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的員工工作服費用應由誰來承擔
應當在公司的勞動保護經費里開支,財務核算進成本,誰讓員工承擔誰就違反勞動法,工作服也敢要員工承擔,還有天理嗎
『貳』 離職時公司要求我賠償制服費用
肯定是不合法的!制服是公司為規范員工而免費給員工穿的,這個找員工要錢明顯是剋扣行為,到企業管理委員會或者到當地人事部門投訴他去!但是你要注意,一定要有證據,比如他們如果要扣錢的話你要他們給你開個收據,要簽字加蓋章的!這樣你打起官司來方便!
『叄』 公司要求購買制服錢自付後,工作不到一個月就被辭退.制服錢誰出
。若是公司自動辭退你的,你又轉正了的話,完全有理由要回制服錢;若是沒有轉正的話要看情況:當時在付之前有沒有什麼協議或是口頭協議,說工作多長時間會退給你制服錢。
或者你可以要求你的公司將制服收回後,把錢退給你,兩全的策略,要鬥智斗勇哦!
『肆』 勞動法中關於制服收費問題,急
勞動法中沒有關於制服收費問題的規定。
但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即: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的時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在此范圍內也包括工作服的押金,保證金,都不能向勞動者收取。
但是由於制服屬勞動保護一項,至於工作期間是否收費就要看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的約定。但是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是不能收的。
『伍』 員工制服要員工付錢是否合法
交一半的制服費用屬於合法,但離職是制服仍然要返還公司就有點兒扯不清了。
『陸』 工作服費用該不該員工出
現在很多企業都有這種規定,比較正常啦。如果每個人都進去幾天就走,公司又不扣工作服費的話,那麼公司光工作服都要賠死啊。
『柒』 關於公司員工制服費用收取由那方出的問題···
新入職的員工,若沒到試用期結束就離開公司,一般是交回工作服,退回押金。已過試用期者,若工作時間較長,工作服可以不退,不過有的公司規定在離職時是必須歸還的,這是公司離職手續上必須的一個步驟。要不,離職員工穿工服在外惹點亂子,影響不就壞了!如果用人單位強制勞動者用工資購買工作服,那麼用人單位的做法違反勞動法及相關規章。這屬於用人單位單方對於勞動合同中關於工資支付約定的變更。按照勞動規章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剋扣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扣工資用於購買工作服,是違法的。工作服是應該公司免費提供的,按照勞動法,企業是不能收取這個費用的
『捌』 工作服誰來承擔費用
這個沒有什麼明文規定,像我公司就是做滿一年就公司出,不滿就相應的扣
『玖』 用人單位需要穿制服,這筆費用應該由誰出
按理來說 是公司應該退還 但是也說了 要3個月退還 然後你也同意了!所以我估計這和費用你要自己承擔了!就算是違章了 但是你怎麼辦 他就是不給你 你可以去勞動局 但是 這樣的小事情勞動局 就算答應也不會給你解決的 所以說哥們 忍了吧!
『拾』 在一家公司里上班,當辭職的時候公司說要收取公司制服的費用.這該怎麼辦
按照法律來說,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剋扣職工工資。但實際當中還是有些行業特性存在的,如你所說的工作服問題,一般是這樣,公司提供工作服,那麼工作服費用應當由公司承擔,畢竟穿工作服的目的是為了公司的統一形象,並且是由公司規定的。但有部分公司會在離職時要求員工支付一定比例的工作服費用。我建議你,若你的離職是正常手續辦理的,則不進行支付。若離職手續不完全的,則建議不要因小失大,工資到手,稍許損失也無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