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偷入室盜竊被捉時反抗對主人進行毆打,後被制服,算盜竊未遂還是入室搶劫
構成搶劫,是否可以認定為入戶搶劫,要看使用暴力的目的是劫取財物還是逃脫抓捕,如果是前者,可認定為入戶搶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後者,仍應認定為一般搶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Ⅱ 如果小偷被抓住打他算犯法嗎
1、小偷雖有違法犯罪行為,但對於他們的行為由法律授權的行政機關或者司法機關進行懲罰。如果小偷被抓捕後,群眾進行報復性、懲罰性的毆打,打人者就是違法犯罪行為。
2、如果小偷在案發現場被發現,使用暴力抗拒抓捕時,群眾可以適當採取措施,但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
相關規定:
一、正當防衛(又稱自我防衛,簡稱自衛),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其與緊急避險、自助行為皆為權利的自力救濟的方式。
二、應該符合四個條件:
1.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2 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4. 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三、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Ⅲ 如遇小偷,對其照成什麼樣的傷害是防衛過當。
輕傷以下屬於正當防衛,追逐不違法,如果被追逐的小偷發生意外責任自負,追趕小偷的不負責。因為法律認為發生意外是因為他不應該盜竊,盜竊後也不應該逃跑和抗拒抓捕,發生意外不是正當防衛者的抓捕行為所導致。
小偷如暴力反抗抓捕,則轉化為搶劫罪,允許使用能壓制其暴力反抗的武力,如果他的暴力嚴重威脅人身安全,允許使用重傷和致死暴力進行正當防衛,否則抓捕者還是只能使用輕傷以下的暴力。但糾纏和掙脫不是暴力反抗抓捕,暴力反抗是指針對抓捕者的人身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脅。
Ⅳ 警方如何處理廣東暴打小偷致死事件
很難處理的,我上網看到幾個。舉例子:暴打小偷看多人是少人。多人打死,(曾經一條村的人將一個小偷打死)警方都不了了之。還有,我記得有一個大學生被人搶劫,但是將搶劫犯殺死被判刑,為什麼呢?因為大學生不屬於正當防衛,當他制服了小偷,就不應該殺了他,那不屬於正當防衛。假如你受生命威脅時,你將小偷或者搶劫犯殺你,就屬於正當防衛。
Ⅳ 現在的法律規定 小偷搶劫的時候 你不能用暴力干涉的 只能報警 看著 或者和小偷和談
樓上說的也不完全准確。
首先糾正樓主的一個說法,小偷的行為是盜竊,而搶劫則是另外一種行為,兩種不能混在一起。
小偷盜竊的時候,周圍人是可以制止其盜竊行為的,但制止後不能採用暴力繼續毆打,並非說,小偷盜竊的時候你只能看著。當然,如果小偷在被制止的過程中反抗甚至是掏出凶器威脅,此時,是可以用暴力制服的,但要注意限度,一旦小偷失去了侵害能力,必須立即停止。
至於你說的搶劫,如果小偷拿著凶器搶劫,可以暴力制止,且不設防衛上限。當然,如果你制止的時候,小偷丟掉武器或者屈服,那麼必須停止防衛。
Ⅵ 打傷小偷
呵呵。呵呵。呵呵。
最近報了這么一件事,56歲的吳某在永嘉務工。7月1日,小偷任某想偷吳某家自行車時被發現。因之前家裡也被盜一輛自行車,新仇加舊恨,吳某對著小偷就是一拳,導致任某脾破裂,重傷二級,吳某也手骨折。檢方表示,吳某將面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某部官微用了這樣的詞彙,以暴制暴,違法。這話有問題嗎?有錯誤嗎?這話要是有人說有錯誤,只能說他腦子進水、眼睛失明了。
暴力豈是普通公民能夠隨意使用的東西,它明明是合法的暴力機構專屬權力,誰都能夠亂用私刑,國法尊嚴權威何在呢?暴力機構存在的意義何在?
問題是,作為一個公民,國家、集團或他人的合法財物收到侵害的時候,我們應該挺身而出,甚至叫做見義勇為。
站在那裡,叉著腰,說,同志,你偷東西是不對的,你現在跟我走一趟,我帶你去所里。小偷要是有那麼點素質,可能想被抓住了,自認倒霉,跟你乖乖去所里,你必然是八輩子修來的福氣。但凡小偷有點職業操守,會等著你說這么多廢話,不早就溜之大吉,問題來,你追還是不追。
你不追,這個合法財產啊,辛辛苦苦掙點錢,除了補貼國家,就是補貼小偷了,那怎麼能行?你追吧,你得保證你能追上並能制服,否則,你丟了,叔叔們還是很忙的,誰有工夫幫你找個自行車呢?本山不也說了,要什麼自行車!
制服,制服不用暴力,估計也就武林高手能做到,或者講講小偷夢也行。如若用暴力,你不遭遇抵抗或者抵抗不搶了,那麼也恭喜你,至少燒了兩輩子高香。要是你抵擋不住,把你弄傷弄殘了,你也別指望賠錢了,有錢,誰沒事出來小偷小摸呢?你要掛了,就自認倒霉吧!
這個分寸非常之重要,能制服他,卻不能傷他,最主要的是還要自我保護好。
你會驚異地發現,做男人難,做好男人更難,在中國,做一個面對小偷的男人才是何其難也!
Ⅶ 制服小偷屬於履行自己什麼權利
制服他是你的權利,這是你的自力救濟。但是若將小偷打傷,則會造成防衛過當。需要負刑事和民事責任。如果小偷在被抓的過程中採用暴力反抗,這時候,盜竊就轉化成了搶劫,搶劫屬於暴力性犯罪,我國刑法規定的很清楚,對暴力性犯罪實行無過當防衛,也就是說,在對方使用暴力反抗的情況下,就是將其打死,也是不用負任何責任的,包括刑事和民事。
Ⅷ 在網上有一段很暴力的暴打小偷的視頻有兩個穿白衣服的男子有人用磚頭砸手誰知道是什麼人那裡人
那個太暴力了,讓人看著心疼。
Ⅸ 我看到街上搶包的我去追我拿棍子把小偷制服可以嗎我需要注意什麼
見義勇為應該得到嘉獎,別搞出人命來就好。
Ⅹ 打傷小偷是否應該判故意傷害罪
為了制止小偷而採取一定強制手段的,不構成犯罪。但如果明顯超過限度,或者在制服小偷後繼續打傷的,涉嫌故意傷害,嚴重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參考法條: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2、《刑法》(2015)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