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有沒有環保警察
有,劉晶晶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08年11月27日 第 02 版)
以前,一旦企業有違法排污行為,環保部門的執法人員會迅速上門進行行政執法;但近日,一支警察隊伍也將出現在雲南昆明的環保大軍里,支持、配合環境保護部門的行政執法活動,並對環保方面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進行刑事執法,這支隊伍就是環保警察。
11月25日,昆明市公安局環境保護分局成立暨揭牌儀式在昆明市環保局舉行,環保公安分局就設在市環保局的一樓。
不久前昆明與玉溪交界處的陽宗海遭到嚴重砷污染,暴露出「環保執法難」的問題,雲南省政府痛定思痛,提出「在重大決策、區域開發、項目建設中,要把環境保護擺在重要位置,堅決服從環境保護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昆明市決定設立專門的環保警察隊伍。
部分來自環保專業
作為全國首支環保警察隊伍,除了分工不同,出現在市民眼前的環保警察們,並不「另類」,他們身穿普通的民警制服,士氣高漲。
王中明原來是宜良縣公安局的副局長,日前,他被委派負責昆明市公安局環境保護分局的籌備工作。他表示,環境保護分局受昆明市公安局與市環保局的雙重領導,具有獨立的刑事執法權。目前,分局仍處於籌備階段,分局的局長、政委、副局長尚未確定。待省、市相關部門審批後,分局的隊伍還將壯大,預計人數為50-60人。下一步,按照省公安廳的部署,環保公安分局將下設派出所與大隊。
㈡ 環保局工作服是什麼麻煩發張圖
這個……國家沒有統一的制府,一般不同城市不同單位選擇的服裝款式各不相同,我們單位使用的就是普通的藍灰色西服!這個……似乎不需要照片了吧。
在最後說一點,環保局的工作制服已經在2005年被喝令取消!所以現在已經沒有了統一的服裝。
對了一半在監測實驗室,大家穿的都是白大褂!
㈢ 宋江明的公考遭拒
2011年3月27日,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公務員局聯合發布《山西省行政機關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彼時,作為吉林大學應屆碩士研究生的宋江明看中了公告中的一個崗位:長治市環保局「科員2」。宋江明說,他報考這一崗位的原因有兩個:第一,他是山西長治人,希望回家鄉工作;第二,這個崗位的專業要求是「本科以上」和「環境資源法及相關專業」,這與他所學的環境法專業恰好吻合。
4月24日,宋江明參加了山西省公務員筆試。5月27日,他查分得知,自己的名字位於所填報職位(長治市環保局「科員2」崗位)的第一名。7月28日,宋江明參加面試,表現出色,面試成績也是第一。 按照長治市人社局在山西人事考試網上發布《2011年長治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知》,宋江明成為所報考崗位「科員2」唯一一名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8月11日,他來到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參加體檢。8月16日,長治市人社局副局長趙波對宋江明說:體檢查出你的身體有點問題。不過,趙波並沒有透露宋江明的身體出了什麼問題,只讓他等復查的通知。復查在次日上午進行,宋江明在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體檢中心抽了血用於化驗。
由於不知道自己的身體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於是,宋江明向體檢中心的醫生咨詢。醫生告訴他,根據前一次的體檢數據,有幾項指標偏低,最壞的情況可能是白血病。復查的結果要下午才能出來,並直接送到長治市人社局。
據宋江明回憶,趙波在電話里說,「你的身體不適合做公務員了,但是你可以從事其他的工作。如果你還在長治,有什麼事情還可以找我。不要告訴父母,你要勇於承擔。」 當天晚上6時多,趙波給宋江明打來電話說,體檢復查中一項名叫「血紅蛋白」的指標只有「88」,未能達到標准,所以體檢不合格。正是這話讓宋江明感到疑惑。「下午出體檢結果,為什麼長治市人社局在體檢報告出來之前就告知我為不合格?」他在網上發布的一條申訴帖子中這樣寫道。為了證明自己身體到底是不是有問題,宋江明於8月19日、8月25日前往長治市中醫醫院、長治市人民醫院驗血;後來,又在9月4日和11月4日兩次去此前曾參加體檢和復查的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進行化驗。這4次驗血的結果是:宋江明的血紅蛋白測量值分別是180g/L、165g/L、167g/L、163.9g/L。4次測量值均高於90g/L,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第三條的規定。此外,宋江明還拿著化驗單到門診看了醫生,排除了患血液病的可能性。 11月9日中國青年報報道了「宋江明求職驗血記」,10日晚,長治市人社局法規科科長秦慧忠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宋江明的事情被報道後,長治市人社局立即開展了自查,並將自查結果向長治市紀檢委、市監察局作了匯報。
9日當天山西省長治市紀檢委的工作人員給宋江明打電話,讓他准備第二天到醫院復查。但是,11月10日9點半,長治市紀檢委的工作人員又告訴宋江明:「今天不復查了,先調查情況」。
在長治市紀檢委監察綜合科,在科室負責人的主持下,宋江明和長治市人社局的一名工作人員圍繞體檢過程進行對證。此外,紀檢委一位工作人員讓宋江明寫了一份情況說明。
在給市紀檢委、市監察局的匯報材料中,長治市人社局認為,在體檢工作中,他們嚴格執行了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長治市人社局「專門和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簽訂了《體檢責任書》,明確規定『體檢實行醫院負責制』。參加體檢的考生編為8組,現場抽簽佩戴編號牌,以編號取代真實姓名,依次體檢,防止作弊。考生宋江明的編號是6-3。」長治市人社局還「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體檢全程監督,武警戰士守衛,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體檢現場」。
關於遞補考生的情況,這份材料稱,「考生賈美玉的專業為『資源環境科學』。該考生的專業和基本情況上報省廳公務員考錄處,確認符合職位專業要求」。但該材料對所招的「科員2」崗位所需要的具體專業類別沒有作出進一步的解釋。 招考辦
11日下午,山西省長治市行政機關招考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此事向媒體發來《關於考生宋江明體檢不合格情況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對長治市公務員考試「狀元」、27歲碩士畢業生宋江明因體檢不合格被拒收一事做出回應。《說明》原文如下:
關於考生宋江明體檢不合格情況的說明
近日,《中國青年報》刊登了題為《宋江明求職驗血記》的報道,多家網站先後轉載,引起廣大網民的關注。為澄清事實,現就宋江明考生的體檢情況作如下說明:
一、考生宋江明的體檢情況。
在2011年長治市行政機關招考公務員考試中,考生宋江明通過筆試、面試,於8月11日參加了招考領導組統一組織的體檢,根據醫院的體檢結果,宋江明有五項體檢指標異常,其中一項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第三條規定的不合格情形。8月17日進行復檢後,該項指標仍不在標准范圍內。根據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總則第3.7條「招錄機關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准」的規定,體檢醫院做出了「不合格」的體檢結論。
二、體檢工作中嚴格執行了國家有關規定。
根據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要在錄用主管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的規定,我局指定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三級甲等醫院)承擔本次公務員錄用考試的體檢工作。為確保體檢工作公平公正,我們採取了四項措施:
一是和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簽定了《體檢責任書》,明確規定「體檢實行醫院負責制」。
二是院方在實施體檢工作前對體檢醫生進行了《公務員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培訓。
三是參加體檢的考生編為8組,現場抽簽佩戴編號牌,以編號替代姓名,依次體檢。
四是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體檢全程監督,武警戰士執勤,體檢場所實行封閉管理。
三、第一次體檢結果出來後,我們對宋江明進行了善意的安慰,本著對考生高度負責的精神,主動安排其參加復檢。復檢得出不合格結論後,我們也曾對宋江明考生做了耐心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想工作。
四、《 中國青年報 》記者王鑫昕 (微博)發表題為《宋江明求職驗血記》的報道之前。沒有和我市招錄部門有過任何接觸。
二〇一一年長治市行政機關招考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借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本人
11日上午,宋江明說,想要尋求相關法律機構的支持,起訴人事局或者醫院。但是,下午宋江明卻說,「我闖禍了,我全部放棄,我不要這個工作了,這邊不會放過我的」。
「先開始覺得這個事情不公平,接受了媒體的采訪,之後這個事情鬧大了。今天上午想起訴,但是,自己掌握的證據太少了。經過認真考慮,我決定不參加他們的復查,不要這個工作」,宋江明告訴記者,「但我仍然想要一個真實的調查結果」。 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月15日晚對「山西長治公考狀元體檢被刷」事件給出初步調查結論,認定此前由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對報考長治市環保局科員2職位的宋江明錄用公務員體檢結論有誤,重新體檢後指標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准。
據了解,經長治市紀委和衛生局帶領宋江明兩次重新體檢,其血紅蛋白指標分別為「173g/L、181g/L」,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准。原本由於體檢不合格被拒之門外的宋江明,將有望被最終錄用。
針對體檢數據中存在的問題,長治市人社局表示,根據長治市紀委、市衛生局組織的專家論證意見和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組織的專家復核結果,認定和平醫院對宋江明錄用公務員體檢結論有誤。記者從該醫院證實,經專家測算,宋江明體檢和復檢的血常規檢驗報告單內多項數據間邏輯關系不成立。
經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長治市人社局撤銷了因錯誤體檢結論而作出的關於長治市環保局科員2職位錄用公務員的決定,並將依據新的體檢結論和考察情況,按規定程序重新作出該職位錄用決定,以維護公務員考錄工作的公平公正。
同時,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將積極配合長治市調查組進一步深入調查,如有工作人員在公務員招錄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11月2日,長治市紀委對網民反映的問題進行核查,並責成衛生部門聘請醫學專家對考生宋江明血液檢驗結果進行分析論證。長治市紀委牽頭,會同長治市人民檢察院、長治醫學院紀委組成聯合調查組對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社局)副局長趙波等人在2011年長治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考錄體檢中涉嫌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弄虛作假、收受賄賂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現已查明:趙波、吉新瑞、韓玉梅等人在2011年長治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考錄體檢過程中,篡改考生體檢結果,致使本該錄用的考生宋江明未被錄用;在調查期間,訂立攻守同盟,隱瞞事實真相,毀滅證據,干擾辦案,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12月下旬,長治市委、長治市紀委、長治市醫學院紀委對10名涉案人員分別作出嚴肅處理:決定給予長治市人社局副局長、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主任趙波開除黨籍處分,因涉嫌犯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決定給予長治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科長吉新瑞開除黨籍處分,因涉嫌犯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決定給予長治市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主任韓玉梅開除黨籍處分,因涉嫌犯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其他7名相關人員也分別受到相應處分或因涉嫌犯罪問題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2年1月16日,山西省紀委監察廳對外通報了長治市公務員錄用舞弊案,共有10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8人因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經查:長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長趙波、公務員管理科原科長吉新瑞在2011年長治市公務員考錄體檢中,分別收受遞補考生家長賄賂10萬元、1.7萬元,為遞補考生順利錄用提供方便。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原主任韓玉梅,指使他人篡改體檢數據,弄虛作假簽署體檢報告。長治縣蔭城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賈志紅,為女兒能順利遞補錄取公務員分別向趙波、吉新瑞行賄10萬元、1.7萬元。
山西省紀委發言人稱,趙波等人在公務員考錄工作中濫用職權,行賄受賄,徇私舞弊,致使本該錄用的考生宋某未被錄用,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經長治市委研究,決定給予趙波、吉新瑞、賈志紅、韓玉梅4人開除黨籍處分,並因涉罪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其餘6名涉案人員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4人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2年3月20日,山西省長治市郊區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審理治市公務員考錄體檢舞弊案,5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訴。在庭審過程中,法庭內的126個旁聽座位幾乎座無虛席。當晚21時,在5名被告人做完各自的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布休庭,稱合議庭將擇期宣判。
當日上午8時30分,郊區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長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長趙波受賄、招收公務員徇私舞弊,長治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原科長吉新瑞受賄、玩忽職守,遞補宋江明參加體檢的考生賈美玉的父親賈志紅行賄,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原主任韓玉梅和原檢驗師楊文芳濫用職權一案。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長治市公務員考錄體檢弊案的相關證據展開質證,並進行了多個回合的法庭辯論。
法院宣讀的起訴書顯示,2011年8月11日,長治市公考中報考環保局科員2職位的吉林大學碩士宋江明,第一次體檢結果為單項「不合格」。趙波得知後於8月15日告知賈志紅其女兒賈美玉有可能遞補。8月17日復檢後,宋江明的體檢表上原本顯示為「合格」,但趙波前往和平醫院與韓玉梅商量後,指使楊文芳在前面寫上了「不」,並篡改了兩次體檢報告單中的部分數據。原本筆試、面試、總成績第一的宋江明,因此慘遭淘汰。
趙波在供述中承認,作為一個非專業人士,他根據一項結果不合格作出的對宋江明「單項淘汰」的傾向性評價「是不當的」。但他為自己辯解稱,之所以對宋江明在復查中血紅蛋白的測定值那麼關注,是因為他此前得知宋江明的相應初檢結果為「70g/L」,相關工作人員在匯報時曾提到宋江明有「疑似血液病」。法庭調查查明,被告人韓玉梅先是在宋江明的體檢報告上簽署了「合格」的結論,在被告人趙波的堅持下,又在「合格」之前補寫了一個「不」字,「作為有『副主任護師』職稱的韓玉梅,無權在體檢結論上簽署意見」公訴人說。
體檢環節期間,趙波與賈志紅見過兩次,收受過對方一張內有10萬元的銀行卡,且已消費至僅剩1元。在調查組介入時,趙波又指使他人將該銀行卡丟棄。同樣負責公務員招錄工作的公務員科長吉新瑞也收受賈志紅提供的現金1.7萬元。 山西長治公務員錄用考試舞弊案於2012年4月25日在長治市郊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其中,長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長趙波,因招收公務員徇私舞弊罪、受賄罪,二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同時,公務員管理科原科長吉新瑞犯招收公務員徇私舞弊罪、受賄罪,二罪並罰,被判處1年零6個月;遞補考生家長賈志紅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期兩年執行;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原主任韓玉梅、原檢驗師楊文芳犯招收公務員徇私舞弊罪,判處韓玉梅有期徒刑1年,楊文芳有期徒刑6個月,緩期1年執行。
一審宣判後,主犯趙波,從犯吉新瑞、韓玉梅當庭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賈志紅和楊文芳同意判決結果。
㈣ 生態環境局所屬事業單位會配發制服嗎
生態環境局所屬事業單位會配發制服。生態環境局舉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新制服著裝儀式,該套制服由全國統一配備,配發種類包括帽、服裝、鞋、標志等4大類18小類。
生態環境局工勤人員也發制服。因為職業制服是單位編制統一發放的,不分內外勤人員。
地方各級生態環保部門要盡快實現全國統一執法證件、統一執法車輛(裝備)標識、統一執法制式服裝。同時將強化執法稽查職能。生態環境部將實施「百千萬執法人才培養工程」。
實施意見
明確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統一負責執法證件的管理,確保2022年底前所有執法人員持有新的統一執法證件。同時還要制定配備方案,落實配備資金,力爭2022年底前基本配齊配全執法裝備。
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於2022年底前完成移動執法系統建設和應用的全覆蓋。」《實施意見》提出,完善環境行政處罰系統功能,推動環境行政處罰全鏈條電子化管理。拓展移動執法系統功能,實現指揮調度、執法檢查、案件辦理、稽查考核一體化。
這位負責人表示,《實施意見》要求,生態環境部、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強化執法稽查職能,將現場執法規范性、執法案卷質量。
移動執法系統建設使用、執法公示制度和全過程記錄制度推行情況、執法著裝規范等作為稽查重點內容,建立健全稽查長效機制。完善行政監督機制,促進綜合執法隊伍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㈤ 現在環保局工作人員穿什麼樣的制服
應該還沒有吧,以下是經國務院批準的統一著裝部門及人員名單:
一、公安部門
屬於人民警察建制並授予警銜的在編人民警察。
二、國家安全部門
國家安全機關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任務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三、司法部門
監獄、勞教部門負責監獄、勞教管理工作並授予警銜的在編警察。
四、法院系統
法院系統在編的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五、檢察院系統
檢察院系統在編的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司法警察。
六、海關系統
屬於海關建制並授予關銜的工作人員和緝私警察。
七、稅務系統
國稅和地稅系統直接從事征稅的工作人員。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的工作人員。
九、國家質檢部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在口岸從事檢驗檢疫的工作人員。
十、衛生部門
衛生部門直接從事食品衛生監督的專職工作人員。
十一、農業部門
1、沿海、邊境水域和內陸水域從事漁政監督檢查任務的專職漁政人員;
2、從事農業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
3、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涉外漁船檢驗和漁港監督的專職人員。
十二、林業部門
從事森林植物檢疫的專職人員。
十三、交通部門
1、對外開放港口從事港務監督的外勤工作人員和對外籍船舶檢驗的專職人員;
2、內河港務監督工作人員。
十四、國家海洋部門
國家海洋局所屬海洋調查船隊和從事海監船工作的專職人員、船員。
㈥ 2015年時事新聞點評
時事評論:如何看待「環保問題的及時回應」?
時事評論背景:
38名責任人被查處,山西省長治市長被提名去職,長治市環保局長被撤職……引發各方關注的苯胺泄漏事故,在50天後給出了問責結果。事故直接肇事者是一家化工企業。然而,據調查組結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上報遲緩、應急處置不力,是主因之一。以「負有重大責任」的長治市環保局為例,是在企業報告事故89個小時後才向上一級環保部門報告,嚴重違反有關規定,且面對大量監測數據不能及時作出正確判斷和建議,在監測數據連續超標的情況下,仍將污染事件暫定為「一般」事件,最終影響並誤導了事故處置。
時事評論觀點:如何看待「環保問題的及時回應」?
環保「最後防線」如何不失守?
環境問題的解決,職能部門和當地政府的積極回應是關鍵。不按規定上報信息,不能作出專業判斷,作為環境保護的職能部門,如此失職無法寬容。當初,瞞報5天後,長治市長在「瞞無可瞞」情況下向社會致歉時,以三個「沒想到」解釋遲報原因。現在看來,「沒想到」除了有敷衍公眾、避重就輕之嫌,也與環保部門不能及時、准確地提供信息有一定關系。說到底,無論是自己「沒想到」,還是被誤導了才「沒想到」,其背後都是一種失職。
這尤其讓人反思。並非每個地方都會發生重大污染事故,但是,在當前中國進入「環境風險期」與「環境敏感期」的情況下,越來越多的地方會面對公眾的環境焦慮。就像近期,浙江一企業家痛心於家鄉的河流污染嚴重,以「20萬元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公開「懸賞」;春節以來公眾對地下水污染的持續舉報與質疑,也將山東濰坊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我們的職能部門和地方政府,今後要更多面對的,不僅是如何按規定上報信息、及時處置,還要學會面對公眾如何回應,包括如何面對「懸賞」與「舉報」,如何及時核實,作出專業判斷、正確建議。
環境問題已經置身一個全新的時代場景。
一方面,信息化讓環境問題暴露後傳播越來越快,留給環保部門解決問題的「窗口時間」越來越短。另一方面,公眾「環境風險感受」日趨敏感,對環保部門更為挑剔,環境問題正在遭遇信息時代和權利覺醒的雙重考驗。環保部門作為保護環境的第一責任人和「最後防線」,理應改進工作方式、跟上時代腳步。在公眾表達環境焦慮時,少一些自我撇清,多一些正面回應,是否更能紓解焦慮、樹立公信?在媒體曝光污染事故後,少一些封閉調查,多一些公眾參與,是否更能查清真相、取信於民?
更應看到,不僅要善於回應,更要體現專業擔當。
環境問題具有專業壁壘,環境污染更有「累積效應」,過分依賴「公眾反映—部門回應」,必然導致發現問題的滯後和採取行動的遲緩。現在的環保問題,媒體都在關注霧霾和地下水,但從專業角度看,還有哪些沒有曝光的問題應該防患未然?還有哪些「定時炸彈」需要提前排查?環保部門更應跳出簡單的事後回應思維,將關口前移,更多體現專業性和責任感。
環境問題的獨特性在於,它關繫到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容易上升為公共事件,甚至成為群體性事件的引爆點。為避免環境風險發酵為社會風險,環保部門應該以及時回應和專業擔當,做環境焦慮的潤滑劑、環境改善的導航儀,進而成為社會風險的安全閥!
㈦ 八項規定不允許環保局發執法制服嗎
依法需要執法人員執行承擔部分制服費
㈧ 環保局做制服個人需要出錢嗎
就是出錢你也得做,出門執法統一著裝,你穿著背心撒達著鞋算怎麼回事?嫌不合理卷鋪蓋走人。
㈨ 長治環境保護局固廢科
長治環保局哪有固廢科?
如果連固廢管理都有專設機構,這么一個地級市的局機關得多臃腫啊。
縣市級固廢、危廢管理一般都在污染防治科,省級一般在污染防治處或固體雜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