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過去女人都是三寸金蓮,現在女人凈大腳片子,還是新社會好啊,婦女能頂半邊天,大家贊同嗎
當然新社會好,女人能頂半邊天,能走上社會和男人一樣什麼工作什麼學校都能進,過去女人從出生就開始,遭罪有的生的是女孩就搞死了,
Ⅱ 「三寸金蓮」是從誰開始的
「三寸金蓮」可謂是中國歷史上的一項國粹了,評審女子的眼光,重點便是在腳——只要腳能做到小、尖、軟、巧,就算是皮膚皺巴巴,嘴裡長狼牙都是美的。這是一種非常病態的審美,古代的女子被放在這樣一種審美關系品評,她們應該是飽嘗痛苦的,因為小小年紀開始就要纏足。
纏足的陋習開始於五代,但「金蓮」一說卻從潘玉兒開始。潘玉兒是齊少帝肖寶卷的愛妃,以一雙柔弱無骨、狀似春筍般的美足而名傳千古。
齊政權是南朝四國中存在時間最短的,享國僅二十四年。齊開國皇帝蕭道成原籍蘭陵,也就是今天的山東嶧縣,在晉室東渡的時候,蕭家就已勛績卓著,到宋武帝劉裕開國,蕭家更為顯赫,蕭道成也由右將軍、中領軍做到大尉、相國、齊王,終於逼宋順帝下詔禪位,改國號為齊。
蕭道成就是齊高祖,深沉有大量,博學能文,性情清儉,曾說:「假如讓我治天下十年,我就可以讓黃金與土地同價。」可惜他只當了四年皇帝便掛了,太子蕭頤繼位而為齊武帝,留心吏治,政績突出,形成了一個小康的安定局面,史稱「永明之治」。齊武帝在位也只十一年,他崩逝時太子蕭長懋已死,就由皇長孫蕭昭業繼位,不久又由蕭始文繼位,兩個小皇帝在位均不及一年,便被他們野心勃勃叔祖蕭鸞所篡,自即帝位而為齊明帝。為了鞏固自己的帝位,蕭鸞大肆屠殺宗室諸王,在齊高帝、齊武帝時所封的宗室諸王,雖能保全,但也管制嚴厲。當時各王多在外擔任刺史,鎮守一方。齊明帝不放心,就由朝廷另設一「典簽」來管理州政,並監視諸王,以至各州只聽說有簽帥,而不知有刺史。齊明帝於此處心積慮,也只不過享國五年就一眠不起,長子長期患有廢疾難當大任,次子肖寶卷就成了少帝。
肖寶卷繼位後狎匿群小,荒嬉無度,後宮佳麗多達萬人。其中他卻特別寵愛潘玉兒,形影不離地天天和她膩在一起。
潘妃皮膚美,他叫她「玉兒」或者「玉奴」。他特別喜歡潘妃的一雙小腳,特地為她修了一座「玉壽殿」,壁嵌金珠,地鋪白玉,又鑿地為蓮花,用粉紅色美玉裝飾。潘妃赤腳在上面行走,婀娜多姿。蕭寶卷眯起雙眼,恍惚看到一個綽約的仙女,遍地蓮花綻放,因而大發感嘆「仙子下凡,步步生蓮」。
蕭寶卷為了討好潘玉兒,在內延之中,時常以奴僕自居,小心翼翼地來侍候他的「太上皇妃」,端茶送水,捏腳捶背部都做得心甘情願,賞心悅目。每當外出總使潘玉兒坐卧轎中,自己則騎馬相隨,朝臣們以為不成體統,蕭寶卷卻始終習以為常。
為了進一步博取愛妃的歡心,肖寶卷先後大興土木,建造了仙華、神仙、玉壽三座華麗巍峨的宮殿,窮極奢侈。據《南齊書》記載:「玉壽殿刻畫雕彩,居香塗壁,錦饅珠簾,窮極絝麗。」
潘玉兒原是商販的女兒,非常喜歡市場買賣的氣氛。為了哄她高興,蕭寶卷特地命人在御花園中搭建了一條小型街道,仿照民間市集模樣,由宮人分別設置日用雜貨及酒肉等店鋪,所有六宮的日常用品都在此處購買。讓潘玉兒擔任「市令」,蕭寶卷自任「市魁」,如果發現市場里有人不守規矩,或發生爭執,就由「市魁」派人拘束聽候「市令」發落,具體再由「市魁」執行,居然進行得有模有樣。但畢竟是十分荒唐的事情,宮人們不勝其苦,大臣們更是群情嘩然,老百姓聽到後,尤為不滿。
齊少帝肖寶卷永無二年,崔慧景造反,廢蕭寶卷的帝位,改為吳王。蕭懿為豫州刺史聞訊率軍入援,崔慧景兵敗,逃到江邊被漁人所殺。
蕭懿護駕有功,出任尚書令。但是問題來了,他遭到了肖寶卷的寵臣茹清珍的妒忌,茹清珍便向少帝進讒言,結果這蕭懿糊里糊塗地被蕭寶卷毒死了。
蕭懿的弟弟蕭衍就不幹了,少帝竟然誅殺了有功勞的哥哥,那還不得報仇?蕭衍當時任雍州刺史。他不滿少帝,於是擁戴蕭寶卷的弟弟蕭寶融為齊和帝,在江陵稱帝。接著統率大軍,直接打到建康。
齊少帝蕭寶卷擁兵十萬,固守建康,蕭衍大軍將建康團團圍住,城中糧盡。
蕭寶卷欲殺大臣以立威,將軍王珍國恐怕大禍臨頭,密遣心腹送明鏡給蕭衍,以明心跡。後來王珍國打開城門,蕭衍大軍直入建康,蕭寶卷被廢為東昏侯。不久蕭衍正式稱帝,齊滅,蕭衍稱梁武帝。
蕭寶卷只當了兩年皇帝,便把大好江山斷送,而自己也落得個死無葬身之地的下場。南齊亡後,梁武帝將潘玉兒賜給了有功的將軍田安啟,田將軍不解風情,而潘玉兒更是「曾經滄海難為水」,於是自縊而死,結束了她荒唐無比的一生。
潘玉兒
Ⅲ 為什麼把小腳叫三寸金蓮
中國的國粹「三寸金蓮」的由來
齊東昏侯(483~501年),即蕭寶卷。南朝齊皇帝。公元498~501年在位。字智藏。建武元年(498年)立為太子。永泰元年(498年)七月即位,年號永元。
南北朝時的齊少帝蕭寶卷即位後狎昵群小,荒嬉無度。佞臣茹法珍、梅蟲兒等為蕭寶卷選了美女數十名,充入後宮。有一個潘玉兒的,本是妓女,流落到都中。她妖冶絕倫,體態風流,如雨後冉冉的雲霧,腰肢柔媚,似風前柳帶纖纖;一雙眼秋水低橫,兩道眉春山長畫,肌膚映雪,烏發如緞,最讓人銷魂的妙處,便是裙下雙腳,不盈一握。蕭寶卷得了此女,好似天女下凡,見所未見。一宵歡會之後,五體酥麻。所有潘玉兒的服御,極選珍寶,無論如何價值,只要得到潘玉兒的歡心,千萬億亦在所不惜。相傳潘玉兒的一個琥珀釧,就值價一百七十萬。潘玉兒宮中的器皿,皆純用金銀。內庫所貯的金銀不夠取用,就向民間收買。一時間金銀寶物,價昂數倍。蕭寶卷令京邑的酒租,折錢為金。潘玉兒也任情揮霍,不知節省,今天要這寶,明天要那珍,驛道上供使絡繹不絕。每當蕭寶卷與潘玉兒出遊。蕭寶卷令她乘輿先驅,自跨駿馬隨後甘願為奴。
潘玉兒的父親潘寶慶,因妃得寵,賜第都中,蕭寶卷呼他為阿丈。游至寶慶家,潘玉兒親為調羹,躬自汲水。安排既就,蕭寶卷便與潘玉兒並坐取飲,茹法珍、梅蟲兒等依次列席,不分男女上下,恣為歡謔。還有閹人王寶孫,年僅十餘,生得眉目清秀,好像處女,蕭寶卷號為倀子,非常寵愛。潘玉兒也對他另眼相看。王寶孫巧小玲瓏,常坐在潘玉兒膝上,一同飲酒。至夜深還宮,王寶孫在御榻旁留寢,因此恃寵生驕,漸得干預政事。甚至矯詔控制大臣,如梅蟲兒、王咺之等幸臣,對他也有懼意。王寶孫有時騎馬入殿,詆訶天子,蕭寶卷也不以為意,依舊日夕留侍。
當時宮中嬖倖,皆號為鬼,有個叫趙鬼的能讀西京賦,向蕭寶卷進言說:「柏梁既災,建章是營。」蕭寶卷就大起芳樂、玉壽等殿,用麝香塗壁,刻為裝飾,窮工極巧。其玉壽中做飛仙帳,四面綉綺,窗間盡畫神仙。據《南齊書》記載:「玉壽殿刻畫雕彩,居香塗壁,錦幔珠簾,窮極紈麗。」工匠徹夜修建,蕭寶卷搜剔佛寺,見有玉石獅象,便運入新建的宮殿里,充作點綴。庄嚴寺有玉九子鈴,外國寺佛面有光相,禪靈寺塔諸寶珥,皆剝取來用作宮殿的裝飾。蕭寶卷鑿金做蓮花,遍貼在地面上,命潘玉兒裸足徐行而過,花隨步動,弓彎纖小,腰肢輕盈。蕭寶卷從旁稱羨說:「這真是步步生蓮花啊!」
中國的國粹「三寸金蓮」,其典故從潘玉兒一雙柔弱無骨的美足而來。對美足的欣賞漸漸成了後世的流弊。雖然潘玉兒不曾纏足,但後世婦女為追求那種迴旋凌雲之態,遂以帛裹足,屈作新月狀,直到「起來玉筍尖尖嫩,放下金蓮步步嬌」。
Ⅳ 評價"三寸金蓮」的文章
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這個痛苦的過程是用言語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來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女性從小就要經受這樣的痛楚,不情願的忍受這種從心理和身體上的摧殘。
通過纏腳而來的小腳真的那麼美嗎?以至於男人在娶妻時將它作為一條最重要的標准,而女性將它作為人生中對自己身體必須實現的重大改造。事實則不然,下面有一段關於小腳的真實的描述,讓人非常的感慨,從我們現在的審美角度出發,我們甚至會覺得我們的祖先是那麼的不可理喻。
一般來說,小腳從正面看,像火傷之後,脫去陳皮爛肉,露出變形、變顏的一個肉疙瘩。只有一個翹起的趾頭,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現出可憎的模糊輪廓。 從側面看,腳趾和腳跟已從中折斷,兩部分緊挨在一起,在軟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條由兩端站立的曲線,腳跟臃腫,腳掌消失,腳背凸起。腳的全長不及自然長度的一半,整隻腳像一個不規則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從正面看腳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誕圖案。除了變形的足跟之外,已沒有一丁點平滑的腳板。四個腳趾長短不一地向外轉折,圍繞在以大腳趾為軸心的腳心下面,腳趾的正面因此變成了腳板心,完全扭曲地壓在了腳板底下。
我們都很清楚,在審美不超出常態的情況下,這樣的小腳是很醜的。事實上,這樣的小腳也不健康,不實用,纏足對人身的傷害是終身的。纏了小腳的女人其支撐的重心移到腳外部,行動極為不便。而且它們成年後多患早發退行性關節炎。
無論是從賞心悅目還是從健康實用的角度,女人纏小腳都是不應該被接受的,而這樣的殘忍的行為在我們中國的歷史上卻曾經盛行一千餘年,以至於我們不得不承認它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有影響力的文化,古人的這種不健康的視覺審美取向就象一個復雜的謎(當然,這肯定不僅僅是個審美的問題),而這個謎的背後有太多的東西值得我們深思和反省。
很多人都認為女子纏小腳的習俗是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的產物。顯然,它們之間是有很多的內在的聯系的,但如果要說,小腳文化與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有著必然的等同性,卻是值得懷疑的。在西方也同樣經歷了封建社會,女子的地位一度非常低下,他們的女性通過束腰和穿高跟鞋的方式來獲得男性的認可,沒有聽說過有逼迫女性纏小腳的歷史傳聞,這無論如何比纏小腳來的文明。
女子裹小腳的起源據說是這樣的:南唐李後主(公元937——978)因為喜歡宮嬪睿娘的小腳狀態,就讓她纏足做新月狀,並因此成為皇宮里最受寵的一個女人。於是皇宮里開始流行纏足。由於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腳成為時尚,繼而官場與民間也相繼流行。
這並沒有得到確證,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唐朝的女子不用纏腳,而恰恰是從宋朝(公元960——1279)開始,儒家文人乃至於農家男人開始痴迷的追捧女子的「三寸金蓮」。但我們都知道中國的封建社會在秦始皇統一全國(公元前221)之前就已經形成。從此我們可以看出,纏小腳的習俗並不是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的伴生物。
現在就有一個最大的疑問,那就是為什麼偏偏就是在宋朝,這樣一個隨著歷史前進的步伐已經比較開化的年代,女子裹小腳這樣的反人道的殘忍的習俗卻盛行開來。其實「三寸金蓮」的說法源於北齊少帝蕭寶卷贊其寵妾潘玉兒一雙柔弱無骨的纖小美足「步步生蓮花!」,但當時及其後的隋唐在對腳的審美上並未出現這樣的傾向,所以女子裹小腳在宋朝泛濫開來絕不可能是偶然的,一定是有其社會與思想根源的。因為時代久遠又難以找到第一手的資料,我們只能根據當時社會以及文化方面的史料作一些合理的推理,下面我想盡我所能就這個問題作一些深入的思考與探索。
任何一種現象都可以從社會的歷史與現實中尋找根源,而且其根源一般都可以追蹤到文化,小腳的陋俗也不例外。小腳習俗所存在於的文化環境必定是一種非理性的文化所產生的。而一般來說,文化內涵中核心思想的單一性或者說叫做單調性是非常容易導致文化的非理性,因為缺乏不同思想的爭鳴,就難以對思想本身進行反思,同時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因為缺少其他思想的制衡,容易走向極端。當這種非常態的文化主導了一個國家時,這個國家的民眾作為個體就被單一的思想簡單化,無論是從個體自身還是與其他個體相比較都找不到思考的內驅力,作為整體因為內部沒有差異性,缺乏內部矛盾的整體失去前進的原動力。當整個國家都基本靜止了他的思維,民眾反過來就完全固守於已有的非常態文化,並逐漸惰性的走向極至,國家與民眾不可避免的進入非理性狀態。尤其不幸的是,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與由它所主導的非理性國家互相作用,形成惡性循環,在這種情形下,任何荒謬的事情的發生以及可能長久的持續都是不足為奇的。而在宋朝,程朱理學就是上面推理的現實演繹。朱的理學與程的心學都是對儒家學說的進一步發展,將中庸提到天理的高度,並根據他們所認為的道與器相分離的原則,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慾」的思想。這種思想體現了對作為人這樣的有尊嚴的個體的極端的不尊重,當這種思想成為整個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時,一旦腳是否小成為評判女子是否美的標准(事實上已經上升為賢良與道德的標准),全社會對於女子因此所遭受的痛楚的漠視也就不足為奇了。
宋王朝在中國歷代王朝中是一個比較弱勢的政權。一方面,其領土局限於中原及長江以南地區,該地區內又基本為漢族人,所以無論是地域文化和種族文化都是比較單一的,這種情形有利於某一種思想在全國形成權威地位。而在漢唐時期,因為領有西域大漠,肢體完整,政治文化中心長安更是胡漢文化的交匯地帶,這就是為什麼盡管從西漢時漢武帝就已開始認識到儒家學說是統治者愚民的一劑良葯,並讓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而這卻沒有導致漢唐期間儒家思想在社會中的極權地位。另一方面,縱觀整個宋朝政權歷史,在與少數民族政權如金、遼、西夏交戰的戰場上一直處於被動地位,朝廷內也有主戰和主和兩種聲音,但主張稱臣和進貢的投降派一直都佔了上風,而且皇室也傾向於苟和求安,但這就增加了百姓的賦稅負擔,民不聊生,農民起義風起雲涌,因為這種內外交困的局面,加之政權本身體弱,所以幾乎沒有哪個朝代像宋朝的當權者那樣對安定與秩序充滿了渴望。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至上,而最基本的道德規范是「三綱五常「,三綱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是仁、義、禮、智、信。可見,儒家思想是強調秩序和塑造權威的思想,是維護皇權與男權的思想,這正切合了當時政權的需要,所以統治者極端的推崇儒家學說,並在統治中深刻地貫徹、嚴格地執行、極力地發展儒家思想。男權與皇權都屬於極權和威權的范疇,都是儒家思想所倡導的,它們一脈相承。隨著皇權的權威被進一步神化,男子相對於女子強勢地位就被進一步增強,而男子的強與女子的弱是相對的,即這種更加強勢的地位必定是建立在進一步降低和弱化女子的地位的基礎上的。在這里有一點應該被提到,宋朝的男性是比較壓抑的,他們在對外族的戰爭中基本都是失敗的,這裡面除了國力軍事等宏觀因素,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古代戰場當戰法水平接近時,士兵的力量與野性至關重要,宋朝軍隊在用兵方面與北方少數民族相比水平相近,但由於士兵基本上是漢人,而且多來自江南,在力量與野性方面相對明顯欠缺,在戰場上的失敗就不奇怪了,但由此而來的巨大的挫敗感對宋朝的男性是沉重的心理上的折磨。在宋朝這樣一個男權社會里,男子對自己的強大有著與生俱來的自負,但當他們的這種自負被自己的保家衛國的無能所重創時,必然從本能上必然去尋找出路以承載破碎的尊嚴。很顯然,女性是最合適的對象。漢代才女班昭在她的著名的《女誡》中曾提到:「陰陽殊性,男女異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強為貴,女以弱為美。」可見在中國歷史上,男性的剛強在本質上就是以女性的柔弱為襯托的,所以,必然的,當時的男性潛意識的迫使女性走向更弱勢的地位,從而為自己在戰場上丟失的自尊尋找平衡。女性在纏了小腳之後,因行走不便只得輕抬步微扭腰(所謂的蓮步姍姍)而盡顯柔弱,因不能輕松隨便走動只得好好獃在家裡相夫教子,做一個嫻靜的賢妻良母,這與宋王朝政權渴望的秩序是相符的,更是當時逐漸走向極端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境界,而且還暗暗迎合了當時男性當中普遍的一種心理需求。因此,女子纏小腳的行為在宋朝走向泛濫是由當時社會極其不正常的宏觀的社會形勢和文化氛圍所決定的。
纏小腳的陋俗竟然能從宋朝一直延續到民國初期,最合理的解釋只能是,宋朝以降,極端的儒家思想,也就是將禁錮人性的禮發揮到極至的程朱理學一直在社會占據著統治地位。但是,社會這種宏觀的思想的代代傳承具體到微觀是由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個體所實現的,程朱理學的延續不衰說到底是一代代的一個個有靈性的人所作出的選擇的綜合的結果,這是一個多麼大人為的悲劇。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隨著國際形勢的發展,國內外交流的頻繁,西方的文明之風在國內逐漸刮大,知識分子率先覺醒,並開始積極宣傳西方的各種流派的思想,反思我們的傳統文化的某些弊病,這種思考逐漸蔓延到整個社會。在這種多元的文化氛圍熏陶之下,當時的社會思想非常活躍,人們開始真正的理性的去審視自己的那些為禮教所束縛的非理性的風俗習慣,所以,水到渠成的,男人的長辮子給剪了,女人放足了。但是,中國女人的千年裹足的疼痛與屈辱實在是不能這樣輕輕的一筆就從我們的歷史中勾去,只有對歷史的深刻反思才能讓我們克服蒙昧,踏者歷史的足跡繼續前進。
Ⅳ 纏足的三寸金蓮
講到「三寸金蓮」,人們不禁要問,婦女因纏裹而成的小腳為什麼被稱為「金蓮」?「金蓮」與小腳是怎樣聯系起來的?長期以來,人們對這個問題也是倍感興趣,卻並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回答。
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南朝齊東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蓮花的故事。東昏侯用金箔剪成蓮花的形狀,鋪在地上,讓潘妃赤腳在上面走過,從而形成「步步生蓮花」美妙景象。但這里的「金蓮」並不是指潘妃的腳。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金蓮得名於前述五代娘在蓮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這里的金蓮指的是舞台的形狀,也不是娘的腳。
對此,有學者認為,小腳之所以稱之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加以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門中被視為清凈高潔的象徵。佛教傳入中國後,蓮花作為一種美好、高潔、珍貴、吉祥的象徵也隨之傳入中國,並為中國百姓所接受。在中國人的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蓮花佔有相當的地位也說明了這一點。故而以蓮花來稱婦女小腳當屬一種美稱是無疑的。另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多是赤著腳站在蓮花上的,這可能也是把蓮花與女子小腳聯系起來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什麼要在「蓮」前加一個「金」字呢,這又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一「金」字而成為「金蓮」,當也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因此,後來的小腳迷們往往又根據大小再來細分貴賤美醜,以三寸之內者為金蓮,以四寸之內者為銀蓮,以大於四寸者為鐵蓮。於是言及金蓮勢必三寸,即所謂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泛指纏足鞋,金蓮成了小腳的代名詞。 舊時代家中有很多器具是用石頭制的,石磨或洗衣服的砧板,是婦女最容易拿到的重物,於是腳纏得不稱心如意時,就有人拿石板去壓腳,石板壓腳最常用於腳向內歪、內拐的情況,正常裹腳裹彎的時候是直接往下彎曲,但外縱弓還沒裹彎,也就是還沒裹瘦的情況下就進行裹彎,大拇趾會向內側拗曲,這時候整隻腳就像鐮刀形內彎,改正的方法就是脫下弓鞋盤坐著讓腳心相對,雙腳置於硬木板上,用重石板放上去壓,剛壓上去,歪屈的腳掌受壓迫,當然十分痛苦,壓過一個小時以後兩腳從膝蓋以下就麻痹了,有時怕石板的重量不夠還要用手按在石板上增加重量,讓內拐的腳掌矯正回來,通常連續每天這樣壓上一兩個月,才能顯出效果,腳經過這樣壓迫以後,除了內彎的情況改善,腳掌變得較纖瘦,腳趾蜷彎的程度也較理想,同時腳變得兩側平直周正。
石板壓迫以後雙腿麻木,有人以為麻木是因血液循環不良,怕因腳的血液循環不良導致雙腳壞死,所以壓麻木了以後多會要求少女起來行走或是做灑掃的工作,可是雙腳麻木如何行走,有時還得用兩個人扶著到處走動活動血液循環。壓石板一般是坐著施壓,也有人睡覺時躺著施壓,腳上穿睡鞋,放在木板上,再壓石板,壓石板的目的是為了改善歪拐的腳形,也有人只是為了把腳裹瘦而用石板來壓迫。 這是用破舊的杯瓶碗盤等瓷器,敲碎成尖銳顆粒,纏腳的時候墊在腳掌上,通常是墊在反折的趾背底下和腳掌心底下,用裹腳布纏上去,再逼著女孩走路,讓尖銳的瓷片刺進腳趾和腳掌里把腳割破,腳割破了以後血滲出來和裹布緊緊粘著,重裹時,裹腳布往往解不下來,需浸著洗腳水用力撕,常常血塊連著皮撕開,雖小心地把碎瓷片取出來,難免會再滲血,雙腳的傷口浸在熱水裡,幾次以後馬上發炎腫爛,裹腳布粘得更緊,撕開裹布時連著皮肉一起撕下來,膿血淋漓。這樣裹法確實血腥殘忍,不可思議,鋒利的瓷片刺在腳上,還要逼著四處走動,碎瓷刺得更深。腳趾是神經最敏感的部位,趾背上又沒什麼軟組織,皮膚下摸著就是骨頭,硬生生墊著尖銳的瓷片走路,真的像是在接受什麼酷刑,裹腳的風俗已經是夠殘忍夠殘酷了,但是竟然有人還衍生出這樣的纏足手法出來,這種纏法不是一地一人一時的特例,就筆者所知,在纏足風氣較盛的山西、台灣、河南、甘肅、河北等地都曾有這種裹法,目的是讓腳趾腳掌上的筋肉發炎,腫爛以後再進一步纏裹用碎瓷割刺,原來紅腫的組織潰爛化成膿血流掉,腳不但特別纖瘦而且關節韌帶也變得很容易扭折、裹彎,所以有「腳一發味,如果成熟,必易速小」的說法,腳潰爛化膿的時候臭味很重,很難聞的腐爛壞死的味道令人不敢接近,這就是所謂的發味。
除了把瓷片墊在腳掌底下纏裹,也有人拿大片的破瓷片往腳上割的,把腳上的皮膚肌肉割破,促其早點化膿潰爛脫落。也有人把碎瓷敲得更碎成瓷渣,先將裹腳布浸濕了,然後再敷上一層瓷渣在上面,用這樣一條滿布瓷層的裹腳布來纏裹。裹腳時腳上經常會長雞眼,根據經驗,一長雞眼,趁著雞眼還小就要趕快用大針挑掉,有的母親幫女兒把腳上的雞眼挑掉後,還故意用針在腳上到處亂刺,刺到千目萬孔,這個做法與用碎瓷片裹的目的相同,都是故意要讓腳受傷化膿潰爛掉,一雙腳才容易裹小。碎瓷夾入纏裹確實讓人難以置信,纏裹的殘忍痛苦可想而知,一般為人母者很難狠的下心這樣下手,所以我搜集到的幾個例子都是養女、繼母或婆婆、童養媳的關系下發生的,當然也有年紀較長的少女怨恨一雙腳裹不小,矢志發憤,用這種方法把自己的腳裹小的。 在纏足時,少女怕痛常會偷解纏腳布,或是哭叫閃躲不肯纏裹,為人母者屢勸不聽,往往拿起鞭子藤條氣得到處亂抽,有的時候氣極了,故意抽打其雙腳,這是為了逼使少女裹腳的處罰,而所用的多隻是細長的木條。但是舊日纏足的時候竟然有人用寸許粗的木棍朝著腳趾用力捶打,打到讓腳趾骨折脫臼,容易拗折裹瘦,用的木棍有洗衣服、漿衣服時捶布的棒錘,也有用擀麵杖。把腳先裹緊了,再用棒錘狠敲,敲到腳趾脫臼骨折,這樣腳不但容易裹瘦裹小,一雙腳也特別軟綿,柔若無骨,這樣的例子是妓院鴇母飾雛用的手段,也有繼母這樣對待女兒的,可以說比酷刑還要慘毒,少女裹腳時腳趾拗折已經夠痛苦了,還要再用棒錘朝著腳趾猛捶、猛打,像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接受酷刑一般。
竹片、石板、碎瓷、棒錘的裹法,並不是一般裹腳時所使用的方法,可以說是一種特例,但是確實也太特殊了,這是在纏足的風俗下衍生出來的,有些做法令人難以置信,但每種方法都能找出好幾個背景不同的記載,也都能講出幾分道理,令人不得不信。除了這些特殊裹法外還有更荒誕不經的殘酷做法,縱觀這些纏足手法,令人不免懷疑裹腳與虐待間的分別在哪裡。
Ⅵ 大家來談一談中國女人的纏足(裹小腳)的歷史
中國歷史文化一直是源遠而流長,有些好的文化,會被傳承至今,有些不好的陋習,同樣也會被時代摒棄,就好比古人喜歡的「三寸金蓮」;聽其名,意其會,如果足,真成三寸會好?不覺得吧,時代也不會容忍此美,只因為這是君王的風流陋習,也是封建社會下的糟粕,傷害的,是那無數女子。
《宋史·五行志》曾這樣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這是歷史據正下得纏足。
南宋時期,纏足是北方習俗,後宋室南遷後,才將這個習俗帶至南方,在當時,纏足並不是任何一位女子都有資格裹小腳,而是家裡有點殷實的女性才會裹小腳,裹小腳在當時,被定位「階級層」。
南宋時期的裹小腳僅限讓腳裹得細直一點,因為北方人腳寬,不易嫁,還會遭人恥笑;在當時,裹小腳也並非「骨骼折裂、關節脫位」。
直至元朝時期,男尊女卑的概念,纏足被道德綁架,需符合「三從四德」禮教,從而性質就變成陋習。
元代伊世珍里的《琅環記》曾這樣記載:「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內,欲出則有幃車之載,是以無事於足也。」
美曰「為了延嗣後代」,纏足後,女性的足就會形成腳趾畸形,只要足部接觸地面就會重心不穩,因為全身的重量皆集中於踵部,相當於女性想要走路,是在用踵部走路,因此,每走一步,就會牽動腰髖部,長此以往,使婦女的腰髖部發達影響骨盆,那麼,對婦女的性以及生育就有了影響。
賀瑞麟在《改良女兒經》曾這樣說過:「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闡述的就是男尊女卑,為了將婦女禁錮在閨閣里,滿足獨占慾望,從而纏足成病態,女性出門也因此需要幃車之載。
由此可見,封建里的女性有多卑微,而以上種種,在封建社會里,皆屢見不鮮,直到民國之後,徹底禁止。
纏足至民國前,不僅是舊時代的悲哀,也是一種舊時代的美,看每個人的取捨。
總結:有人說,纏足的價值就是為了避免女性出去「放浪」,歸根結底,還是封建社會下的陋習,哪怕科學證實古代為了提高生育率而纏足,但還是很大程度上傷害了女性,當然,它的可取之處,不單單在於提高生育,例如裹了小腳的女性走路因為不穩,會形成風擺柳的效果,一路走,一路扭,腰肢上下擺動形同「高跟鞋」,據文人闡述,這種走路姿勢美極,不纏足的女性,是走不出這妖嬈步伐;所以,不管是審美、還是可取、亦或者陋習,都各有各的好處,以及壞處。
作為古代人,也許覺得是好,作為現代人,也許就是陋習,畢竟,有句古話這樣講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映襯在女性這,為了美,過把癮,委屈下足貌似也值得。
Ⅶ 為何古人會有"三寸金蓮"的變態審美觀
實際上,在宋朝以前,纏足一事還僅僅只是一種上層階級比較奇特的審美觀念,認為小腳女人柔弱、溫順,小小的腳看上去特別漂亮。元朝中後期以後,特別到了明朝,纏足卻從士大夫階級的一種審美觀念變成了全社會的某種道德訴求,認為不纏足的女人就是不守婦道,是不守夫綱的表現。從此整個社會先是自上而下後又自下而上地燃起了轟轟烈烈的纏足風潮。雖有「大腳馬皇後」的典範,但是仍然架不住這全社會的風氣和浪潮。
我們都說古人喜歡三寸金蓮的小腳,說是「盈盈一握,遍地生蓮」。於是才有了纏足的陋習,每個女子都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女兒能有一雙柔弱的蓮足,才好嫁個好人家。這些都是古代人的審美觀念,我們都說古人喜歡三寸金蓮的小腳,說是「盈盈一握,遍地生蓮」。於是才有了纏足的陋習,每個女子都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女兒能有一雙柔弱的蓮足,才好嫁個好人家。這些都是古代人的審美觀念,但從我們現在的角度去看,特別是晚清、民國時期留下的纏足女子腳部的照片來看,實在是一點都不美,反而令人作嘔
Ⅷ 講述一個女裁縫與紅色三寸金蓮綉花鞋的電影叫什麼
《靈魂擺渡》
第4集劇情
青青是一個服裝設計師,她經常去民間搜集一些民俗物品以獲取設計靈感。但在一次從外地搜到一雙綉花小鞋帶回家後,家裡卻發生了種種靈異事件,先是一個詭異的民國裝女人的到訪,而後是丈夫蘇粵的種種奇怪舉動,而她自己也總感覺家裡還有什麼別的東西的存在,而這一切似乎都與自己的丈夫有關。終於有一天她趁丈夫不備,拿到了他的鑰匙,打開了自己一直進不去的那道門,卻看到了丈夫在祭養那個一直困擾著自己的名叫艷艷的女鬼。
她在絕望和恐懼中跑出了家門,因避雨進入了444號便利店,從而認識了冬青、小亞和趙吏,並帶他們回家解救被女鬼迷惑的丈夫。在知道了丈夫是通過燃燒犀角而與鬼相通後,她憤怒地要扔了價值連城的犀角,卻在最後得知了整件事的真相:家裡的確有鬼,但並不是艷艷,而是她自己。原來青青在得到那雙綉花小鞋後歸來的車上遭遇了車禍而死亡,而她的魂魄卻借著那雙鞋回到了家,丈夫蘇粵為了能繼續與妻子的鬼魂廝守從古籍中找到了燃犀角的方法。而青青自己卻接受不了自己已經是個鬼魂的現實,從而幻想出了一個叫艷艷的女鬼來為自己解釋家中的一切異象。最終在蘇粵的執念下,趙吏沒有帶走青青的鬼魂,讓他們繼續相守。犀角終有燃盡之時,而這段人鬼之情卻永無終結之日,浩瀚時空中繼續踐行著「你要成佛成仙,我跟你去,你要下十八層地獄,我也跟你去」的不渝誓言。
Ⅸ 古代男性為什麼都喜歡那樣扭曲的三寸金蓮呢
其實不是男性喜歡,也是女性模仿吧,為了得到丈夫更多的愛,願意付出,後來這種付出就變成了一種傳統,我想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喜歡三寸金蓮這種扭曲的美,至少現代人是真心接受不了,我寧願不嫁人,也絕不委屈自己,他寧願不娶,也不會讓心愛的人受一點罪。
這件事流傳了下來,後來就有人說,古代女子裹小腳的習俗就是為了模仿潘玉兒的三寸金蓮,還好我沒生到那個年代,否則這樣的犧牲會讓我一生痛苦的,你說喜歡小腳,那貓腳多小啊,你喜歡貓不好嗎?太讓人接受不了了。
不過確切的說是南唐李煜對三寸金蓮痴迷,先拿他的妃子做的實驗,用布把腳纏起來代替襪子,就是為了滿足他的特殊審美,後來就流傳了下來,女人裹腳其實就是為了滿足男人對小腳的視覺享受,在我看來是不正常的一種審美。
Ⅹ 最後的「三寸金蓮」,15歲因小腳嫁入大戶,90年來只給丈夫看過
“楚王愛細腰,宮中多餓死”,在幾千年的封建社會當中,以父系為重男權思想壓得女性喘不過氣來,古時,女性只是附庸品,為了能夠嫁一個好人家和增加美感,“細腰”、“三寸金蓮”成了時代的需要。
不過每次洗腳,都不能讓外人看見,90年來,只有丈夫見過她的小腳,因為小腳被外人看了,就等於失去了貞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