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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殉葬制服

發布時間:2022-04-06 14:14:50

① 中國古代殉葬制度評價

這是野蠻的殘暴的行為,是一種毫無人性的制度,要堅決與撻伐和抵制。

② 問題:中國殉葬制度是什麼時間廢除的

中國古代以人殉葬的制度終止於清朝康熙時期。
殉葬制度,用活人殉葬,是奴隸社會的一種非常殘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殺或自殺後陪葬。考古發現的中國最早殉葬制度始於商代。

③ 是不是只有中國有殉葬制度

答案是否定的,這個不單單是中國,全世界都有,事實上,幾乎封建王朝和奴隸王朝都有殉葬制度,古波斯、古印度、古埃及、古羅馬等等,據說在瑪雅文明中也有殉葬的形式。

④ 中國古代是有殉葬制度的,這個制度從何時開始的

考古研究發現商朝就有殉葬制度,但是最早在那個時代開始需要考古研究者的進一步發下,比較盛行的殉葬是商朝。

⑤ 中國古代人殉制度

用人殉葬和作為祭品的制度。這種制度起源較早,在我國古代社會中也延續了很長時間,考古和文獻資料表明,其典型發展時期是在商代。人殉制度在早商時期即已盛行,河南鄭州、安陽,湖北黃陂,河北藁城等地的商代遺址中都發現有以人殉葬的墓葬。晚商時期的貴族和商王的大型墓葬的殉人可達百人之多。殷墟墓葬區的1001號大墓的殉人,多數都是青少年,其中有幾個甚至是幼童。這坐大墓共殉葬164人。殷墟王陵東部的武官村大墓呈「中」形,其規模雖然小於1001號墓,但仍發現殉葬79人。近年在安陽小屯村發現的婦好墓,盡管殷墟王陵區的公共祭祀場所早曾發現1228座祭祀坑,有近兩千多個人牲。70年代在王陵區又發現250座商代祭祀坑,其中的191座埋葬有被殺害者的骨架1178具。比較早期的坑18組,用人牲達千人之多,一次祭祀殺人最多的為339人,一般的10至100人不等。較晚的祭祀坑每組用人僅10至20人。從發展情況看,時代愈晚,用人牲的現象便愈益減少。這反映著商代社會情況正在逐漸發生著深刻的變化。

商代前期人殉現象已經相當普遍;到了後期,大中型墓葬幾乎都有殉人。當時人殉成了一種制度:「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老數人。」近年考古發掘的情況,證實了這樣的記載。如安陽殷墟商王陵墓區有一座「亞」字形大墓。槨(gUo果,套在棺材外面的大棺材)的頂部和四周有成批的男女侍從奴隸殉葬。(據考察,殺殉的辦法是將奴隸們十人或二十人一排,反綁著牽入墓道,東西成行地面向墓室跪著,砍下頭後將屍體埋入,再填上土夯平。每夯一、二層上便殺殉一批奴隸。)這一座大墓殉葬的奴隸共有三百六十多個,其中大多是不滿二十歲的青少年,有的甚至是天靈蓋還沒有長滿的幼童。像這樣殉葬幾百人的大墓,在商王陵墓區不止一個。除了商王朝統治的中心地區外,各地奴隸主用人殉葬的情況也很驚人。如在山東益都蘇埠屯發掘的一座奴隸主大墓里,有四十八名奴隸殉葬,而且多數是十二、三歲的少年。商王和大奴隸主貴族的陵墓,成了堆積奴隸屍骨的萬人坑!

商代的人殉,數量之多,手段之殘忍,范圍之普遍,駭人聽聞。充分暴露了奴隸主階級野蠻殘暴的階級本性和奴隸社會血淋淋的階級關系。

殉葬又稱陪葬,是指以器物、牲畜甚至活人陪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證死者亡魂的冥福。以活人陪葬,是古代喪葬常有的習俗。
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僕被隨同埋葬,也有用俑、財物、器具等隨葬。龍山文化時期(約五千年以前)就出現人殉,商朝男女貴族墓葬有大量的人殉,但沒有夫妻合葬、妻婦殉夫的現象。
用活人殉葬,是中國古代一項殘忍野蠻的制度,秦漢以後有所收斂,往往代之以木俑、陶俑。秦漢以後就很少有人殉葬了。但根據有關野史記載,到明代,人殉之風死灰復燃,朱元璋首開惡例。朱元璋死後曾有很多妃嬪殉葬,葬在哪裡卻是未解之謎。 1435年,明宣宗(朱瞻基)病死,以40多名妃嬪殉葬,這些妃嬪當中,有不少還為朱元璋生育過子女。劉維才告訴記者,明代的殉葬制比秦漢以前的殉葬多了一層欺騙色彩。對於被殉葬的妃嬪宮女,朝廷從精神物質上給予褒獎。明孝陵的殉葬妃嬪,都得到了在孝陵殿內設置的一個「龕」,供後人祭祀。
殉葬在其它國家的古代也有存在。
活人殉葬風氣的盛行 活人殉葬,殷、周君王死後就很盛行,他們死後把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艷妾都送到墳墓中去。考古工作者從已經發掘的古墓中發現,殷墟侯家莊商王大墓中有164具殉葬者的骸骨,商王妃婦好墓有16人殉葬,曾侯乙墓有21具殉葬者的屍骸,全部為年青女子。周朝那個烽火戲諸侯丟了江山的周幽王,他的墓中有百餘屍體,其中只有一具是男性,其餘全為女性,都是他的姬妾美人,應該說都是從死殉葬的後妃宮女。
戰國時期,史籍關於人殉的記載很多。那時的君王老爺死後,殉葬者不但有美女,還有幸臣僕從,准備到了地下,仍舊做君王。秦武公死時,「初以人殉死,從者66人」(《史記秦本紀)。秦穆公死後「從死者77人」(《史記秦本紀》),其中有三位良臣跟著殉葬。秦穆公死前就想讓群臣和他一道同赴黃泉,一次與群臣飲酒,趁大家喝得暈頭糊腦時說:「咱們君臣,生時同樂,死後也要同哀呀。」奄息、仲行、針虎三個大臣不知是死心塌地地忠於穆公他老人家,還是因酒精作怪,亂說大話,竟當場表態,願隨他共死。這一表態不打緊,穆公死後,他們也就跟隨他進了陵墓。

⑥ 殉葬制度

中國的殉葬制度

用活人殉葬,是奴隸社會的一種非常殘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殺或自殺後陪葬。中國的殉葬制度,就考古發現,最早始於殷商時期。

商人相信人死以後,靈魂生活在另一個世界裡,墓葬是墓主在另一個世界的居所,一切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禮制辦事。奴隸主貴族死後,都用奴隸為之殉葬,以供其死後奴役驅使。在河南安陽發掘的奴隸主墓葬中,一般都有幾個、幾十個人殉葬,有的大墓中,有二、三百人殉葬。有的骨架旁放著刀劍,是武士奴隸;有的骨架旁擺著車馬,是駕車奴隸;有的骨架殘存有狗骨,是養狗奴隸;有的骨架旁沒有頭骨,頭骨在另一邊,是被殺後殉葬的奴隸;有的骨架上手骨還被反綁在背後,並有明顯的掙扎痕跡,是被活埋殉葬的奴隸。

商以後,周、春秋、戰國、秦朝皆有殉葬習俗,《墨子·節葬》篇說:「天子殺殉,多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多者數十,寡者數人。」墨子說的是春秋戰國時期。《西京雜記》載:「幽王冢甚高壯,羨門既開,皆是石堊。撥除丈余,乃得雲母,深尺余,見百餘屍,縱橫相枕藉,皆不朽。唯一男子,余皆女子,或坐或卧,亦猶有立者,衣服形色,不異生人。」唯一男子應是幽王,百餘女子應是殉葬的宮婢、妃妾。
秦國用活人殉葬始於秦武公,《史記·秦本紀》載:「武公卒,葬雍陽。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死後用人殉葬的數目更大,據《史記·秦本紀》記載:「三十九年,繆(穆)公卒,葬雍,從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輿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針虎亦在從死之中。秦人哀之,為作歌《黃鳥》之詩。」陝西鳳翔發掘秦景公墓,發現有一百多個殉葬的奴隸。

秦國是在公元前三八四年廢除人殉制度的,《史記·秦本紀》說:「獻公元年,止從死。」但實際並非如此,秦始皇死後,為之殉葬者人數之多,為歷史所罕見 。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死,秦二世下詔令說:「先帝後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後宮嬪妃未生子女者一律殉葬,故從死者甚眾。《史記·秦本紀》還說:「葬既下,或言工匠為機,臧(按指奴隸)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畢,已臧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臧者,無復出者。」為了擔心這些工匠泄漏墓中的機密,便將他們置於死地,估計秦始皇墓中為之殉葬者將以萬計。

漢、唐兩朝皇陵的重要特點不是以人殉葬而是陪葬制度,即在皇陵附近讓皇親國戚和達官顯宦死後陪葬皇陵。

宋代開始,契丹、女真、蒙古、滿族等邊疆民族,先後入主中原,他們均有人殉的傳統,促使中原人殉再度興起。宮人殉葬,到明、清兩代又開始實行,清人趙翼《廿二史札記》稱:「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建文、永樂時,相繼優恤,如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皆世襲錦衣衛千百戶,人謂之朝天女戶,歷成祖、仁宗、宣宗皆然。」明成祖朱棣崩逝,當時殉葬者共三十餘人,據《李朝實錄》載:「帝之崩,宮人殉葬者三十餘人。當死之日,皆餉於庭,餉撤,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大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圈於其上,以頭納入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經而死。」明宣宗死時,仍有十個妃嬪殉葬,當時有一個名叫郭愛的宮女,入宮不足一月,宣宗死,當她被告知列入殉葬之人後,悲憤填膺,寫絕命詩雲:

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
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
失吾親而歸兮,慚余之不孝也;
心凄凄而不能己兮,是則可悼也。
明朝周王朱有燉死,明英宗指示說:「王在日,嘗奏身後務從儉約,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可惜英宗的指示未到,王妃鞏氏、夫人施氏、歐氏、陳氏、張氏、韓氏、李氏等七人已從死殉葬。明英宗是反對以人殉葬的,他臨終時遺命:「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同時他對從殉的宮人追賜封號,其冊文稱:「茲委身而蹈義,隨龍馭以上賓,宜薦微稱,以彰節行。」英宗給為周王朱有燉殉葬的妃子封號是「貞烈」,夫人的封號是「貞順」,表彰她們忠貞、剛烈、順從的美德。自英宗開始,明朝就再沒有以人殉葬了。
2 中國的殉葬制度

《中國古代殉葬考》說:「清世祖卒,猶命後宮三十名殉葬。」其實滿清未入關定鼎中原以前,已有人殉之例,清太祖努爾哈赤死時,就以大妃(多爾袞之母)和二庶妃殉葬。王先謙《順治東華錄》載:「天命十一年八月庚戌未刻上崩……先是孝慈皇後崩後,立烏喇國貝勒滿太女為大妃。辛亥辰刻大妃以身殉焉,年三十有七,遂同時殮……又有二妃殉焉。」談遷《北游錄》說:「昭陵(應是福陵)之殂,故事殉葬。攝政王母宜從而不欲也。 宗室大臣勒令自盡。後修實錄,剛林書雲:自願從死。」可見大妃之殉是被迫的。

天聰三年八月,《天聰東華錄》記錄著一個預定要殉葬的奴隸逃跑未遂而被殺的事:「雅蓀出微賤,因葉赫兵臨兀扎魯城時,有大功,太祖擢為大臣,寵任獨優,嘗以殉葬自矢。後太祖崩,不殉葬且輕慢喪禮,至是復欲逃,故殺之。」

《順治東華錄》記載有清太宗皇太極死後用男奴殉葬之事:「崇德八年八月庚午,太宗文皇帝賓天。時章京敦達里、安達里二人願殉。敦達里滿洲人,幼事太宗……及太宗賓天後,敦達里以幼蒙恩養,不願永離,遂以身殉。清王貝勒等甚義之,以敦達里志不忘君,忠忱足尚,贈甲喇章京,子孫永免徭役,儻犯重典,應赦者即與開釋,不應赦者應減等,官爵世襲勿替。安達里,葉赫人,自來歸時,先帝憐而養之,由微職沐殊恩,受官職,亦請殉。諸王貝勒等亦甚義之,予衣一襲豫議恤典,加贈牛彔章京,子孫世襲,其免徭宥罪一如敦達里例。既定議,召安達里諭之。」

清世祖福臨定鼎中原以後,皇室與貴族仍實行人殉制度。《順治東華錄》就記有順治六年三月丁丑,豫親王多鐸死後有兩個福晉殉葬的事:「攝政王師次居庸關,蘇克薩哈等以輔仁德豫親王多鐸訃至,王去纓易素帶泣。是日暮,馳入京師臨喪。德豫親王二福晉請殉,攝政王再三慰解,請益力,遂許之。」

攝政王多爾袞死時也有侍女殉葬,《順治東華錄》是這樣記載的:「順治八年二月癸巳,蘇克薩哈、詹岱、穆濟倫首告:睿王薨於出獵之所,侍女吳爾庫尼將殉葬時,呼羅什、博爾惠、蘇拜、詹岱、穆濟倫五人屬之曰:『王曾不令人知,備有八補黃袍,大東珠數枚,黑貂褂,今可潛置棺內。』」談遷《北游錄·紀郵》也載有順治十二年五月,輔政王濟爾哈朗死後用妾婢殉葬的事:「辛卯,是日輔政王卒,勒嬖姬五人殉焉。」

史書上也有兩則記載清世祖死後以人殉葬的事情,王先謙《康熙東華錄》說:「順治十八年二月壬辰諭禮部:『妃董鄂氏,賦性溫良,恪共內職,當皇考上賓之日,感恩遇之素深,克盡哀痛,遂爾薨逝……追封為貞妃。』」又載:「順治十八年夏四月壬午,以一等阿達哈哈番侍衛傅達理隨殉世祖,予祭葬,謚忠烈。」從此以後,史書上就不見有關以人殉 葬的記載了。

以人殉葬的制度是終止於清代康熙年間的,王士禛《池北偶談》說:

「八 旗習俗,多以仆妾殉葬。朱御史小晉(裴)始建議禁止,得旨允行,朱歷官至戶部侍郎。」王熙撰《朱裴墓誌銘》談及有關上疏奏請禁止殉葬的內容:「有請復詹事及禁殉葬二疏,而禁殉一疏尤持大體。大略謂『屠殘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竊典禮,傷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慘忍傷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責問奴僕,或畏威而不敢不從,或懷德而不忍不從,二者俱不可為訓。且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疏上,報可。
2 中國的殉葬制度

《中國古代殉葬考》說:「清世祖卒,猶命後宮三十名殉葬。」其實滿清未入關定鼎中原以前,已有人殉之例,清太祖努爾哈赤死時,就以大妃(多爾袞之母)和二庶妃殉葬。王先謙《順治東華錄》載:「天命十一年八月庚戌未刻上崩……先是孝慈皇後崩後,立烏喇國貝勒滿太女為大妃。辛亥辰刻大妃以身殉焉,年三十有七,遂同時殮……又有二妃殉焉。」談遷《北游錄》說:「昭陵(應是福陵)之殂,故事殉葬。攝政王母宜從而不欲也。 宗室大臣勒令自盡。後修實錄,剛林書雲:自願從死。」可見大妃之殉是被迫的。

天聰三年八月,《天聰東華錄》記錄著一個預定要殉葬的奴隸逃跑未遂而被殺的事:「雅蓀出微賤,因葉赫兵臨兀扎魯城時,有大功,太祖擢為大臣,寵任獨優,嘗以殉葬自矢。後太祖崩,不殉葬且輕慢喪禮,至是復欲逃,故殺之。」

《順治東華錄》記載有清太宗皇太極死後用男奴殉葬之事:「崇德八年八月庚午,太宗文皇帝賓天。時章京敦達里、安達里二人願殉。敦達里滿洲人,幼事太宗……及太宗賓天後,敦達里以幼蒙恩養,不願永離,遂以身殉。清王貝勒等甚義之,以敦達里志不忘君,忠忱足尚,贈甲喇章京,子孫永免徭役,儻犯重典,應赦者即與開釋,不應赦者應減等,官爵世襲勿替。安達里,葉赫人,自來歸時,先帝憐而養之,由微職沐殊恩,受官職,亦請殉。諸王貝勒等亦甚義之,予衣一襲豫議恤典,加贈牛彔章京,子孫世襲,其免徭宥罪一如敦達里例。既定議,召安達里諭之。」

清世祖福臨定鼎中原以後,皇室與貴族仍實行人殉制度。《順治東華錄》就記有順治六年三月丁丑,豫親王多鐸死後有兩個福晉殉葬的事:「攝政王師次居庸關,蘇克薩哈等以輔仁德豫親王多鐸訃至,王去纓易素帶泣。是日暮,馳入京師臨喪。德豫親王二福晉請殉,攝政王再三慰解,請益力,遂許之。」

攝政王多爾袞死時也有侍女殉葬,《順治東華錄》是這樣記載的:「順治八年二月癸巳,蘇克薩哈、詹岱、穆濟倫首告:睿王薨於出獵之所,侍女吳爾庫尼將殉葬時,呼羅什、博爾惠、蘇拜、詹岱、穆濟倫五人屬之曰:『王曾不令人知,備有八補黃袍,大東珠數枚,黑貂褂,今可潛置棺內。』」談遷《北游錄·紀郵》也載有順治十二年五月,輔政王濟爾哈朗死後用妾婢殉葬的事:「辛卯,是日輔政王卒,勒嬖姬五人殉焉。」

史書上也有兩則記載清世祖死後以人殉葬的事情,王先謙《康熙東華錄》說:「順治十八年二月壬辰諭禮部:『妃董鄂氏,賦性溫良,恪共內職,當皇考上賓之日,感恩遇之素深,克盡哀痛,遂爾薨逝……追封為貞妃。』」又載:「順治十八年夏四月壬午,以一等阿達哈哈番侍衛傅達理隨殉世祖,予祭葬,謚忠烈。」從此以後,史書上就不見有關以人殉 葬的記載了。

以人殉葬的制度是終止於清代康熙年間的,王士禛《池北偶談》說:

「八 旗習俗,多以仆妾殉葬。朱御史小晉(裴)始建議禁止,得旨允行,朱歷官至戶部侍郎。」王熙撰《朱裴墓誌銘》談及有關上疏奏請禁止殉葬的內容:「有請復詹事及禁殉葬二疏,而禁殉一疏尤持大體。大略謂『屠殘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竊典禮,傷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慘忍傷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責問奴僕,或畏威而不敢不從,或懷德而不忍不從,二者俱不可為訓。且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捐軀輕生,非盛世所宜有。』疏上,報可。

⑦ 中國陪葬制度是在什麼時候廢止的

到了康熙時期,擬議中准備讓40名宮女殉葬。但由於康熙帝對於活人殉葬深惡痛絕,下令禁止。

康熙是1662年死的,就是說,中國帝王用活人殉葬的殘酷野蠻的習慣,到了公元17世紀才真正結束。人殉制度在中國斷斷續續存在了近八千年,比中國有明確文字記載的歷史還要長上幾千年。

(7)中國的殉葬制服擴展閱讀

商人相信人死以後,靈魂生活在另一個世界裡,墓葬是墓主在另一個世界的居所,一切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禮制辦事。

奴隸主貴族死後,都用奴隸為之殉葬,以供其死後奴役驅使。在河南安陽發掘的奴隸主墓葬中,一般都有幾個、幾十個人殉葬,有的大墓中,有二、三百人殉葬。有的骨架旁放著刀劍,是武士奴隸。

有的骨架旁擺著車馬,是駕車奴隸;有的骨架殘存有狗骨,是養狗奴隸;有的骨架旁沒有頭骨,頭骨在另一邊,是被殺後殉葬的奴隸;有的骨架上手骨還被反綁在背後,並有明顯的掙扎痕跡,是被活埋殉葬的奴隸。

⑧ 殉葬制度的介紹

殉葬制度,用活人殉葬,是奴隸社會的一種非常殘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殺或自殺後陪葬。考古發現的中國最早殉葬制度始於商代。

與中國的殉葬制服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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