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香港警察的軍裝部門屬於什麼類別
軍裝巡邏小隊(簡稱巡邏小隊;英文:Patrol Sub Unit,縮寫PSU)於1920年成立,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行動部警察總區行動部下各個警區,主要責任為徒步巡邏香港陸上范圍、處理突發事件及為到999緊急召喚提供迅速警察力量回應,趕抵增派軍裝警務人員到場打擊罪行,為香港市民提供第一線的幫助。
沖鋒隊(英文:Emergency Unit,縮寫:EU)於1927年成立,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行動部警察總區行動部,為准軍事部隊,成立初期負責處理嚴重罪案及防暴;近代的主要責任為執行機動性巡邏、處理突發事件(包括災難支援)、維持內部保安、對999緊急召喚作出迅速警察力量回應、設置緊急路障及反罪惡巡邏等;與此同時,支援軍裝巡邏小隊,趕抵增派軍裝警務人員到場及提供第一線的協助。機動部隊(ptu)香港警察機動部隊簡稱英文名:POLICE TACTICAL UNIT 一般俗稱藍帽子。 1967年暴動後成立。編制以連為單位(一連約200人) 現時每個陸上總警區有一個大隊,另加在訓的一個大隊,共6個大隊。 此部隊是定期由不同部門的警員抽調入營受訓,結訓後派往不同的總警區, 完成PTU任務(約年多)後,連隊解散,成員會再分往不同部門。PTU訓練包括防暴、另外,每隊PTU會挑選人員接受AR15(民用版M16)的訓練。 部隊外觀特色有三:一是貝雷帽,二是穿軍靴(褲管束入靴內), 三是貝雷帽的警徽下有閃電徽號。 在使用上,平時PTU會按連隊指揮在街上巡邏,一般是4人一組。 (基本上警區本身的值日官安排巡警時是不考慮PTU的,他們是額外的警力), 由於一般巡警是1至2人一組的,以4人協同行動的PTU有較大的震懾力。 如果有群眾聚集、遊行等,一般會由PTU負責控制人群。 理論上,要鎮暴也會用PTU(可幸67年以來,用上PTU鎮暴的都是對付越南船民暴動) 如果有大件事,如槍戰,又或搜查色情場所,刑事部門可調動PTU協助搜索現場證據及維持秩序。簡單而言,PTU可以在不影響分區警力的情況下, 向各有需要的部門提供警力。
㈡ 香港警隊有多少部門,分別是什麼
甲 部 門 (行 動 處)
行 動 部
包 括 三 個 組 別 :
行 動 科
轄 下 有 行 動 組 、 反 恐 怖 活 動 及 內 部 保 安 組 、 和 重 點 及 搜 查 組(包 括 警 犬 隊)主 要 職 責 是 處 理 行 動 工 作 的 人 手 事 宜 , 包 括 制 訂 及 發 布 警 隊 有 關 的 指 令 、 處 理 邊 境 保 安 、 資 源 的 調 配 及 與 解 放 軍 駐 港 部 隊 聯 絡 等 事 務 。
警 察 機 動 部 隊
總 部 由 訓 練 組 、 行 政 組 和 特 別 任 務 連 組 成 。 它 其 中 一 項 主 要 的 職 務 為 定 期 檢 討 有 關 人 群 管 理 及 控 制 暴 亂 的 策 略 。
特 警 隊
爆 炸 品 處 理 組
爆 炸 品 處 理 課 負 責 處 理 香 港 境 內 的 所 有 爆 炸 品 ( 小 口 徑 彈 葯 除 外 ) , 職 權 范 圍 包 括 處 理 化 生 輻 核 武 器 在 內 。 本 課 人 員 受 過 訓 練 並 有 適 當 裝 備 , 可 處 理 陸 上 和 水 底 爆 炸 品 。 該 課 每 星 期 平 均 奉 召 出 動 兩 至 三 次 , 處 理 項 目 由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遺 留 的 巨 型 空 投 炸 彈 至 土 制 炸 彈 不 等 。
警 察 總 區
為 了 執 行 日 常 的 警 務 工 作 , 警 隊 分 為 六 個 總 區 :
港 島
東 九 龍
西 九 龍
新 界 南
新 界 北
水 警
總 區 又 分 為 區 和 分 區 , 而 在 若 干 情 形 下 , 警 務 管 轄 范 圍 是 以 警 署 為 單 位 。 現 時 全 港 共 分 為23個 警 區 。 在 總 區 工 作 的 警 務 人 員 提 供24小 時 的 前 線 服 務 , 負 責 執 行 傳 統 的 警 務 工 作 , 包 括 : 保 護 市 民 的 生 命 和 財 產 ; 防 止 與 偵 查 罪 案 ; 維 持 治 安 ; 及 在 有 緊 急 事 故 發 生 時 對 災 難 作 出 迅 速 回 應 。
陸 上 總 區
五 個 陸 上 總 區 各 設 一 個 總 部 , 轄 下 有 :
行 動 部
負 責 在 總 區 層 面 上 處 理 有 關 行 動 的 問 題 和 程 序 。 行 動 部 下 再 分 為 :
指 揮 及 控 制 中 心 - 負 責 控 制 總 區 和 區 兩 個 層 面 的 資 源 調 配 ; 亦 會 發 揮 資 訊 中 心 的 作 用 , 把 消 息 傳 遞 到 總 部 指 揮 及 控 制 中 心 和 其 他 機 關 。 每 個 中 心 都 設 有 第 二 代 指 揮 及 控 制 電 腦 系 統 , 負 責 接 聽 市 民 的999求 助 電 話 , 並 為 擔 任 行 動 任 務 的 人 員 提 供 快 捷 和 有 效 率 的 服 務 。
沖 鋒 隊 - 主 要 職 責 是 對 緊 急 情 況 , 包 括999電 話 召 喚 , 作 出 迅 速 回 應 , 並 且 迅 速 增 派 軍 裝 警 務 人 員 到 場 撲 滅 罪 行 。 沖 鋒 隊 設 有 一 個 總 部 和 四 支 分 三 班 輪 值 的 小 隊 。
警 察 機 動 部 隊 大 隊 - 警 察 機 動 部 隊 駐 總 區 大 隊 是 一 個 後 備 單 位 , 隨 時 為 處 理 內 部 保 安 情 況 及 自 然 災 難 提 供 支 援 。 隊 員 在 平 日 則 會 被 調 派 到 各 區 協 助 打 擊 罪 案 黑 點 。
行 政 部
負 責 執 行 總 區 指 揮 官 所 制 定 的 政 策 , 以 及 一 般 行 政 事 務 , 包 括 處 理 總 區 內 有 關 警 民 關 系 、 員 工 關 系 和 裁 判 法 院 的 一 般 工 作 。
刑 事 偵 緝 部
負 責 調 查 嚴 重 罪 案 和 跨 區 罪 行 ; 亦 負 責 搜 集 、 整 理 和 評 估 總 區 內 罪 犯 和 犯 罪 活 動 的 情 報 。
交 通 部
負 責 :
管 制 交 通
執 行 交 通 法 例
調 查 交 通 意 外
宣 傳 道 路 安 全
推 行 警 方 和 總 區 的 交 通 政 策
水 警 總 區
水 警 的 職 責 是 維 持 香 港 海 上 邊 界 及 海 域 的 治 安 :
在 本 港 海 域 范 圍 內 執 行 香 港 法 例
防 止 從 水 路 來 港 的 非 法 入 境 活 動
負 責 在 本 港 及 鄰 近 海 域 進 行 搜 索 和 拯 救
搶 救 傷 亡 人 士
水 警 總 區 由 總 區 總 部 及 兩 個 區 組 成 。 水 警 總 區 管 轄 香 港1,651平 方 公 里 的 海 域 及 大 約262個 離 島 , 船 隊 共 有142艘 輪 艇 , 包 括70艘 水 警 輪 和72艘 水 警 船 艇 。 總 區 轄 下 有 :
行 動 科
負 責 總 區 層 面 的 行 動 事 務 , 包 括 :
監 督 總 區 刑 事 偵 緝 單 位 調 查 罪 案 及 海 上 非 法 入 境 集 團 的 活 動
總 區 指 揮 及 控 制 中 心
後 勤 組
練 靶 場 、 武 器 及 戰 術 組
小 艇 隊
行 政 科
負 責 一 般 行 政 工 作 、 人 事 及 編 制 事 宜 。
支 援 科
負 責 :
有 關 水 警 輪 的 購 置 計 劃
水 警 人 員 在 航 海 、 船 藝 、 輪 機 及 安 全 方 面 的 訓 練 及 評 核
專 門 設 備 的 選 購 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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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援 部
轄 下 有 三 個 組 別 :
支 援 科
轄 下 分 為 五 個 部 分 :
策 劃 行 動 課 - 負 責 協 調 有 關 槍 械 、 裝 備 、 制 服 及 行 動 程 序 的 政 策 事 宜 。 年 內 進 行 的 計 劃 包 括 將 胡 椒 噴 射 泡 沬 及 新 的 伸 縮 警 棍 擴 展 至 整 個 警 隊 使 用 。 該 課 亦 致 力 研 究 借 助 科 技 , 解 決 警 務 工 作 方 面 的 問 題 , 目 前 正 就 警 隊 制 服 包 括 警 帽 、 鞋 及 其 他 裝 備 進 行 廣 泛 的 檢 討 。
總 務 課 - 負 責 有 關 警 署 程 序 的 政 策 事 宜 、 警 察 總 部 的 保 安 與 管 理 的 工 作 , 以 及 其 他 各 種 職 務 。 年 內 的 主 要 工 作 , 包 括 精 簡 警 署 程 序 、 處 理 辦 公 室 及 設 施 的 搬 遷 安 排 、 因 應 警 察 總 部 重 建 工 程 所 需 為 警 察 總 部 制 定 新 的 泊 車 政 策 ; 以 及 其 他 任 務 如 統 籌 警 方 對 區 議 會 選 舉 工 作 的 協 助 。
運 輸 課 - 負 責 為 警 務 處 車 隊 添 置 、 分 配 、 維 修 及 管 理 車 輛 。
警 隊 資 料 及 公 開 資 料 統 籌 組 - 負 責 統 籌 警 務 處 對 索 取 資 料 要 求 的 回 應 , 確 保 處 理 程 序 合 乎 《 個 人 資 料(私 隱)條 例 》 及 《 公 開 資 料 守 則 》 的 規 定 。
警 察 牌 照 課 - 負 責 各 類 牌 照 及 許 可 證 的 簽 發 工 作 。
警 察 公 共 關 系 科
透 過 與 社 區 及 傳 媒 的 聯 系 , 積 極 鞏 固 警 隊 的 良 好 形 像 , 使 市 民 維 持 對 治 安 高 度 的 信 心 , 其 下 分 為 兩 科 :
社 區 關 系 科
新 聞 及 宣 傳 科
交 通 總 部
負 責 制 訂 及 發 布 各 項 交 通 政 策 、 審 查 核 對 相 關 的 資 源 需 求 、 處 理 交 通 違 例 傳 票 和 定 額 罰 款 通 知 書 、 監 察 交 通 法 例 的 改 變 、 發 展 和 評 估 各 項 交 通 管 理 計 劃 , 及 統 籌 警 隊 在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方 面 的 工 作 ; 亦 負 責 管 轄 交 通 督 導 員 隊 。 該 隊 的 職 責 是 協 助 警 方 維 持 交 通 秩 序 及 執 行 違 例 泊 車 的 法 例 。 交 通 總 部 轄 下 有 :
交 通 管 理 科
中 央 交 通 違 例 檢 控 科
行 政
㈢ 現在香港警察穿著的制服和以前以前么
現在香港警察的穿著和以前沒有什麼不同
,因為承習慣例。
加上我國政府對香港特區採取一國兩制的態度,所以還是很寬容的。
只不過掛上紫金花的曲奇了。
㈣ 現在香港警察制服和大陸警察制服一樣嗎
不一樣。
香港警察歷史源遠流長,至今經歷近170年,經歷過幾番時代轉變和文化變化,因此孕育了獨特的一套香港警察傳統。警員的夏季制服顏色為深綠色(後改為卡奇色),冬季為深藍色。
㈤ 國務院批準的制服是哪幾個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的第一條規定:
統一著裝的,只限下列人員:
1、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編幹警。
2、公安機關縣、市(縣級市)公安局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在編幹警,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以及行署、省轄市公安局的交通、外事、治安、戶籍、刑偵、看守、預審、巡邏隊的行政在編幹警。
3、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局在編幹警(按相應公安機關的著裝范圍執行)。
4、國家安全部門以公開身份執行逮捕或追捕罪犯任務的行政在編幹部(一般不再發化裝服或化裝服費)。
5、司法行政部門的勞改、勞教場所直接從事對犯人或勞教人員進行管教工作的在編幹警。
6、法院系統定編的現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
7、檢察院系統定編的現職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和法警。
8、開放口岸對外執行任務的海關、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港務監督和船舶檢驗部門的外勤工作幹部,沿海和邊境水域的漁政檢察幹部,海洋局涉外調查船隊和海監船幹部(含執法幹部)、船員。
9、衛生部門專職食品衛生監督員。
10、農業部門專職植物檢疫工作幹部和內陸水域漁政檢察幹部。
11、林業部門專職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幹部。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市場監督、檢查工作的幹部。
13、稅務部門基層直接從事征稅工作的幹部。
除以上規定的著裝人員外,其它人員一律不得著裝。公安機關和勞改勞教系統未著裝的在編幹警,如工作需要臨時穿警服的,可發公用警服。已發八三式警服不再收回,留作公用警服。今後新增人員需著公用警服的,要嚴格審批手續,只發冬、夏服各一套,冬、夏帽各一頂,大衣一件。
歷史上就著裝的鐵路、航運、民航、郵電等生產經營部門,也要對著裝進行整頓,嚴格控制著裝范圍。
(5)香港部門制服擴展閱讀:
制服標准:
1、服裝面料和供應標准。
除對外開放口岸檢查檢驗機構涉外工作人員和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武漢市公安局的交通警,外事警可繼續著毛滌混紡面料制服外,其他所有著裝人員一律穿化纖面料制服。供應品種僅限外裝,不供內裝。公安幹警的絨衣、絨褲、蚊帳、掛包等,相應取消。
2、自費比例。
除著警服人員外,其他著裝人員自己負擔的工料費,由現在的10-20%提高到30%,從本通知下發後再換裝時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
㈥ 為什麼香港警察的制服和內地的不一樣
港警從來都是獨立的,不屬內地公安部管轄。97年香港回歸時,香港警察把以前英皇的警徽改了,但制服還是綠色卡其布獵裝。04年以後,港警改用藍色制服,配大蓋帽。08年港警PTU和交通部警察改戴棒球帽,但制服未變。
㈦ 為什麼香港警察制服那麼合身
量身定製的所以合身。
㈧ 香港警察制服和大陸警察制服有什麼區別
樣式不同,面料不同,種類不同,具體你自己網路個圖片對比看看就知道了。
㈨ 香港行政機關有哪些
三司: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
決策局:教育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創新及科技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保安局,食物及衛生局,公務員事務局,民政事務局,勞工及福利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展局,環境局,運輸及房屋局。
(9)香港部門制服擴展閱讀:
行政會議:
行政會議由行政長官,官守成員及非官守成員根據基本法組成,是行政長官制訂政策的顧問團。官守成員一般由各司長及局長出任,而非官守成員則由行政長官自行決定,他們主要來自其他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
公營機構:
香港政府除了有政府部門執行政策外,還有為數不少的公營機構,負責政府認為較需要社會人士參與的工作。這些機構由政府出資成立及資助,但不屬於政府體制,較政府部門有較多的自主權。例子有:管理全香港所有公立醫院的醫院管理局、協助香港工業發展的生產力促進局等。
㈩ 香港政府有哪些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行政部門除首長行政長官,由以下各部份組成:
香港的律政司、政務司、財政司等部門在我國其實並未有對應部門,其首長反而更接近分管一個方面的副省長,是作為特首的閣僚副手而不僅僅是下屬。
這種情況在對美國的時候也是如此,美國政府的部長來華,我國對應的接待規格是副總理,而不是部長,就是因為我們的部門遠比對方小得多,對方部長所管理的范圍更接近我們分管多個部門的副總理。
因此香港的層級應為:特首(正省部級)-政務司長(副省部級)-保安局長(正廳局級)-警務處(副廳局級或者正縣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