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一份貨運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1、非專職或指定人員不準動用電梯(升降吊籃)。
2、電梯運行時除拉料人員,其他人員一律不準乘坐。
3、料車進出轎廂做到勿碰門壁。
4、電梯載重量不準超過額定標准。
5、不允許利用轎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的開啟來裝運長物件。
6、轎廂頂上部除電梯固有設備外,不得放置他物。
7、上班前做好檢查或試行,發現轎廂晃動或有聲響要停車檢查。轎廂上下停層安全保險裝置必須良好。
8、運行時,井道/轎廂必須關閉。
9、應急開關供檢查或修理時使用,平時不準動用。
10、有事離開,必須關好井道門。
11、井道/轎廂門軌道隨時疏通,防止軋塞。
12、工作完畢隨手關閉電源開關。
13、機器間嚴禁堆放雜物,地面清潔,防止雨雪飛入,平時應關門上銷,進道底坑內不準積水。
14、轎廂保持清潔衛生。
15、升降吊籃除運送生產物料外,不準載人,防止事故發生。
❷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是什麼
第一條
機房設備的維修保養,必須拉開電源開關方可進行。特殊情況下不能拉開電源時,應做好安全措施並小心謹慎地工作,以免造成人身和設備事故。
第二條搜索
電梯因檢修或保養需停機時,必須確認電梯內無乘客後,方可停機。
第三條
在維修、保養施工中,必須注意工作的的協調和配合,有人協同工作時,開機、停機前都必須揚聲,得到對方應答後方可操作。
第四條
在機頂做檢修、保養工作時,除了判別故障和調試需要外,禁行快車。
第五條
下井底作業時,禁止關閉廳門(廳門留有人監視時例外),廳門口必須擺設告示牌,防止無關人員靠近。
第六條
井底作業時,首先開亮井底燈,按下井底安全開關,若上方有人工作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第七條
進入井道、井底作業時間,估計超過一小時者,必須嚴格執行井道、井底作業規定。
第八條
進出廳門或維修保養廳門時,只許用工具墊門腳,嚴禁掛門纜,防止纜倉放不正造成事故。
第九條
維修、保養工作完工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切忌遺留。
第十條
機房、井道因工作需要動火時,必須遵守公司動火規定,辦好動火證,指定專人操作和監視,事後清理火種
❸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一條 機房設備的維修保養,必須拉開電源開關方可進行。特殊情況下不能拉開電源時,應做好安全措施並小心謹慎地工作,以免造成人身和設備事故。
第二條 電梯因檢修或保養需停機時,必須確認電梯內無乘客後,方可停機。
第三條 在維修、保養施工中,必須注意工作的的協調和配合,有人協同工作時,開機、停機前都必須揚聲,得到對方應答後方可操作。
第四條 在機頂做檢修、保養工作時,除了判別故障和調試需要外,禁行快車。
第五條 下井底作業時,禁止關閉廳門(廳門留有人監視時例外),廳門口必須擺設告示牌,防止無關人員靠近。
第六條 井底作業時,首先開亮井底燈,按下井底安全開關,若上方有人工作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第七條 進入井道、井底作業時間,估計超過一小時者,必須嚴格執行井道、井底作業規定。
第八條 進出廳門或維修保養廳門時,只許用工具墊門腳,嚴禁掛門纜,防止纜倉放不正造成事故。
第九條 維修、保養工作完工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切忌遺留。
第十條 機房、井道因工作需要動火時,必須遵守公司動火規定,辦好動火證,指定專人操作和監視,事後清理火種
❹ 電梯安全注意事項
電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注意超限過載電梯不能超載,當電梯報警時,就應該主動退出,等下一趟再乘,電梯超載是很危險的。
電梯停穩後,乘客進出電梯時應注意觀察電梯轎箱地板和樓層是否水平,如果不平,說明電梯存在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以保障乘客安全。
❺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哪些內容
生產、使用、檢測、監督等方面。
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當將擬進行的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所在地區(縣)電梯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後即可施工。電梯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電梯,不得購置未取得電梯製造許可的單位製造的電梯。
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開展電梯檢驗檢測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和便民原則,為電梯生產、使用單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檢驗檢測服務。電梯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學校、幼兒園、機場、車站、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場所的電梯實施重點安全監察。
(5)電梯安全制服擴展閱讀:
電梯安全管理要求規定:
1、市和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是本市負責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區(縣)電梯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做好本行政區域內電梯的安全監督管理。
2、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督促和支持區(縣)電梯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電梯安全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3、學校、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開展電梯安全知識和電梯安全法律的宣傳、普及工作,倡導文明乘梯,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❻ 電梯運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什麼內容
摘要 電梯安全運行的管理制度1
❼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目 錄
一、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二、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三、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四、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五、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七、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八、定期報檢制度
九、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十一、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拓展資料:
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了規范電梯駕駛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在進行電梯操作時的行為,防止由於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設備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1.2范圍
規定了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行為規范。
2、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2.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2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3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2.4熟悉自己操作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2.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自身的技術水平。
2.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志或安全標志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注冊登記的電梯。
2.7不擅自離崗,做到文明服務。
2. 8正確處理電梯運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沖頂、蹲底等情況。
❽ 求一份電梯安全管理制度。
目錄
一、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二、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三、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四、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五、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七、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八、定期報檢制度
九、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十一、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了規范電梯駕駛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在進行電梯操作時的行為,防止由於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設備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1.2范圍
規定了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行為規范。
2、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2.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2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3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2.4熟悉自己操作電梯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2.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自身的技術水平。
2.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志或安全標志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注冊登記的電梯。
2.7不擅自離崗,做到文明服務。
2.8正確處理電梯運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沖頂、蹲底等情況。
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保證電梯正常可靠地運行,降低電梯故障率,防止電梯事故的發生,規范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的行為。
1.2范圍
1.2.1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是負責本單位所用電梯的日常性事務管理和督促、協調對外聯系電梯管理有關工作。
1.2.2電梯作業人員是指負責電梯駕駛和日常性電梯檢查、維護保養工作的人員。
2、職責
2.1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
2.1.1熟悉並執行電梯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法,不斷完善電梯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電梯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1.2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監督電梯作業人員認真執行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1.4編制電梯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並監督執行。
2.1.5負責按國家規定要求向政府部門申請定期監督檢驗。
2.1.6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電梯作業人員參加政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2.1.7組織、督促、聯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電梯事故隱患的整改。
2.1.8負責組織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政府部門報告電梯事故的情況。
2.1.9負責建立、管理電梯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2.1.10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2.2電梯駕駛人員
2.2.1熟悉並執行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
2.2.2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持證操作,定期復審。
2.2.3有高度責任性和職業道德,愛護設備。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2.2.5協助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維護。
2.2.6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與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不開故障電梯。
2.2.7負責作好當班電梯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2.2.8保持電梯轎廂與地坎清潔、衛生。
2.3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
2.3.1熟悉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認真按照電梯日常檢查表的要求逐項檢查,不漏檢,誤檢。
2.3.2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據電梯使用維護說明的要求實施日常性的維護。
2.3.3根據國家規定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3.4嚴格遵守《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2.3.5對發現的電梯事故隱患及時報修、及時處理。
2.3.6發生電梯事故應立即向上級部門或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3.7認真做好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記錄,認真填寫報修單。
2.3.8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3.9參與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
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防止電梯操作過程中發生事故,保護電梯司乘人員的安全和承載貨物的安全。
1.2范圍
規定電梯安全操作的方法,電梯駕駛人員所應遵守的操作規范,步驟。
2、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2.1基本要求
2.1.1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2.1.2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1.3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功能,認真閱讀本台電梯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2.1.4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志的電梯。
2.2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准備。
2.2.1開啟層門進入轎廂之前,需要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2.2.2轎廂內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須先將照明燈打開。
2.2.3每天開始工作前,將電梯上下空載運行數次,無異常現象後方可使用。
2.2.4層門關閉後,從層門外不能用手撥啟,當層門、轎門未關閉時電梯不能正常啟動。
2.2.5平層精確度應無明顯變化。
2.2.6經常清潔轎廂內、層門及乘客可見部分。
2.3.電梯在行駛中應注意。
2.3.1在服務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用時,應斷開電源並將廳門關閉鎖好。
2.3.2駕駛員應負責監督控制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載使用電梯,乘客電梯不允許作貨梯使用。
2.3.3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員同意和批准並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後才可裝運。
2.3.4嚴禁在層門開啟的情況下,啟動或保持電梯檢修和正常運行狀態;也不允許用檢修操作來代替正常電梯運行操作。
2.3.5電梯的廳門、層門電氣開關等安全裝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應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許利用轎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的開啟,來裝運長物件。
2.3.7應勸阻乘客在行駛中,勿倚靠在轎廂門上。
2.3.8轎廂頂上部,除電梯固有設備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當電梯運行時不得對電梯進行擦油、潤滑等工作或對電梯部件進行修理。
2.3.10在行駛中應用撳扭開關或手柄開關來「開」或「停」,不可利用電源開關或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來「開」或「停」電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轎廂上下運行。
2.3.11行駛中,駕駛人員和隨乘人員不可把手、頭、腳伸出轎外,也不可在廳門外把手、頭、腳伸入井道內,以防軋碰事故。
2.4當發生以下故障時,電梯應立即停用,並報管理人員或檢修人及時進行修理。
2.4.1層、轎門關閉後電梯不能正常行駛;
2.4.2電梯速度顯著變化時;
2.4.3層、轎門關閉前電梯自行行駛時;
2.4.4行駛方向與選定方向相反時;
2.4.5內選、平層、快速、召喚和指層信號失靈時(駕駛員應立即撳按急停按鈕);
2.4.6發覺有異常雜訊,較大振動和沖擊時;
2.4.7當轎廂在額定載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運行時;
2.3.8安全鉗誤動作時;
2.4.9接觸到電梯的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時;
2.4.10發覺電氣部件因過熱而發出焦熱的臭味時;
2.5電梯發生緊急事故時的操作。
2.5.1因電梯安全裝置動作或外電停電而中途停機時,一方面告訴乘客不要驚慌,嚴禁撥門外逃,一方面通過電梯廂內的緊急報警裝置通知外界前來救助。
2.5.2電梯突然失控發生超速運行,雖然斷電,還無法控制時,可能造成鋼絲繩斷裂而使轎廂墜落,或可能因漏電而造成轎廂自動行駛的,駕駛人員首先應按撳急停按鈕,斷開電源,就近停層。如電梯繼續運行,則應重新接通電源,操作按鈕使電梯逆向運行,如果轎廂仍自行行駛無法控制,應再切斷電源,駕駛人員應保持冷靜,等待安全裝置自動發生作用,使轎廂停止,切勿跳出轎廂,同時告訴隨乘人員將腳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腳尖支撐,並用手扶住轎廂,以防止轎廂沖頂或沖底而發生傷亡事故。
2.5.3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切斷電源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在電源未切斷前應用乾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滅火機進行撲救。
2.5.4遇井道底坑積水和底坑內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後,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2.5.6電梯發生事故,駕駛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移動的現場須設好標記,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2.6電梯使用完畢後的操作。
2.6.1寫好當班設備運行記錄,發現存在故障分別轉告接班人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2.6.2做好轎廂四壁底板各層站廳門地坎的垃圾和廳門口的清潔衛生工作。
2.6.3將電梯停靠在基站,關掉電梯內電源開關,層樓指示,轎廂照明,關閉鎖上電梯廳門、轎門,防止他人進入轎廂內開動電梯。
2.6.4在潮汛期間,工作結束或工作時基站受潮汛影響,應開離基站。
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防止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在從事其職責范圍內的工作時的安全,保證電梯能正常安全運行。
1.2范圍
1.2.1規定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應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驟。
1.2.2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不包括對電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電梯故障修理工作應由專業單位有電梯安裝、維修資格的人員單任。
1.2.3電梯日常檢查內容按《日常(月度)檢查表》進行,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主要是指對整機部位的潤滑,部件的檢查、調整、清洗,負責營救被困在電梯轎廂內的人員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單任。
2.2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必須經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3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作業時必須穿帶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2.4電梯在開始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在電梯每層廳門口設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標志和防護欄。
2.5負責電梯三角鑰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將三角鑰匙轉交他人。使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時應看清轎廂是否停靠在本層站。
3、安全作業規程
3.1電梯在作檢查和維護或在試車過程中,不得載客或載貨,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檢查區域。
3.2電梯在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工作時應把機房內的電源開關斷開,並切斷轎廂內的安全開關。
3.3電梯在檢查、維護時所用攜帶型照明燈具必須採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且應有防護罩。
3.4在對轎底裝置和底坑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首先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切斷底坑內電梯的安全迴路,方可開展工作。底坑、機房、轎頂不得同時作業。
3.5電梯維護和檢查時必須設備監護人。監護人員的職責是採取措施保護檢查人員的安全;在緊急情況下切斷電源,呼救;工作完畢後負責清理場地,不準留下工具零件。監護人員可由電梯駕駛人員或日常檢查、維護人員單任,並保持相互呼應。
3.6在轎頂作業應合上檢修開關。在轎頂須停車較長時間保養時應斷開轎頂急停開關,嚴禁一腳站在廳門口,一腳站在轎頂或轎內長時間工作。嚴禁開啟廳門探身到井道內或在轎頂探身到另一井道檢查電梯。在轎頂作檢查或維護時電梯只能作檢修運行。
3.7嚴禁保養人員拉吊井道電纜線,以防止電纜線被拉斷。
3.8電梯保養注意事項:
(1)非保養人員不得擅自進行作業,保養時應謹慎小心;
(2)工作完畢後要裝回安全罩及檔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設備內;
(3)離去前拆除加上的臨時線路,電梯檢查正常後方可使用。
3.9緊急救助措施
3.9.1當有人員被關在電梯轎廂內時,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應先判斷電梯轎廂所在位置,然後實施緊急救助。營救工作必須要有兩人協助操作。
3.9.2電梯在開鎖區內故障停機,可用三角鑰匙直接打開廳門後營救被困人員。
3.9.3電梯停在非開鎖區域時
3.9.3.1因外界停電、電氣安全開關動作造成的停機應在機房實施救助。首先斷開總電源開關,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後,一個人用電梯專用工具打開制動器,一個人用盤車手輪根據就近停靠,輕便停靠的原則將電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盤車(若出現電梯不能控制的現象應立即使制動復位),至電梯開鎖區,然後用三角鑰匙打開廳門,營救被困人員。
3.9.3.2因電梯安全鉗動作造成的停機,首先應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後斷開電梯的總電源,打開電梯停靠處上層的廳門,放下救助扶梯,打開電梯轎頂的安全窗,將被困人員從安全窗救出來。
2.10日常檢查與保養完工後應做好相應的記錄。
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規范電梯常規檢查的形式,落實電梯常規檢查的各項措施,保證電梯正常運行。
1.2范圍
規定電梯日常性檢查的周期,參加檢查的有關人員及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實施整改措施和落實。
2、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2.1電梯常規檢查的分類
電梯常規檢查分日檢、月檢、年檢和不定期抽查四種。
2.2電梯常規檢查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實施,並負責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年檢,協助領導,組織單位有關部門對電梯安全情況進行抽查。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人員按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內容負責具體日檢和月檢工作。
2.3電梯常規檢查應填寫好檢查表,並由負責檢查的主持人簽字,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2.4電梯日常檢查和保養的內容、項目參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和電梯產品隨機文件所帶的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2.5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按照「定人、定時、定措施」的原則進行處理,並就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
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規范電梯維修保養的行為,及電梯維修保養過程中的作業人員應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圍
1.2.1適用於在用電梯的維修保養。不適用於對電梯的大修與改造工作。
1.2.2電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過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結構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業務,也包括對機構(傳動系統)或者控制系統進行整體修理的業務,但大修後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不應變更。
1.2.3電梯的「改造」是指改變設備受力結構、機構(傳動系統)或控制系統,致使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發生變更的業務。
2、電梯維護保養制度
2.1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必須遵守電梯維護保養安全操作規程。
2.2電梯的維護保養分為: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和專業性的維護保養。
2.3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具有相應資格證的人員承擔,專業的維護保養應有與電梯維護保養資格的專業保養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
2.4電梯每次進行維護保養都必須有相應的記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向電梯專業維護保養單位索要當次維護保養的記錄,並進行存檔保管,作為電梯檔案的內容。
2.5日常性維護保養記錄有本單位電梯作業人員填寫,每月底將記錄內容報送電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檔。
2.6電梯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內容應按照電梯產品隨機文件中維護保養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專業性維護保養按照簽訂合同的內容、周期進行。
2.7電梯重大項目的修理應有經資格認可的維修單位承擔,並按規定向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後方可實施。
2.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在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或外委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存在事故隱患的電梯嚴禁投入使用。
電梯定期報檢制度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使電梯保護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電梯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1.2范圍
1.2.1適合於電梯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規定的電梯安全主管部門申請電梯安全定期檢驗。
1.2.2也適合於按單位內部設備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有關部門報告電梯定期檢驗工作。
3、定期報檢制度
3.1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3.2電梯停用一年後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
後也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3.3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可向單位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3.4申請電梯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電梯管理檔案保存。
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提高電梯作業的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了解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自覺地履行電梯作業人員的各項職責。
1.2范圍
規定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的內容、方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的方法,對培訓取得的成果進行考核。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電梯作業人員培訓工作。單位負責職工教育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培訓情況進行考核。
3、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3.1電梯作業人員必須持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3.2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3.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度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准後實施。
3.5單位內部培訓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電梯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電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作好相應有記錄。
3.6參加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3.7電梯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3.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考核按質量技術部門的規定要求進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使電梯發生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後,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設備,盡量減少事故帶來負面影響,減小事故的損失。
1.2范圍
針對事故或事件可能產生的情況,確定搶救及救助方案並使其始終保護有效狀態。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的實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3.1電梯發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應按國家規定,及時報告有關人員或部門,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和嚴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後,應當立即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相關的預防措施。
3.2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確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小組成員,並報單位領導批准,成員人員必須包括一名單位的行政領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
3.3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都必須參加。
3.4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擬定,行政領導批准後實施。
3.5演習結束後,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將該次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並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在下次演習中進行調整、修改。
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便於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析電梯故障原因,及時消除電梯事故隱患,了解電梯日常管理的進展情況。
1.2范圍
規定對電梯所涉有關資料存檔、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單位檔案室負責電梯檔案的存檔、保管工作。
3、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3.1電梯技術檔案的種類:
A、電梯隨機出廠文件(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電梯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書、裝箱單、機房井道布置圖、電氣原理圖接線圖、電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件目錄);
B、電梯開工申報單;
C、電梯安裝施工記錄;
D、竣工驗收報告;
E、質量技術部門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電梯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F、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大修、改造記錄及檢驗報告;
G、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H、事故及故障記錄;
I、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記錄;
J、同意注冊的登記表。
3.2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及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貫徹國家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事宜,為電梯的安全運行提供准確的信息資料。
3.3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應監督電梯作業人員作好各種記錄,及時將各種記錄移送檔案部門保管。
3.4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每月應將各種記錄送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3.5有關人員部門需借用電梯資料的應經電梯日常管理人員同意簽署意見後向檔案管理部門借閱,並按規定作好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借閱資料。
3.6電梯的各種資料應按年度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成冊。
3.7電梯相關資料的銷毀應經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的允許才可進行。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切實貫徹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的精神,為加強本單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起重機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起重機械」實指本單位內各類起重機、電動葫蘆、升降機等。
第三條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購置有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安裝前應到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第四條安裝、修理起重機械必須由取得許可證書的起重機械安裝、修理單位進行。
第五條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先具備下列條件,並向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取得起重機械准用證後方可使用。
具體條件如下:
一、起重機械經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
二、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後簽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
三、建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其內容包括:
1.司機守則;
2.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3.起重機械維護、保養、檢查和檢驗制度;
4.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5.起重機械作業和維修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制度;
第六條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1.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2.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
3.使用、維護、保養、檢查和試驗記錄;
4.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
5.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
6.設備的問題及評價。
第七條起重機械使用單位要經常檢查起重機械的運行和完好狀況,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每周檢查和每日檢查。(檢查項目附後)
第八條經檢查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第九條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檢驗有效期前一個月向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在用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在用起重機械安全定期監督檢驗周期為兩年,升降機安全定期監督檢驗周期為一年。
第十條起重機械的司機,掛鉤工、指揮工、維修工必須進行專業和技術培訓,並經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領取《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一條基建項目中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三同時要求進行,設備管理部門要嚴格監督采購前設備論證程序執行。
第十二條起重機械得報廢,需按設備報廢審批許可權辦理注銷手續,並報本單設備科及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凡違反本規定者,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封停設備或限期整改等處理;對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執行,執行過程中的問題由設備科負責解釋。
附:起重機械年檢、月檢、周檢、日檢項目如下:
一、每年對在用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其中載荷試驗可以結合吊運相當於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其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運行、回轉、變幅等機構安全性能檢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全面檢查。
起重機械遇四級以上地震或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經九級以上的風力後,使用前都應做全面檢查。
二、每月至少檢查下列項目:
1.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吊鉤、抓鬥等吊具有無損傷;
3.鋼絲繩、滑輪組、索道、吊鏈等有無損傷;
4.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5.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上列檢查。
三、每周應檢查下列檢查:
1.接觸器、控制器觸頭的接觸情況;
2.制動器的調整和閘帶的磨損情況;
3.連軸器上的鍵的聯接及螺釘堅固情況;
4.鋼絲繩的纏繞情況是否跳槽;
5.雙制動的起升機構,每個制動器的制動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每天作業前應檢查下列項目:
1.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及電梯廳門聯鎖開頭,緊急報警裝置,升降機的安全鉤或其它防斷繩裝置的安全性能等;
2.軌道的安全狀況;
3.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❾ 電梯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一條
機房設備的維修保養,必須拉開電源開關方可進行。特殊情況下不能拉開電源時,應做好安全措施並小心謹慎地工作,以免造成人身和設備事故。
第二條
電梯因檢修或保養需停機時,必須確認電梯內無乘客後,方可停機。
第三條
在維修、保養施工中,必須注意工作的的協調和配合,有人協同工作時,開機、停機前都必須揚聲,得到對方應答後方可操作。
第四條
在機頂做檢修、保養工作時,除了判別故障和調試需要外,禁行快車。
第五條
下井底作業時,禁止關閉廳門(廳門留有人監視時例外),廳門口必須擺設告示牌,防止無關人員靠近。
第六條
井底作業時,首先開亮井底燈,按下井底安全開關,若上方有人工作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第七條
進入井道、井底作業時間,估計超過一小時者,必須嚴格執行井道、井底作業規定。
第八條
進出廳門或維修保養廳門時,只許用工具墊門腳,嚴禁掛門纜,防止纜倉放不正造成事故。
第九條
維修、保養工作完工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切忌遺留。
第十條
機房、井道因工作需要動火時,必須遵守公司動火規定,辦好動火證,指定專人操作和監視,事後清理火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