中國海監總隊」。1999年1月13日,中國海監總隊掛牌成立,時任國家海洋局局長王曙光任首任中國海監總隊總隊長。2013年,《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規定國家海洋局及其下屬中國海監總隊、原農業部中國漁政、原公安邊防海警和原海關總署緝私警察整合為新的國家海洋局。重新組建的國家海洋局,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同時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
注冊資本:1101萬人民幣
③ 中國漁政著裝有法律依據嗎
經國務院批准統一著裝部門、行業的著裝范圍一覽表
單位 行業統一著裝范圍 個人負擔費用比例 公 安 部 門 (一)著警服范圍:1.公安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省轄市、行署和縣(市)公安機關行政單位中屬行政編制的在編幹警;2.目前在政企合一性質單位設立的公安機構的幹警;3.大中城市大型公共場所和少數地處偏遠、城鄉結合部的重要大型工礦企業、科研單位,周圍情況復雜,治安問題較多,內部保衛組織無法管理,當地公安機關又管不到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公安派出機構的幹警。 (二)著公用警服范圍:1.公安警察院校的幹部、教師和學生;2.公安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中經常到發案現場參與偵破案件的人員;3.公安機關行政單位的在編門衛、傳達人員,駕駛警車、囚車、勘查車、機要通信等公安業務車司機;4.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批准鄉鎮公安派出所招聘的合同制民警。
(三)著化裝服范圍:各級公安機關從事專職秘密偵察工作的人員,改著化裝服,不配發警服。
(四)企業公安消防隊人員,改著上綠下藍消防制式服裝。
(五)公安機關所屬下列單位和人員不屬著裝范圍:1.科研所、醫院、公司、出版社、印刷廠、招待所、幼兒園、農副業生產基地等單位的幹部、職工;2.離退休幹警;3.各種工勤人員。
(六)鐵道、交通、林業、民航系統公安機關幹警比照各級公安機關的規定執行。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范圍外,其他企事業內部安全保衛人員一律不著警服。 國 家 安 全 部門 各級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單位中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 司 法 部 門 勞改勞教 工作幹警 (一)著裝范圍:1.司法部勞改局、勞教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的勞改局、勞教局(處)和地市司法局的勞改處(科)、勞教處(科)機關的在編幹警;2.司法系統的監獄、勞改隊、勞教所、少管所、出入監隊(含收容站、所)、犯人醫院以及強制留場就業場所的在編幹警。 (二)著公用警服范圍:1.勞改、勞教幹警院校的在編幹部、教師和學生;2.勞改勞教單位駕駛囚車、警備車的專職司機和著裝單位的在編門衛、傳達人員。 (三)勞改、勞教機關所屬下列單位和人員不屬著裝范圍:1.勞改、勞教單位的托兒所、幼兒園、招待所、子弟學校、技工學校、科研所、職工醫院、家屬工廠(場、隊)和商店、供應站、各類公司、無勞改犯人或勞教人員的工廠(農場)等機構的工作人員;2.離退休幹警;3.以工代乾的人員;4.中、小學等普通學校教師在特殊學校兼職教學的人員。 法 院 部 門 在全國法院系統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的編制比例未正式確定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中級人民法院經正式任命的在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經濟審判庭、行政審判庭、交通運輸審判庭、告訴申訴審判庭和執行庭工作的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含正、副院長,正、副庭長),基層人民法院經正式任命的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含正、副院長,正、副庭長),穿著統一的人民法院制服。 鐵路、林業、農墾、油田、礦區、海事等法院,比照同級人民法院的著裝范圍著裝。 各級人民法院在編的司法警察,穿著帶法警標志的統一的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門的供應標准及管理辦法執行)。 30% 檢 察 院 部門 在人民檢察院系統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的編制比例未正式確定之前,暫按如下范圍執行。
(一)縣區人民檢察院經正式任命的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
(二)縣、市以上各級人民檢察院經正式任命在刑事、經濟、法紀、監所、控告申訴、鐵路運輸、刑事技術業務廳(處、科)工作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含正、副廳、處、科長);
(三)各級人民檢察院的正、副檢察長。 (四)鐵路運輸、林業、農墾、油田、礦區、勞改勞教等檢察院比照同級人民檢察院的著裝范圍著裝。
(五)各級人民檢察院在編的司法警察。 30% (司法警察按公安部門的供應標准及管理辦法執行) 海 關 部 門 凡在國境站、港口、機場、車站、郵局等現場以及對外執行職務的海關工作人員;海關總署需要到地方海關業務場所的幹部;各海關院校畢業班的學生和需要到海關業務場所的教職員,均應穿著海關制服。 30% 商 品 檢 驗 部門 凡經常在國境站、港口、機場、車站、進出口商品檢驗場所執行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督管理和對外貿易公證鑒定任務的外勤商檢人員,均穿著商檢制服。 凡既做外勤抽樣工作,又兼做內勤化驗工作的商檢人員也穿著商檢制服,但換發制服和鞋帽的年限比正常著裝人員延長二年。 凡不到現場執行任務的商檢人員一律不著裝。 30% 衛 生 部 門1.衛生檢疫 人員 只限開放口岸對外執行衛生檢疫任務的外勤幹部著裝;不直接參加對外執行衛生檢疫任務的工作人員一律不著裝;門衛和司機製做化纖料的工作服。 30% 2.食品衛生 監督人員 食品衛生監督員專用制服,限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第二十三條規定,由人民政府發給證書〔鐵路、交通、廠(場)礦的食品衛生監督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發給證書〕的食品衛生監督員執行監督任務時著用。 30% 農 業 部 門1.動植物檢疫 工作人員 凡在港口、機場、車站、郵局等現場執行對外動植物檢疫任務的人員,均應穿著對外動植物檢疫制服,佩帶檢疫標志。 30% 2.沿海和邊境 水域漁政檢察人員 凡在沿海漁場、港口和內陸邊境水域現場執行漁政監督檢查任務的專職漁政人員,均應穿著統一的漁政服裝,佩戴標志。 30% 3.漁船檢驗 人員 凡在對外開放港口現場執行涉外工作的漁船檢驗人員應穿著統一式樣的漁船檢驗服裝,佩戴標志。 30% 4.漁港監督人員 凡在對外開放港口現場執行涉外工作的漁港監督人員應穿著統一式樣的漁港監督服裝,佩戴標志。 30% 5.農業植物 檢疫人員 凡在縣級(含縣級)以上地方各級農業行政部門所屬植物檢疫機構內,負責執行國家植物檢疫任務的現任專職植物檢疫工作人員,應穿著統一服裝,其他人員一律不著裝。
專職檢疫工作人員是指經省級農業行政部門批准,報農牧漁業部備案後,正式授予「農牧漁業部植物檢疫員證」的專職植物檢疫員。 30% 6.內陸水域漁 政檢察人員 凡在內陸水域現場執行監督檢查任務的專職漁政人員,均應穿著漁政服裝。非現場執行監督檢查工作的漁政人員和工勤人員,水產企業、生產聯合體、漁業管理委員會等生產管理部門和群眾性管理組織的人員不得制著漁政服裝,必要時可由縣以上地方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制發與「中國漁政」相區別的標志。 30% 林 業 部 門 森林植物 檢疫人員 凡在縣級(含縣)以上地方各級林業行政部門所屬的森林植物檢疫(以下簡稱森檢)機構內,負責執行國家森檢疫任務的現任專職森檢工作人員,方可著森檢服裝,其他人員一律不得著裝。
專職森檢工作人員是指經省級林業行政部門批准,報林業部備案後,持有「森林植物檢疫證」的人員。 30% 交 通 部 門 1.港務監督 人員 凡經國務院批準的對外開放港口港務監督部門的外勤工作人員,應穿著港務監督制服,佩戴帽徽和肩章 30% 2.船舶檢驗 工作人員 凡經國務院批準的對外開放港口對外籍船舶檢驗的工作人員均應穿著船檢制服,佩戴帽徽的胸章。 30% 3.內河港務監 督工作人員 暫按: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航運(交通)局,長江航政管理局批準的港航監督外勤人員。 30% 國 家 海 洋 部 門 (一)船員、調查隊員、船大隊部經常出海工作的人員、監測中心經常出海的執法工作人員、航空遙感隊上飛機和上船和執法人員、浮標隊員,局(巡航和條法處)和分局機關執法管理人員,第三海洋研究所海監船和執法管理人員。 (二)不符合第一項第一條配發范圍者,凡因工作需要著裝海洋制服者,可以價撥,按成本價格收全費。 30% 工 商 行 政 管理部門 基層工商行政管理所、檢查站(隊)、稽私隊的正式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直轄市,省轄市,縣(含縣級市)及市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正式工商行政管理人員。 30% 稅 務 部 門 稅務系統著裝范圍僅限於下列人員:基層稅務所、檢查站、稽查隊的國家正式工作人員,在縣(市)稅務局,直轄市及省(區)轄市和市轄區稅務局直接從事征稅的國家正式工作人員。
另外,財政部門從事農稅(指農業稅、耕地佔用稅、農林特產稅、牧業稅、契稅)徵收工作的人員可以著裝,從事其他業務工作的人員不得著裝;
基層財政部門從事農稅徵收的正式工作人員,在縣(市)、直轄市、省轄市和市轄區財政部門負有直接從事農稅徵收管理的專職工作人員可統一著裝;
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基層財政部門的農稅助征員(一年以上的),可根據工作需要程度配發公用裝。 30% 其 它 一、專職律師、涉外公證人員配發制服,不屬於統一著裝,只是為出庭辨護和涉外公證時衣著整潔,其配發范圍:(一)各級司法行政部門所屬的法律顧問處(律師事務所,下同)和經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專業法律顧問處專門從事律師工作的現職律師。(二)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審定的市、縣、區從事涉外公證工作的現職公證人員。 50% 二、經濟民警和企事業專職消防人員:(一)凡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核准在編的經濟民警,按規定著裝,其他人員嚴禁著經濟民警服裝。(二)在企、事業單位專門從事消防保衛工作的人員,並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審核批準的,均按本規定著裝 (同公安) 三、歷史上就著裝的鐵道、郵電、民航、航運等生產經營部門著企業標志服裝。 30%
④ 全國各地的城管人員的制服為什麼不一樣
國務院早已明令禁止城管人員不得著統一制服,但有些單位借口執法方便而變通,因此出現了全國城管人員服裝不統一的現象。因為他們的衣服用的是老百姓的錢,那老百姓錢有多有少,比如 蘇州富,他們的衣服就好,滄州窮,所以他們的衣服就差點。
因為他們的衣服是他們的衣食父母(當地領導)挑的,領導喜歡什麼,他們就穿什麼,或者不穿什麼……
因為他們的權力不同,有的可以抓賣雞蛋的老婆婆,有的可以打烤紅薯的老伯伯,有的可以把同夥抓起來脫褲子…… 城管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政府行政部門,只是政府授權或委託處理一些城市管理事物的單位. 所以各地城管都是自行製作 配發的.
下面是經國務院批準的統一著裝部門及人員名單
附件1:
經國務院批準的統一著裝部門及人員名單
一、公安部門
屬於人民警察建制並授予警銜的在編人民警察。
二、國家安全部門
國家安全機關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任務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三、司法部門
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四、法院系統
法院系統在編的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五、檢察院系統
檢察院系統在編的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六、海關系統
屬於海關建制並授予關銜的工作人員和緝私警察。
七、稅務系統
國稅和地稅系統直接從事征稅的工作人員。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的工作人員。
九、國家質檢部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在口岸從事檢驗檢疫的工作人員。
十、衛生部門
衛生部門直接從事食品衛生監督的專職工作人員。
十一、農業部門
1、沿海、邊境水域和內陸水域從事漁政監督檢查任務的專職漁政人員;
2、從事農業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
3、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涉外漁船檢驗和漁港監督的專職人員。
十二、林業部門
從事森林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
十三、交通部門
1、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港務監督的外勤工作人員和對外籍船舶檢驗的專職人員;
2、內河港務監督工作人員。
十四、國家海洋部門
國家海洋局所屬海洋調查船隊和從事海監船工作的專職人員、船員
⑤ 什麼是:海監 海巡 海警 漁政
海監:中國海洋環境監視監測船隊(簡稱中國海監總隊),隸屬於國家海洋局。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彭真同志親筆為船隊題字——「中國海監」 中國海監制式服裝的分類按肩章標識區別,分別為:一類、二類、三類、 四類、五類。第一類為最高類。海監肩章配發給國家公務員職務序列管理的中國海監各級機構在編在崗人員。類別和配發標准如下: 一類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監肩徽、肩扣和一粒帶海監標志的大五星,主要配發給中國海監總隊正副職、海區總隊正職、副廳級省總隊正職及廳(局)級人員。 二類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監肩徽、肩扣和三粒帶海監標志的五星,主要配發給副廳級省總隊副職、處級省總隊正副職、海區總隊副職、海區支隊正副職及處級人員。 三類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監肩徽、肩扣和兩粒帶海監標志的五星,主要配發給市支隊正、副職及科級人員。 四類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監肩徽、肩扣和一粒帶海監標志的五星,主要配發給縣大隊正副職、持海洋監察證的執法人員及科員。 五類肩章:黑色底板上配海監肩徽、肩扣,主要配發各級其他海監人員、海監船員 總隊主要職責: 中國海監總隊的主要職能是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我國管轄海域(包括海岸帶)實施巡航監視,查處侵犯海洋權益、違法使用海域、損害海洋環境與資源、破壞海上設施、擾亂海上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並根據委託或授權進行其他海上執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並組織實施海洋執法監察工作規劃、計劃。 (二)擬定中國海監經費使用計劃,監督管理業務經費使用。 (三)建設和管理中國海監隊伍,制定海洋執法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 (四)組織協調我國管轄海域海洋執法監察工作,發布海洋執法監察公報和通報。 (五)組織對海上重大事件的應急監視、調查取證,並依法查處。 (六)建設和管理海洋監視網,管理海洋執法監察信息。 (七)建設和管理海洋執法監察技術支持系統,組織擬定海洋執法監察的技術規范、標准。 (八)承辦海洋監察員資格管理和培訓工作,核發海洋監察員證書。 (九)擬定並組織實施中國海監船舶、飛機和設備及物資的配備、維護計劃,監督中國海監船舶、飛機的安全工作。管理海監隊伍的配備和使用。 (十)監督管理中國海監船舶、飛機眩號和中國海監人員的著裝、標識的使用。 (十一)承辦海洋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海警:全稱中國公安邊防海警部隊(CHINA COAST GUARD), 隸屬於公安部邊防局 主要負責近海海上治安,編制列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邊防部隊序列,是由公安部領導管理的現役部隊。海警是維護海上治安的公安執法力量,與其他部門的海上執法力量相比,海警是中國唯一的海上武裝執法力量。 海警部隊目前最大的編制是隸屬各邊防總隊的正團級支隊,部分單位兩名主官高配副師,全國共有20個海警支隊,分別為: 福建邊防總隊海警一支隊(福州)、二支隊(泉州)、三支隊(廈門) 廣東邊防總隊海警一支隊(廣州)、二支隊(汕頭)、三支隊(湛江) 遼寧邊防總隊海警一支隊(大連)、二支隊(丹東) 河北邊防總隊海警支隊(秦皇島) 山東邊防總隊海警一支隊(威海)、二支隊(青島) 浙江邊防總隊海警一支隊(台州)、二支隊(寧波) 、三支隊(溫州蒼南、平陽) 海南邊防總隊海警一支隊(海口)、二支隊(三亞)、三支隊(文昌) 廣西邊防總隊海警一支隊(北海)、二支隊(防城港)、三支隊(欽州) 江蘇邊防總隊海警支隊(太倉) 、二大隊(海門東灶港) 天津邊防總隊海警支隊 上海邊防總隊海警支隊 海巡:隸屬於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它和海警都是海上的警察,只不過海警是治安警察,海巡是交通警察 海巡的主要目的是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簡介 經國務院批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以下簡稱「海事局」)已經成立。海事局是在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交通安全監督局)和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交通部船舶檢驗局)的基礎上,合並組建而成的。海事局為交通部直屬機構,實行垂直管理體制。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海事局負責行使國家水上安全監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執法,並履行交通部安全生產等管理職能。 海事局的主要職責包括:��(一)擬定和組織實施國家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標准。��(二)統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監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產條件和水運企業安全管理體系;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違法案件;歸口管理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三)負責船舶、海上設施檢驗行業管理以及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設施法定檢驗、發證工作;審定船舶檢驗機構和驗船師資質、審批外國驗船組織在華設立代表機構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中國籍船舶登記、發證、檢查和進出港(境)簽證;負責外國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國港口、水域的監督管理;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它貨物的安全監督。�� (四)負責船員、引航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發征管理。審核和監督管理船員、引航員培訓機構資質及其質量體系;負責海員證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環境。負責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港外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劃定;負責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監督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條件;核准與通航安全有關的岸線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管理沉船沉物打撈和礙航物清除;管理和發布全國航行警(通)告,辦理國際航行警告系統中國國家協調人的工作;審批外國籍船舶臨時進入我國非開放水域;負責港口對外開放有關審批工作以及中國便利運輸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標無線電導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區港口航道測繪並組織編印相關航海圖書資料;歸口管理交通行業測繪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水上搜尋救助,負責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七)組織實施國際海事條約;履行「船旗國」及「港口國」監督管理義務,依法維護國家主權;負責有關海事業務國際組織事務和有關國際合作、交流事宜。�� (八)組織編制全國海事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有關計劃;管理所屬單位基本建設、財務、教育、科技、人事、勞動工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船舶港務費、船舶噸稅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國海事系統統計和行風建設工作。註:在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的修改之前,海事局仍繼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的名義對外開展執法管理工作。 漁政:中國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隸屬於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代表國家行使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 主要職責(一)負責漁業行業管理。 (二)擬訂漁業發展戰略、政策、規劃、計劃並指導實施;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指導漁業標准化生產,組織實施養殖證制度;擬訂漁業有關標准和技術規范並組織實施。 (四)提出漁業科研、技術推廣項目建議,承擔重大科研、推廣項目的遴選及組織實施工作;指導漁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五)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監督管理水產養殖用獸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建立養殖檔案,參與水產品質檢體系建設和管理。 (六)擬訂養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的政策、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漁業捕撈許可制度;負責漁船、漁機、漁具、漁港、漁業航標、漁業船員、漁業電信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漁業資源、水生生物濕地、水生野生動植物和水產種質資源的保護;負責水產苗種管理,組織水產新品種審定;指導水生生物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 (八)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和監督重大漁業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重要涉漁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和生態補償工作;指導漁業節能減排工作。 (九)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參與品牌培育和市場體系建設,提出水產品國際貿易政策建議。 (十)負責漁業統計工作;負責漁業生產、水生動植物疫情、漁業災情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參與水產品供求信息、價格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國際漁業合作;監督執行國際漁業條約、協定;負責遠洋漁業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中國漁政」隊伍建設;承擔維護國家海洋和淡水管轄水域漁業權益的工作,協調處理重大漁業突發事件和涉外漁事糾紛,代表國家行使漁政漁港和漁船檢驗監督管理權。 (十三)編制漁業行業基本建設規劃,提出項目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編制本行業財政專項規劃,提出部門預算和專項轉移支付安排建議並組織或指導實施。 (十四)指導漁業安全生產,負責漁業防災減災工作,提出漁業救災計劃及資金安排建議,指導漁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五)指導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
⑥ 交通運輸部有文件要全國統一交通執法的制服車輛嗎
沒有,但是已經有依據了,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8〕63號)的文件:(五)加強執法保障。地方黨委和政府要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將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相關經費保障。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有關統一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以及執法執勤用車(船艇)配備,按中央統一規定執行。加快執法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和信息化移動執法,強化執法信息共享。加強執法人員職業保障,依法參加社會保險、落實撫恤等政策,提高執法風險保障水平。-------「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是重點,因為目前交通執法人員的著裝還是叫做執法服裝,並非制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國辦發〔1986〕29號)的規定:
一、整頓著裝范圍,控制著裝人數
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二)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三)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四)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一般不再發化裝服或化裝服費)。(五)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六)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七)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八)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九)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十)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十一)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十三)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著裝。
三、加強對統一著裝的管理
(一)必須重申,批准統一著裝的許可權集中在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無權批准。經批準的著裝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規定,不得自行擴大著裝范圍,提高供應標准。對自行批准著裝和擴大著裝范圍、提高供應標準的,要追究批准人的責任,並一律由著裝人自己出錢,不得用公款報銷。今後國務院原則上不再批准增加統一著裝人員。
很明顯,交通執法並不在這個范圍內,制服的審批許可權在國務院,交通運輸部沒有這個許可權,他可以做出方案報國務院審批,因為現在有了依據,可惜一年多過去了,還是沒有什麼動靜!
⑦ 中國海監、漁政、海警、海事各管理些什麼
中國海監:
中國海監(CMS),全稱是中國海監總隊,列入中國國家海洋局(STATE OCEANIC ADMINISTRAT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編制。是國家海洋局領導下、中央與地方相結合的行政執法隊伍,由國家、省、市、縣四級海監機構共同組成。其領導機構中國海監總隊成立於1998年。國家隊伍由中國海監北海海區總隊、中國海監東海海區總隊、中國海監南海海區總隊3個海區總隊及其所屬的9個海監支隊、3個航空支隊、3個維權支隊組成,經國家原人事部(現為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批准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地方隊伍由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隊,[1]52個地、市級海監支隊,189個縣市級海監大隊組成;7個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支隊和1個自然保護大隊。隊伍總人數逾7000人。
主要職能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對我國管轄海域(包括海岸帶)實施巡航監視,對侵犯海洋權益、非法使用海域、損害海洋環境與資源、破壞海上設施、擾亂海上秩序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中國漁政:
中國漁政,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漁業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政局」,主要職能是維權護漁,維護海上漁業生產秩序,保護漁業資源。
中國邊防海警:
中國海警,全稱中國公安邊防海警部隊(CHINA COAST GUARD),
隸屬於公安部邊防管理局。主要負責近海海上治安,編制列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邊防部隊序列,是由公安部領導管理的現役部隊。
主要負責近海海上治安,編制列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邊防部隊序列,是由公安部領導管理的現役部隊。海警是維護海上治安的公安執法力量,其最初源於前蘇聯海上執法體制。值得注意的是,與其他部門的海上執法力量相比,海警是中國唯一的海上武裝執法力量。盡管海警部隊少量艦只具備搭載直升機的能力,但目前為止海警仍未配備艦載直升機,也不具備直升機出警能力。海警部隊的主要任務是打擊包括海盜和恐怖主義在內的海上犯罪,盡管目前為止中國仍未發生過類似印度孟買、美國「9.11」這樣的恐怖襲擊事件,但中國對這類事件也持警惕態度。 鑒於公安邊防海警部隊所擔負的任務,並在中國海上執法體系中所佔的地位和能力也是首屈一指,故也被稱為中國的「海岸警衛隊」,在對外交流中常常扮演協調和牽頭的角色。
中國海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以下簡稱「海事局」)。海事局是在原中華人民共和國
港務監督局(交通安全監督局)和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交通部船舶檢驗局)的基礎上,合並組建而成的。海事局為交通部直屬機構,實行垂直管理體制。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海事局負責行使國家水上安全監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執法,並履行交通部安全生產等管理職能。
中國海上緝私警察:
中國海關總署緝私警察職責范圍涵蓋走私犯罪偵查、海上緝私、走私違規案件查處、緝私情報、國際執法合作等多項職能。
⑧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局的中國海警局舉行首場發布會
中國海警局25日在北京舉行了掛牌以來的首場新聞發布會。就原公安、海關、漁政、海監職能的整合情況,中國海警局司令部法制處處長劉曉燕說,「我們堅持邊整合、邊工作」,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和海上安全穩定。 「今天是我們中國海警局首次舉行新聞發布會」,中國海警司令部副參謀長張春儒說。2013年3月,中國官方決定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同年7月,國家海洋局重組後正式掛牌,中國海警局同時掛牌。原國家海洋局及其中國海監、公安部邊防海警、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的職責得以整合。雖然自官方批准整合至今已兩年有餘,記者注意到,當天參加中國海警局首場發布會的四位官員,仍然分別身著原公安邊防、海關緝私警察、中國漁政、中國海監的制服。「在推進海警隊伍整合的同時,我們堅持邊整合、邊工作,積極履行國家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統籌做好海上維權和綜合執法工作,有力維護了國家海洋權益和海上秩序」,中國海警局司令部法制處處長劉曉燕說。劉曉燕介紹,中國海警局負責海上維權和綜合執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管理海上邊界,負責海上重要目標的安全警衛,處置海上突發事件,綜合行使海上治安、刑事、緝私、漁業、海洋環境保護、海域使用、海島保護等執法任務,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和海上安全穩定。據了解,自2015年1月20日起,中國海警一線執法人員已統一著警察作訓服執行維權執法任務。目前,整個海警隊伍的統一服裝正在設計製作中。當天的發布會是介紹近期中國海警連續破獲的特大非法獵捕紅珊瑚案件。中國海警採取海上控、港口查的方式,已在重點海域開展全天候、全方位巡邏,保持高壓態勢。
⑨ 中國海監船有那些裝備
作為首批建造的6艘海監船中第一艘投入使用的船舶,「中國海監27」總長75.8米、型寬10.2米、型深4.7米、排水量1200噸、續航力5000海里,可載43人,最高航速超過20節,配置了衛通B站、GPS定位系統、船舶氣象儀、測深儀、電子海圖等高科技專業裝備,可在除南北極海域外的航區航行,該船還配備了快速執法艇,速度高達25節,具有較強的快速反應能力。
⑩ 海監、漁政船員怎麼樣啊
海監的待遇是不錯的,屬於公務員;但是海監船員不一樣,船員不是公務員,屬於編外人員,工資待遇比較低,目前按廣州的標准,大約:水手2200,駕駛員2600,船長大副3000,大概這種標准,當然還有一點獎金等等福利。大副一年下來,平均月收入4000-4500,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