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學要不要穿校服
大學不用穿校服。
到了大學時期,由於學生們已經成年,學校對成年人當然並不會管教太多,不管是學習還是攀比,完全出於自覺,學校也不太會使用校服來限制學生。
很多大學校園內有將近六七萬學生,統一製作校服的話也是一個龐大的工作量,再說,相關部門也並沒有針對大學校服做管理規定,自然也就不需要穿校服了。
大學時期不需要學生們穿校服,可是對於學生們的制服也是有一定規定的,比如說在重要的場合是統一要求穿白色上衣和深色褲子的,還有不能穿拖鞋去圖書館,衣服也不能過於暴露等等。
起源發展
校服,在當時由於戰爭導致部分家庭生活艱難,學校是為了使出身於這樣家庭的學生不會因為自己家庭困難而產生自卑感。
使富裕的學生不會去炫耀,於是規定每個學生上學的時候必須穿著相同的衣服。後來這種觀念被大多數學校所接納,紛紛規定學生穿著同樣的衣服上學。
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強化學校的整體形象,增強集體榮譽感。校服制的實施在素質教育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校服可以使學生在身份感上區別社會其他人。
因而有了學生自身的約束力,有一種象徵的意義。校服還可以產生一種平等感,對於避免攀比之風在校園里出現都有積極意義。
校服還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家長對服裝的投入。此外,校服也存在著許多的主要缺點,比如不利於學生個性和創新精神的培養,校服的質量不佳,容易掉色發霉,尺寸並不適合所有人,不方便補訂等等。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校服
㈡ 強制穿校服違法嗎
法律分析:規定你們必須穿校服是合法的,教育法賦予了學校管理學生「行為」的權力。讓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強化學校的整體形象,增強集體榮譽感。為此,國家教育部在1993年就下發文件,要求加強中小學生著裝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九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㈢ 中學生辯論詞在辯論:在校應不應該穿校服(正、反方都要)
反方:我認為學校不應該要求學生每天穿校服,因為每個人都有選擇穿服裝的自由,並且每個人都有自身的一些因素,如胳膊 腿上燙傷或皮膚病,特別是夏天,穿半節袖起不是很難看,並且我門們青少年都很在乎自己的形象,應該有權力選擇包裝自己,外國講究自由發展,所以有很多人才,因為他們很自由,不像中國教育,只為賺錢[校服],影想了許多有才人事的發展,有時校服對學生來說不光是難看的問題
每個國家的學校都有自己的統一的校服,可是他們只是在重要的時候穿,他們的校服大多都是正裝。
穿校服的場合如:
校慶
開學典禮
畢業典禮
重大活動
平時他們沒有規定的
中國的小學,初中,高中,要求學生在校就要是校服,這種做法實在是太荒唐了,感覺是限制了學生的自由,如頭發,飾品,鞋子,著裝,手指甲,等等這些都是屬於私人的。
學生應該張揚個性,才有利於自身發展,更好適應未來社會!展示自我的心理需要,是青春期愛美的心理需要。更是培養自我創新思維的需要。
解脫束縛追求自由的需要。
試想:從小讓孩子在嚴格束縛當中成長,穿的、吃得、聽的、看得等等都是固定好的老套的,怎麼會能培養出思想獨立、想像力豐富、創造性思維的孩子呢!就跟一個小孩從小關閉在一個沒有人跡的屋子裡,他會變啞一樣。很多東西,在他們成長時期不培養,他們的特長、天賦就會漸漸退化
1。從法律角度看,穿不穿校服是學生的一種權利(RIGHT),而非一種義務(RESPONSIBILITY)
2。從教育方面看,個性(INDIVIDUALITY)與共性的問題,當今時代更注重個性的培養
3。若規定只能穿校服,衣服的換洗方面較為不易,穿校服不符合實際(REALITY)
你可以列出對方可能提出的論點,針對其論點組織材料進行反駁,這樣在比賽是就能做到知己知彼,輕松應對。
正方:
讓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強化學校的整體形象,增強集體榮譽感。為此,國家教育部在1993年就下發文件,要求加強中小學生著裝工作。江蘇省、南京市的有關部門也曾下發過類似通知,省里有關部門在幾年前還專門成立了辦公室,請來浙江等地的服裝設計專業人員,參與校服的設計。南京某小學朱校長認為,穿校服可消除當前越來越突出的學生講穿著、講排場、互相攀比的不良風氣,對一些低收入的學生家庭來說,並無壞處,所以雖說沒有文件強行規定學校必須做,學生必須穿,僅是要求在有條件的重點學校推廣,但好多學校還是做了自己的校服。朱校長還認為,現在學生與幾年、十幾年前的學生相比,更強調個性,追求與眾不同,自我意識較濃,愛「酷」,而統一著校服自然壓抑了這種追求,有違學生的天性,這恐怕才是學生討厭穿校服的深層次原因靚了自己更亮校園
有很多中學生認為穿校服很不方便,覺得穿便服比穿校服較好看,所以,他們都會不約而同的說中學生不應穿校服上學。但我卻不同意這種看法,我覺得中學生是應該穿校服上學的。
校服對於中學生來說,就是身份的象徵,情況跟社會上不同職業的人需要穿著不同的制服一樣。例如警察要穿著警察制服,消防員需穿消防制服等;同樣地,學生自然便要穿著他們的制服——校服了。這樣,我們就更易分辨出不同階級的人,還有他們的職業;當然,我們穿校服時,便更容易辯認出我們是學生了。
而且,穿著校服可加強學生的紀律性。除了說穿著校服整體上看來較為整齊外,還可時刻提醒學生,讓他們認清自己的身份,不斷留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如此,學生的紀律亦大大的加強了。
除此之外,學生穿著校服,對於學校來說,也會有一定的影響。學生穿著校服上學,除了看上來整齊,學生的紀律性提高,那所學校對外便得到一個良好的聲譽了。所以中學生穿著校服上學,不是沒有其好處的啊!
也許,有人會認為,中學生穿著校服,無疑是加強學生的紀律性,而學校亦能得到一個良好的聲譽,但似乎太不方便,令學生有拘束的感覺,而且這要是一種身份象徵,一張學生證,不是可以代替嗎?但我們可試想,我們會否經常拿著學生證給別人看嗎?就像我們需要找警察或消防員幫助及求救時,我們看到他們所穿著的制服,即時的反應便是告訴我們,這便是我們需要找的人一樣。要是我們穿校服,別人一看便知道我們是學生了,這就是人的即時反應。這不是更為方便嗎?#所以,我們總不能認為中學生穿著校服沒有好處,抹殺其好的一面呢!小學生無所謂了,還沒有形成自我審美的意識,呵呵,我是說中學生。從上初中開始,學校的校服就賊難看,那領導們還非得逼著你穿。我記得有一次三中全校必須統一穿校服,是迎接什麼檢查,KAO,我那天還偏沒穿,不光是我,有一大批抗旨的,然後校門緊閉,僅留個小門,一個個地檢查進入,學生們全都被囤積在校門口,那時候黃河五路還沒拓寬呢,直接造成了交通堵塞。後來下有對策,進去的同學把校服在旁邊遞出來換上這才進去。到北中以後,情況仍然是這樣,有一陣必須穿校服戴校標,不然就不讓進,我們的情況還差一些,後面幾屆就更嚴格了。昨天去北中新校,從餐廳樓拍完照回來,正好趕上他們下課,於是看到成群結隊的淺藍色校服同胞們迎面而來,唉,有些同情這些可憐的人們。
面對中學生應否穿校服上學的問題,我會不假思索地回答:「學生一定應該穿校服上學。」
我認為「一定應該」,並不是想奉承學校。而是因為學生穿校服是一種「美」的表現,亦同時代表了你是該校的學生。
當有來賓進入學校時,看見學生們都穿上整齊的校服,便會產生一份好感。而且一班穿上整齊校服的學生在操場上集隊,那不是很美嗎?
有人認為自己的校服不好看,老想穿便服回校。但我覺得買便服是浪費金錢的,同時亦浪費精神和時間,因為大部分人往往只喜歡穿名牌衣服,而這些衣服的價錢都是十分昂貴的;他們都是為了在同學和朋友面前表現自己,而這種行為是十分惹人討厭的;我並不是叫人不要買衣服,但挑衣服也要花大量精神和時間,不如用這些時間來溫習和學習,不是更好嗎?
外國的學生大都是穿便服回校的,但這樣會很容易被不良份子混進校內搗亂,嚴重的還可能會殺害老師或同學。為了保障老師和同學的生命安全,穿校服回校便可加強校園內的保安。
穿校服亦可以加強學生對學校的歸屬感,也是件很庄嚴的事。
此外,如果有學生在校外搗亂和犯錯,而被師長見到時,也會得到應有的懲罸,避免破壞學校的形象及風氣。
我覺得穿校服回校有很多好處,所以我會繼續贊成及支持學生穿校服回校的優良傳統。
代的中學生,大部份都不喜歡穿校服上學,他們覺得穿便服比較好看,而且又方便。
雖然穿便服有好處,好像很自由,一點束縛也沒有,那多好啊!但我覺得中學生應該穿校服上學,如果中學生不穿校服,感覺上就不像是學生。很多人都議論這個問題。有人認為穿校服很死板,跟不上潮流,在這個二十世紀的時代,也要穿校服上學,那實在大老套了!又有人認為中學生應該穿校服上學,因為校服是代表了自己的學校,那學生不穿校服而穿便服上學,誰會知道你是一位中學生呢?其實穿校服使人感到一種團結的精神。
這種種的問題,令有些人喜歡穿,有些人又不喜歡穿。其實穿校服是好還是壞呢?好處是:令人感覺很整齊,有一份學生的親切感,有感情和溫暖的感覺。穿校服又可以分辨出你是哪間中學的學生,不會和別人混在一起。這樣不好嗎?
我覺得穿校服沒有壞處。其實穿校服是好的,中學生是應該穿校服上學的。
㈣ 國家有規定學生必須穿校服嗎
國家沒有規定,但是學校裡面叫學生穿校服,有時候也是為了一種統一性,其實穿校服還是有許多的好處的。首先在進行一些集體性活動的時候,穿校服能夠讓整個集體看起來比較整齊劃一,這個應該是會形成一種美感,就像那種制服,就像軍裝,他們會給人一種比較統一的感覺。就是那種集體感歸屬感就會顯得特別的強。另外一個穿校服也會避免孩子們在穿衣服方面形成一種攀比,因為校服大家都是一樣的,所以有一種平等的感覺在裡面,這也是一種很不錯現實意義。其實就像一些企業裡面或者一些單位裡面國家並沒有規定他們需要傳統一的服裝,但是每一個單位在這一方面,有著自己的一些規定。從我身邊的一些學校來看,他們買的那些校服還是不錯的,首先質量也還可以,價格也不是很貴。如果大家都買了校服,而其中的個把跟小孩沒有穿,其實她心裏面是比較不舒服的,因為他總覺得自己沒有融入這個集體。從這一方面來說,我還是比較支持學校購買校服的,只要不是特別的離譜,在大家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都行。
㈤ 學生在學校期間為什麼一定要穿「校服」
回想起我們的學生時代,讓人忘不了的是你的同桌,更忘不了的是曾經在學校穿的最多的校服,想當初我們上學時有多不願意穿校服,我們當中也有不少人認為,讓學生穿校服這項規定根本就不人性化,大家都穿上一模一樣的校服,讓人失了自己的特色。
學生不能表現出自己的獨特性,這根本就不是一件好事。也許我們在學生時代的時候都幻想過,學校是不是可以有一天可以不再強制學生穿校服。那時候我們總是希望放假,大概是因為放假我們就能穿上自己美美的衣服吧!
㈥ 學校強制我們買校服,違法嗎
學校一定要學生買校服算是強買強賣嗎如果學生不願意而學校強迫學生買,在這情況下即使是取得教育局物價局的同意也是屬於強買強賣的性質學校一定要學生穿校服算是違反人權嗎這個倒不違反人權。人權更多的是作為一個政治概念,在法律中人權僅限於基本物質生活保障和政治權利的保障,和校服問題關系不大學校因為不穿校服而批評學生算侮辱誹謗嗎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侮盯功馳嘉佻黃寵萎觸聯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誹謗肯定是夠不上了,是不是侮辱行為就看學校當時的「批評」採用了什麼措辭,嚴重的話是涉嫌侮辱或者侮辱罪的學校校規規定一定要穿校服算違背憲法精神嗎強賣強買是違反憲法精神的,但是中國憲法是不能直接適用的。具體來說,學校的規定是違反民法精神的,尤其是違法合同法54條的規定,屬於用脅迫手段強買強賣很認真的回答了,沒有任何不屑,事實上我很欣賞你,懂得尋求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人,都是新時代的好公民!
㈦ 學校是否應該強制學生穿校服
從追求考試成績的學校方面考慮是應該的,強制學生穿校服,可以提高學生服從學校要求的意識,同時也可以提高學生的可利用時間,不用每天花那麼多的心思去考慮穿什麼,怎麼搭配衣服,在一定方面也可以很有效的減少攀比心理,提高他們對學習專注的態度。
㈧ 小學生需要每天穿校服嗎
我家孩子的學校要求學生在校必須每天穿校服。可是,該校今年夏季的校服訂做得非常不好,面料比較厚穿起來很熱,並且絕大多數學生的校服做大了,極不合體,許多學生的上衣都到了屁股底下,七分褲差不多就像長褲(高年級定做的就是長褲),看起來非常邋遢不精神。除了樣式不好看外,校服的主要缺點是穿起來不舒服,太熱,孩子容易傷熱生病。為此,我給學校的校長反映意見,問能不能別讓學生天天穿校服,可是校長的答復非常堅決,沒有什麼活動餘地,必須穿校服。 校長的理由是:1 校服做大了,是家長的過錯,家長沒有好好量尺寸。可是市場上同樣號碼的服裝學生能穿,為什麼換成校服就大得太多?一個孩子的校服定做大了責怪該家長不細心,那麼多班級那麼多學生的校服都做大了,難道都是家長有問題?我不明白,為什麼學校就是不承認服裝製作的尺寸偏大呢? 2 校長說校服的面料很透氣,一點不熱。這個問題跟校服的顏色一樣,似乎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但是只有學校的校長和老師這樣評價校服,家長們的聲音則截然相反。家長們都對校服怨聲載道,認為校服很不好。校長自己說,不能定製面料太薄的校服,否則高年級的學生生理心理變化了,不願意穿。可見,校長也不否認面料稍厚一些。退一步說,即使校服面料不厚,由於校服一般都大,與褲子重疊在一起厚厚的兩層也夠熱的,何況36度以上的高溫?並且學校的條件並不好,學生沒有空調可以享受。 3 校長最重要的理由是說她要從全局考慮,既要考慮低年級又要照顧到高年級,必須整齊劃一。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提倡穿校服,這樣可以保持學校風貌的整齊。但是校服製作的不合適也必須強求穿,未免有些強人所難、不盡人意,而且強制天天穿校服更是不合理。一身校服天天穿也為換洗衣服帶來不便,晚上洗後倘若第二天早晨幹不了可就成了麻煩。所以經常見不少小學生穿著臟校服很是感到別扭,不知是其家長懶還是怕洗完衣服次日幹不了才不洗衣服? 4 校長說規定學生在校每天必須穿校服是為了杜絕學生攀比。學生如果有攀比心理,不可能只在校服一個方面。每天穿校服是杜絕了學生在服裝方面的攀比,但是,卻不能杜絕他們在其他方面攀比,因為他們的攀比心理是不可能因為服裝整齊了就會消除的。學校的用心是好的,但是效果不見得就好。周圍學校都是有集體活動時要求學生穿校服,其它時間則不作統一的強制要求。難道那些學校的學生沒有攀比心理?那些學校的領導不考慮消除學生的攀比現象? 話說回來,校長認為要求學生穿校服有道理,是從大局考慮。但是,她的理由並不完全讓人信服。 以前曾經有報道說某學校讓學生訂做校服引起許多家庭經濟困難的家長的不滿,後來有的學校也就不在校服上做強制要求了。可是中小學校甚至是幼兒園定製校服的現象在社會上還非常普遍,校方的理由往往是整齊,代表學校的風貌,而且杜絕學生在服裝上攀比。但是,由此帶來的問題也不少。一方面學生的攀比心理不可能得到根除,另一方面經濟困難的家庭因為訂做校服更經濟緊張。不知其他城市的學校,反正此地的小學校學生的書本費等雜費還是照收不誤,而且不少,這對於下崗失業的家庭負擔本來就不小,何況還要加上每年都訂做校服的費用? 有的家長說:學校訂做校服可以從中吃回扣,有利可圖。事實怎樣,沒有憑證,不敢妄語。但是,如果許多家長不滿意,那麼學校就應當反思。而不該是一味強調學校的理由,置家長的意見而不顧。尤其是強制學生在炎熱的天氣穿不合體非常熱的衣服,不考慮學生可能會傷熱生病的實際情況,犧牲學生的健康來維持學校的規則,顯得既呆板又無情。不能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變化的教條主義,是最頑固最有害的。無論怎樣說,學校那種讓學生每天必須穿校服的做法也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